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二章合同法(本英国贸专业)
国际商法合同法英文版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CISG
Three conditions for CISG to apply: a. The contract is for the commercial sale of goods. (so sale of service contract excluded.) b. It is between parties whose places of business are in different countries. ( not nationality or citizenship) c. The place of business are located in countries that have ratified the convention.
Sales excluded from CISG
1. Consumer goods sold for personal, family or household use. 2. Goods bought at auction. 3. Stocks, securities, negotiable instruments or money. 4. Ships, vessels, or aircraft. 5. Electricity. 6. Assembly contracts for the supply of goods to be manufactured or
c. case law v. statuary law (ases and Criminal cases (民事案件
与刑事案件)
Civil cases may include suit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违约)or tort (侵权) cases, such as suits for personal injuries. Typically, they involve a request for damages of the wrongdoer. Criminal cases involve a representative of government attempting to prove the wrong committed against society and seeking to have the wrongdoer punished by the court system.
国际商法复习指导
"国际商法"复习指导一、复习依据"国际商法"是国际商务等专业所开设的一门必修的法律课程,它是属于商事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
随着我国参加WTO 后经济的开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学习"国际商法"的重要性也不断加强。
本次考试我们所依据的主教材是"国际商法"〔邹建华等主编,中国金融出版〕,以及本复习指导和综合练习等。
本次考试的题型有:填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
二.复习容第一章绪论〔一〕名词概念:国际商法国际条约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国际商事惯例〔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商法的产生2 、了解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立法3 、掌握国际商法的渊源第二章合同法〔一〕名词概念:合同要约承诺诈欺胁迫对价约因合同履行违约重大违约轻微违约提前违约给付不能给付迟延履行迟延根本违约实际履行损害赔偿不可抗力〔二〕根本知识:1 、掌握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2 、掌握要约和承诺的必备要件3 、掌握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撤消、撤回和效力4 、掌握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5 、掌握违约的要件和形式6 、掌握违约的救济方法7 、掌握情事变迁或合同落空的条件8 、掌握不可抗力和情事变迁的区别9 、了解合同的让与10 、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买卖法〔二〕根本知识:1 、掌握卖方和买方的根本义务2 、掌握买方违约时卖方的救济方式3 、掌握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式4 、掌握买卖双方义务的一般规定5 、了解货物的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时间第四章票据法〔一〕名词概念:票据票据法汇票本票支票票据责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的伪造票据的变造票据的抗辩汇票背书提示汇票汇票的承兑参加承兑汇票的保证汇票的付款汇票追索权〔二〕根本知识:1 、了解各国票据立法的概况2 、掌握票据的法律特征3 、掌握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4 、掌握票据的抗辩和限制抗辩的事由5 、了解汇票的种类6 、掌握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追索和付款7 、了解汇票到期日的种类和计算8 、了解汇票和本票、支票的区别第五章代理法〔一〕名词概念:代理意定代理法定代理默示授权追认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保付代理人〔二〕根本知识:1 、了解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2 、掌握代理行为中三方当事人的关系3 、掌握代理关系中三方当事人的义务4 、了解承当特别责任的代理人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运输班轮运输租船运输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提单海运单电子提单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货物海上运输的立法情况2 、掌握提单的性质、种类和国际公约3 、掌握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4 、了解国际货物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5 、掌握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合同的主要容6 、了解国际货物铁路运输的国际公约7 、掌握"国际货物铁路联运协定"的主要容8 、掌握"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容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一〕名词概念: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定值保险单航程保险单流动保险单预约保险单可保利益共同海损仓至仓〔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术语2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容3 、掌握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保险合同的原则4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围5 、掌握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6 、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及除外责任7 、了解货物海上运输保险的索赔和诉讼8 、了解其他方式的货物运输保险法第八章产品责任法〔一〕名词概念:产品责任法〔二〕根本知识:1 、掌握产品责任成立的要件2 、掌握产品责任法的性质、特征和作用3 、掌握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的产品责任法4 、掌握产品责任的国际立法情况第九章工业产权法〔一〕名词概念:工业产权商标〔法〕专利〔法〕专有技术〔二〕根本知识:1 、掌握商标的种类和作用2 、掌握商标权的取得、行使、保护和消灭3 、掌握专利的种类4 、掌握专利权的取得、行使、保护和消灭5 、掌握专有技术的特征和转让第十章公司法〔一〕名词概念:公司〔法〕无限公司**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外国公司〔二〕根本知识:1 、掌握公司的特征和种类2 、了解公司的成立、能力、合并和解散3 、掌握无限公司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4 、掌握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5 、掌握两合公司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6 、掌握股份的特征、成立、运行机制、解散和清算7 、掌握外国公司的特征、法律地位、监视和撤离第十一章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一〕名词概念:国际商事和解国际商事调解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诉讼国际司法协助〔二〕根本知识:1 、了解国际商事和解与国际商事调解制度2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特点和机构3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特点、种类、容和效力4 、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执行5 、了解国际商事诉讼的相关容6 、了解国际司法协助的相关容附:"国际商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依照我国"合同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合同是( )。
国际商法 第二章 合同法
2、合同特征 1)双方的法律行为 2)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3)目的是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4)合法行为
3、合同分类(注意分类标准)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1.诺成合同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赠与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借用合同、 保管合同
2、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1)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法人的行为能力: 3、合同必须合意且真实 1)错误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国法、美国法 2)诈欺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3)胁迫: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4)不正当影响:英美法系
4、5、6、
4、合同必须合法 1)中国法2)大陆法3)英美法 5、合同要有对价或约因 1)英美法的对价2)法国法中的约因 6、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1)法国法2)德国法3)英美法 4)中国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有关合 同形式的规定
评注:不是,它是属于政府订价的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他打上无客牌,它就是一 种要约,它的价格是政府订好的。它是 一个要约行为。要约邀请不用承担责任, 是希望对方提出条件与自己订合同。而 要约是自己提出条件。
3)要约的拘束力 4)要约的消灭 承诺: 1)承诺的定义 2)承诺的有效要件 3)承诺生效的时间 投邮主义(英美法系) 到达主义(大陆法系) 4)承诺的撤回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1)合同的履行的概念 2)合同的履行的原则 A.全面履行的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2、违约的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1)违约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 A.概念 B.有效要件:行为人有过错;不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 务的行为;财产上的损害事实;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 关系 2)违约的形式 A.英国法: 违反条件、违反担保 B.美国法:重大违约、轻微违约 其他形式---提前违约、履行不可能 C.大陆法:德国:给付不能、给付迟延 D.中国法: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履行迟延、不能履行、 预期违约 E.公约:根本违约、非根本违约、提前违约 例:圣诞节前签定的火鸡买卖合同与普通肉鸡买卖合同
(合同制定方法)国际商法重点第二章合同法
第二章合同法要约(offer)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愿意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条款。
大陆法和英美法基本一致,但美国《统一商法典》更开放,当事人只要有订立合同的意思,并有合理的确定的依据给予相应的补救,则合同自然可以成立例如:只有数量或确定数量的方法。
(2)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
要约引诱——也称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是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生要约。
超级市场货架上的商品;拍卖人的首次开价;商店里陈列的标价商品;出售旧车广告;出售股票;悬赏1600英镑寻找走失小狗。
美国法院确定要约首先考虑意思表示的措辞:关于要约是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各国法律规定存在差异。
如广告,普通商业广告,各国原则上不认为要约,但英、美法院的一些判例则认为,只要广告的文字明确,肯定,足以构成一项许诺即可。
悬赏广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3)要约必须传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英国确立的规则包括:要约必须送达才有效;受要约人必须得知要约才能作出有效的承诺;只能由要约人送达才能有效。
“交错的要约”(cross -offer):通常是指当事人采取非对话式的方式,几乎同时相互向对方提出两个独立且内容相同的要约的现象。
要约的约束力(1)对受要约人——有承诺与否的权利。
例外:德国、日本认为对平日经常交易的客户有必要通知要约人。
(一般,沉默就是不想承诺,日德,承诺与否都要通知,只有很熟的情况下,怠于通知是承诺)(2)对要约人:要约约束力是指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在对方承诺之前能否反悔、改变要约的内容、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的撤回通知要求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对方即可;对要约的撤销,各国有不同的规定。
①英美普通法: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无约束力;英美法认为,如果欠缺对价(consideration)或签字蜡封(signed and sealed)这两个条件之一,则该允诺对允诺人无约束力;美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承认无对价的“确定的要约”(firm offer),(1.商人,2.要约已规定期限,合理期,3个月,3.书面做成,签字)即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要约。
国际商法第二章
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 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 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 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 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 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 准。
“不得自食诺言”原则:如允诺人在作出允 诺时,应当合理地预料到受允诺人会信赖其 允诺而作出某种实质性的行为或者放弃去做 某种行为,并已在事实上引起了这种结果, 只有强制执行该项允诺才能避免产生不公平 的后果,那么,即使该项允诺缺乏对价,亦 应予以强制执行。 例:允诺向教会捐款,教会据此开始筹建新 教堂,则此项允诺即使没有对价仍具有拘束 力。
第二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概述 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违约的救济措施
第一节 概述
一、合同及国际商事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指“设立做或不做某一特别事情义 务的协议” (1)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内容可以是做某特别事情,也可以 是不做某特别事情 (3)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了义务
二、欺诈
(一)定义和特征 (二)法律后果 1.欺诈性陈述应具备的条件 2.沉默性欺诈的构成条件
欺诈性陈述具备的条件
欺诈性陈述与签订合同具有因果关系 陈述者存在过错并导致了无辜的当事人损 失 受欺诈的当事法律或合同规定有说明义务的当事人沉默 而不披露实情。 沉默与订立合同有因果关系。 凡属诚信合同,如保险合同、公司分派股 票的合同、处理家庭财产的合同等,由于 往往只有一方当事人了解全部事实真相, 所以,该当事人有义务向对方披露真情, 否则即构成欺诈。
国际商法(第3版)习题答案
思考与练习答案第1章导论一、填空题1.商事组织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修订本》,《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3. 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4. 成文法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逻辑性5. 联邦法州法二、判断题√×√×√三、单项选择题D B D四、多项选择题1. A D2. ACD3. BC4. ABC5. ABCD五、简答题略。
案例讨论如果甲方是中国籍的企业,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不具有国际性,应适用中国法律;如果甲方是外国籍企业,则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具有国际性,可以适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即韩国法律。
第2章合同法一、填空题1.合意,允诺2.给付不能,给付延迟3. 违反条件,违反担保4.民法典,债务法典5.实际给予,答应给予二、单项选择题A B D C A B A C C C C三、多项选择题1. CD2. ACD3. ABCE4. AB5. ABE6. ABCD四、判断题√×√√五、简答题略。
六、论述题略。
案例讨论1.(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
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
(2)买卖合同成立。
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
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2.(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A公司虽未在加工承揽合同上签章,但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且B公司已经接受,加工承揽合同成立。
(2)C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法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商法》第二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商法》第二章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各种合同,社会的经济生活就无法顺利进行,社会的经济秩序也难以维持。
合同制度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适应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
合同在本质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
私有制和国家产生后,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通过法律确认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的法律效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于是作为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的合同应运而生,合同制度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从1981年至1986年,我国先后制订并颁布了三项有关合同的法律,即1981年通过的《经济合同法》、1985年《涉外经济合同法》和1986年《民法通则》。
此外,我国还先后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等,分别对合营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国内技术转让合同作出明文规定。
然后,1999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也就是统一合同法。
二、各国合同法的编制体例(一)两大法系合同法的体系及其编制体例1.大陆法(1)在大陆法国家(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和日本等国),合同法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现。
这些国家的合同法都包含在民法典或债法典中。
(2)大陆法国家的民法理论把合同作为产生“债”的原因之一(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把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与产生债的关系的其他原因,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法律规范并列在一起,作为民法的一编,称为债务关系法或债编,例如《法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将有关合同的事项集中在第三卷中规定,该卷第三编的标题是“合同或合意之债的一般规定”,其内容包括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债的效果、债的种类、债的消灭等,这些都是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第二章 国际商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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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的生效时间 如果承诺以口头方式作出,则承诺在传 达到对方且对方了解时生效。 如果承诺以书面方式作出,则承诺的生 效时间两大法系之间有较大分歧: (1)英美法系实行“投邮生效”的原则 (Mail-Box Rule) 英美法认为,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时, 承诺通知一经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即 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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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定义与特征 (一)合同的定义 《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两人或多人之间为在
相互之间设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美国《合同法重述》( Restatement of Contract )将合同定义为: “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的允诺(promise),对于违反这种允诺,法 律将给其补偿,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依法律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 律关系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法国民法典》第 110条规定:“合同是一种合意 (Consensus) ,一 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我国《合同法》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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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984年11月1日,A 给B 去信表示愿意以
每箱1000美元的价格卖给B 200箱CLR 酒, 该要约有效期为30天。11月15日,A 获 悉CLR 酒价格猛涨,遂撤销要约。B 无 视A 已撤销要约,于11月29日寄出承诺 信。该信A 于12月3日收到。 问:A 与B 之间究竟有无合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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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offer) 1、何为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或者说要约是一方想另一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或提 议。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 offeror ),接收要约 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offeree)。
《国际商法》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二节 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
• (一)要约(发价;报盘;发盘) 1. 要约的含义与要件 (1)是关于订立合同的肯定建议 (2)是关于订立合同的明确建议
第二节 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
关于内容具体与否的判断标准 CISG: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且明示或暗示规 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即为十分确定。 美国统一商法典:只要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意 图,其要约具备货物的名称和数量,就可视 为一项有效要约,价格并非必不可少的条款。 (价格例外情形P40)
案例
A公司向B公司发才出要约,要约中说:“供 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 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 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公司收到要 约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要约,在 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公司未作任何答 复。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P42案例荷兰H公司诉英国E公司案 E是一家英国的航空公司,一 日为出售某台机器而向H空中服务公 司要约:售X机器一台,请汇5000 英镑。H立即回电:接受你方要约, 已汇5000英镑至你房银行账号,在 交货前该笔款项将由银行代为你方 保管,请立即交货。E却将X机器高 价售予第三人。H便诉至英国法院控 告E违约。
第二节 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
2.承诺的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投邮主义(英美法) 到达主义(大陆法、CISG、PICC、《合同法》)
3.承诺的撤回 承诺通知已经发出但尚未生效时,由被要约人 将撤回承诺的通知送达要约人,从而收回通知。
第二节 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
三、当事人具有订立国际商事合同的能力 • 1. 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 正常的成年人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 未成年人、不正常成年人,法律赋予不同 的约束或保护。
国际商法第二章合同法案例教程
国际商法第二章合同法案例教程详细案例第二章合同法1、要约必须明确艾布拉姆斯诉伊利诺斯足病学院(伊利诺斯州上诉法院,1979年)原告在1973年成为被告学院的学生。
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原告未能通过哲学课程的考试,也未能通过补考;第二学期,原告又有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
因此,1974年6月14日,学院通知他,由于学习成绩太差,他已被学院除名。
原告不服,声称该学院违反了合同,因此对该学院提出这一诉讼,要求继续在学院学习,并由学院向他提供学习上的帮助。
原告的理由是,学院的《学生手册》告诉他,他不用为学习成绩担忧,学院将尽一切努力帮助他,包括为他提供变通的办法,由于学院作了这样的许诺,因此他与学院之间就发生了有约束力的和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口头合同关系。
他的理由成立吗,案例分析1)(本案判决表明,某种意义表示要构成一项要约,必须是十分确定的。
在本案中,该学院并没有向原告说明,在他不能通过考试时,将为他提供什么样的帮助,以及采用什么样的变通办法。
因此,学院答应帮助他的话不能作为一项有约束力的诺言。
2)(本判决还表明,一项意思表示必须包含订立合同的意图,才能成为要约。
而本案中的《学生手册》并不能构成要约,因为它只是表达了该学院的一种愿望。
2、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艾伦?R?克劳斯公司诉福克斯(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1982年)1981年5月27 日,原告通过一个不动产代理人向被告发出一个书面要约,请求以265,000美元的价格购买被告的一片土地。
5月29日,被告通过一个不动产代理人向原告发出一个书面反要约,提出以486,000美元的现金将该土地出售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在6月3日下午5时之前作出答复。
同时愿意以5,000美元作为定金,以表明其愿意购买这块土地的意图。
该反要约文件中有一个供承诺人签字的栏目,承诺人一旦签字,就接受了该反要约。
原告在6月3日上午11时58分签署了该反要约。
被告的代理人在当天下午3时左右收到了这份经原告签字的反要约,但他立即通知原告说,被告不打算出售这块土地了。
国际商法(合同法)
• 《公约》第16条:“要约在其被受要约 人接受之前,原则上是可以撤销的,但 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撤销:
• 一是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 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
• 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 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 赖行事。 ”
• 讨论:P27案例分析
• 我国《合同法》规定:
(要约和承诺也是订立合同的必经 的两个阶段 )
要约
承诺
一、要约(offer) P23
(一)要约的概念 是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
做出的一种订约提议。
要约人 (offeror) 受要约人(offeree)
书面 口头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不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对象 受要约人
要约人
约束力 对要约人有约束力 对邀请人无约束力
下列各项哪些是要约? 哪些是要约邀请?
• 1.悬赏广告 • 2.寄送的价目表 • 3.在马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 • 4.拍卖中的竞价 • 5.电视购物 • 6.在柜台中标价出售的商品 • 7.招股说明书
讨论:真例司考真题
概念: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 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为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 即为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特征:
1.格式条款具有广泛性、重复性和不变性; 2. 格式条款具有单方面的事先决定性; 3.格式条款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4.采用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经济上占有绝
对的优势地位,使其可能将预订的合同 条款强加给对方,排除双方就有关条款 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法国
“合同是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数人承担给付某 物、做或不做某事的一种合意”。
国际商法课件:第二章合同法
合同的成立
❖ 2)要约的约束力: ❖ 英美法:一般不受约束,有无约束力要视对方有无给付对价
或采取签字蜡封的形式。
❖ 美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无对价的确定的要约,如因信赖要约 而采取行动进行财产上的处置,或有明文确定的期限,受要 约人只要在期限内提供了对价,该要约被视为不可撤销的。 美国《统一商法典》关于成立货物买卖的要约,如果由一个 商人发出,并且是书面的和经要约人签字的,在要约规定的 承诺期内,不得以无对价为理由撤销。该期限任何情况下不 得超过3个月
思表示为要件,区别事实行为) ❖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为目的
❖ 4)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债的相对性):只能发生在 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 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行或提起诉讼;与合同 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 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 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 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 3)原因不法的合同无效
❖ 总之,对价和约因的相似之处:不轻易让无偿的诺言发生法 律上的强制力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所有合同只须双方同意,无需对价 或约因
第二章合同法
❖ 4、我国法律中的合同概念 ❖ 继受大陆法系的概念: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合意或
协议为我国立法确认 ❖ 《合同法》2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第二章合同法
❖ 对价和约因 ❖ (一)英)诺言的回报或诺言的代价,
是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的、与诺言互为交易对象的东 西。有待履行的对价和已履行的对价 ❖ 2、对价的构成:1)对价发生于诺言做出的同时或之后;2) 对价须是诺言的诱因;3)诺言须是对价之诱因;4)对价须 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5)对价与诺言在价值上不一定相称; 6)空洞的诺言不能构成对价;7)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作为 对价;8)既存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自考国际商法第二章合同法
(B)A.涉外租赁合同B.国际海上运输合同C.涉外保险合同D.涉外信贷合同2.2.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出的(D)A.合意B.法律行为C.协议D.许诺2.3.《合同法》的内容有(A)A.违反合同的责任B.货物运输C.财产租赁D.仓储保管2.4·在大陆法国家,合同法的形成是以下列哪种形式出现的(B)A.判例法B.成文法C.不成文法D.普通法2.5.在英美法系各国都没有一套系统的、成文的合同法,但下列哪个国家除外(A)A.印度B.加拿大C.美国D.英国2.6.李明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一则,许诺如有一人找到他所丢失的物品,将付给报酬若干英镑。
王朋见报后找到失物交还李明,合同成立,王朋的行为就属于(D)A.过去的对价B.未履行的对价C.约因D.已履行的对价2.7.规定关于改变现存合同的协议,即使没有对价也具有约束力的是(C)A.《法律重述》B.《美国统一产品责任法》C.《美国统一商法典》D.美国判例法2.8.下列哪个国家认为普通商业广告只要文字明确肯定,足以构成一项允诺,也可视为要约(A)A.英国B.法国C.德国D.日本2.9.下列哪个国家认为要约对要约人原则上无拘束力(D)A.法国B.德国C.日本D.英国、美国2.10.下列哪个国家在承诺生效问题上采用投邮和到达并用原则(C)A.法国B.德国C.日本D.英美国2.11.依照德国法,意思表示包括的内容有(D)A.当事人内在的意思B.仅包括表示这种意思的行动C.对方必须接受这种意思表示D.既包括当事人内在的意思,也包括表示该意思的行动2.12.按照英美的法例,未成年人所订立的有关什么的合同是有拘束力的(B)A.买卖合同B.必需品C.商业合同D.雇用合同2.13.近代资本主义各国的法律,在合同形式上,都采取(A)A.不要式原则B.书面形式原则C.签约原则D.要式原则2.14.下列关于合意不真实的表示哪项是错误的(D)A.法国法规定错误,错误只有在涉及合同标的物的本质时,才构成无效的原因 B.中国法规定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法院可以变更或撤销C.德国法规定错误、诈欺和胁迫所订立的合同都可撤销D.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2.15.日本成年人的标准是(A)A.20岁B.21岁C.18岁D.22岁2.16.中国成年人标准是(D)A.20岁B.23岁C.21岁D.18岁2.17.依照英国的法律,下列合同中要求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有效成立要件的是(A)A.海上保险合同B.保证合同C.金钱借贷合同D.有关土地买卖合同2.18.下列法规中哪一部要求书面形式是合同生效的有效要件(A)A.《涉外经济合同法》B.《涉外经济合同法》C.《技术合同法》D.《民法通则》2.19.在解释合同中,英美法采取(D)A.意思说B.意定说C.法定说D.表示说2.20.在解释共同条件的含义时,德国法院采取(C)A.清晰条款原则B.意思原则C.含糊条款解释原则D.法定原则2.21.我国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是(D)A.现实损害原则B.利润C.违约一方可以不赔偿受损害一方因他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D.违反合同一方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其违约所受到的损失2.22.下列关于禁令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A.禁令是英美普通法所采用的方法B.禁令是英美衡平法院所采用的方法C.禁令必须符合公平合理原则D.禁令在涉及提供劳务的案件中也可以采用2.23.对违约金的性质,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C)A.德国认为是损害赔偿性B.英美法认为是损害赔偿性C.德国认为是罚金D.法国认为是罚金2.24.要约必须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能生效,那么在要约人发出要约至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这段时间内(C)A.要约人不能撤回其要约 B.须征得受要约人同意方能撤回其要约C.由于要约尚未生效,所以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或更改要约内容D.得视要约的性质决定是否撤销与更改2.25.合同消灭的主要原因是(D)A.违约B.更新C.抵销D.履行2.26.下列只有一种时效的国家是(C)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2.27.根据英国1939年时效法,请求权中包括有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者,其时效期为(C)A.6年B.12年C.3年D.10年2.28.法国法原则上认为要约人在其要约被受要约人承诺以前可以撤销要约(B)A.但是法院判例认为,如要约人指定了承诺期限的,则要约人不可在期限届满前将要约撤销B.依法院判例,如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前可以撤销要约,但须负损害赔偿责任C.如未规定承诺期限,依常理应在一定期限内等待承诺的,要约人如不适当地撤销要约的,可不负损害赔偿之责 D.但是法院判例认为,如要约人指定了承诺期限的,则要约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将要约撤销2.29.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的,则(C)A.要约在原则上仍可以撤销B.经双方协商是可以撤销要约的C.此时,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D.受要约人的信赖行事不受法律保护2.30.规定债权人只能在解除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间任择其一,而不能同时享有两种权利的国家是(C)A.法国B.美国C.德国D.中国2.31.要约撤销是一种——行为。
国际商法第二章合同法
的不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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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要约的要件: ❖ (1)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区别要约邀请 )
从语言、文字和其他情况判断 有明确接到承诺受其约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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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价与约因
❖ (一)对价 ❖ 1、英美法的对价Consideration: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利益、
权利、利润或好处,或是他方当事人克制自己不行使某项权 利或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彼此间相互给付)。 ❖ 2、有效的对价必须具备的条件
❖ (1)对价必须是合法的 ❖ (2)对价是待履行\已履行\但非过去的对价 ❖ (3)对价有价值,但不要求充足 ❖ (4)非已存在和法定义务 ❖ (5)对价来自受允诺人 ❖ (6)非公共义务或履行的义务超出了公共义务或合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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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 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
❖ 接触、洽商、合意的过程,包括动态行为与静 态协议
❖ 动态行为: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 产生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
❖ 静态为达成合意,条款已确定,承诺为成立要件, 产生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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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 我公司向荷兰某公司报盘:某初级产品200公吨, 每公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
❖ 4、美国法:合同是一个许诺或一系列的许诺,对 于违反这种许诺,法律给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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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种类
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国际商法资料名词解释
29. 汇票的普通承兑:亦称为单纯承兑,即由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具付款人的姓名和日期,除此以外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30. 汇票的追索权:当汇票遭到拒付时,为了保护执票人的利益各国法律都认为执票人有权向前手背书人以汇票的出票人请求偿还汇票上的金额,这项权利在票据法上称为追索权。
31. 本票:又称为期票,是出票人约定于见票时或于一定日期,向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允诺。
1要约邀请:即使要约人的意思表示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但如果意思表示不具体、不确定,而且不期望他方的承诺即能使合同成立的话,也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一项要约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3速遣费:承租人向出租人领取提前完成约定装卸时间的相应费用。
43权利转让给保险人,而请求支付保险标的保险金额。
第十章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44.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
45.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
18. 直接代理: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表的身份,即以本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和合同,其效力直接及于本人的,称为直接代理。
19. 间接代理:如果代理人以他自己的名义,但是为了本人的计算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转移于本人的,称为间接当理。
20. 外贸代理制:就是由我国的外贸公司充当国内用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其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
2票据行为:是指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作出的要式的法律行为。
国际商法之合同法
《国际商法》之二——合同法第二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成立第三节合同的履行第四节合同的消灭思考题1、合同成立的基本过程和必要条件是什么?2、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3、违反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及补救办法是什么?4、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合同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没有各种经济合同,社会的经济生活就无法顺利进行,社会的经济秩序亦将难以维持。
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分配以及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合同。
例如,企业的设立、资金的筹措、厂房的建造、设备和原材料的取得、职工的雇用、产品的销售、代理人的委托、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都要通过订立合同来实现。
因此,资本主义国家都把合同法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合同法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维护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的西方法学者甚至认为,现代社会是“合同社会”,离开了合同便寸步难行。
在资本主义的民法体系中,合同法往往占据很大的篇幅。
以法国民法典为例,该法典全文共有2283条,其中涉及合同的条文达1000余条,几乎占全部法典的二分之一。
该法典还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于订约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这足以说明,合同法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法律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的经济体制经过这几年的改革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现在,我国正在从产品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采用适当的法律形式,以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共中央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合同制度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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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自愿 公平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诚信 合法 (1)有偿合同的当事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
合同的重。 (2)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不要求受益的 当事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有偿合同对 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则较高。 (3)善意取得的构成以第三人与无权处分 人之间是有偿交易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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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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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二
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 一天, 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 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 20元可领取奖 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 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5000 5000元 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5000元,便买了 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 20元的洗发水 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 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 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 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 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 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 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 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0 5000元 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0元 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 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
合
同
法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1999年 某百货公司致函某服装厂, 1999 合法 年4月5日,某百货公司致函某服装厂,欲订
案例分析一
购1000套女式西装,并提供了价格、单价,询 1000套女式西装,并提供了价格、单价, 套女式西装 问是否同意。同月同日, 问是否同意。同月同日,该服装厂也致函该百 货公司,表示现有1000套女式西装, 1000套女式西装 货公司,表示现有1000套女式西装,询问百货 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双方收信后, 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双方收信后,均未给对方 回复。 个月后,该服装厂向该百货公司发货, 回复。4个月后,该服装厂向该百货公司发货, 百货公司拒绝收货、付款。 百货公司拒绝收货、付款。本案中百货公司与 服装厂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服装厂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 A.合同关系未成立 B.合同关系成立 C.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 D.合同关系成立但未生效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思考
1.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 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 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 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 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请说明理由。 请说明理由。 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 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 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二、合同的特征与分类 合同的特征与分类
(一)、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目的) 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的基 础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4、有效的合同应符合法律的要求。 9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1.主合同 2.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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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 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
1.有名合同 2.无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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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自愿 合同法在分则中明确规定了15 15种有名合同 合同法在分则中明确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 公平 诚信 合法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合同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第一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概念: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里所说的民事权利关系主要是指财产 关系。根据本款规定,婚姻、收养、 监护、等身份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 理活动,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 不适用合同法。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 形式为要件: 形式为要件:
1.要式合同: 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劳动合同、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2.不要式合同 12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 担方式: 担方式
1.双务合同 2.单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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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 自愿 公平 纠 纷 的 解 决
合 同 的 变 更 、 转 让 和 终 止
合 同 的 履 行
合 同 效 力
合 同 的 订 立
合 同 法 概 述
合 同 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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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学习目录
第一节: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 第六节:违约及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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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二
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 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 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 5000元钱拿出 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到 商场中购物消气, 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 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 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 ,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 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 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 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 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 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 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 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某则认为 南某某还小, 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 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 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 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 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 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二)合同的分类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 件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 要件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 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根据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 . 根据双方是否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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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 物为要件
1.诺成合同 2.实践合同: 下列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买卖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借用合同、 保管合同 11
3.赠与合同 5.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9.运输合同 11.保管合同 13.委托合同 15.居间合同。
4.借款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10.技术合同 12.仓储合同 14.行纪合同。
平等 自愿 公平 诚信 合法
根据双方是否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
有偿合同:双方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 同。 无偿合同:一方只为给付而无对价的合同 。 生活中 典型的无偿合同有:赠与合同、借 用合同、保证合同 注意: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自然人之间 的借贷合同
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民事主体独立地 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1)无民事行为能力: A.10岁以下的儿童 岁以下的儿童 B.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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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A.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18周岁以上的公民 周岁以上的公民 B.已满 岁未满 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已满16岁未满 已满 岁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主要生活来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