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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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廉租住房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适用)
注:请详阅填表须知后如实填报(“□”项请勾选),涂改、复印无效。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需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有效,表格内容不得涂改、篡改;
2.申请人、配偶以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符合届时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以及相关政
策解答中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
3.申请表需由申请人、配偶以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并与其它辅助申请材料一起
交至指定受理窗口。

4.由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提交申请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所有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校
验原件并同意由住保房管部门保存,恕不退件。

提交材料清单
注:
一、以下材料涉及家庭仍需提交:2006年以后在杭州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可不用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复印件,但离婚协议仍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属现役(转业)军人的,由本人所在(原)部队师级以上后勤部的营房部门或房改办开具军队住房情况证明;退回的军产房请提供退房协议; 行政事业单位、外地驻杭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备案登记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如申请人上年度无用人单位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关于××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所有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填写《承诺书》;相关申请表格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房专栏)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下载。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表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表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适用)注:请详阅填表须知后如实填报(“□”项请勾选),涂改、复印无效。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制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需提交主要申请材料一、《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原件。

二、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详见须知一)。

三、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详见须知二)。

!四、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薄、有效户籍证明或《浙江省居住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详见须知三)。

五、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通过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的,提供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通过创业人员申请的,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或高级职业资格证明。

(详见须知五)七、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证明原件(详见须知六)。

八、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详见须知七)。

九、申请人近6个月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原件。

十、自主创业的提供1年以上完税证明原件。

十一、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详见须知八)。

$十二、《申请家庭有关资产情况具结书》原件及相关资产证明(详见具结书)。

十三、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提交优先保障相关证明(详见须知九)。

注:由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提交申请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所有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校验原件并同意由住保房管部门保存,恕不退件。

填表及提交申请材料须知一、申请人应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注册地所在城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单位具结书》和《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

二、申请家庭应填写“婚姻状况”,包括已婚、离异、未婚、丧偶四种类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模板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模板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模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租赁房屋信息:
房屋地址:
房屋类型:
房屋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金额: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目的:
(请简要说明租赁房屋的具体用途,如居住、办公等)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在此处贴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请确保清晰可见)
申请人签名:
日期:
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租赁房屋需符合相关政府规定和要求。

4. 申请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

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情况,申请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在提交申请后,申请人需耐心等待审批结果。

如有需要,申请人可随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此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符合具体要求和规定。

请务必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相关解答

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相关解答

审查职责方面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具有哪些审查职责?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主要审查职责有:1.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书面审查租赁房屋是否具有不得出租的情形;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书面审查出租房屋是否是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是否小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及是否存在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的情形;3.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书面审查转租人转租房屋的行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八条,书面审查共有房屋的出租人是否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受托人是否具有委托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4.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至第二十条,书面审查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租赁信息是否完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查职责。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是否需要对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答: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故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应由房屋租赁当事人负责,备案部门负责形式要件的审查。

但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可以进行真实性、有效性审查的备案材料(如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应当进行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和《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内容,房屋租赁登记部门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收件资料方面三、租赁房屋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否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答:无需提供。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杭州租房合同备案【特殊版】

杭州租房合同备案【特殊版】

杭州租房合同备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一、租赁房屋基本信息1.1该房屋位于杭州市【具体地质】,建筑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1.2该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证号】。

1.3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并保证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

二、租赁期限2.1本合同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2.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应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3.1租金为人民币【金额】元/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2乙方应在每月【指定日期】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逾期未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甲方【滞纳金】作为违约金。

四、押金4.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金额】元作为押金。

4.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房屋使用及维护5.1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并承担日常维护、维修费用。

5.2甲方应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六、违约责任6.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7.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附件9.1附件1:房屋附属设施清单9.2附件2:物业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支付标准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一、特殊应用场景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出售房屋1.场景说明:在租赁期间,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余杭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所需资料清单

余杭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所需资料清单

复印件
需校对原件
必要
房屋所有权证书 申请人或经办 或者其他权属或 机构自行获取 权益证明
复印件
需校对原件
必要
同意转租证明
申请人或经办 机构自行获取
复印件
需校对原件
必要
共有权人同意出 租证明
申请人
复印件
需校对原件
必要
办理时间:两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86139530 午休时间:12:00-14:00
如有分割,平面图用阴影部分表示,并备注租赁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 未办营业执照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预核查 书
办理地址:临平市民之家北门一楼 快牛网感恩财务微信同号15958188
理资料清单
项代码:其他-01985-000 备注 本单位提供
房东(房产证上名字) 身份证复印件租客身份 证复印件(小孩子用户 口本户主页+小孩页 )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包 括平面图) 仅适用于转租情形,转 租人已租赁登记备案的 租赁合同允许转租的, 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
余杭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资料清单
事项名称:房屋租赁风机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出具单位
材料形式 原件
事项代码:其他-01985-000 必要性及 材料详细要求 描述 必要
房屋租赁风机备 案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人或经办 机构自行获取
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
需校对原件
必要
房屋租赁当事人 申请人或经办 身份证明 机构自行获取
仅适用于有共有权人的 情形。作为申请人之一 的共有权人,可不提供
图用阴影部分表示,并备注租赁面积
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完整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完整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备案类型:□新增□变更□延续□注销注:请仔细查看背面申请表填写说明,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并在对应的备案业务栏内填写相关内容,标注“*”为必填项。

二、【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房间号码】: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产权证号填写内容应当与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编号内容一致,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以不填写;房间号码,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01室”、“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直租类型仅限于出租人为房屋产权人的情形,其余均属转租类型(如“托管式”租赁房屋、房屋产权人授权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等)。

五、【出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章一致,如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合同上签章为多人的,填写用“,”分隔。

六、【产权人】:仅限于租赁类型为转租情形进行填写,产权人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则一并填写完整,填写用“,”分隔。

七、【租赁面积】:整套(幢)租赁的,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分间租赁的,填写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用部位面积。

八、【租金总额】、【租赁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总额和起止日期填写。

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如租赁合同中为月租金额,应当计算整个租期的租金总额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九、【变更信息】:仅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材料一致。

十、【续租期限】: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填写。

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续审申请表

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续审申请表
明。
注:1.上述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校验;
2.为了不影响后续货币补贴的正常发放,建议申请家庭提前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申请人签名:配偶签名:家庭成员签名:申请ຫໍສະໝຸດ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处)
年 月 日
配偶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处)
年 月 日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处)
年 月 日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处)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盖章处)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盖章处)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
1.本表需由申请人本人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有效,表格内容不得涂改、篡改;
14.申请表需由申请人、配偶以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并与其它辅助申请材料一起交至指定受理窗口,在线申请的可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表及其他辅助申请材料;
15.辅助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请参看提交材料须知;
16.申请家庭在窗口提交申请表时需携带申请人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交的,还需携带用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配偶以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符合届时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解答中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的条件;
3.城市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可在三种保障类型中任选其一,其余申请家庭暂只受理货币补贴;
4.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需如实填写上年度收入(城市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无须填写);
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续审申请表
注:请详阅填表须知后如实填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申请保障类型
(勾选一项)

浙江省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020年度)

浙江省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020年度)

填表须知1.本表需由申请人本人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有效,表格内容不得涂改、篡改;2.申请人、配偶以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符合届时的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解答中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保障的条件;3.城镇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可在三种保障类型中任选其一;其余申请家庭暂只受理货币补贴;4.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需如实填写上年度收入;5.申请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仅限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填写;6.申请家庭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名下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参股企业;7.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货币补贴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具有杭州市主城区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以及余杭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方可计入保障家庭人口数;8.家庭成员填写:申请人必须填写所有未成年子女信息,城镇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还需填写困难证上载明的其他家庭成员,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的申请人还需填写本人(配偶)的父母和成年子女信息;9.学历、职业证书勾选: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勾选本科(毕业未满7年)或硕士以上,创业人员勾选中级及以上职称、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发证满2年);10.房产情况:除城市低收入(原廉租房)申请家庭外,其余申请家庭必须勾选“无(转让满5年)”;1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仔细阅读申请家庭具结并签字,未成年家庭成员可由监护人代签;12.申请表需由申请人、配偶以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并与其它辅助申请材料一起交至指定受理窗口,在线申请的可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表及其他辅助申请材料;13.辅助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请参看提交材料须知;14.申请家庭在窗口提交申请表时需携带申请人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交的,还需携带用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须知除下列情况外,申请人无需提供除申请表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1.省外户籍申请人家庭成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或翻译公证过的护照);2.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家庭和2006年前在省内民政部门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省外结、离婚的申请家庭仍需提供婚姻相关材料;3.省外出生的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4.婚姻状态为离异且有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的需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5.婚姻状态为丧偶的且有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6.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除省内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外,其余均需提供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信网证明);7.创业人员除持有浙江省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外,其余仍需提供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8.非杭州市区退休人员均需提供上年度退休工资明细;9.申请人缴纳省直社保或公积金的仍需提供社保或公积金证明;10.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或创业人员在市区创业未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的,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一年以上的企业完税证明。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表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表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适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制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需提交主要申请材料一、《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原件。

二、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详见须知一)。

三、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详见须知二)。

四、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薄、有效户籍证明或《浙江省居住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详见须知三)。

五、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通过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的,提供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通过创业人员申请的,提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或高级职业资格证明。

(详见须知五)七、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证明原件(详见须知六)。

八、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详见须知七)。

九、申请人近6个月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原件。

十、自主创业的提供1年以上完税证明原件。

十一、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住房资助能力具结书(详见须知八)。

十二、《申请家庭有关资产情况具结书》原件及相关资产证明(详见具结书)。

十三、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提交优先保障相关证明(详见须知九)。

注:由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提交申请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所有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校验原件并同意由住保房管部门保存,恕不退件。

填表及提交申请材料须知一、申请人应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注册地所在城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单位具结书》和《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

二、申请家庭应填写“婚姻状况”,包括已婚、离异、未婚、丧偶四种类型。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2.离异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复印件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3.丧偶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杭房局[2011]198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房局〔2011〕19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9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1〕2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特制定《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做好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1〕20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

其他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二、市住保房管部门统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编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年度计划;负责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配、方案审核、受理公告发布、结果确认及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级经租管理机构)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审核、配租、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区的综合服务与管理,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区级经租管理机构)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初审和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配租、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

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总则一、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行为,维护国有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市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将占有或使用的国有(公共)房产(以下简称房产)用于出租的,应按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所称房产出租是指各单位将其占有或使用的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生产)性用房、仓储性用房、居住性用房及场地、构筑物等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

四、单位将占有或使用的房产用于出租,应当经审批后统一进入杭州市产权交易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房产出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操办。

六、以下房产的出租暂不适用本办法:1、为本单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提供基本住所、解决住房困难的房产;2、居住性的政府直管公房;3、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所占有或使用的房产。

房产出租审批七、单位新增出租或原租赁到期的房产,应在出租或到期的三个月之前,经房产的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八、单位房产出租审批应提交以下资料:1、房产出租申请报告(包括现有房产的产权情况、使用情况、出租理由以及对承租人的行业要求等);2、房产出租审批表(附件);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权证复印件;4、原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九、经审批同意出租的房产,由市财政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纳入公开招租程序。

招租方式和程序十、出租房产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其房产价值并综合考虑房产所在地段、租赁市场行情等因素对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出租房产的租赁建议价格。

参与出租房产租金评估的社会中介机构由市财政局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招投标方式予以确定。

杭州市住宅房屋装修备案表

杭州市住宅房屋装修备案表
国有土地上房屋装修备案申请表
编号: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M2
房产性质
总层数
结构类型
产权人
房屋装修使用人
已改变原
结构说明








1、
2、
3、
4、
5、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产权人申请装修授权委托书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房屋原平面图、改动后装修图纸或说明
□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
□装修合同及装修施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相关单位批准文件
装修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物业管理单位意见
(社区居民委员会)
盖章:
本人以上填写内容和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属实。
申请人(单位):联系电话:
产权人□使用人□相关人□
(身份证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3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3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3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房产达成租赁协议,为明确双方权益,保障租赁市场的稳定与透明,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

现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结构为______,装修情况为______,具体细节以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__(月/季度/半年/年)一付。

2. 乙方需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需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登记备案信息确认及证明事项1.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内容真实有效,同意进行登记备案。

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证明该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合法登记备案。

3. 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甲方申请补办。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3篇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3篇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3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租赁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合同协议,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结构为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3.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四、房屋交付及返还1.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返还给甲方,并保证房屋及其设施完好无损。

五、房屋修缮及维修责任1. 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设施,保持房屋及其设施完好。

2. 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确保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3.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应恢复原状或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处置。

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有权监督乙方合理使用房屋。

杭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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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杭州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模板一出租方(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坐落于杭州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位于第______层,共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

第二条租赁用途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租金按____(月/季/年)支付。

乙方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______日内,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第五条押金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水、电、煤气等费用及违约赔偿责任后,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与返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______日内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

第七条房屋维护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杭州租房合同备案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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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房合同备案证明模板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租房合同备案证明。

本备案证明依据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如下: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3.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4.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租赁期限1. 租赁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2. 租赁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3.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1. 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2.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3. 租金支付时间:每月的______日4. 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租赁用途承租方仅可将租赁的房屋用于居住目的,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给他人。

第五条房屋维护和保养甲方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的,甲方应负责提供合适的住所。

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房屋租赁管理,1993年10月4日杭州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方法》,下面第一给大家介绍关于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盼望对您有所关心。

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发布的《杭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自有自管房屋(以下简称自管房)、房管部门挺直管理的房屋(以下简称直管房)及私有房屋的租赁。

第三条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城镇范围内房屋租赁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房屋租赁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房屋租赁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

第五条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必需符合下列条件:1.房屋全部权清晰无纠纷;2.房屋结构必需平安牢靠;3.符合治安、卫生条件。

第六条凡本市城镇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直管房及单位自管房作职工住宅除外),均需由产权人(单位)向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登记,申报租赁价格,并经房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持下列证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房屋全部权证或其他合法的产权证件。

2.居民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3.共有房屋出租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托付书。

4.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外地单位租用私有房屋,还须提交主管部门申请租赁房屋的文件。

5.房屋租赁登记表。

6.房产评估报告。

第七条房屋租赁实行分级管理。

一、区属以下单位自管房屋、私房(不包括单位租私房)出租,由出租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向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后,方可出租。

二、区属以上单位自管房出租及单位租用私房,由出租方或承租方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后,方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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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人ຫໍສະໝຸດ 出租人名称有效证件名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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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名称
杭州有限公司
有效证件名称
营业执照
有效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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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江干区凤起时代大厦2004室-G
房屋结构
框架
房屋性质
住宅( )
非住宅( )


租赁期限
自 2015 年 12月 25 日至2016 年 12 月 24日
租赁金额 (总额)
18000元
租赁面积(平方米)
30平方米
填表日期
2016 年1月 14日
填表说明:
1、个人的有效证件为身份证;公司类单位的有效证件为营业执照;非公司类单位的有效证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注册的公司/个体工商户有效证件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本备案表填写的内容务必与租赁合同(协议)完全一致。
3、租赁编号由审批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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