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详细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GD/FS-430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大化工的特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在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检修质量,电气车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大修前准备、电气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保证工作安全的组织措施、大修期间施工及操作管理、设备完好标准、质量验收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大修中电气突发事故的处理,应急办法和避免措施、大修总结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检查和指导电气安全检修及
施工工作。
第四条电气值班人员,维护检修、施工安装、试验、设计和主管领导及技术主管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足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时,应予以制止或拒绝执行之。
第二章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全面准确地确定检修项目,明确检修目的,做到检修有根据,修后有保证。
第七条做好大修材料,备品配件及检修工具的准备工作,必须确保检修材料、备品备件和检修工具在11月30日前要备齐。
第八条完成项目检修方案及技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按公司大修计划完成电气大修网络图的绘制。
第九条根据检修项目、班组人员结构及车间技
术力量,做好人员分工,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设备验收负责人。
第十条检修项目的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必须组织参检人员认真学习,并掌握。
第十一条完成所需外委检修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第三章电气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无防碍电气工作的疾病。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电气规程及本制度,经电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必须会触电急救法和电气防火和救火方法。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凡没有做好
安全技术措施的,均得按有电看待,不得随意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供电设备无论表计有无电压指示,凡未经验电、放电,都应视为有电。
第十五条系统停、送电倒闸操作,应按生产调度室安排或接到电业局停、送电通知书,并通知生产调度做好准备工作后进行;运行或检修时,必须得到调度通知或接到检修单位的“检修工作票”并得到调度室同意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不得随意扩大停电范围。
第四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十六条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第一节工作票制度
第十七条下列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1、第一种工作票:
1.1、高压设备上需全部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1.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2、第二种工作票:
2.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3、二次接线回路上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2.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第十八条工作票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用钢笔或原珠笔填写清楚,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值班员保存。
第十九条工作票由主管负责人或检修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发,并经工艺和调度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工作票中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负责检修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
适。
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要求作详细补充。
4、工作班中的成员: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有关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
第二十一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情况和交待注意事项;
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经工艺和调度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十二条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当工作量大,需要长时间工作时,应保留所作全部安全措施(以不妨碍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可不重复签发工作票,但下次开展工作前由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人员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