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毕业论文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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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会计活动越来越法治化。如今,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核心,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会计法律规范,以及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形成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亟需研究和解决。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探讨当前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内容、基本特点,剖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有助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会计法;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会计法律责任;完善
前言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及经济管理活动的客观需要而产生出“会计”,它是一项实践性和应用性极强的技术,也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一项管理活动。我国学者这样定义会计的含义:认为会计就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①。会计就是如实记录经济活动,正确反映经济信息,是人类经济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市场经济下,会计活动关系着企业投资者、管理者、政府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等的不同立场、各自利益得失。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主体经济活动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着更高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法律体系已然成为现代企业会计工作的必然要求。在会计活动过程中,包括会计主体的信息生成与提供、获取与传递等,都会产生各种不同形式的经济关系,这些复杂的经济关系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才能确保其有序地进行。因此,研究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问题,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各类问题不断凸现。学术界对此问题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和分析,但总体看来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十分不够,需要进一步深入。基于此,笔者在本文中将对此问题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研究,通
①韦群.张亦军.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J].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3月.
过分析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探讨当前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内容、基本特点,剖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有助于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
(一)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涵义
所谓法律体系,是指一国部门法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一个整体,即部门法体系,而“部门法”则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②。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则是指用以规范我国会计行为、调整会计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有机总和,包括协调会计主体、会计客体以及会计法律关系等③。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既包括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专门会计法律,又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其他等相关法律规定内容。
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主要是指由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代表的立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定的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与规章等④。第一,是以《会计法》为中心,还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分行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会计核算方面法律规范。第二、包括了《会计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各种行政法规等法律规范,旨在实施会计监督和审计工作。第三、包括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法律规范,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流程,实施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等。第四、包括了部门法中的《公司法》、《银行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规范。可见,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内涵和内容十分丰富,是一套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层面广阔、角度全面、内容丰富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化的必要性
正如前文所述,会计信息是在整个会计活动中平衡其所涉及的各种经济关系
②沈宗灵.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③许家林.会计理论发展通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
④蔡立新.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探讨[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期.
的核心,是反映企业的决策者、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等多元会计主体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及时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经济决策者的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利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单位或企业的会计工作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使得企业与外界所获取的信息不对称,以此手段获取自身或小团体的利益。这样的行为属于舞弊、欺诈,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样就会导致企业投资者、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大众等利益关系人,与会计信息生产者之前产生对峙与博弈。另外,市场经济中的不同利益主体,会使用会计信息,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不对称的会计信息会扰乱市场经济的秩序,带来市场风险。
因此,很有必要建立相关会计法律制度以规范我国的会计活动过程,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会计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复杂经济关系。这样既能避免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终止经济利益主体多方的博弈;又能为会计信息产品的使用者或产品消费者形成法律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降低市场风险,为经济利益主体和市场经济信息形成基本的保障。
(三)我国会计法律关系与责任
会计法律关系和会计法律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的会计法律关系是指通过会计法律制度调整、在参与会计行为或会计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会计法律关系,主要是由会计主体按照会计法律规范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会计信息、进行会计监督、实施会计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它包括了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三种具体关系。其中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会计行为、会计关系并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实体,如会计信息生成主体、市场中介主体、政府监管主体等等。而会计法律关系客体,则是指会计信息、会计行为、财产等,是主体活动的客观对象。会计法律关系之内容,主要包括了会计核算、监督及管理关系等方面内容。
我国会计法律的责任,是指会计主体若因违法、违约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范体系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我国《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了会计法律责任中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形式。另外,我国《注册会计师法》与2005年12月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确认了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