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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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肉类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肉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提高肉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肉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肉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肉食品。

第六条肉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肉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和要求。

第七条肉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禁止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和处理肉类原料。

第八条肉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范,确保肉食品卫生安全。

第九条肉食品生产者应当对生产的肉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肉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肉食品流通管理第十条肉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肉食品。

第十一条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核肉食品来源,确保肉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肉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肉食品储存管理,确保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肉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肉食品:(一)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肉食品;(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食品;(三)来源不明的肉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经营的肉食品。

第四章肉食品消费管理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肉食品采购制度,严格审核肉食品来源,确保肉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肉食品加工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肉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遵循合法经营、诚信自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学校食堂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承担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学校应当明确肉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三)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采购与验收(一)学校食堂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肉类供应商采购肉类产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采购的肉类产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

(三)学校食堂应当对采购的肉类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气味、保质期等,确保肉类产品质量。

第五条储存与管理(一)学校食堂应当建立肉类产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储存条件,确保肉类产品安全。

(二)肉类产品应当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三)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对肉类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产品,应当立即予以处理。

第六条加工与制作(一)学校食堂加工肉类产品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肉类产品加工过程安全。

(二)学校食堂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肉类产品加工设备,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三)学校食堂加工肉类产品过程中,应当注意食材搭配,避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

第七条餐饮服务(一)学校食堂应当为师生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肉类产品,不得提供变质、过期等不合格产品。

(二)学校食堂应当注意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避免肉类产品受到污染。

(三)学校食堂应当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肉制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肉制品生产、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肉制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肉制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肉制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五条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生产肉制品。

第六条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肉制品生产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检验、贮存、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肉制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安全情况。

第八条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肉制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肉制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制品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销售。

第九条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

第十条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防止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章肉制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十一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肉制品。

第十二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肉制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肉制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肉制品的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进货记录。

第十四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对肉制品进行妥善贮存,保持肉制品的品质和安全。

第十五条肉制品经营者不得经营下列肉制品:(一)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肉制品;(三)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生产的肉制品;(四)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肉制品;(五)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肉制品。

肉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肉制品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肉制品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肉制品生产管理第五条肉制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生产肉制品。

第六条肉制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肉制品安全。

第七条肉制品生产者应当对原料进行严格把关,不得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的原料,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第八条肉制品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肉制品生产者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肉制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肉制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合格。

第三章肉制品经营管理第十一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肉制品。

第十二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制度,确保肉制品安全。

第十三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的肉制品生产者那里采购肉制品,并查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肉制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肉制品,不得经营过期、变质的肉制品。

第十五条肉制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肉制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合格。

第四章肉制品运输和储存管理第十六条肉制品运输和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肉制品污染。

第十七条肉制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防止肉制品受到污染。

第十八条肉制品储存应当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储。

肉类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类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类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肉类加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肉类加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对社会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肉类产品。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肉类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肉类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三)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四)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进行手部清洗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第九条企业应当禁止从业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检验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企业采购的肉类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法来源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的肉类原料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一)动物疫病检测;(二)兽药残留检测;(三)污染物检测;(四)其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项目。

第四章生产加工与质量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加工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肉类原料的特性和生产加工需求,制定合理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并严格执行。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肉制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肉制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

三、责任主体1. 公司总经理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制度内容1. 采购与验收(1)采购肉制食品时,必须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前,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

(3)验收时,应检查肉制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加工与生产(1)加工肉制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3)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等,保持个人卫生。

3. 储存与运输(1)储存肉制食品的场所应通风、干燥、防鼠、防虫、防潮。

(2)储存肉制食品应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3)运输肉制食品的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4. 销售与售后服务(1)销售肉制食品时,应提供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销售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消费指导。

(3)设立售后服务热线,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五、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肉制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肉品生产、流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肉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肉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企业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肉品质量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质量安全意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生产环节管理第八条严格原料采购:采购原料应从合法渠道购入,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九条严格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第十条严格检验检测: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产品合格。

第十一条严格包装标识:产品包装应清晰、准确,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环节管理第十二条严格储存条件:储存肉品应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防止霉变、腐败。

第十三条严格储存管理:建立储存档案,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严格出入库管理:出入库应登记,确保肉品数量准确,防止丢失、变质。

第五章运输环节管理第十五条严格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运输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运输过程:运输过程中,确保肉品不受污染、损坏。

第十七条严格运输记录: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记录,便于追溯。

第六章销售环节管理第十八条严格销售渠道:销售肉品应通过合法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九条严格销售管理:销售过程中,确保肉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十条严格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定期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原料采购1.1 供应商管理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原料采购。

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应该是经过认真评估和审核的,需要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考察,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1.2 食品原料检测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原料检测流程,对每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检测过程包括对原料的外观、气味、口感等感官属性以及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化学物质残留等方面的检测。

1.3 原料质检记录对于每批进货的食品原料,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做好原料质检记录,包括原料的供应商信息、进货批次、检测记录等内容。

并且应该建立定期回溯体系,确保可以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进行原料的回溯和追溯。

二、生产加工2.1 卫生管理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对生产场所、设备、人员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生产场所应该保持清洁,设备应该经常进行清洗和消毒,人员应该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2 生产工艺管理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发生交叉污染、受到外界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

对生产工艺的控制应该包括原料配比、加工工艺、处理工艺、包装工艺等多个环节。

2.3 质量检测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制度,对生产出的肉类食品进行全面检测,包括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添加剂残留等多个方面。

并且应该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处理,确保生产出的肉类食品达到食品安全标准。

三、储藏运输3.1 储藏管理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储藏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出的肉类食品在储藏过程中不会因为温度、湿度、昆虫等因素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储藏管理应包括对储藏环境的监控和调节、对储藏设备的维护和清洁、对储藏食品的定期检测等内容。

3.2 运输管理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肉类食品的安全造成影响。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3篇)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3篇)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3篇)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销售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进口肉类原料必须来自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其出生和生长都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

六、进口肉类原料的生产厂家(供应商)也须来自在我国备案的许可的生产厂家(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才可进行采购。

七、每批进口肉类原料都须有我国ciq的通关证明文件及相应的检测报告。

八、每批进口肉类原料来我司须由品质保证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依我司的《原料验收标准》进行。

九、每批进口肉类原料都要进行兽药残留的检测。

具体项目依我司《原料验证计划》执行。

十、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十一、公司在采购、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

十二、做好食品贮藏和供应等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三、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四、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销售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销售。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肉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目的确保肉类食品从生产、加工、储存到销售的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肉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三、责任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安全制度的实施。

四、管理制度1. 原料采购管理- 确保所有肉类原料来源合法,供应商需提供合格的检疫证明。

- 对原料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无病疫、无药物残留。

2. 生产加工管理-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 生产设备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3. 储存管理- 肉类食品应在规定温度下储存,防止变质。

- 仓库应定期清洁,保持干燥通风。

4. 运输管理-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害,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 运输过程中应有适当的温度控制措施。

5. 销售管理- 销售点应保持清洁,销售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

- 定期对销售的肉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查。

6. 员工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7. 应急处理-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

五、流程1. 原料验收- 对进货的肉类原料进行检疫证明核查和初步检查。

2. 清洗加工- 肉类原料在加工前进行彻底清洗,去除杂质。

3. 烹饪处理- 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烹饪,确保肉类熟透。

4. 快速冷却- 烹饪后的肉类应迅速冷却,以防止细菌滋生。

5. 分装储存- 将冷却后的肉类进行分装,并在规定的温度下储存。

6. 质量检验- 对储存的肉类进行定期的质量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7. 出货配送- 配送前再次确认肉类食品的质量和包装。

8. 销售监管- 在销售点进行最终检查,确保肉类食品安全。

六、记录与文档管理- 所有肉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都应有详细记录。

- 记录应包括时间、温度、批次、责任人等信息,并保存一定期限。

七、监督与改进-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

肉类禽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类禽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类禽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肉类禽类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肉类禽类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三、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原料采购与验收1. 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可靠。

2. 对进货的肉类禽类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无病害、无污染。

五、加工过程控制1. 加工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六、储存管理1. 肉类禽类应储存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防止变质。

2. 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七、运输管理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温度控制措施,确保肉类禽类品质。

八、销售管理1. 销售点应保持卫生,定期清洁消毒。

2. 销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九、产品召回与处理1. 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 对召回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十、记录与文件管理1. 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包括原料采购、产品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2. 所有记录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验。

十一、监督检查1. 定期进行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2. 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鲜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鲜肉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检验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鲜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鲜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鲜肉生产管理第五条鲜肉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鲜肉生产过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用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要求的养殖场,严格执行养殖场的防疫制度;(二)严格执行饲料、兽药使用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三)严格执行屠宰工艺流程,确保鲜肉产品质量;(四)对鲜肉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如去骨、去脂肪、清洗等;(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保证鲜肉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第七条鲜肉生产者应当建立鲜肉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记录鲜肉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确保鲜肉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鲜肉加工管理第八条鲜肉加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鲜肉加工过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环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加工场所、设备、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三)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四)对鲜肉进行必要的分割、包装等加工操作;(五)成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四章鲜肉销售管理第十条鲜肉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鲜肉销售过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销售场所应当保持卫生,具备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二)鲜肉应当放置在冷藏设施中,保持新鲜;(三)销售过程中,应当注意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四)销售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保持个人卫生;(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记录鲜肉来源、销售去向等信息。

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完整

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完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肉食品安全,预防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肉食品安全。

第二章肉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采购肉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采购的肉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肉食品。

第六条采购肉食品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验收肉食品时,应检查肉食品的外观、气味、色泽等,确保肉食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三章肉食品加工与储存第八条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肉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九条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条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储存肉食品时,应按照肉食品的品种、类别、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肉食品的储存环境适宜。

第四章肉食品销售与运输第十二条销售肉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第十三条销售肉食品时,应查验消费者的购买凭证,确保肉食品销售渠道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肉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肉食品受到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员工应掌握肉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肉食品安全。

第六章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肉食品安全。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情况。

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肉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肉食品安全要求1. 采购与验收(1)采购肉食品时,必须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货商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2)验收肉食品时,严格检查肉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食品。

(3)肉食品入库前,应进行必要的清洗、消毒处理。

2. 加工与储存(1)加工肉食品时,应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2)储存肉食品时,应按照品种、类别、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肉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要求,确保肉食品品质。

3.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肉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知识。

四、监督检查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肉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食堂管理部门对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鼓励师生对肉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学校肉食品安全,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

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肉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肉食品安全。

三、采购与验收1. 食堂采购肉品必须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货商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2. 采购的肉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来源合法,有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合法手续;(2)新鲜、无异味、无病变、无腐败变质;(3)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堂应设立专人负责肉品的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1)肉品的外观、气味、色泽等感官性状;(2)肉品的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合法手续;(3)肉品的包装、标签等信息。

四、加工与储存1. 食堂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肉类加工设施,确保肉类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2. 加工肉类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3. 储存肉类时,应按照肉类的种类、品质、用途等分类存放,确保肉类新鲜、安全。

4. 肉类储存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避免肉类变质。

五、餐具与设备1. 食堂应定期对餐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餐具、设备卫生。

2. 餐具、设备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材料,避免对肉类产生污染。

六、人员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2. 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肉类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

七、监督检查1. 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肉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食堂肉食品安全进行抽查,确保肉食品安全。

八、奖惩措施1. 对在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肉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程控制、责任到人;(三)规范操作、持续改进。

第二章生产加工第四条肉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肉食品生产的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生产加工肉食品应当使用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严禁使用不合格、变质或者过期原料。

第六条肉食品生产过程中,应确保加工场所、设备、工具、容器等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生产加工肉食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工艺、设备、人员等信息;(二)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定期对生产设备、工具进行维护和清洗消毒。

第三章储存运输第八条肉食品储存、运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二)运输车辆应具备冷藏、保温等设施,确保肉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新鲜;(三)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雨淋、碰撞等不利因素。

第九条储存、运输肉食品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销售环节第十条肉食品销售者应当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第十一条销售肉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二)销售的肉食品应具有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三)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食品。

第十二条销售肉食品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标明肉食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二)具有相关食品生产经营知识,掌握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三)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肉店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肉店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肉店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肉店内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肉店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肉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肉类产品来源,不得经营来源不明的肉类产品。

第九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肉类产品追溯制度,确保肉类产品可追溯。

第十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肉类产品储存制度,保证肉类产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肉类产品变质。

第十一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肉类产品加工制度,保证肉类产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管理制度,保证肉类产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从业要求。

第十四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五条肉店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管理负总责。

第十六条肉店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肉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八条肉店经营者应当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肉店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肉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肉制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小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等。

三、原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的肉类原料必须来自合法渠道,并附有合格证明。

2. 肉类原料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原料一律不得入库。

四、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生产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五、产品储存与运输1. 肉制品应储存在符合温度和湿度要求的专用冷库中。

2. 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冷藏车辆,确保肉制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

六、产品检验与追溯1. 对出厂的肉制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实施产品追溯制度,确保每批次产品都能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和原料来源。

七、员工培训与健康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2. 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八、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文件记录与信息更新1.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文件记录系统,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

2. 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十、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2. 根据检查结果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肉食品厂管理制度完整版

肉食品厂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肉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流程,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肉食品安全,提升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肉食品厂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负责全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立生产部,负责肉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生产调度和质量监控。

第七条设立质量检验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第八条设立仓储部,负责肉食品的储存和运输管理。

第九条设立销售部,负责肉食品的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十一条原料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产品质量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附有相关检验报告。

3. 采购的原材料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管理:1.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2. 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 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质量检验管理:1. 质量检验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2. 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对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流入市场。

第四章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四条储存管理:1. 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2. 储存区域应明确划分,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3. 储存物资应定期检查,确保储存环境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管理: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晒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

肉食食品安全消毒管理制度

肉食食品安全消毒管理制度

肉食品安全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肉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消毒管理工作。

第三条肉食品安全消毒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管理、科学消毒、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消毒管理组织,明确消毒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消毒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消毒管理组织应当制定食品安全消毒工作计划,明确消毒对象、消毒方法、消毒频率等要求,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消毒管理组织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消毒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消毒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消毒对象与方法第七条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餐饮服务等环节,应当对以下对象进行消毒:(一)肉食品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二)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餐饮服务场所;(三)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餐饮服务工具、设备;(四)与肉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五)其他可能污染肉食品的因素。

第八条肉食品安全消毒应当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根据不同对象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

第四章消毒管理第九条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毒记录制度,记录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方法、消毒剂使用情况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条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消毒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消毒剂的管理,建立消毒剂进货记录、使用记录、更换记录等制度。

第十二条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肉食品疾病的,不得从事与肉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肉食品安全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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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

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
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

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品友互动
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朽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或其他感官性状导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把好六个“关”:
1、把好进货关。

做到不贪便宜,确保食品的新鲜;有食品的质检书,以备查。

2、把好储藏关。

做到五个“防”:防霉、防蛀、防灰尘、防老鼠、防投毒。

3、把好烧煮关。

荤素严格分开,规范操作顺序。

荤菜要煮熟烧透,熟菜间要时时保洁。

4、把好消毒关
对食堂内的餐具等器具的消毒要认真,时间要充足,并及时放进保洁橱柜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5、把好健康关。

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抽烟,工作之前要洗手,身体不适要休息。

6、把好营养关。

精心考虑每周菜谱,做到营养合理,搭配得当,确保师生吃饱、吃好。

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细则有关规章制度。

2、对购回食品把好质量检查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准入库。

3、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卫生检查监督或检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习惯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即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定期对炊事班全体同志作食品卫生知识宣传讲解,每学期对次事班卫生知识的考试或考核一次。

5、认真听取师生员工对食品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提高食品卫生服务质量。

6、指导食堂做好灭蝇、防蝇、防鼠、灭鼠、杀虫等工作。

7、组织炊事班人员进行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坚持新工
人必须先体检合格,持证才能上岗的制度。

8、参与每两周一次对食堂各岗位进行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

9、把好食堂各岗位的卫生关,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10、服从学校临时性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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