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旨在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下面是一份1000字的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以供参考。

一、概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是根据司法鉴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司法鉴定技术的操作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所有司法鉴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医学、工程鉴定、文物鉴定等领域。

二、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1.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须经过法定的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鉴定资格证书。

2. 鉴定人员应当持续学习和研究,跟踪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3. 鉴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守鉴定工作的保密要求,确保鉴定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鉴定技术的操作流程1. 鉴定需求的确认: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应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明确鉴定需求的范围和目的。

2. 证据收集:鉴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采集、保管和现场勘验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鉴定方案的制定:鉴定人员应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制定鉴定方案,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4. 鉴定实验的进行:鉴定人员应按照事先制定的鉴定方案,进行实验和测定,确保实验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5. 数据处理与分析:鉴定人员应对实验获得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并采用相应的统计方法进行结果的判断。

6. 结果报告的编写:鉴定人员应编写鉴定结果报告,明确结果的描述和结论,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7. 鉴定结果的复核和审查: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应组织对鉴定结果进行复核和审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鉴定技术的质量控制1. 实验设备和仪器的校准:鉴定机构应定期校准实验设备和仪器,确保其准确可靠。

2. 样品的管理与保存: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应采取合适的方法对鉴定所需的样品进行管理和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3. 实验操作的标准化:鉴定人员应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实验操作,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目录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目录
SF/Z JD0601001-2014
2014年度V
9
电子数据复制设备鉴定实施规范
SF/Z JD0401001-2014
10
电子邮件鉴定实施规范
SF/Z JD0402001-2014
11
软件相似性检验实施规范
SF/Z JD0403001-2014
12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
SF/Z JD0500001-2014
2014年度IV
13
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司法鉴定经济损失估算实施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目录(13项)
序号
名 称
编 号
备注
1
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
SF/Z JD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03005-2014
2014年度Ⅰ
2
外伤性癫痫鉴定实施规范
SF/Z JD0103007-2014
3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SF/Z JD0103006-2014
4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
SF/Z JD0104004-2014
2014年度Ⅱ
5
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
SF/Z JD0105002-2014
6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定硫化氢中毒血液中的硫化物实施规范
SF/Z JD0107013-2014
7
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
SF/Z JD0201009-2014
2014年度Ⅲ
8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
SF/ZJD0400001-2014

司法鉴定技术规

司法鉴定技术规
01-2014
电子数据复制设备鉴定实施规范
2014-3-17 发布
2014-3-17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发布
SF/Z JD0401001-2014
目次
前言 ................................................................................ Ⅱ 引言 ................................................................................ Ⅲ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要求 .............................................................................. 2 4 检测步骤 .......................................................................... 3 参考文献 ........................................................................... 5
I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赵庸,卢建斌,张雪峰。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内容有哪些1、印章:又称图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执掌的印柄构成。

2、印面: 又称印章章面。

3、印文:印章印文的简称,又称印鉴。

4、公章:印面上镌刻有单位、机构、部门法定名称的印章。

5、名章:又称私章,印面上镌刻有个人姓名的印章。

6、专用章:指单位、机构、部门内部使用的用于专门事务或专项业务的印章。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每个行业都有自己行业特定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司法鉴定行业也不例外,但是因为司法鉴定包含多种鉴定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规范的鉴定标准,那么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之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请看下文。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SF/Z JD0201003-2010I目次前言 (II)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 (1)第2部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5)第3部分印文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9)第4部分印章印文鉴定规程 (13)SF/Z JD0201003-2010II前言《印章印文鉴定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第2部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第3部分:印文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第4部分:印章印文鉴定规程。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SF/Z JD0201003-2010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一、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印章印文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和印文特征的种类。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印章印文鉴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与规范

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与规范

绩效考核
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人 员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 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质量方针
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质量控制
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鉴定过程的质量控制、鉴定结果的 质量审核等,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改进
通过定期的质量评估和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 进和优化,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负责鉴定技术工作,包括鉴定方案的制定、 实施和审核等。
支持层
负责为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如 设备维护、资料管理等。
人员配置及培训机制
人员配置
根据业务需求,合理配置鉴定人 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确 保机构高效运行。
培训机制
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包括岗前 培训、在岗培训、专题培训等, 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PART 04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技术标准与操作规范
技术标准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鉴定技术的科学性、准 确性和可靠性。
操作规范
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鉴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 行鉴定工作。
技术更新
关注行业最新技术动态,及时更新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保持技 术领先地位。
设备设施管理要求
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内部培训等方式,完善司法鉴定机构的 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专业水平。
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
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加强自律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提高司法 鉴定机构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2023 WORK SUMMARY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是指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以下是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鉴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首先,鉴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其次,鉴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可以独立进行鉴定工作。

最后,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鉴定方法和技术要求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应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的鉴定方法和技术手段。

鉴定方法和技术应当科学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鉴定人员在进行技术鉴定时,应注重鉴定过程中的可重复性和可验证性,保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鉴定设备和设施要求为了保证鉴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鉴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鉴定设备和设施。

鉴定设备应具备稳定可靠、精密准确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领域鉴定的需求。

同时,鉴定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必须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最佳性能。

四、鉴定记录和报告要求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工作时,必须认真记录和保存鉴定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鉴定记录和报告应准确无误,真实可信,能够清晰地表达出鉴定结果和鉴定意见。

鉴定报告应言之有据,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观点的介入。

五、鉴定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司法鉴定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鉴定人员应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鉴定工作,并不断提高鉴定技能和专业水平。

同时,鉴定机构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持鉴定质量的稳步提升。

六、鉴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机构是承担鉴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

鉴定机构应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保证鉴定人员和工作的独立性和独立性,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对于司法鉴定活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标准
一、法定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律鉴定。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证据鉴定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的证据鉴定程序。

二、法院鉴定技术
1、要求从事鉴定活动的人员有资格证书,并根据法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鉴定活动。

2、严格要求鉴定工作者应按照法院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如憋大气、容许证据鉴定活
动中不允许存在任何失真的行为或结论;
3、要求审判院和检察院根据法定技术资格证书涉及的情况确定鉴定要求;
4、要求鉴定活动中完全保持案件本质鉴定和相关技能技术人员应当有合理经费作为
补偿;
5、要求鉴定活动遵循一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即根据有关法规和权威有关部门规定
达到案件法律要求的标准;
6、要求法定技术鉴定过程中,全程鉴定者应有完整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技术搜集、审查、评价事实证据的程序应运行;
7、把握鉴定的程序,对事实证据严格审查,确保鉴定结果正确、准确及证据法律程
序的正当性。

三、法律鉴定及其他要求
1、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法院司法裁定,施行法律鉴定;
2、在施行法律鉴定时,应由法律专家以及法律从业者协助;
3、审理案件时,应以人的鉴定结果为准,法律鉴定结果作为证据参考依据;
4、在被告提出反证据以及法定仲裁有关的情况时,应采用鉴定的方式处理;
5、当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如房产拍卖、查封、扣押等等,应采取有关法
律鉴定措施;
6、对于民事诉讼中涉及地位判断、权利查询、能力评估等事项,应采用法律鉴定方
式进行处理;
7、对于特殊原因或特定状态,应要求经过法定机构进行专业的法律鉴定。

司法鉴定领域的法律规范与指南

司法鉴定领域的法律规范与指南
司法鉴定领域的法 律规范与指南
contents
目录
• 司法鉴定概述 • 司法鉴定法律规范 • 司法鉴定程序规范 • 司法鉴定技术标准与指南 • 司法鉴定机构与人员管理 • 司法鉴定实践中的挑战与对策
01
司法鉴定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 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 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 并提供意见的活动。
提高鉴定结论准确性和公正性措施研究
鉴定结论准确性问题
鉴定结论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处 理。
提升措施
建立严格的鉴定程序和规范,加强鉴定人员 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培训。
鉴定结论公正性问题
保持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任何 形式的干扰和影响。
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监 督和评估,确保鉴定结论的公正性。
技术标准的作用
确保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准确性 和公正性,提高鉴定效率和质量 ,为司法机关提供可靠的证据支 持。
常见技术标准介绍
痕迹鉴定技术标准
涉及指纹、足迹、工具痕迹等的提取、分析和比对,以及相应的 技术方法和设备要求。
文件检验技术标准
针对笔迹、印章印文、打印文件等的真伪、形成时间等进行检验 和鉴定的技术规范。
法医鉴定技术标准
包括尸体检验、伤情鉴定、毒物分析等法医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操 作指南。
技术标准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
规范技术操作
技术标准对鉴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规定,确保技术人员 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操作,减少误差和主观性。
提高鉴定效率
通过标准化的流程和方法,能够快速、准确地完成鉴定工作,提高 司法鉴定的整体效率。
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司法鉴定规范

司法鉴定规范

司法鉴定规范二〇一七年十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法》)实施以来,国家及有关部门就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进行了系统推进,积极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一、司法鉴定文书能够充分反映事实和结论。

对于司法鉴定工作,司法鉴定文书应充分反映事实、事实分析和结论,必要时应用表格、图、数据等文件反映重要信息,证据部分至少应包括四方收集的证据,保证司法鉴定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以受鉴定人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等特殊情况特别给予关注。

为保证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重视受鉴定人的特殊情况,如:性别、年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等,根据情况给予特殊关注和处理,确保司法鉴定程序和结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注重技术性鉴定方法的高质量应用和改革。

为确保司法鉴定结果的准确、可靠,鉴定技术应正确应用,改革创新传统鉴定方法,注重采用技术性鉴定方法,推动技术认证等鉴定方法普及应用,提高司法鉴定技术质量。

四、重视司法鉴定过程中的判断依据。

司法鉴定工作要求尊重法律规定,正确理解和应用鉴定判断依据,优先考虑专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客观评估司法鉴定结果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全面、准确。

五、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司法鉴定途径。

司法鉴定工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采取明确的司法鉴定途径,注重司法长效机制建设,保证司法机关准确及时地执行司法鉴定任务。

六、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法》。

《司法鉴定法》所规定的司法鉴定程序及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要严格遵守,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严肃性,司法鉴定任务和服务要科学合理,规范程序要求有依据,依赖有序的机制保障有效的实施。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笔迹鉴定规范全文请复制打开链接(下同):/law/pdf/403936/笔迹鉴定规范.pdf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law/pdf/403936/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pdf文件材料鉴定规范/law/pdf/403936/文件材料鉴定规范.pdf文书鉴定通用规范/law/pdf/403936/文书鉴定通用规范.pdf印章印文鉴定规范/law/pdf/403936/印章印文鉴定规范.pdf法医临床检验规范/law/pdf/403936/法医临床检验规范.pdf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law/pdf/403936/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pdf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law/pdf/403936/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pdf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law/pdf/403936/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pdf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law/pdf/403936/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pdf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law/pdf/403936/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pdf 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测定/law/pdf/403936/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测定.pdf血液中铬镉砷铊和铅的测定/law/pdf/403936/血液中铬镉砷铊和铅的测定.pdf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规范/law/pdf/403936/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规范.pdf 录像资料鉴定规范/law/pdf/403936/录像资料鉴定规范.pdf录音资料鉴定规范/law/pdf/403936/录音资料鉴定规范.pdf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law/pdf/403936/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pdf尿液中D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law/pdf/403936/尿液中D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pdf亲权鉴定技术规范/law/pdf/403936/亲权鉴定技术规范.pdf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aw/pdf/403936/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生物检材中苯丙胺类兴奋剂、度冷丁和氯胺酮的测定/law/pdf/403936/生物检材中苯丙胺类兴奋剂、度冷丁和氯胺酮的测定.pdf生物检材中单乙酰吗啡、吗啡、可待因的测定/law/pdf/403936/生物检材中单乙酰吗啡、吗啡、可待因的测定.pdf 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LCMSMS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aw/pdf/403936/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LCMSMS 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law/pdf/403936/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pdf特种文件鉴定规范/law/pdf/403936/特种文件鉴定规范.pdf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law/pdf/403936/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pdf血液、尿液中154种毒(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aw/pdf/403936/血液、尿液中154种毒(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血液、尿液中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law/pdf/403936/血液、尿液中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pdf血液中氰化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law/pdf/403936/血液中氰化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pdf血液中乙醇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law/pdf/403936/血液中乙醇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pdf印刷文件鉴定规范/law/pdf/403936/印刷文件鉴定规范.pdf油漆鉴定规范/law/pdf/403936/油漆鉴定规范.pdf朱墨时序鉴定规范/law/pdf/403936/朱墨时序鉴定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定义 (1)3 总则 (1)4 精神检查内容 (2)前 言本技术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对精神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旨在保证精神检查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本技术规范所涉及的精神检查的内容及方法参考《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及其配套的精神障碍诊断量表(DSMD)、《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及其配套的复合性国际检查交谈量表(CIDI)和用于神经精神障碍的临床诊断量表(SCAN)、沈渔邨主编的《精神病学》(第五版)、《法医精神病学》(第三版)并按病理心理学对症状的分类依次编排。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黄富银、张钦廷、蔡伟雄、管唯、汤涛、吴家声。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时的精神检查。

2 定义本技术规范采用以下定义:2.1 精神检查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指鉴定人与被鉴定人进行接触交谈的活动,是提供鉴定意见的重要步骤之一。

2.2 精神症状Mental symptom指大脑功能发生障碍时,精神活动所表现出的各种精神病理现象的总称,包括感知觉、思维、情感、记忆、智能和意志、意识等方面的异常。

2.3 精神障碍 Mental disorder又称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

办案查案必备,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办案查案必备,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办案查案必备,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汇编鉴定标准是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技术依据,是司法鉴定质量的重要决定因素。

为解决司法鉴定行业标准缺乏的实际问题,司法部始终把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2010—2015年,司法部组织业内具有技术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的机构和专家,先后研制、颁布了74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初步满足了司法鉴定活动的急需,搭建了司法鉴定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公告并印发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统一了全国人身伤害领域的鉴定标准。

2016年,五部门再次联合公告并印发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推动全国范围内各领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由分向统迈进了一大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任务,明确了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目标。

中共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在2016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再次明确了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要求。

这些都为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司法部将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完善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本书是司法部2016年最新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汇编。

主要内容包括司法鉴定标准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两部分。

司法鉴定标准部分收录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6)两个文件;司法鉴定技术规范部分收录了2010—2015年期间颁布的74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其中8项在2016年作了修订。

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帮助广大司法鉴定工作者和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掌握司法鉴定标准,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书和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2016年9月目录一、司法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一)2010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血液中氰化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血液、尿液中毒鼠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生物检材中单乙酰吗啡、吗啡和可待因的测定尿液中Δ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笔迹鉴定规范印章印文鉴定规范印刷文件鉴定规范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特种文件鉴定规范朱墨时序鉴定规范文件材料鉴定规范油漆鉴定规范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录音资料鉴定规范录像资料鉴定规范(二)2011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血液中铬、镉、砷、铊和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三)2014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等1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外伤性癫痫鉴定实施规范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定硫化氢中毒血液中的硫化物实施规范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1部分:藏文笔迹特征的分类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2部分:《藏文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3部分:藏文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4部分:藏文笔迹鉴定规程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第5部分:藏文签名鉴定规程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电子数据复制设备鉴定实施规范电子邮件鉴定实施规范软件相似性鉴定实施规范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司法鉴定经济损失估算实施规范(四)2015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学虚拟解剖操作规程》等2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法医学虚拟解剖操作规程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亲子鉴定文书规范生物学祖孙关系鉴定规范法医SNP分型与应用规范人身损害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指南血液和尿液中108种毒(药)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血液中45种有毒生物碱成分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毛发中可卡因及其代谢物苯甲酰爱康宁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生物检材中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激光显微拉曼光谱法检验墨水文件制作时间鉴定通用术语印章印文形成时间物理检验规范打印文件形成时间物理检验规范静电复印文件形成时间物理检验规范多光谱视频文件检验仪检验规程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技术规范录音设备鉴定技术规范音像制品同源性鉴定技术规范录音资料处理技术规范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图像资料处理技术规范手机电子数据提取操作规范数据库数据真实性鉴定规范破坏性程序检验操作规范即时通讯记录检验操作规范电子数据证据现场获取通用规范计算机系统用户操作行为检验规范(五)2016年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亲权鉴定技术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亲权鉴定技术规范血液中乙醇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生物检材中苯丙胺类兴奋剂、哌替啶和氯胺酮的测定血液、尿液中238种毒(药)物的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如需经常翻阅,更好地了解、掌握司法鉴定标准,建议您通过文后链接购买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编著的《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次前言 (II)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 (1)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 (8)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 (17)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21)前 言《文书鉴定通用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文书鉴定通用术语;——第2部分:文书鉴定通用程序;——第3部分:文件物证的勘验和提取要求;——第4部分:文书鉴定样本的收集和制作要求。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第1部分 文书鉴定通用术语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文书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文书鉴定中各项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1986-12-22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95-12-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03-2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3715-1992 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分词规范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GB 5007.1 信息技术 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24点阵字型GB 5007.2 信息技术 汉语编码字符集(辅助集)24点阵字型GB 5199 信息技术 汉语编码字符集(基本集)16点阵字型GB 9851.1-9 印刷技术术语GB/T 17004 防伪技术术语3 术语和定义3.1 GB/T 12200.1-90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和GB/T 12200.2-94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中确立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1 语言:为了传递信息而使用的一组字符、约定和规则。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次前言 (II)第1部分声像资料鉴定通用术语 (1)第2部分声像资料鉴定通用程序 (4)前 言声像资料鉴定通用标准是由系列标准构成的标准体系。

下面列出了这些标准的预计结构。

a)SF/Z JD0300001-2010 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第1部分: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第2部分:声像资料鉴定通用程序b)SF/Z JD0301001-2010 录音资料鉴定规范第1部分:录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规范第2部分:录音内容辨听规范第3部分:语音同一性鉴定规范c)SF/Z JD0304001-2010 录像资料鉴定规范第1部分:录像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规范第2部分:录像过程分析规范第3部分:人像鉴定规范第4部分:物像鉴定规范本标准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少培、杨旭、孙维龙、卞新伟、陈晓红、奚建华、徐彻、钱煌贵。

第1部分 声像资料鉴定通用术语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声像资料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各项鉴定。

2 术语和定义2.1 声像资料 Audio/Video Materials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记录并储存的有关案件所涉客体的声音和形象的证据。

具体分为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和照片/图片资料。

2.2 声像资料鉴定Forensic Audio/Video Examination简称声像鉴定,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结合专业经验知识,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存储卡、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所反映的情况过程及声音、人体、物体的同一性等问题所进行的科学判断。

2.3 录音资料鉴定Forensic Examination of Audio Recordings声像资料中的录音资料的鉴定。

具体内容有录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语音同一性鉴定、录音同源性鉴定、录音内容辨听、录音处理、录音设备分析等。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1.03.17•【文号】司办通〔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司办通〔201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制定了《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该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已通过专家评审,在科学性、可靠性、实用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相关要求,现予公布,推荐适用。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要相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文本或咨询相关技术问题的,请直接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联系人:吴何坚联系电话:************)。

关于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使用情况,请反馈给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司法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8项技术规范目录序号名称编号备注1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2011年度Ⅰ2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SF/Z JD0103004-2011 2011年度Ⅰ3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2011年度Ⅰ4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1 2011年度Ⅰ5 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3-2011 2011年度Ⅰ6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SF/Z JD0107010-20112011年度Ⅰ7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F/Z JD0107011-20112011年度Ⅰ8血液中铬、镉、砷、铊和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SF/Z JD0107012-20112011年度Ⅰ注:第一批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已于2010年4月7日发布实施(司办通〔2010〕34号)。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文件材料鉴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次前言 (II)第1部分 纸张鉴定 (1)第2部分 墨水鉴定 (5)第3部分 油墨鉴定 (8)第4部分 墨粉鉴定 (11)第5部分 粘合剂鉴定 (14)前 言《文件材料鉴定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纸张鉴定;——第2部分:墨水鉴定;——第3部分:油墨鉴定;——第4部分:墨粉鉴定;——第5部分:粘合剂鉴定。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彻、杨旭、施少培、凌敬昆、罗仪文、奚建华、卞新伟、孙维龙、陈晓红。

第1部分 纸张鉴定1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文件材料鉴定中纸张的特性和种类比对检验的步骤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材料鉴定中纸张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451.1-2002 纸张和纸板尺寸、偏斜度的测定GB/T 451.3-2002 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GB/T 22363-2008 纸和纸板粗糙度的测定(空气泄漏法) 本特生法和印刷表面法GB/T 458-2008 纸和纸板透气度的测定GB/T 7974-2002 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 漫射/垂直法GB/T 8941-2007 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测定(20° 45° 75°)GB/T 19267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GA/T 242-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JY/T 002-1996 激光喇(拉)曼光谱分析方法通则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GA/T 242-2000《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及以下规定的术语及定义适用本部分。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油漆鉴定规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目 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检验方法 (1)5 检验步骤和方法 (2)6 鉴定结论 (3)前 言本规范是微量物证鉴定系列规范的一部分,旨在确立我国微量物证鉴定实验室进行油漆检验、鉴定应当遵循的检验步骤和方法,确保行业用语的规范。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彻、杨旭、施少培、凌敬昆、罗仪文、奚建华。

油漆鉴定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微量物证鉴定中油漆的特性和种类比对检验的步骤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微量物证鉴定中油漆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267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GB/T 6040-2002 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GA/T 242-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JY/T 002-1996 激光喇曼光谱分析方法通则3 术语和定义GA/T 242-200《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及以下规定的术语及定义适用本部分。

3.1 油漆:指以干性油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油漆由主要成膜物质(油料,树脂)、次要成膜物质(颜料,填料)和辅助成膜物质(溶剂,增塑剂,固化剂,稳定剂,防霉剂等)三部分组成。

主要成膜物质包括油料和树脂,可以单独成膜,也可以与颜料、填料等物质粘接成膜。

3.2 检材油漆:需要鉴定的油漆。

3.3 样本油漆:用于比较、对照的油漆。

3.4 需检油漆:检材油漆和样本油漆的统称。

3.5 油漆鉴定:指运用物理、化学分析的方法,分析鉴别需检油漆的特性和种类是否相同。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0.04.07•【文号】司办通[2010]34号•【施行日期】2010.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2010年4月7日司办通[201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制定了《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等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该25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已通过专家评审,在科学性、可靠性、实用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相关要求,现予公布。

请你们在司法鉴定行业中推荐适用。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要相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文本或咨询相关技术问题的,请直接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联系人:吴何坚联系电话:************)。

关于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使用情况请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汇总后反馈给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特此通知。

附件:25项技术规范目录及文本附件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目录(25项)┌──┬───────────────────┬────────────┬───────┐│序号│名称│编号│备注│├──┼───────────────────┼────────────┼───────┤││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 1 ││SF/Z JD0101001-2010││││式鉴定│││├──┼───────────────────┼────────────┤││ 2 │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SF/Z JD0103001-2010││││││2010年度Ⅰ│├──┼───────────────────┼────────────┤││ 3 │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SF/Z JD0103002-2010││├──┼───────────────────┼────────────┤││ 4 │亲权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5001-2010││├──┼───────────────────┼────────────┼───────┤│ 5 │ 血液中乙醇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SF/Z JD0107001-2010││├──┼───────────────────┼────────────┤││ 6 │ 血液中氰化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SF/Z JD0107002-2010││├──┼───────────────────┼────────────┤│││血液、尿液中毒鼠强的测定气││││7 ││SF/Z JD0107003-2010││││相色谱法│││├──┼───────────────────┼────────────┤│││生物检材中苯丙胺类兴奋剂、杜│SF/Z JD0107004-2010│││8 ││││││冷丁和氯胺酮的测定│││├──┼───────────────────┼────────────┤│││血液、尿液中154种毒(药)物的││││9 ││SF/Z JD0107005-2010││││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0年度Ⅱ│├──┼───────────────────┼────────────┤│││生物检材中单乙酰吗啡、吗啡、可││││10││SF/Z JD0107006-2010││││待因的测定│││├──┼───────────────────┼────────────┤││11│尿液中△9四氢大麻酸的测定│SF/Z JD0107007-2010││├──┼───────────────────┼────────────┤│││生物检材中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12││SF/Z JD0107008-2010││││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13│次乌头碱的测定液相色谱-串│SF/Z JD0107009-2010││││联质谱法│││└──┴───────────────────┴────────────┴───────┘┌──┬────────────┬────────────┬──────┐│序号│名称│编号│备注│├──┼────────────┼────────────┼──────┤│14│文书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201001-2010││├──┼────────────┼────────────┤││15│笔迹鉴定规范│SF/Z JD0201002-2010│2010年度Ⅲ│├──┼────────────┼────────────┤││16│印章印文鉴定规范│SF/Z JD0201003-2010││├──┼────────────┼────────────┼──────┤│17│印刷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4-2010││├──┼────────────┼────────────┤││18│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5-2010│2010年度Ⅳ│├──┼────────────┼────────────┤││19│特种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6-2010││├──┼────────────┼────────────┼──────┤│20│朱墨时序鉴定规范│SF/Z JD0201007-2010││├──┼────────────┼────────────┤││21│文件材料鉴定规范│SF/Z JD0201008-2010│2010年度Ⅴ│├──┼────────────┼────────────┤││22│油漆鉴定规范│SF/Z JD0203001-2010││├──┼────────────┼────────────┼──────┤│23│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300001-2010││├──┼────────────┼────────────┤││24│录音资料鉴定规范│SF/Z JD0301001-2010│2010年度Ⅵ│├──┼────────────┼────────────┤││25│录像资料鉴定规范│SF/Z JD0304001-2010││└──┴────────────┴────────────┴──────┘。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发布目 录前言 (II)1 范围 (1)2 定义 (1)3 鉴定原则 (2)附录A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检查 (4)附录B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实验室及鉴定人员的规范要求 (15)附录C (资料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程度分级标准 (16)附录D (参考性附录)眼外伤法医鉴定检验结果记录单(范本) (18)前言制定本技术规范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1990年9月29日颁布实施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4月2日颁布实施的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GA/T 14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美国医学会)编著的《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Fifth Edition)(《永久性残损评定指南》第5版)。

本指南还参考了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包括:《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图像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临床眼电图法国际标准》、《视诱发电位法国际标准》)。

本技术规范运用医学、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学检验、鉴定的实践而制定,为眼外伤后视觉功能障碍的法医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统一的方法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为参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夏文涛,刘瑞珏,朱广友,范利华,翁春红,陈捷敏,刘夷嫦。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1 范围本技术规范提出了视觉功能障碍检验和评估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人身伤害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视觉功能障碍的法医鉴定,其它需要进行视觉功能检验和评估的法医鉴定亦可参照执行。

2 定义本技术规范采用以下定义。

2.1 视觉功能 visual function视觉功能是眼的主要功能,其作用在于识别外物,确定外物以及自身在外界的方位。

视觉功能包括形觉、光觉、色觉等。

主要通过视力、视野、双眼视、色觉等检查以评估视觉功能状态。

视力和视野是法医鉴定中常用的评估视觉功能的指标。

2.2 视力 visual acuity, VA视力,也称视锐度、视敏度,系指分辨物体表面两点间最小距离(夹角),用于识别物体形状的能力。

视力包括远、近视力。

正常情况下,视锥细胞主要聚集于眼球的眼底后极部黄斑中心凹,该区域的视敏度最高,故黄斑中心凹的视敏度又称为中心视力。

中心远视力,简称远视力或视力,是法医鉴定中评价视敏度最常用的指标。

推荐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作为评价远视力的检查工具和记录方法(1929年国际眼科学会通过统一用5米距离和小数记法,故也称小数视力)。

推荐使用标准近视力表(或Jaeger近视力表)。

常规是在充足照明下,放在距眼30cm处进行检查;若近视力较差,可移近距离至能够分辨为止,但必须同时记录实际距离。

2.3 视力障碍 visual impairment通常系指远视力障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视力障碍即指视力较正常降低;狭义的视力障碍则指远视力降低至低视力或盲目程度。

2.4 视野 visual field眼球正视前方一固定目标,在维持眼球和头部不动的情况下,该眼所能见到的空间范围称为视野。

视野的大小通常以圆周度表示。

正常视野类似不规则的椭圆形,颞侧最大,下方次之,鼻侧因有隆起的鼻背遮挡而稍小,上方因有上眼睑遮挡为最小,中心偏颞侧有一竖直椭圆形生理盲点。

2.5 视野缺损 visual field deficiency若受检眼视野的周界缩小或视野的范围内出现不能看见的盲区,则属于视野缺损。

依据视野缺损的大致形态特征,可分为向心性缩小、象限性缺损、偏盲、生理盲点扩大等。

视野缺损的程度可通过视野检测进行评估。

2.6 双眼视觉 binocular vision双眼视觉不仅具有两眼叠加的作用,可降低视敏度阈值,扩大视野,消除单眼视野的生理盲点,更可以形成立体视觉,使主观的视觉空间更准确地反映外在的实际空间。

故双眼视觉优于单眼视觉。

双眼视的实现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级是同时视,即每眼都能同时感知物像;第二级是平面融像,即两眼物像能在同一平面融合为一;第三级是立体视觉,即能产生三维空间的深径觉。

3 鉴定原则3.1 基本原则视觉功能障碍的法医鉴定应运用临床眼科学、视觉科学和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结合司法鉴定实践,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综合判定。

对于受检者自述伤后出现视觉功能障碍,鉴定人应根据眼器官结构的检查结果,分析其损伤性病理学基础。

对于无法用损伤性质、部位、程度等解释的视觉功能障碍,应排除损伤与视觉功能障碍的因果关系;对于与自身疾病(或病理基础)以及认知功能障碍有关的视觉功能障碍,应分析伤病关系,必要时说明损伤参与度。

3.2 鉴定步骤3.3 审查鉴定材料(包括病史)首先应详细了解外伤史。

需要采集的材料包括:(1)受伤时间、致伤物和致伤方式;(2)受伤后的主要症状和体征;(3)受伤后主要的诊疗经过。

应了解伤前眼科病史(包括视觉功能情况),必要时应询问家族性疾病史、全身疾病史及用药史。

3.4 视觉功能检测按受检者主诉视觉功能障碍的情况,检查其视力、视野等视觉功能情况。

3.5 眼部结构检查按先右眼、后左眼,或者按先健眼、后伤眼的顺序,依次进行眼附属器、眼球前段、眼球后段结构的检查。

其中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底检查等需在暗室内进行。

在必要时选择进行屈光、眼压、前房角、眼球运动、眼球突出度、双眼视、泪道、眼影像学等有针对性的检查。

应实时、客观、全面记录检查结果;有条件的应对检查结果摄片存档,以备复核。

3.6 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检验对于疑有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情况的,可选择进行相应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检查。

需鉴别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的,还可以参考视觉电生理的检验结果。

3.7 结果评价认定为损伤导致视觉功能障碍的,其障碍程度应与原发性损伤或者因损伤所导致的并发症、后遗症的性质、程度相吻合。

认定为损伤导致视觉功能障碍的,其障碍程度应与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检验的结果和/或视觉电生理的测试结果相吻合。

认定为损伤导致视觉功能障碍的,应排除本身疾病或病理基础的影响。

3.8 鉴定时机视觉功能障碍的鉴定,原则上应在损伤或因损伤所导致的并发症、后遗症医疗终结后方可进行。

上述医疗终结系指经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医疗措施实施后达到临床效果稳定,即眼部损伤症状消失或稳定,眼部体征及视觉功能情况趋于相对固定。

一般而言,较轻的或不遗留明显视觉功能障碍的眼部损伤,鉴定时机可适当提前;若存在视觉功能障碍或将以视觉功能障碍为依据评定损伤程度或伤残程度的,推荐其鉴定时机为损伤后3~6个月以后。

附录A(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检查A.1 眼部结构的一般检查视觉功能障碍的法医鉴定通常以视觉功能检查结果作为评定依据,同时应重视损伤基础(也即损伤性结构改变),故对眼部结构进行检查具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A.1.1 外眼的检查A.1.1.1 眼眶、眼睑、眼位、眼球活动及结膜(1)眼眶:疑有眶壁骨折的,应检查两侧眼眶外观是否对称,有无眼眶塌陷或其他畸形,眶缘触诊有无骨质缺损、压痛或肿物,有无台阶感。

(2)眼睑:存在眼睑损伤的,在损伤早期应重点观察、测量并记录眼睑皮肤有无红肿、表皮剥脱、皮下瘀血、皮肤异物、皮肤创口或缝合创等改变。

损伤愈合以后,重点观察、测量并记录眼睑皮肤有无瘢痕形成、色素改变,眼睑有无缺损、内翻、外翻或其他畸形,两侧睑裂是否对称,睫毛排列方向是否正常,有无上睑下垂或眼睑闭合不全。

遗留上睑下垂的,需测量并比较双眼平视前方时睑裂的宽度,以及上睑缘遮盖瞳孔的程度(如记录为:左上睑缘遮盖瞳孔上缘下1mm),并检查提上睑肌肌力。

遗留眼睑闭合不全的,应记录闭眼时残余睑裂的宽度以及闭眼时有无角膜暴露。

(3)眼位:疑有眼位异常的,可采用角膜映光法检查第一眼位。

必要时,可选择同视机进行主、客观斜视角等检查。

(4)眼球运动:存在眼位异常和/或疑有眼球运动障碍的,检查眼球活动情况,观察两眼球活动是否对称,眼球各方向(鼻侧、颞侧、上方、下方及鼻上方、鼻下方、颞上方、颞下方等八个方向)转动有无障碍及其程度。

(5)眼球突出度:疑有眼球内陷或萎缩的,可采用目测法或Hertel眼球突出度计测量眼球突出度。

(6)结膜:损伤早期,应观察有无结膜挫伤或裂伤、有无结膜水肿或充血、有无球结膜下出血、有无异物存留等。

损伤愈合以后,应检查结膜有无充血、瘢痕、睑球粘连、异物存留及假性胬肉,观察分泌物性质。

A.1.1.2 泪器疑有泪器损伤的,可进行泪小点、泪小管和泪液分泌的检查。

泪器功能的检查方法有荧光素钠试验、泪膜检查、泪道冲洗及X线碘油泪囊造影。

A.1.1.3 眼压对于疑有眼压改变的,应行眼压测定。

眼压测定的方法包括:指测法、压陷式眼压计测量法、压平式眼压计测量法、非接触眼压计测量法等。

A.1.2 眼前段检查眼前段检查的主要工具有聚光手电及裂隙灯显微镜。

手电照射常采用斜照法。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常用直接焦点照明法,将灯光焦点与显微镜焦点联合对在一起,将光线照射在结膜、角膜、巩膜、前房、虹膜、瞳孔区,将焦点后移,可观察晶状体及前1/3玻璃体内的病变。

A.1.2.1 角膜观察角膜大小、弯曲度、透明度及表面是否光滑、透明。

急性损伤或病变时,应观察角膜有无异物、上皮剥脱、擦伤痕、水肿、溃疡、裂伤、破裂、角膜后沉着物(KP)等。

损伤或病变愈合后,应观察是否遗留角膜混浊、角膜瘢痕、新生血管形成、角膜后沉着物(KP)、铁锈症、铜锈症等。

A.1.2.2 巩膜观察巩膜有无充血、压痛或结节形成,有无巩膜破裂。

A.1.2.3 前房以裂隙灯显微镜观察时,可将光束由正前方投入,估计角膜后面与瞳孔缘部虹膜表面的距离,以检测前房深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