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哪些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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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一、根据原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经患者(或直系亲属)同意,医院可以为患者及近亲,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人、保险机构、公检法机关等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二、病历资料复印由医院病案科负责办理,并指定专人受理病案资料复印申请。

三、申请病案资料复印时,申请人需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同时需出示相关法定证明材料。

法定证件包括:患者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亲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委托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公检法机构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单位介绍信。

四、病案复印申请审核时,审核人员查明病案复印申请人的相关法定证明材料,确认准确无误,接受申请,办理复印。

五、病历资料复印完毕后,病案管理人员将复印内容和页数填入《复印病历登记本》,每月装订建档备查。

六、复印病历资料,经病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科印鉴方可有效。

七、未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复印的病历资料,一律不得加盖医院病案科印鉴。

八、复印病案资料需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之后,到病案科进行复印。

九、根据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的规定,由医院统一收取。

十、特殊情况由病案科处理执行。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概述病历复印是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患者的医疗事务管理、医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法律诉讼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病历复印管理工作,提高复印质量和效率,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特制定本规定。

二、复印申请1. 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可以提出病历复印申请,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 患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 复印用途的说明材料,如医学教育、科研、法律诉讼等;(3) 患者的住院号或门诊号等患者信息。

2. 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复印申请窗口,负责受理患者的复印申请。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三、复印审批1. 医疗机构负责审查患者的复印申请材料,并进行合法性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应向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并注明原因。

2. 复印申请涉及患者隐私信息的,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限制复印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复印申请涉及医学教育、科研或法律诉讼等特殊情况的,医疗机构应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理需求,并及时给予审批。

四、复印操作1. 复印工作由医疗机构指定的专人负责,确保复印操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2. 复印前,应对原始病历进行清点核对,并在复印品上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复印专用章。

3. 复印品应与原始病历保持一致,不得有任何删改、涂抹等痕迹。

4. 复印品应按照病历复印申请的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和封存。

五、复印费用1. 病历复印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费用标准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2. 复印费用应合理、公正,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复印费用的专款专用。

六、保密措施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

2. 从业人员在从事病历复印工作中应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隐私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3. 处理病历复印废纸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试题及答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试题及答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D)A:医疗机构支付B:患方支付C: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D: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2. 以下属于医疗事故的是(C)A: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B: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C:药物不良反应造成不良后果D: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3. 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B),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A:10日内B:15日内C:20日内D:25日内4. 内科医生王某,在春节探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位产妇临产,因车上无其他医务人员,王某遂协助产妇分娩。

在分娩过程中,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

王某行为的性质为(D)A:属于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B:属于非法行医,不属医疗事故C:属于超范围职业,构成医疗事故D:属于见义勇为,不构成医疗事故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医疗事故5.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并告知家属。

尸检应在死后(C)以内;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A:24小时B:36小时C:48小时D:72小时6.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C)级A:二级B:三级C:四级D:五级7.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D)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A:3日内B:5日内C:8日内D:10日内8. 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B)A:20年B:30年C:40年D:50年9. 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B);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A:5年B:6年C:7年D:8年10.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A)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当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患者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复印病历资料。

那么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呢?患者有权复印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资料。

下面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

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有初步诊断和治疗意见等。

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

医嘱单是指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后,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所下达的治疗和护理意见,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化验单(检验报告)是指记录患者所接受的各种实验室检验结果的报告单。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是指患者接受的X光、CT、MRI等医学影像检查的影像资料和结果报告单。

特殊检查同意书是指由于病情需要必须进行某些特殊的检查项目,尤其是有创性或较大风险的检查项目时,经医务人员介绍检查的必要性和风险后,由患者或近亲属签字的文书资料,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目的、风险、并发症说明和患者或其近亲属签字等。

手术同意书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行手术治疗前,医疗机构履行告知程序,包括告知手术名称、适应症、手术内容、风险及并发症等,并由患者或近亲属签字。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是指记录麻醉、手术过程及相关情况的文书资料。

病理资料是指穿刺活检标本、手术标本等的病理检查报告。

护理记录是指记录护理过程的有关文书资料。

二、患者复印病历的程序是什么在实践中,当患者提出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患者向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复印或复制的的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有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患者提出的要求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3、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复印或复制病历;4、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核对;5、在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的每一页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

关于病历的法律规定2009-08-10 17:59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

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

必要时寻求卫生局的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3、实践中患者对待病历容易出现哪些错误做法?(1)、认为病历已经被院方篡改伪造,没有证据价值,因而不及时复印;(2)、复印病历时不要求医院盖章;(3)、抢夺和偷盗病历。

4、错误对待病历会有什么不利后果?(1)、不及时复印病历,会给院方更多的篡改和伪造的时间;(2)、复印不要求医院盖章,会使复印的病历失去应有的证据价值;(3)、抢夺和偷盗病历会由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问题使证据失去价值。

5、病历被篡改后还有证据价值吗?仍然有很大的证据价值。

首先,它仍然是患方咨询相关司法鉴定专家时的重要材料;其次,在很大程度上它仍然是认定院方过错的最重要证据。

因为科学在很多时候是伪造不了的;最后,它是医学会不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理由,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相关测试题的答案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相关测试题的答案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相关测试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D)A:医疗机构支付B:患方支付C: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D: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2. 以下属于医疗事故的是(C)A: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B: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C:药物不良反应造成不良后果D: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3. 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B),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A:10日内B:15日内C:20日内D:25日内4. 内科医生王某,在春节探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位产妇临产,因车上无其他医务人员,王某遂协助产妇分娩。

在分娩过程中,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

王某行为的性质为(D)A:属于违规操作,构成医疗事故B:属于非法行医,不属医疗事故C:属于超范围职业,构成医疗事故D:属于见义勇为,不构成医疗事故E.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医疗事故5.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并告知家属。

尸检应在死后(C )以内: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A:24 小时B: 36小时C:48小时D:72小时6.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C)级A:二级B:三级C:四级D:五级7.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D)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A:3日内B:5日内C:8日内D:10日内8. 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B)A:20年B:30年C:40年D:50年9. 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B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A:5年B:6年C:7年D:8年10.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A )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方便患者复印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复印病历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复印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病历的复印第六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

第七条患者要求复印病历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复印病历的目的。

第八条医疗机构收到患者复印病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

第九条经审核,患者复印病历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复印:(一)患者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申请复印的病历资料属于患者本人;(三)复印病历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使用医疗机构统一格式的病历复印纸;(二)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者病历管理专用章;(三)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保留病历原件;(四)复印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向患者收取复印费用。

复印费用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复印病历时,向患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告知复印病历的目的、范围和注意事项;(二)提供病历复印服务;(三)提供病历复印后的查阅服务。

第三章病历的保管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管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病历的完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损毁或者泄露:(一)对病历进行安全存放,设置专用的病历柜或者档案室;(二)对病历进行加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三)对病历进行备份,确保病历数据的完整性;(四)对病历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民法典病历复印范围

民法典病历复印范围

民法典病历复印范围
民法典是我国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是维护公民权利和维护社
会稳定的基础。

在处理各种法律案件时,病历复印往往是非常重要的
一步。

那么,在民法典病历复印时,应当注意哪些范围呢?
首先,在民法典病历复印中,必须严格遵守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

因此,在复印时,应该只复印与案子相关的病情资料,而非全部的病
历资料。

其次,复印范围应该包括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

例如,医生的
诊断结果,药品的使用记录,和疾病的治疗方式等。

这些资料能够为
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

同时,民法典病历复印应该注重细节,充分记录资料内容,以备
审查使用。

这包括日期、医院名称、医生姓名、患者姓名和病历页数
等信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长期以来,民法典病历复印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越权访问,信息
泄露等问题。

为了确保病人个人隐私的合法有效保护,病历复印必须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数据的安全与保密。

总之,民法典病历复印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照顾患者个人隐私,
并留下足够的证据,让案件处理更加公正严谨。

我们应该保持高度关注,提高法律意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十六、病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阅(复印)的持续改进
1.医疗机构应通过收集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病历查阅(复印)服务。
2.定期对病历查阅(复印)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十七、病历查阅(复印)的记录与归档
1.医疗机构应详细记录病历查阅(复印)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时间、申请人、查阅(复印)内容、查阅(复印)目的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查阅(复印)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查阅(复印)时间、申请人、查阅(复印)内容等信息。
4.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人查阅、复印病历,不免除医疗机构依法保管病历的义务。
五、病历查阅(复印)费用
医疗机构提供病历查阅(复印)服务,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应公示,并向患者或相关人员告知。
2.确保病历查阅(复印)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备不时之需。
十八、病历查阅(复印)的跨机构协作
1.在跨机构协作中,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病历查阅(复印)的协调机制,确保患者病历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2.跨机构病历查阅(复印)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
十九、病历查阅(复印)的伦理考量
3.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病历查阅(复印)的知识,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十二、病历查阅(复印)的监管与责任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查阅(复印)的内部监管机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对违反病历查阅(复印)规定的行为,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病历查阅(复印)工作的监督检查。
2.在涉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指令,做好病历查阅(复印)工作。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 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

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最新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最新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最新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病历复印管理规定1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计生委2021年11月20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1年版》,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病历复印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检法部门。

二、住院病历复印时间:分为两类:1、归档病历:患者要报销出院记录须盖公章及其他资料,请出院2周后到病案科复印。

2、住院病历:住院期间只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科复印。

三、住院病历必须到病案科复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病历。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5、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书。

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如需母亲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

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宁夏神经内科模拟题2021年(16)_真题-无答案

宁夏神经内科模拟题2021年(16)_真题-无答案

宁夏神经内科模拟题2021年(16)(总分100,考试时间120分钟)A1/A2题型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的日期是A. 1999年9月1日B. 2000年9月1日C. 2001年9月日D. 2002年9月1日E. 2002年10月1日2.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除了A. 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B. 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C. 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D.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护理记录E. 病程记录3. 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包括A. 协商解决和行政处理B. 行政处理C. 诉讼解决和协商解决D. 协商解决、行政处理、诉讼解决E. 以上都不正确4.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人身损害之日起A. 1个月B. 3个月C. 半年D. 1年E. 2年5. 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机构发生一些医疗意外时,应移交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移交的是A. 发生患者死亡的B. 患者有重度残疾的C. 患者有中度残疾的D. 患者有轻度残疾的E. 患者有器官组织损伤,并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6.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的正确说法是A. 技术水平欠缺的技术过失B. 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责任过失C. 违反操作规程的故意D. 疏忽大意的过失E. 过于自信的过失7. 下列常见的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中,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相符合的是A. 医疗费,只包括对患者造成损害所进行治疗的费用B. 误工费,应分为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及收入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种情形处理C. 陪护费,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D.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上年度家庭饮食平均消费水平计算E. 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计算,凭据支付8. 确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时,应考虑的法定因素之一是A. 患者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B. 医疗机构的支付能力C. 医疗事故等级D. 医患双方的意见E. 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9. 下列材料中不是由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是( )A. 住院患者病程记录B. 住院患者手术同意书C.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等实物D. 门诊患者建立的病历档案E. 门诊患者门诊手册10. 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行为主体( )A. 技术上缺乏经验B.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C. 在现有科技条件下无法预料D. 临床诊疗中患者病情异常E. 无法预料或防范11. 下列哪项不是医疗事故的特征A. 医疗事故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B. 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C. 医疗事故行为人只能是卫生技术人员D. 给病员造成了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结果E. 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12.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但不包括A. 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的B. 开错手术部位,造成严重毁容的C. 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D. 发生难以预料的并发症的E. 以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1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是指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B. 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部委和系统内部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C. 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部委和系统内部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学院校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D. 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部委和系统内部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学院校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二级以上医院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E. 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部委和厂矿企业系统内部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学院校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三级以上医院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医院成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14. 以下哪项不是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A.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B.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C. 存在过失D.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E. 存在故意15.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并告知家属。

病历复印规定

病历复印规定

病历复印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病历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对患者获得有关病历资料的范围、复印资料的程序作出如下规定:1 、下列人员和机构如需要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病历资料:( 1 )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 )保险机构2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3 、未经医务处批准,病历原件不得拿出医院,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4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饿法定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机构公函,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其他病历部分患者无权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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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哪些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常识更新:2006-4-14 阅读: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哪些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

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有初步诊断和治疗意见等。

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

医嘱单位是指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后,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所下达的治疗和护理意见,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化验单(检验报告)是指记录患者所接受的各种实验室检验结果的报告单。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是指患者接受的X光、CT、MRI等医学影像检查的影像资料和结果报告单。

特殊检查同意书是指由于病情需要必须进行某些特殊的检查项目,尤其是有创性或较大风险的检查项目时,经医务人员介绍检查的必要性和风险后,由患者或近亲属签字的文书资料,包括检查项目、检查目的、风险、并发症说明和患者或其近亲属签字等。

手术同意书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行手术治疗前,医疗机构履行告知程序,包括告知手术名称、适应症、手术内容、风险及并发症等,并由患者或近亲属签字。

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是指记录麻醉、手术过程及相关情况的文书资料。

病理资料是指穿刺活检标本、手术标本等的病理检查报告。

护理记录是指记录护理过程的有关文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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