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厂内部安全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规定:
1.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互相督促,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凡本厂员工均应执行三级安全检查责任制,并负有防火安全的责任。
(1).第一级检查:由班组、个人每天班前、班后对本班、个人使用的电器设备、机台、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报告。各班组的负责人负有对当班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的责任。
(2).第二级检查: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四防”(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并做出整改计划。如不执行本规定(以检查记录为依据)的,出现问题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第三级检查:每月由工厂安委会组织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四防”(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检查,查出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如限期内不整改,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扣罚,由于没有按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3、凡违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造成火灾的,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赔偿损失100%,超过500元的,视其情节轻重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厂区内一律不准生火(饭堂除外),如因生产需要生火的,事前须经主管部门防火责任人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饭堂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将炉灶火种熄灭后方可离开。任何人员不得自设炉灶(包括煤气炉、电炉、酒精炉等),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事故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非动火区动用风焊、电焊,必须办理临时动火申请,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火。
6、各部门(车间)应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消防器材,并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
7、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挪用消防器材者,按消防条例罚款500—1000元的处理,由此而耽
误灭火,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者责任。
8、车间使用的液化气、丙酮、乙醇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指定地点存放。液化气除使用以外,其余一律不得放在车间内,丙酮、乙醇的存放量不得超过两个班次,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每次罚款50元。
9、车间使用的丙酮、乙醇,用完后应立即加盖放好,严禁放置在机台上,如违反扣罚当事人50元,由此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为防止烟头火种引起的火灾,杜绝不安全隐患,以办公大楼为界划分禁烟区,进入生产区域的一切人员严禁吸烟,严禁乱掉烟头火种,违者作严重违纪处理,罚款200元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事故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各部门接待外来人员时,应负责对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必须遵守公司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如违反制度,则对接待人员罚款100元。
12、不准乱倒易燃易爆物品(如液化气、丙酮、乙醇、汽油等)及残渣,违者扣罚当事人100元,造成事故的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3、清洁机台后,沾有易燃易爆物(如丙酮、乙醇、汽油等)的棉丝、抹布,要放于专门的容器内,由清洁工负责清理。
14、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或私自使用电器设备,违者扣罚当事人事50元,造成事故的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举报违章者按扣罚款的5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