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由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欢迎大家分享。
分公司是相对本公司而言的,是按照公司内部管辖关系所作分类,是指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的责任承担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之外,不能清偿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资人追偿;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
2、分公司的诉讼地位。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
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最新知识]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为什么是筹资活动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为什么是筹资活动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为什么是筹资活动,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为什么是筹资活动?对与处置子公司少数股权,我们作为一个集团来看,是筹资,因为在母公司控制时点后,对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我们反应在资本公积里面,属于权益性的变动。
不走投资收益,所以是筹资活动而不是投资活动。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企业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后,购买少数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的,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应当分别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个别财务报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即按照实际支付价款或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会计分录是怎样?只写购买少数股东股权个别报表: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固定资产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合并财务报表借:资本公积贷:长期股权投资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针对”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为什么是筹资活动?”这一问题的解答。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大家之所以会有这个疑问,是将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归属于投资活动了。
其实我们只要站在”母公司”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属于筹资活动了。
金税盘怎么办?。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差异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一)分公司的特征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的特征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
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完整版)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区别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差别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观点。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本调动、人事管理等方面履行指挥、管理、监察的权益,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观点,是指在业务、资本、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拥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隶属机构。
2、联系与差别。
(1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富,其实质据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富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财富欠债表。
(2)分公司不拥有法人资格,不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建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建立程序不一样,建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议机构。
(5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实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观点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或经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推行实质控制的公司,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观点,是指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拥有或经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质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拥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肩负民事责任。
2、联系与差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质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要事项拥有实质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能够直接履行权益委任董事会董事。
(2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鉴于股份的据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拥有更大的决定权。
所以,一个公司假如拥有了另一个公司 50 %以上的股份,便可以对该公司推行实质控制。
在实践中,大部分公司的股份较为分别,所以,只需拥有必定比率以上的股份就能获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以外,经过订立某些特别契约或协议,也能够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最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是认缴的)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上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涉及登记事项的,以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由二股东一次性缴纳。
股东×××出资××万元,股东×××出资××万元,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它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末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身份证×××××××××身份证××××××第六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与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6.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总公司与分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模板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证明模板》致:[相关单位/机构名称]兹证明[分公司名称]系[总公司名称]的分公司,[分公司名称]隶属于[总公司名称]。
总公司名称:[总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总公司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总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总公司持有[分公司名称] 100%股权,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等具有完全控制权。
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公司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分公司注册地址]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姓名][总公司名称]对[分公司名称]的经营活动予以支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总公司名称](盖章)[证明日期]如何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子公司 名词解释
子公司是指一家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另一家公司。
母公司持有或控制子公司的股份,通常超过50%,但有时可能低于50%。
子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其经营活动受到母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子公司通常在其所在的市场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可以自行决定其业务范围、产品和服务、市场营销策略等。
但是,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受到母公司的影响和约束,必须遵守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管理要求。
子公司是跨国公司经营中常见的组织形式之一,可以帮助母公司实现全球资源整合和业务拓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子公司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风险,例如文化差异、法律法规差异等,需要母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协调。
语言与言语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语言与言语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第一篇:语言与言语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答:语言是作为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的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
言语就是个人讲话(写作)的行为和结果。
语言和言语的区别:①语言系统是社会共有的交际工具,因而是稳固的,具有相对的静止状态;言语是人们运用这个工具进行交际的过程和结果,是自由结合的,具有运动状态。
②语言是个系统,是社会共有的交际工具。
社会因素是它的本质因素。
言语除了具有社会的因素外,还具有个人的因素。
③语言系统的各个结构成分是有限的,但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用它们说出无限多的句子来。
语言和言语的联系也是紧密的,语言和言语的联系:①言语是第一性的,语言是第二性的。
②语言来源于言语,又反作用于言语。
它对第一性的言语起着积极的、巨大的作用。
(一)语言和言语的区别语言是全民的、概括的、有限的、静态的系统(知识);言语是个人的、具体的、无限的、动态的现象(话语)。
具体地说:1.语言具有全民性,言语具有个人性。
语言既然是存在于全体社会成员之中的相对完整的抽象符号系统,它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就是全民的,无论是从语言的创造者、使用者,还是语言本身,语言都具有全民性。
而言语则具有个人性,每个人说话都带有许多个人的特点,如地域、性别、年龄、文化素养、社会地位等,言语是个人对语言形式和规则的具体运用。
2.语言是抽象的,言语是具体的语言是对同一集团所有人所说的话的抽象,它排除了一切个体差异,它只有作为语言而存在的共性。
言语是运用语言的过程和结果,因此,人们只能直接观察到言语(外部言语),语言学家只能对大量的言语素材进行抽象概括,才会从中发现语言的各种单位和规则。
如前所说,人们对于语言的认识通常是从语言的具体现象开始的,人们所说的话都是具体的,或通过听觉或通过视觉,言语常常带有具体的特点。
3.语言是有限的,言语是无限的世界上没有两个人说话会完全一样,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脱离共同的语言规则而达到交流。
言语就是说话,是一种行为动作及其结果,一个人一生中究竟要说多少话,要写多少东西,这是无法计算的。
母子公司关系(最新整理)
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公布实施。
该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子公司与母公司是依照公司的组织系统划分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越来越趋向大型化、集约化、集团化,大量的子公司应运而生。
但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关系并未做具体规定,这就使二者间的关系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法律指导而难以规范。
因此,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研究,不但是重要的,而且是急需的。
Ⅰ.研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
目前,各国对母、子公司概念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不尽相同。
例如,按照《美国模范公司法》的规定,若某一公司的一类股份中,至少有90%已公开发行,并且售出的股份为另一家公司所拥有,则前者为子公司,后者为母公司。
日本则规定,如果某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之股本,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
我国理论界通常认为,所谓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能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此相对应,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为另一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
这里存在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即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差别。
分公司的概念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不同的地区,甚至遍布全世界,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企业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分公司。
而企业本身则被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同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又不具备法人资格;而子公司则是完全独立的法人。
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企业法律形式不规范,“分公司”作为名称并不是按上述严格的法律意义使用的。
许多以分公司相称的组织,如“中国船舶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只是与总公司存在上下级的管理关系。
分支机构与子企业在税收筹划的差异有哪些?
分支机构与子企业在税收筹划的差异有哪些?引言在国际商业运作过程中,企业通常会考虑税收筹划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税负。
分支机构和子企业是企业常用的两个国际化运作模式,它们在税收筹划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重点探讨分支机构和子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差异,并分析这些差异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分支机构的税收筹划差异1. 税务身份不同:分支机构是母公司在境外开设的营业场所,属于母公司的附属机构,与母公司共享纳税义务。
分支机构通常采用居民国的税法来计算和交纳税款。
税务身份不同:分支机构是母公司在境外开设的营业场所,属于母公司的附属机构,与母公司共享纳税义务。
分支机构通常采用居民国的税法来计算和交纳税款。
2. 所得税负责方式不同:分支机构通常直接承担纳税义务,将利润以分公司的名义纳税,并按照分公司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
这可能导致额外的税款负担。
所得税负责方式不同:分支机构通常直接承担纳税义务,将利润以分公司的名义纳税,并按照分公司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
这可能导致额外的税款负担。
3. 税基差异: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率存在差异,分支机构在不同国家间进行跨国运营时,可以充分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比如,在利润调整、费用分摊等方面,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和规定,灵活调整分支机构的税基,以降低纳税义务。
税基差异:不同国家的税法和税率存在差异,分支机构在不同国家间进行跨国运营时,可以充分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比如,在利润调整、费用分摊等方面,根据不同国家的税法和规定,灵活调整分支机构的税基,以降低纳税义务。
子企业的税收筹划差异1. 独立纳税:子企业通常是作为独立主体存在,有自己独立的纳税义务。
它们按照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子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加独立,可以根据本身盈利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优化。
独立纳税:子企业通常是作为独立主体存在,有自己独立的纳税义务。
它们按照所在国家的税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分集团公司与子集团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都没有。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该独立核算,股东分别从两家公司获得收益,不能合并计算。
子公司有自己的注册资金,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不同?(1)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第二章公司法(最新整理).ppt
2、担保权: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 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 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投资权: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 公司净资产的50%
不应该由公司的股东承担公司所负债务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 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5
分析案例
2006年8月29日温州强强集团诉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一案,发生法律效力。作为被执行人黑龙江 奔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义务 ,该公司所持有的秋林法人股5991.3695万股被冻结。法 院为什么冻结奔马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持有的秋林公司法 人股?
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无下限规定,仅 作了50人以上的上限规定,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 份公司对发起人的股东人数有上下限规定,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3、股权的表现形式不同。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证明书作为股权表现 形式,出资证明书通常为纸质形式;股份公司股东以股票作为股权表现 形式,股票可以使用纸质形式,但目前通常为无纸化形式。
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 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所持表 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答案】D
13
【课堂练习】
甲和乙是亲兄弟,他们共同投资设立两个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和B 公司,并分别担任两个公司的董事长。在日常经营中,他们主要以A 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接到预付款后又通过A公司和B公司 签订合同的方式,将A公司的资金转移到B公司的账户上,当A公司被 债权人索赔时,发现A公司账户上根本没有钱。甲应对A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最新整理发行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职能说明书
发行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职能说明书一、组织架构发行分公司下设二个中心、九个部和拓展的五个公司。
二个中心即:财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九个部即: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营销策划部、教材发行部、教育发行部、采购业务部、连锁业务部、多元拓展部、重点客户部;拓展的五个公司即:进出口公司、发行公司、文化发展公司、图书公司、广告公司。
二、经理室成员分工**: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主持发行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分管财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运营管理部、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采购业务部、营销策划部、连锁业务部、协管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综合管理部、发行部、重点客户部、音像公司、职教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教育发行部、书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多元拓展部、广告公司、文化发展公司、协管采购业务部。
三、发行分公司各部门职能财务管理中心l 根据股份公司财务部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细化、落实工作;l 负责发行分公司应收、应付款结算、拒付处理工作;l 负责发行分公司日常费用开支、财务管理工作;l 负责发行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报表编报及分析工作;l 负责发行分公司及各地方公司会计、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l 负责发行分公司各运营部门经济目标与预算的测算及下达、月度完成情况通报、年度考核意见提供等工作;l 参与发行分公司季度、年度企管考核工作;l 负责公司业务财务一体化的实施工作;l 配合做好外部相关单位的公关协调工作。
信息管理中心l 负责公司发行板块的整体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及各类有关技术方案和实施意见的收集、分析;l 负责发行板块信息化网络设备设施、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维护的项目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l 负责各地方子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统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工作;l 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建立。
综合管理部l 负责处理总经理室的日常办公事务;l 负责发行分公司的文秘、公文、固定资产、人力资源、安全保卫、劳务用工及生产用车等行政管理工作;l 负责发行分公司对外公关、协调;l 负责筹备组织各类会议;l 负责组织拟定发行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
最新版全套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制度
最新版全套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全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之上级单位,为规范双方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管理制度,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管理范围1.1 甲方作为乙方的上级单位,对乙方实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
1.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甲方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财务管理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2.2 乙方发生的所有财务事项,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财务决策。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3.1 乙方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事项,均应遵循甲方的相关规定。
3.2 乙方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须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得到甲方的同意。
第四条业务管理4.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业务实施计划,并报甲方审批。
4.2 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甲方制定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合规性。
第五条质量管理5.1 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5.2 乙方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自我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第六条安全管理6.1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人员安全。
6.2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集团公司于子公司区别
集团化管理体制是指建立在公司制基础上的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体制。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产品为基础的生产和市场的经营管理,二是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管理。
目前人们对前者重视较多,后者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集团化的管理从总体上要解决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
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公司内部或者集团内部的管理权限配置,都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强调集权,有的则强调分权。
不过,大都遵循“有控制的分权”这一基本的管理信条,即所有权的对外延伸和分解要以有效控制为前提,无控制的放权等于弃权或失控。
一般而言,集团总部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协调企业内部门之间的活动,互通信息,协调一致;二是监督成员企业的业绩,聘用、任免成员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三是在监督和对长期供求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向新产品、新产业进行重大投资,是否退出某些领域。
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的经验表明,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一个重要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使子公司的会计成为“老板会计”而不是“经理会计”。
集团总部必须建立一些有利于企业内部资源统一配置的职能机构,主要是集团公司的计划投资、战略研究指导、市场开拓和协调、财务及分配。
同时要建立有效集团服务功能,根据国内外的经验,主要应建立科研开发中心,融资及清算中心,人力培训中心,销售服务网络等。
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
对于母公司来说,既要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要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对于子公司来说,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又要承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义务,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
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集团运行机制。
最新整理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怎么写
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怎么写20x x年公司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 x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和落实第x x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集团公司的工作会议精神。
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三个到位,做好五项重点工作,与时俱进,立足服务,调整定位,开拓创新。
促进内控完善、防范经营风险,力争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把公司建设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一个中心,明确方向,体现价值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式严峻、复杂、多变,对公司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时代的发展就像高速行进的列车,如果我们驻足停留,很快就会被远远的抛弃,所以应当去迎接这个挑战,抓住这个机遇,在反腐倡廉的大气候下,在公司着力打造××的时机,明确审计工作开展的方向,充分发挥审计的先锋作用,使审计工作能够切实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突出三个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将有限的力量集中,把审计工作的重心有针对性的放在容易出现问题的财务环节、重点项目和一些容易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重大损失的位置。
1.对容易出错的财务环节精查细审,决不疏漏。
以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全面提高财务审计宏观效果为目标。
重点围绕推进财务部门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以促进财务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财务资金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重点,切实加大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
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精查和细问相辅助,既要对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全面审计,又要对重点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审计,既有审计的速度,又有审计的质量。
通过审计,实现全面掌握资金运行规律和资金管理松紧度,促进增收节支,规范财务行为。
2.以重大建设项目审计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对项目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最新整理内部控制手册第4部分-权限指引(D)——权限指引说明.doc
最新整理内部控制手册第4部分-权限指引(D)——权限指引说明.doc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权限指引说明为适应股份公司一级法人为主的经营体制,提高运营效率,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更好地落实分级授权制度,特制订本《权限指引》。
本《权限指引》所列权限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单位在向下延伸制定实施细则时,须按照“更严、更细、更具体”的原则设置权限。
1 权限指引一般介绍1.1 本《权限指引》分为基本的6个层级,各分公司在施行过程中可制订本分公司向下延伸的权限级别;子公司按照“子公司形式、分公司地位”的原则,比照分公司权限执行。
1.2 本《权限指引》中的权限为该项业务的决定权、审批权、最终处置权,不包括过程中的建议权、拟议权。
表中的“预算”(“计划”)包括初始预算(计划)及追加、调整预算(计划)。
1.3 本表中的权限项目按照业务流程编号的顺序依次排列,并将其中最重要控制点上的最终决策权限一一对应,单列而成。
“○”表示该业务在该权限层级上不允许分解、设置的权限;“-”表示该业务在该权限层级上总部不统一设置权限,由各单位在延伸制定本单位的《权限指引》时自行补充的部分;空格部分表示本栏的业务类型为标题栏,或为不牵涉审批权限、设置权限无实际意义的部分。
本表中部分权限项目暂未编写相关流程或现有流程中暂未体现,如第7.7、7.8项。
2 权限指引内容2.1 《权限指引》以矩阵式表格描述,由横向、纵向两个指标体系构成。
2.1.1 横向为六层两级权限系列。
六层是指自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事业部/职能部门主任、分公司经理/经理班子,直至分公司处室负责人/业务经理等六个层次;两级是指董事会再对董事长的授权,总裁再对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分管副总裁的授权,事业部/职能部门主任对副主任的授权,分公司经理对副经理/总会计师的授权。
权限设置体现了公司权力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到总裁,再按各职能部门(事业部)的职责范围及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层层分解、下放的管理原则。
总公司与分公司区别
一、分公司定义1.定义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是一个单位,分公司其实就是总公司的一部分。
总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管理其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基本特征、与总公司的联系和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
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而总公司必需有。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三、分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一)分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前需先设立设立的流程:1.名称核定:2.工商登记注册:3.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公司的)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XX。
5.申请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
分公司(b r a n c h c o m p a n 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有哪些?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欢迎大家阅读。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
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主要区别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识别清楚对起诉非常重要,否则将诉讼主体搞错,将使诉讼在程序上败诉。
为正确识别请掌握以下几点:
一、分公司的特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
2、具有营业资格;
3、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子公司的特点:
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
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的特点是:
1、子公司的一定数额股份被某公司持有并加予控制。
2、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认清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相同点和不同点才有利于识别。
相同点:都具有经营资格,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不同点:
(1)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企业名称不同。
分公司是将组建分公司的名称放在前面,后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
具体体现在出资上。
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点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概念
(一)分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母公司控制子公
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税收角度的区别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二、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利弊
1、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
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
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
征或免征预提税。
2、对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
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
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
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
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所以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
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注:
子公司是指同一公司在另一公司拥有股权的公司,其股权可能是100%,但最少不得低于50%;而分公司是
指在海外的公司和美国境内的公司这两个公司的50%以上的股权为作为第三者的同一个人或机构拥有。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变更
(1)、把分公司变成子公司,相当于母公司再投资成立新公司,可以将分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提供发起人协议或投资协议、新公司章程,发起人相关证明,验资,填好相关表格到工商部门登记就行了,但原分公司名字须经工商核名,不一定能延用。
(2)、子公司变为分公司必须经过子公司清算,税务和工商注销,正式注销后,再由母公司向当地工商部门
申请设立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