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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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宣传标语

城乡规划宣传标语

城乡规划宣传标语
城乡规划宣传标语
1、仔细贯彻实施《同心县县城总体规划》
2、严厉打击制售假证、乱张贴、乱喷涂违法行为;
3、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乡规划;
4、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建设"一书三证"制度、规范建设审批程序
5、大力实施《同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7、严厉打击违法乱占滥建行为、确保建造市场健康进展
8、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省用地、集约进展;
9、维护城乡建设秩序,打击私搭乱建行为;
10、加强规划治理、严格执行《同心县县城总体规划》
11、仔细贯彻降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活动;
13、加强城乡规划宣传、提高广阔人民群众规划意识
14、加强城乡规划治理,促进城乡协调进展;
15、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制造优美人居环境;
16、加强规划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17、仔细贯彻降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
18、严格执行城乡建设"一书三证"制度
19、仔细开展违法建造和私搭乱建集中整治月活动;
20、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建设进展建设;
21、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行为、维护城乡建设秩序
22、仔细实施《城乡规划法》、严厉打击违法乱占建滥行为
23、整治店外经营,维护市容市貌;
24、严格执行《同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可编辑版】

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可编辑版】

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1X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城乡规划法》,全面加强与推进我区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迅速掀起了学习城乡规划法的热潮,达到了预期效果。

现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代表局班子就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情况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将有利于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为了搞好宣传,我局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确定201X年12月24日—201X年1月1日为《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周,宣传周主题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共建美好和谐社会”,并制定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策划了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形式多样,成效显著1、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我们首先组织本局全体职工,从08年1月份开始定期安排时间集中学习《城乡规划法》,并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展开热烈讨论,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为了进一步深刻领会《城乡规划法》精神,确保全体职工全面掌握《城乡规划法》,我局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城乡规划法》培训学习的同时,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并根据考试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授课讲解,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打好了基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8•【字号】榕政办[2009]118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09〕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是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法律。

它的颁XXX实施,对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以及完善城乡规划工作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先行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1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手段。

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南北两翼、东西两片互动联动,提高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要深入学习《城乡规划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知法懂法;要紧密结合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组织规划管理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标语等载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城乡规划法》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遵守《城乡规划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修编,构建适应福州科学发展先行的规划体系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做好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区域协调、城乡覆盖、特色鲜明的规划体系。

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自查报告镇人民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我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现行《城乡规划法》是20XX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XX年元月开始实施的。

我镇早在20XX年10月就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立足实际,制定了《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包括《镇区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镇区专业工程规划》、《镇区近期建设规划》、《镇区中期建设规划》等文件。

同时各村委也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村庄规划,这些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会,已全部付诸实施。

20XX年我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1个示范镇之一。

适时成立镇区规划领导机构。

为全镇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在20XX年制定《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时,就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和城镇建设领导组。

随着历届党委、政府人员调整,以上机构也适时调整。

机构的延续保证了《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和***镇小城镇建设的顺利发展。

根据镇区发展,调整了镇区整体规划,并制定了近期规划。

20XX年,我镇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1个示范镇至一后,根据发展需要和小城镇建设总体要求。

经山西省城乡规划研究院对我镇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近期发展规划。

调整后镇区面积增加为2.16平方公里,延长了府前街,新开了过境路,镇区东扩300余米,至石窑村界。

严格执行《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近几年来,根据《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要求,镇区建设初具规模。

道路交通、管道线路、供水供电、供热、居住小区、学校、广场等都严格按照《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执行。

正是由于严格遵照执行了《乡宁县***镇总体规划文件》,所以才有了被省政府确定为21个示范镇的结果。

各村建设严格规划要求,如燕家河村委、下善村委及沿河井上、长镇、东团、胡村等村庄居民住房建设都统一规划严格要求。

二、存在问题宣传力度不够。

城乡规划法要点

城乡规划法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读要点一、对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形势的认识(一)城市规划工作大背景的变化1、经济体制改革的促进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建设量大面广;小城镇发展,建制镇内涵发生了本质变化;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数量庞大,并且极具中国特色。

2、经济体制改革使城市规划工作面对新问题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快速城镇化与人均资源少、环境脆弱的矛盾更加突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配置资源,看不见的经济之手发挥作用;全球化负面影响,经济发展的依赖、优秀文化遗产受损害。

3、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成为迫切要求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要作用,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首先要保护公共利益与公平,而不是操作具体项目;城市规划决策对经济发展能造成很大的影响,各级领导都认识到,城市规划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经济成份多样化,城市规划涉及到公共管理与私有权利的关系,城市规划的实施无权损害私有权利;生活方式多样化,人们不再接受单一规划标准的安排,要求自由选择居住的地点、环境、档次等;城市规划行政行为对商业经营利益影响大,寻租者对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和人员的攻关前所未有。

(二)《城市规划法》的不足1、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受到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深刻影响,城市和乡村分别对待,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分别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还造成了法律空白,在一些地区无法进行有效的规划管治,这一点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各类开发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2、偏重技术管理,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需要。

《城市规划法》形成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内容上难以突出城乡规划必须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难以充分体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原则。

今天已十分明确,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广泛领域。

城乡规划由物质空间设计走向综合规划,由技术管制走向公共政策。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铜陵市城乡规划局查文彪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读书活动,并推荐读书书目,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形成良好读书习惯。

由于城乡规划具有极强的政策性、综合性。

我在通读推荐书目的基础上,特别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以下谈谈自己的体会:一、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要求而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深理解十七大精神,发挥城乡规划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对于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要求,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我市提前八年实现建设小康社会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城乡规划系统的广大从业人员,尤其是我自己必须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容和实质《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与《城市规划法》比较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其重要内容可概括为十个方面: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

《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方案

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方案

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方案城乡规划宣传工作方案**年是持续推进城乡大建设,实现城乡面貌新变化的关键一年。

为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步伐,营造城乡大建设良好氛围,确保*年城乡建设中征地、房屋征收、工程建设等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城乡大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城乡大建设舆-论氛围,促使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迁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城乡大建设的重大意义,高度理解和支持城乡建设,推动各项重点工程顺利开展。

二、宣传重点(一)宣传城乡建设各项规划、建设目标和重大意义。

紧紧围绕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广泛宣传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的宏伟蓝图和未来家园。

(二)宣传城乡大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宣传逐步拉开的城市轮廓、面貌一新的新城区、效果明显的老城改造、日益完备的城市功能、明显改观的人居环境和显著提升的城市品位等。

(三)宣传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的法规政策。

广泛宣传涉及城乡与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等,特别是加大对以***等地块为重点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

— 1 —(四)宣传城乡大建设中涌现出来的的各类典型。

大力宣传在城乡大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大力宣传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城乡大建设的单位、群众和一线工作人员,不断营造城乡大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宣传形式(一)加大舆-论宣传。

**办公室要及时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宣传报道重点,积极主动与各级媒体沟通联系,及时报道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媒体做好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工作。

1、编发信息简报:定期编发城市建设信息简报:每日飞信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每周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用好网站平台:充分利用**网、**在线、*等网络平台,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更新城乡建设信息。

城乡规划法规

城乡规划法规

3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10/14/2024
3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程序
选址申请 参加选址 选址审查 核发选址意见书
10/14/2024
3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和个人提出 建设用地申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确定建设用地 位置、面积、界限的法定凭证。
D.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的内容不包括( )。 A.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 B.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 C.重点城镇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D.为重点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B:C
10/14/2024
29
选址意见书
10/14/2024
9
城乡规划的原则
城乡统筹的原则 合理布局的原则 节约土地的原则 集约发展的原则 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10/14/2024
10
1.城乡规划管理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所谓集中统一是 指( )。 A.城乡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B.规划的管理权集中统一于城市人民政府 C.规划的编制权可下放,但审批权必须统一 D.规划由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但审批权可下放
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在立项过程中,上报的设计任务书 必须附有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关于建设项 目选在哪个方位的意见。
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 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 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城乡规划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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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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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宣传标语1、认真贯彻实施《同心县县城总体规划》2、严厉打击制售假证、乱张贴、乱喷涂违法行为;3、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乡规划;4、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建设"一书三证"制度、规范建设审批程序5、大力实施《同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7、严厉打击违法乱占滥建行为、确保建筑市场健康发展8、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9、维护城乡建设秩序,打击私搭乱建行为;
10、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同心县县城总体规划》1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2、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活动;13、加强城乡规划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规划意识14、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15、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创造优美人居环境;16、加强规划管理,改善人居环境;17、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8、严格执行城乡建设"一书三证"制度19、认真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集中整治月活动;20、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建设发展建设;21、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行为、维护城乡建设秩序22、认真实施《城乡规划法》、严厉打击违法乱占建滥行为23、整治店外经营,维护市容市貌;24、严格执行《同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解读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解读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解读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我国城乡建设实施的是“一法一条例”的制度,但由于社会经济与城镇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城市和乡村发展逐渐交融,联系逐渐紧密,原来的城市与乡村分开建设的思想已经不足以支撑城乡发展与建设的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制定能够更好地进行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深入了解《城乡规划法》不仅能及时调整城市建设方向跟进国家建设发展,还能随时了解国家动向。

下面本文将从文件的内在伦理、理念逻辑、亮点及不足四方面对文件进行解读。

1、内在伦理:1、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本法体现出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注重节约用地,保护自然环境的可持续性。

如第四条制定和实施规划的原则中规定。

在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也规定了自然环境的相关保护要求(第十六条)。

乡村规划的编制原则严格规定了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迹保护等的具体安排。

(第十八条)。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无论是新区的开发建设还是旧区改建,都体现了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2、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

在本法中,最突出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尊重民众意见,强调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透明性,支持公众参与。

如十八条,在城乡规划送审批前,会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各种形式的方式征求专家和民众的意见,且公告时间不少于30天。

(第二十六条)。

在修改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也会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五十条)。

3、分期建设,留有余地的规划思想。

本法强调要根据当地社会的发展水平,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计划(第二十八条)。

4、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的规划观念。

在城市规划及乡村规划的过程中,本法都提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的观念(第十八条、二十九条)。

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建设的过程中,同样要根据本地的情况,对其进行建设(第三十条、三十一条),避免每个城市都是一个样子的情况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2007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案例(3篇)

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在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促进城乡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案例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案例,旨在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揭示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二、案例一:城乡规划实施案例案例简介:某市某区规划局在编制该区城乡规划时,未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意见,导致部分居民对规划内容表示不满。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部分居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引起了周边居民的强烈抗议。

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1. 规划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未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

2. 部分居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3. 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局未对环境保护问题给予足够重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1. 规划局重新组织编制规划,充分考虑居民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

2. 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居民进行处罚,恢复土地原状。

3. 规划局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管,确保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得到落实。

三、案例二:基础设施建设案例案例简介:某市某区某村在实施农村道路硬化工程过程中,由于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道路出现裂缝、坑洼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村民出行。

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案例分析:1. 施工单位在道路硬化工程中,未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2. 道路出现质量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关于产品质量的规定。

处理结果:1. 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要求其整改道路,恢复道路原状。

规划和建设局落实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规划和建设局落实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规划和建设局落实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3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城市控详规划执行情况、城乡规委会建立及执行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㈠年初由万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全体规委会成员、规划和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股室人员共300余人参加的《城乡规划法》培训及宣传动员大会。

市委常委胡永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做了详细的安排步署。

同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大家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市规划和建设党组书记局长郭明均同志、总工程师宋伟平同志、规划股长裴刚同志、监察大队长张思林同志分别就城乡规划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

㈡今年四月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集中宣传。

一是在太平镇城区主要街道及各建制镇悬挂长幅标语,共计100余幅;二是街头咨询宣传,由规划和建设局牵头,相关股室人员参加,邀请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参加在太平镇中心地段进行了街头集中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宣传巡回宣传,共按街群众街头咨询3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5万余份,出动力宣传车150余驾次。

同时各建制镇也进行了各种形式宣传,做到经常性宣传,主要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及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对广大市民及管理相对人散发资料及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使《城乡规划法》家喻户晓,对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二、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㈠万市原城市总体规划是199年编制完成,并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0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十一五”发展规划。

万市被明确定位为中等城市规模进行建设发展。

为此,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达市府函[206]139号)和万市人民政府(万府函[206]141号)文批准,决定修编万市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法宣传讲话稿

城乡规划法宣传讲话稿

城乡规划法宣传讲话稿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县政府为进⼀步推进全县城乡规划⼯作召开的⼀次动员会,是全⾯提⾼城乡规划⼯作⽔平,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次加温⿎劲会议,也是我县参会⼈数最多的⼀次城乡规划⼯作会议。

这充分表明了、县政府抓好城乡规划管理⼯作,开创城乡发展新局⾯的决⼼和态度。

刚才,黄局长对近年来的城乡规划⼯作进⾏了总结,对做好今年的⼯作提出了全⾯、具体的要求,我完全同意,请⼤家认真贯彻落实。

借此机会,我着重强调三点:⼀、充分认识城乡规划⼯作的重要性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蓝图和依据,直接决定着城乡建设的质量和⽔平。

加强城乡规划,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社会公平,加快城乡建设,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县政府进⼀步加强城乡规划⼯作,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查处违法建设⼒度,促进了经济社会⼜好⼜快发展。

但在实际⼯作中,仍存在⼀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统筹城乡⼀是统筹城乡区域建设的思路不够明确,区域建设的思路不够明确,缺少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措施,城乡统筹规划管理处于⼀种不衔接、不连贯、“重城轻乡”的状态,不少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续,零星分布,既浪费了⼟地资源,⼜形成不了规模效应。

⼆是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是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强,性不强,县城区及各乡镇的控制性详规的覆盖⾯普遍较低,⼀些建设项⽬没有规划依据。

三是规划的管理⼒度不够,权威三是规划的管理⼒度不够,权威性不强,性不强,不经许可私⾃更改规划和不按规划建设的情况时有发⽣,出了问题不会查、不愿查和查⽽⽆果的现象⽐较普遍,先建后批、边建边批、建⽽不批等问题还⼀定程度存在。

四是规划的宣传引导⼒度不够,四是规划的宣传引导⼒度不够,⼴⼤⼲部群众的知晓率较低,规划意识较为淡薄。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度重视,并在今后的⼯作中努⼒加以克服和解决。

⼆、全⾯提升城乡规划⼯作的科学性科学的城乡规划,本⾝就是⽣产⼒,城乡规划的节约就是城乡建设的最⼤节约、最⼤的效益。

《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无论在、工作或是中,大家肯定对各类标语都很熟悉吧,标语对人们的思维是有一定的感性作用的。

标语的类型有很多,你都知道吗?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1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2、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搞好城乡规划工作。

3、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

4、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5、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景、乡协调发展。

6、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7、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8、建设要搞好,规划要先行。

9、规划无小事,人人要关心。

10、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

11、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12、公开规划编制,公开规划实施,公开规划监督,公开处理结果。

13、依法建设光荣,违法建设可耻。

14、规划新农村,建设新农村。

15、规划是财富,规划是效益,规划是生产力。

16、全民参与城乡规划,人人关心城乡建设。

17、城市规划区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必须服从规划。

18、严格规划审批,依法治理违法建设行为。

19、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2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搞好城乡规划工作。

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

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管理,改善人居环境。

认真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依法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大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城乡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

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城乡规划。

认真执行规划法规,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工作报告

城乡规划工作报告

城乡规划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和各位专家:在这里,我将向大家汇报我所负责的城乡规划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城乡规划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就,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此,我将简要地分析这些成果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一、工作成果:1.加强规划宣传和引导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政策,广泛做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城乡规划的重要性,我们还主动开展了面向学生和市民的规划教育和宣传活动。

这些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公众的城乡规划意识和参与度,进一步推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

2. 打造规划平台和专家团队我们积极探索城乡规划工作新模式,在城市扩容、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均投入了大量人力资源,并建立了一支优秀专业的城乡规划专家团队。

这些尖端专业化团队,在城市规划、环境评估等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成立了城市规划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帮助政府部门实现工作目标。

3. 推进可持续发展我们坚持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思路,通过制定推行城市生态发展计划、推进水源管理、能源管理、垃圾处理、排污管理等计划和举措,盘活城市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同时,在新的城市规划中,我们大力发扬精细化城市管理的理念,创新城市规划设计,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存在问题:1. 规划编制普遍滞后在城乡规划工作中,规划编制是关键性环节。

然而,近年来规划编制的效率较低,进展较慢,致使一些重要规划缺乏时效性,工作效率较低。

2. 规划实施难度大虽然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但是在一些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往往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出现一些不轻微的问题。

3. 规划考核不够严格在城市规划工作中,考核是非常关键的。

然而,我们以往的规划考核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过于松弛,缺乏透明度的问题,导致建设过程、结果过程不够完整、准确,进一步导致了工作效果的下降。

三、建议和措施:1. 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针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滞后问题,我们应当牢固树立规划编制、实施的重要性,并且在规划设计前,要实施真正的问题导向式调查,理性设计方案,规划编制、实施采用科学化、标准化、常规化的方式。

《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工作汇报材料

《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工作汇报材料

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工作汇报材料尊敬的市人大各位领导:按照市人大关于对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县域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1、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县城规划情况。

** 县地处云南省西北部,丽江地区东部金沙江中段北岸,东及东北面与四川攀枝花接壤,全县境内总面积2200 平方公里,东西横距公里,南北纵距公里,属亚热带金沙江河谷燥热气候,平均气温C,最低气温C,最高年均气温C。

全县总人口万人,县域体系现状由一个县城、三个建制镇、五个乡三个层次组成。

我县总体规划是1985 年编制完成的,XX 年又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于XX 年 3 月19 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正式施行,规划区总面积约为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为公顷,确定为“一轴、两片、一带”的带状组团式结构空间形态。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我县于XX 年11 月委托北京清华城市规划研究院协助编制了“华坪县城中心区—荣将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北起县城鲤鱼河桥,南至荣将区狮子桥,用地狭长,南北长约公里,东西宽300—1500m 不等,规划用地范围合计555 公顷,建设用地286 公顷。

拟定规划设计人口 5 万人左右,用地部局采用组团式,自县城至荣将区划分为A、B、C、D E 五个片区组团和一个山体公园F 片区,组团规模100 公顷左右,组团内城市功能相对完善,组团通过鲤鱼河水系串起挂接到南北干道上,形成“葡萄串”式的特色城市布局。

该规划于XX 年9 月经县人大审议通过,XX 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乡规划完成情况。

我县目前已编制完成兴泉镇的总体规划和小集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石龙坝乡的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启动,年内完成。

2、规划实施情况。

我县自总规及详规编制完成后,在建设过程中都基本严格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管理规划建成区约 3 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实施我县 A 片区兴华桥片区的开发建设该片区建设规划是在“华坪县城中心区—荣将修建性详细规划”A 片区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兴华桥片区的自然山水、地形、地貌及周边建城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讨论,反复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多次修改后按法定制序委托攀枝花市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的。

城乡规划法规

城乡规划法规
Hale Waihona Puke 2024/10/120
乡、村庄规划旳编制内容
• 乡规划、村庄规划是乡、村庄在一定时期内
旳发展计划,是政府为实现乡、村庄旳经济 和社会发展目旳,拟定乡、村庄旳性质、规 模和发展方向,协调乡、村庄旳布局和各项 建设而制定旳综合布署和详细安排,是乡村 建设与管理旳根据。
2024/10/1
21
• 乡、村庄规划旳内容涉及:
2024/10/1
6
• 城乡规划旳概念:
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增进城乡经济社会全方面协调 可连续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拟定城市、镇、村 庄旳发展规模、发展方向、环节和建设原则,合 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 旳综合布署和详细安排。 涉及:城乡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 和村庄规划。
城乡规划法规
2024/10/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城乡规划旳制定 • 第三章 城乡规划旳实施 • 第四章 城乡规划旳修改 • 第五章 监督检验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2024/10/1
2
本章提要:
• 城乡规划法概述 • 城乡规划旳制定 • 城乡规划旳实施 • 城乡规划旳监督管理
2024/10/1
23
•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旳编制
权限
要求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 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旳总体规划由县人 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镇旳总体规划由镇人 民政府组织编制。
2024/10/1
24
• 乡、村庄规划旳编制权限
要求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 规划、村庄规划。
2024/10/1
2024/10/1
7
• 城乡规划法旳概念:

《城乡规划法》实施城市规划局更名城乡规划局

《城乡规划法》实施城市规划局更名城乡规划局

《城乡规划法》明年1⽉1⽇正式实施,今后,规划主管部门在选址建设⽤地规划之前要采取听证会,因修改给利害关系⼈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须依法给予补偿;⽽他们的规划步伐也从城市延伸到农村,城市规划局将更名为城乡规划局。

昨⽇,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建设部门相继召开的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省建设厅将在⼴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我省的配套法规。

晚报记者王菁通讯员唐晓峰 城市规划局将更名"城乡规划局" 为遏制城市和乡村的⽆序建设,新修订的《城乡规划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对乡、村庄建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今后城乡接合部任意新修⼀幢建筑都将纳⼊规划部门管理,城市规划局将更名为"城乡规划局"。

第18条规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和农村特⾊,如住宅、道路、供排⽔、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产、⽣活服务设施都属于乡规划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期限⼀般为20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城乡规划报批前须向社会公告 今后,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必须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为了防⽌政府某些领导⼈或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组织编制机关予以公布,公告时间⾄少30⽇,任何单位和个⼈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

同时,为控制频繁修改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已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

市级(含)以下规划部门不再具备修改制定权,必须上报省级(含)以上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修改。

因修改造成的群众损失要给予补偿 第四章城乡规划修改指出:因城乡发展步伐加快确需修改规划的,或因国务院批准重⼤建设⼯程确需修改规划的,在选址意见书、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许可⼈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详细规划、建设⼯程设计⽅案的总平⾯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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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学效能原则。 5、经费保障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6、行政责任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 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小城镇发展,建制镇内涵发生了本质变化;全国范 围内人口流动数量庞大。
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于加 强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遏制城市和乡 村的无序建设等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 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 为此,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城乡规划法。
地方人大对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 体规划的审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 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 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 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 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 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 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 况一并报送。
• 为了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我们制作了本 片,请领导、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
第一部分 城乡规划管理立法概况
城市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城市经 济社会发展目标,保证合理使用和节约使 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 设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 城市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 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要把城市建设好、管 理好,首先是要规划好。在城市建设和发 展进程中,城市规划处于重要的“龙头” 地位。
立法的背景
上世纪50年代以来,特别是这十几年来,我国城市 规划工作的大背景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城 市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建设量大面广;
强化城乡规划工作 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热烈庆祝《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
•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 备受期待与关注的《城乡规划法》10月28 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 决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 《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
•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城乡建设与 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 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 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 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 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 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 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总结原有的《城市规划法》 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 制定出台了《城乡规划法》。
“新法”针对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制定的 “旧法”的漏洞和不足,针对我国改革开放 过程中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 难点问题,进行了全新的修改,标志着我国 城乡规划步入一元化法律体系的新时代。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
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 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 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 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 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 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乡规划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 作。
第三部分
城乡规划的制定
城乡规划的含义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 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 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 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 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 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 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 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 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二部分
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思想、 原则和管理体制
指导思想
《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 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 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 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 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 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 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 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法律框架
《中章 总则
( 11条)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 16条)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 18条)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 5条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7 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12条)
第七章 附则。
( 1条 )
(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或称“本法”)
立法目的
《城乡规划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了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 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 本法。
城乡规划管理的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2、统筹协调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 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 3、依法公开原则。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 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 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 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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