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
欧盟对食品中重金属、二恶英等污染物的最大残留限量的修订
点 较 高 ,极 难 溶 于 水 , 可 以溶 于 大 部 分 有 机 溶 尾 族 )的 附 属 肢 肌 肉 肢 ( 和 爪 )和 腹 部 的 肌 腿
剂 ,是 无 色 无 味 的脂 溶 性 物 质 ,非 常 容 易 在 生物 肉 。 对 于 蟹 类 及 其 类 似 种 类 ,法 案 中 的 最 高 限
5 0 家农 场 ,销 毁 约 1 万 颗 鸡 蛋 ,这 次 污 染 事 件 法案 第321 中规 定 的 不执 行镉 最 高残 留 限量蔬 菜 00 0 . 5 . .1 27 发 生 在 德 国 的下 萨 克 森 邦 ,被发 现 当作 饲 料 添 加 和水 果名 单 出排 除 ,而划归 第3 - 条 。 第 六 ,在 水 果 和 蔬 菜 当 中 , 海 藻 不 执 行 重 物 的脂 肪 部分遭 二 恶英 污染 。 2 0 年 1 月 1 日 ,乌 克 兰前 总统 尤 先 科 患 病 金 属 铅 和 镉 的 最 高 残 留 限 量 是 不 切 实 际 的 , 因 04 2 2
常 接 触 的人 更 容 易 患癌 症 。二 恶 英 除 了 具有 致 癌 减 少 镉 接 触 可 能更 可取 。 第 三 , 出 于 一 致 性 的 考 虑 ,需 对 部 分 甲壳 毒性 以外 ,还具有生殖毒性和遗传毒性 ,可直接
危 害子孙 后 代 的健康 和 生活 。
类 动 物 中的 污染 物 质 ( 、镉 、二 恶 英 和 聚 氯联 铅
重 污染 。
二、详情 欧盟 法 律 委 员 会 鉴 于 以下 原 因对 部 分食 品 中 铅 、镉 、汞 、二恶 英 等 污 染 物 的最 高 检 出限 量作
出修 订 。
第 一 ,2 0 年 1 月 1 日通过 的第 18 /0 6 06 2 9 8 1 0号 2 无 机 汞 离 子 可转 变 为毒 性 更 大 的 有 机 汞 ,由食 物 法案 中,只对一定范 围内食品中的污染物最高限 进 入 人 体 ,引起 人 发 生 全 身 中毒 作 用 ;易受 害 的 量作 了规定 。 人 群为 女性 ,尤 其是 孕 妇 、嗜好 海鲜 人 士 。
(EU)No 1881-2006 欧盟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文版)
6.1.5 6.1.6 双壳贝类(26) 6.1.7 专供婴幼儿及儿童食用的经加工的谷物制品 婴幼儿奶粉和较大婴幼儿奶粉、包括婴幼儿牛 6.1.8 奶和较大婴幼儿奶(8、29) 6.1.9 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以医疗为目的的食疗食品
委员会法规(EC)No 1881/2006 2006年12月19日发布 规定食品中特定污染物的最大限量 附录
第一部分 硝酸盐 食品(1)
1.1 1.2 新鲜菠菜(2) 保存、深低温冷冻或冷冻菠菜 10.1-3.31收获 覆膜生菜 露天生长的生菜 4.1-9.30收获 覆膜莴苣 露天生长的莴苣 覆膜生菜 露天生长的生菜
3.3.1
0.5
3.3.2
1 200 100 50
3.4
3.4.1 3.4.2 3.4.3
锡
非饮料类罐装食品 罐装饮料,包括水果汁及蔬菜汁 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罐装婴儿食品及经加工的谷物食 品,不包括干燥粉末状制品(3、29) 罐装婴幼儿奶粉及较大婴幼儿罐装奶粉(包括也婴 幼儿牛奶及较大婴幼儿牛奶),不包括干燥精粉制 品(8、29) 专供婴幼儿的特殊医疗用罐装食品不包括干燥精粉 制品(8、29)
谷物、豆类蔬菜及豆类 蔬菜,不包括芸薹属蔬菜、叶类蔬菜、新鲜草本植 物及真菌(27).马铃薯的限量按照去皮马铃薯计 3.1.10 算 3.1.11 芸薹蔬菜、叶类蔬菜及养殖真菌 3.1.12 水果,不包括草莓及小水果(27) 3.1.13 草莓及小水果(27) 3.1.14 脂肪和油,不包括乳脂 3.1.15 水果汁、浓缩果汁及水果花蜜(14) 葡萄酒(包括汽酒、不包括烈酒)、苹果酒、梨酒 3.1.16 及果酒(11) 3.1.17 加香葡萄酒、加香葡萄酒饮料及加香鸡尾酒(13)
2(12) 2(12)
0.5 0.5
各国饲料中霉菌毒素的标准
各国饲料中霉菌毒素的标准饲料是畜禽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它直接关系到畜禽的生长发育和生产性能。
然而,由于饲料原料的多样性和保存条件的不同,饲料中往往会存在着各种霉菌毒素,它们对畜禽的生长发育和健康产生着严重的危害。
因此,各国都对饲料中的霉菌毒素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以保障畜禽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本文将就各国饲料中霉菌毒素的标准进行介绍和比较。
首先,美国对饲料中的霉菌毒素制定了严格的标准。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规定,玉米和小麦中的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不得超过20ppb,玉米和小麦中的赤霉素的含量不得超过5ppb,玉米中的玉米赤霉烯醇的含量不得超过10ppb。
此外,美国还对其他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含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饲料的安全性。
与此同时,欧盟对饲料中的霉菌毒素也有着严格的标准。
根据欧盟的规定,饲料中的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不得超过20ppb,赤霉素的含量不得超过5ppb,玉米赤霉烯醇的含量不得超过5ppb。
此外,欧盟还对其他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含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饲料的安全性。
除了美国和欧盟,中国对饲料中的霉菌毒素也有着严格的标准。
根据中国农业部的规定,饲料中的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不得超过20ppb,赤霉素的含量不得超过5ppb,玉米赤霉烯醇的含量不得超过5ppb。
此外,中国还对其他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含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饲料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各国对饲料中的霉菌毒素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以保障畜禽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户在生产和使用饲料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生产和使用,以确保畜禽的健康和生产性能。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饲料中霉菌毒素的监测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饲料,以保障畜禽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牛乳中黄曲霉毒素的来源、危害、限量要求及控制措施
专业研究・Professional Research46 大陆桥视野·2016年第22期高程计算原则相反,即需按“减后视、加前视”的原则进行。
②整个三角高程测量过程中,不需要量取仪器高和棱镜高,仅将前视后视棱镜高设为相同高度即可。
4.结束语通过以上分析,利用全站仪新方法进行三角高程测量,可以使全站仪象水准仪那样任意安置,无需对中,更不需要量取仪器高和棱镜高,仅在《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记录薄》上记录全站仪望远镜与后视、前视棱镜间的高差V后、V前和后视、前视的水平距离D后、D前即可。
五等以外水准测量一般每站前后视距为300m左右,在通视良好的条件下,全站仪一般每站前后视距为4000m左右,全站仪测站数是水准仪测站数的1/13,这不仅大大加快了三角高程测量的速度,也大大减少了误差累积值,显著的提高了三角高程测量的精度。
笔者认为三角高程测量和五等以外水准测量中,该方法较为先进,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牛乳中黄曲霉毒素的来源、危害、限量要求及控制措施朱素芳 刘海荣 王东泽 贾军燕 贾晓江/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摘 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黄曲霉毒素是一种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在199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1类致癌物。
近年来乳及乳制品黄曲霉毒素超标事件频发,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该指标提出限量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黄曲霉毒素作为控制牛乳安全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从源头开始,建立相关管控体系,才是保障牛乳质量安全的根本。
【关键词】黄曲霉毒素;危害;限量要求;控制措施黄曲霉毒素主要是由黄曲霉 (aspergillus flavus)寄生曲霉(a.parasiticus)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主要是黄曲霉毒素B1、B2、G1、G2以及由B1和B2在体内经过羟化而衍生成的代谢产物M1、M2等。
1.黄曲霉毒素特性一般在中性溶液中较稳定,但在强酸性溶液中稍有分解,在pH9-10的强碱溶液中分解迅速。
简述主要原粮中真菌毒素的残留标准
简述主要原粮中真菌毒素的残留标准
真菌毒素是由某些真菌产生的毒性物质,可能污染主要原粮。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真菌毒素的残留标准,以限制其在食品中的含量。
以下是主要原粮中常见真菌毒素的残留标准:
1. 黄曲霉毒素B1:欧盟标准为4μg/kg,中国标准为10μg/kg。
2. 玉米赤霉烯酮:欧盟标准为20μg/kg,中国标准为5μg/kg。
3. 玉米赤霉烯酮酸:欧盟标准为10μg/kg,中国标准为15μg/kg。
4. 大麦赤霉烯酮:欧盟标准为100μg/kg,中国标准为20μg/kg。
5. 赤霉烯醇:欧盟标准为20μg/kg,中国标准为10μg/kg。
6. 赤霉烯酸:欧盟标准为10μg/kg,中国标准为20μg/kg。
7. 伏马菌素:欧盟标准为2μg/kg,中国标准为5μg/kg。
8. 爱尔利克毒素:欧盟标准为5μg/kg,中国标准为10μg/kg。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真菌毒素残留标准的要求略有不同,但都以保护公众健康为首要考虑。
输欧花生黄曲霉取样规定
输欧盟花生取样方法((EU)No. 178/2010参考译文)本取样方法适用于官方监控中花生黄曲霉毒素B1和总量。
1、单点样品的重量除非有其他规定,单点样品的重量应该为200克。
在零售阶段,取样重量应该根据零售包装的重量。
在零售阶段时,包装重量超过200克,抽取的集合样品数量会大于20千克。
如果零售包装重量远远大于200克,这样应从每个包装中取出200克样品作为单点样品重量。
在实验室也可以采取这种方法。
但是这种取样方式会使货物(因为包装物,运输方式等)遭受破坏而导致不可接受的商业损失,可以使用替代的取样方式。
如一件零售商品的包装标重为500克或1000克,组成集合样品的取样数可以比表1、表2和表3规定的少,而集合样品的重量符合表1、表2和表3的规定。
当销售包装的数量小于200克,当少得不是太多时,可以将一个零售包装作为一个单点样品,这样将导致集合样品数量少于20千克。
当销售包装的数量远远小于200克,一个单点样品可以包括2个或2个以上零售包装,直接接近200克为止。
2、花生的通用取样方法表1 根据产品和批次重量分割成取样批3、花生的取样方法(重量≥15吨)——如果批次可以被物理的分割,分割的办法见表1。
由于批的重量可能不是取样批的精确的倍数,取样批的重量最高可以超过规定重量的20%。
——每个取样批都需要单独取样——单点样品数:100个——20千克集合样品应该在磨样之前被充分混合并且被平均分成2份,每份10千克。
(对于用于进一步加工的花生,这种分样不是必须的,这取决于是否具备将20公斤样品粉碎均匀的设备——对于每个10千克的样品,实验室应仔细研磨并充分混匀,以获得均质样品。
——如果由于取样对商品的商业结果产生损害(由于包装形状、运输方式等)而不可能按照上述方法完成取样操作地话,可另选择一种取样方法,前提是尽可能具有代表性,并对该方法进行详细描述和记录。
4、对于花生的取样方式(批次重量小于15吨)单点样品的数量根据批次的重量来计算,最小是10最大是100。
欧盟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法规将于5月25日正式实施
欧盟新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法规将于5月25日正式实施法规更新欧盟官方公报2023年5月5日消息,4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条例(EU)2023/915《关于食品中某些污染物最高含量的条例》,该条例废除了欧盟法规(EC)No 1881/2006,将于2023年5月25日生效。
污染物限量法规(EC) No 1881/2006自从2006年以来经过了多次修改,为了提高法规文本的可读性,避免使用大量脚注,同时考虑到某些食品的特殊情况,欧盟此次制定了新版的污染物限量法规。
除了总体结构调整外,新法规的主要变化涉及术语和食品类别的定义,修订的污染物涉及多环芳烃、二噁英、DL-多氯联苯等,大多数污染物最大限量水平保持不变。
(EU) 2023/915主要内容及主要变化如下:(1)制定了食品、食品经营者、最终消费者、投放市场等定义。
(2)附件1所列的食品不得投放市场,也不得用作食品中的原材料;符合附件1规定的最高水平的食品不得与超过这些最高水平的食物混合。
(3)食品类别的定义更接近于(EC)396/2005关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法规。
除了水果、蔬菜和谷物,坚果、油籽和香料的相应产品清单现在也适用。
(4)禁止脱毒处理。
含有附件1所列污染物的食品不得故意通过化学处理进行解毒。
(5)(EC) No 1881/2006号条例的过渡措施继续适用,并在第10条中明确列出。
新版关于污染物最大残留限量的重要变更:▶黄曲霉毒素:如果加工食品占相应产品的80%,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规定也适用于加工食品。
▶多环芳烃 (PAHs):鉴于现有的分析数据和生产方法,速溶/可溶咖啡中多环芳烃的含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取消速溶/可溶性咖啡产品中多环芳烃的最大限量;另外,明确了婴幼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以及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多环芳烃最高限量水平适用的产品状态,即仅适用于即食状态下的产品。
▶三聚氰胺:在婴儿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的现有最大限量基础上,增加了液态速溶配方奶粉中的最高含量。
玉米粉中黄曲霉毒素B1微波降解技术
玉米粉中黄曲霉毒素B1微波降解技术王周利;王玉堂;刘学波;崔璐;刘朝霞;岳田利【摘要】应用微波辐照技术降解玉米粉中黄曲霉毒素B1(AFB1),采用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柱后衍生的方法测定玉米粉中AFB1的含量.试验考察了微波辐照功率、微波辐照时间以及AFB1初始含量对其降解效率的影响,并与传统加热法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微波辐照主要利用非热效应对AFB1进行降解,当功率为250 W、时间为30 min时,AFB1降解率大于90%,残留量在国标和欧盟安全限量范围之内.微波辐照处理对玉米粉营养品质影响较小,且AFB1降解产物毒性明显降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期刊名称】《农业机械学报》【年(卷),期】2013(044)012【总页数】5页(P193-197)【关键词】玉米粉;黄曲霉毒素B1;微波辐照;降解【作者】王周利;王玉堂;刘学波;崔璐;刘朝霞;岳田利【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杨凌71210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杨凌71210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杨凌71210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杨凌71210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杨凌71210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杨凌712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01.6引言黄曲霉毒素B1(Aflatoxin,AFB1)是黄曲霉菌(Aspergillusflavus)、寄生曲霉菌(Aspergillus parasiticus)等产毒菌株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属于强毒性物质[1~3]。
从化学结构上看,AFB1是二氢呋喃氧杂萘邻酮的衍生物,均含有一个双呋喃环和一个氧杂萘邻酮(香豆素),前者是基本的毒素结构,而后者与致癌有关[4]。
AFB1广泛存在于发生霉变的食品中,尤其是花生、玉米以及谷类。
高秀芬等对中国部分地区玉米中黄曲霉毒素污染现状进行调查,发现黄曲霉毒素阳性率达到75.63%,我国各地的玉米均不同程度受到黄曲霉毒素污染[5]。
欧盟发布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总量最大限量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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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 6】(、ORTHESY B.BORIS S.ISLER P.et a1.Oral immunization of,nice with,Ⅲ。ti,ⅢM ba,’teria producing Helicobacter pylori U rease B subunit part,al1) protects against challenge with Helicobacter felis[J].Journal of Infectious Diseases,2005.1 92(8):
【2 1 J ZHANG Oiuxiang.}tOU Hull,.Lu Yin,et al Preparation and iI1]mLI110genicity of streptococcus suis oral vaccine in mice[J】
China Biotechnolog ̄’.201 3(7):25—30 (in Chinese)
信 息 来 源 ]厦 ¨ WTO 作 站 .欧 盟 发 布 花生 及 其 制 品 巾黄 I什j霉 毒 素 总 量 最 大 限量 风 险 报 告 【EB/OI 1.(201 8—
2一l1 1.http://www.xmtbt-sps.gov.cw'detail.asp?,d=56548
澳 新 拟 批 准 一 种 新 资 源食 品并 发 布 一 类 植 物 提 取 物 新 规 范 20l8年 2门 5 H ,澳 新 食 晶标 准 局 (FSANZ)发 布 了 37一l8号通 告 ,FSANZ 已接 受 并 完 成 对 All56和 Al】57号 }}I请
欧盟霉菌毒素脱毒剂立法及评价标准
欧盟霉菌毒素脱毒剂立法及评价标准作者:关舒来源:《国外畜牧学·猪与禽》2015年第12期嘉宾简介:关舒,2004~2009年在中国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并获得动物营养学博士学位。
2008~2010年赴加拿大联邦农业部食品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饲料食品链中霉菌毒素的生物酶解技术。
2011年加入百奥明新加坡公司,现任百奥明亚故区高级技术经理,主要负责亚太十余个国家所有动物板块的技术支持。
关舒在饲料安全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和实战经验,他受邀作为演讲嘉宾参加30余场国际会议,足遍亚太、欧洲和北美15个国家。
先后发表16篇SCI论文,15篇应用技术论文,参编专著4部,公开发明专利3项(图1)。
今天很高兴借此机会向大家分享一下欧盟在霉菌毒素脱毒剂方面的立法,以及相关技术指标的检测程序。
为什么要讲欧盟呢?因为欧盟是第一个真正地把霉菌毒素脱毒剂作为饲料添加剂专门进行立法和规范有国家机构,对我们的饲料企业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百奥明在11年前就开始做霉菌毒素监测,10年内全球共检测33 000个样品,主要集中在玉米、小麦、豆粕、DDGS、全价料等。
百奥明在全球有6个主要的检测实验室:上海、胡志明、新加坡、奥地利、美国和巴西。
所有样品主要检测6大毒素: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烟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和T2毒素。
大部分样品(70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进行精确的定量,其中一部分样品(20 %),如在美国和巴西、阿根廷,以及欧洲的一些原料(玉米、小麦),采用酶联免疫(ELISA)试剂盒。
最近,公司开发一种新的方法——液质质联用(LC-MS/MS),采用的是液相色谱和质谱学相结合的方法来检测多种霉菌毒素,这种手段是全球最新的霉菌毒素检测方法,而且目前在新加坡、越南和奥地利这3个地方同时做商业检测。
我们分析了10年间全球霉菌毒素的污染情况,从2005年开始,我们检测的样本数量一直在增加,加大了研发的力度。
食用油黄曲霉毒素标准
食用油黄曲霉毒素标准黄曲霉毒素是一种具有强烈毒性和致癌性的真菌毒素,主要污染粮食、食用油等食品。
为确保食品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严格的黄曲霉毒素检测标准和相关限量标准。
本文将简要介绍食用油黄曲霉毒素的标准,包括限量标准、检测方法及我国的相关政策。
一、国际限量标准1.欧盟:欧盟对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标准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总量限量为4μg/kg。
涉及食品包括玉米、花生、花生油、坚果和干果(如核桃、杏仁等)。
2.美国:美国对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标准为20μg/kg,其他种类食品的限量标准与中国类似。
3.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粮农组织(FAO):这两个国际组织建议各国采用黄曲霉毒素B1限量标准为10μg/kg,并针对不同食品制定了相应的限量规定。
二、我国限量标准我国针对不同食品制定了以下黄曲霉毒素限量标准:1.玉米、花生、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限量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总量限量为4μg/kg。
2. 大米、其他食用油(如香油、菜籽油、大豆油等):黄曲霉毒素B1限量为10μg/kg。
3.麦类、面粉、薯干等粮食制品:黄曲霉毒素B1限量为5μg/kg。
4.发酵食品(如酱油、食用醋、豆豉、腐乳制品等):不得检出黄曲霉毒素。
5.乳及乳制品、新鲜猪组织(如肝、肾、血、瘦肉等):黄曲霉毒素B1限量为0.5μg/kg。
三、检测方法为保证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国采用了多种检测方法,包括:1.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适用于食用油、粮食等样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检测。
2.酶联免疫法(ELISA):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快速检测。
3.荧光定量PCR法:适用于黄曲霉毒素基因的定量检测。
4.食用油黄曲霉毒素检测仪:采用进口荧光微球,稳定性高,检测速度快,适用于各类企业、检测机构和政府部门。
四、总结食用油黄曲霉毒素标准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重要依据。
通过严格的限量标准和高效的检测方法,有助于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食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健康。
中国、美国和欧盟霉菌毒素的限量标准
中国、美国和欧盟霉菌毒素的限量标准饲料级原料中被限量的霉菌毒素种类有关饲料和饲料原料中霉菌毒素的限量标准,各个国家和地区重点关注和监控的真菌毒素主要有黄曲霉毒素(AF),玉米赤霉烯酮(ZEN),赭曲霉毒素A(OTA),伏马毒素(Fumonisin),植物单端孢霉烯族毒素:呕吐毒素(DON)、T-2毒素、HT-2毒素等。
目前,我国、欧盟及美国颁布的相关法规均未覆盖所有真菌毒素的种类。
如美国主要关注的是强制性的黄曲霉毒素,欧盟所关注的是黄曲霉毒素,其中也有叫指南限量和建议限量,这是国外对霉菌毒素的一些限量标准(陈茹2013),详见表1。
中国限量标准我国颁发的国家标准GB13078-2001,GB13078.2-2006,GB13078.3-2007,GB21693-2008和农业行业标准NY5072-2001,对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和T-2毒素进行了限量规定,详见表2。
欧盟限量标准欧盟委员会指令2002/32/EC规定了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高限量,在欧盟委员会建议,2006/576/EC中发布了饲用农产品和饲料中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和伏马毒素的指南限量,并要求加强对T-2毒素和HT-2毒素的危害信息收集、研究和检测方法开发[Europeancommission,2006],详见表3。
美国限量标准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主要关注5种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伏马毒素、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和赭曲霉毒素A。
FDA制定了饲料及原料中黄曲霉毒素的执行限量(FDA,1994),详见表4。
对伏马毒素和呕吐毒素分别提出了指南限量(FDA,2001)和建议容忍限量(FDA,2010),详见表5和表6。
FDA对于玉米赤霉烯酮和赭曲霉毒素A尚未制定饲料中的具体限量要求。
欧盟限量标准欧盟委员会指令2002/32/EC规定了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高限量,在欧盟委员会建议,2006/576/EC中发布了饲用农产品和饲料中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和伏马毒素的指南限量,并要求加强对T-2毒素和HT-2毒素的危害信息收集、研究和检测方法开发[Europeancommission,2006],详见表3。
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最新法规
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最新法规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最新法规(EC 1881/2006号条例)于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同时废止了原EC 466/2001号食品污染物限量法规。
新法规确定的允许食品所含最高限量的污染物包括:第一类:硝酸盐(Nitrate)主要涉及新鲜和冷冻菠菜,生菜等。
第二类:真菌毒素(Mycotoxins),其中2.1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 B1, B2, G1, G2, M1)主要涉及花生,带皮坚果,干果,粮食,玉米,原奶,部分调味品等2.2 赭曲霉毒素A(Ochratoxin A)主要涉及未加工粮食,葡萄干,咖啡豆,葡萄酒,葡萄汁等2.3棒曲霉毒素(Patulin)主要涉及果汁,果酒,苹果食品2.4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eoxynivalenol)主要涉及其他未加工粮食如硬麦,燕麦,玉米等,面团,面包等2.5 玉米烯酮(Zearalenone)其他未加工粮食和玉米,直接食用的粮食粉、麸皮、植物胚胎,面包等2.6 伏马霉菌B1、B2(Fumonisins,B1和B2)主要涉及玉米、玉米碴,玉米胚胎,玉米油,玉米食品2.7 T-2 & HT-2毒素主要涉及未加工粮食和粮食制品第三类:重金属,其中3.1 铅(Lead)主要涉及原奶,(牛、羊、猪和禽类)的肉、副产品,鱼的肌肉,虾类,贝类,头足纲动物,豆荚蔬菜和水果,部分蔬菜和水果,莓类水果,脂肪,果汁,葡萄酒等3.2 镉(Cadmium)主要涉及肉,动物的肝、肾,鱼的肌肉,虾类,贝类,头足纲动物,粮食,黄豆,蔬菜和水果等3.3汞(Mercury)主要涉及鱼制品,鱼的肌肉等3.4 无机锡(Tin, inorganic)主要涉及罐头食品等第四类:三氯丙醇(3-MCPD)主要涉及植物蛋白和酱油。
第五类:二恶英及类二恶英多氯联苯(Dioxins & Dioxin-like PCBs)主要涉及牛、羊、猪和禽类的肉、脂肪和肉制品,肝,鱼的肌肉,原奶,鸡蛋和蛋制品,动物和植物脂肪等第六类:苯并(a)吡(Benzo(a)pyrene)主要涉及直接食用的脂肪,熏制肉制品,虾类,贝类等。
霉菌污染
温度 霉菌为嗜中温菌,大多数霉菌繁殖最适宜
湿度
在不同的相对湿度中,易于繁殖的霉菌也不同: 相对湿度在80%以下时,主要是干生性霉菌繁殖;
的温度25-30℃左右. 产毒温度略低于生长最适温度 如黄曲霉的最适生长温度为37 ℃,产毒 温度为28-32℃.
11
(灰绿曲霉、局限曲霉、白曲霉等) 相对湿度在80~90%时,主要是中生性霉菌繁殖; (多数曲霉、青霉、镰刀菌属等) 相对湿度在90%以上时,主要为湿生性霉菌繁殖. (毛霉、酵母属)
欧盟国家规定更加严格要求人类生活消费品中的黄曲霉毒素b的含量不能超过005ugkg54我国的标准玉米花生花生油坚果和干果核桃杏仁20ugkg大米其他食用油香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棉籽油10ugkg其他粮食麦类面粉薯干发酵食品酱油食用醋豆豉腐乳制品淀粉类制品糕点饼干面包裱花蛋糕ugkg牛乳及其制品消毒牛奶新鲜生牛乳全脂牛奶粉淡炼乳甜炼乳奶油黄油新鲜猪组织肝肾血瘦肉05ugkg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liuchscaueducn1055我国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标准显然不是最安全的剂量水平因此必须进一步修订该标准将标准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以保障人体的健康56aft的检测方法薄层层析法薄层层析是在黄曲霉毒素研究方面应用最广的分离技术
基本结构:两个呋喃环和香豆素。 前者为基本毒性结构 后者与致癌作用有关。
AFB1
27 28
AFB2
29 30
5
华南农业大学 食品学院 柳春红 liuch@
种类
AFT目前已分离鉴定出20余种异构体,其中最常见 的包括AFB1、AFB2、AFG1、AFG2、AFM1、AFM2 。
1 2
霉菌与霉菌毒素污染食品
概况 霉菌是真菌的一部分,是“丝状真菌”的 统称,凡是在基质上长成绒毛状、棉絮 状或蜘蛛网状菌丝体的真菌(fungi), 都称为霉菌. 菌丝体比较发达,子实体不大
法国兔料的霉菌毒素指标要求
法国兔料(Rabbit feed)的霉菌毒素指标要求通常遵循欧洲和国际食品安全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霉菌毒素指标要求:
1.黄曲霉毒素B1(Aflatoxin B1):法国兔料通常要求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不超过5微克
/千克(µg/kg)。
2.真菌产生的麦角胺类毒素(Ergot Alkaloids):法国兔料对麦角胺类毒素也有严格的限制,
要求其含量不超过100微克/千克(µg/kg)。
3.赤霉烯酮(Deoxynivalenol,DON):法国兔料对赤霉烯酮的限制一般为500微克/千克
(µg/kg)。
4.黄曲霉毒素总量(Total Aflatoxins):根据欧盟规定,法国兔料中黄曲霉毒素总量不得
超过20微克/千克(µg/kg)。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霉菌毒素指标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法规、标准以及产品用途而有所差异。
为了确保动物饲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生产商应该遵守当地法规和标准,并在产品检测中监控和控制霉菌毒素的含量。
欧盟修订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
关于欧盟修订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的情况通报2010年2月27日,欧盟发布(EU)No 165/2010条例,修订 (EC)No 1881/2006条例中关于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
该条例于2010年3月6日起正式生效。
该条例对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具体规定如下:食品种类最大限量值(ug/kg)M12.1黄曲霉毒素B1B1+B2+G1+G22.1.1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8.0(5)15.0(5)—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花生和其它油籽不包括:压碎用于生产精炼植物油的花生和其它油籽2.1.2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12.0(5)15.0(5)—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杏仁、阿月浑子果实、杏桃核仁2.1.3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8.0(5)15.0(5)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榛果、巴西果5.0(5)10.0(5)—2.1.4 2.1.2和2.1.3除外的,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其他坚果2.0(5) 4.0(5)—2.1.5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成分的花生和其它油籽及其加工品不包括:——用于精炼的未加工植物油;——精炼植物油。
8.0(5)10.0(5)—2.1.6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成分的杏仁、阿月浑子果实、杏桃核仁5.0(5)10.0(5)2.1.7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成分的榛果、巴西果2.0(5) 4.0(5)—2.1.8 2.1.6和2.1.7除外的,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成分的其他坚果)5.010.0—2.1.9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干制水果2.0 4.0—2.1.10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成分的干制水果及其加工品2.1.11以下2.1.12、2.1.15和2.0 4.0—2.1.17除外的所有谷物和所有谷物制品5.010.0—2.1.12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玉米和大米——0.0502.1.13生牛奶、热加工处理牛奶和用于生产奶制品的牛奶5.010.0—2.1.14如下种类的调味料:辣椒(整的或磨碎的干辣椒,包括辣椒和辣椒粉)、胡椒(包括白胡椒和黑胡椒)、豆蔻、姜、姜黄、包含以上这些调味料中一种或多种的混合调味料0.10——2.1.15加工的谷物制品和婴幼儿食品——0.0252.1.16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0.10—0.0252.1.17用于婴儿的以特殊医用为目的的饮食食品注:(5)表示最大限量值只适用于花生和其它坚果的可食部分。
欧盟颁布新法规调整食用菌等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doc欧
欧盟颁布新法规调整食用菌等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doc-欧欧盟颁布新法规调整食用菌等食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7月3日,欧盟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EC)NO. 629/2008号法规,对(EC)NO. 1881/2006法规第三部分食品中铅、镉和汞三种重金属的最大限量标准作了调整。
其中涉及食用菌的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修改:1、关于铅含量。
原标准对人工栽培食用菌的最大限量标准一律为0.30PPM,新标准修改为仅对蘑菇、平菇和香菇规定最大限量标准为0.30PPM,其他人工栽培食用菌未做规定。
2、关于镉含量。
原标准对人工栽培食用菌的最大限量标准一律为0.20 PPM,在新标准中,蘑菇、平菇和香菇的最大限量标准保持不变,仍为0.20 PPM,其他人工栽培食用菌则放宽到1.0 PPM。
新法规将于公布之日起20天后,即2008年7月23日开始生效。
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629/20082008.7.2对法规(EC)No 1881/2006关于食品中特定污染物最大限量标准的修订欧盟委员会考虑到建立欧共体的条约考虑到1993年2月8日制订的理事会条例(EEC)315/93中关于食品污染物的委员会程序(1),尤其是其中的条款2(3)。
鉴于:(1)法规(EC)No 1881/2006 (2)制定了关于食物中特定污染物的最大限量标准,包括铅、镉和汞等重金属含量的限定。
(2)为保护公众健康,保证污染物的含量水平不会成为健康隐患成为当务之急。
铅、镉和汞的最大含量必须在安全水平,在良好生产和规范农业/ 渔业操作的基础上,尽可能保持低含量。
(3)根据新资讯,即使是良好农业和规范渔业操作也不能使某些水生物种和食用菌中铅、镉和汞的含量继续维持在法规(EC)No 1881/2006附件中所规定的水平。
因此需要修改那些污染物的最大限量标准,以此保证高水平的消费者健康保护。
(4)欧洲议会2002/46/EC号决定第2条款和2002年6月10日讨论各成员国关于食品添加剂类似法规的理事会会议(3)都定义了食品添加剂。
欧盟食品中真菌毒素最大残留要求
specifically for infants
Green coffee, dried fruit other than dried vine fruit, beer, cocoa and 2.2.11
Roasted coffee beans and ground roasted coffee, excluding soluble coffee
2.2.5 Soluble coffee (instant coffee)
2.2.6 2.2.7 2.2.8 2.2.9 2.2.10
Wine (including sparkling wine, excluding liqueur wine and wine
with an alcoholic strength of not less than 15 % vol) and fruit wine (11) Aromatised wine, aromatised wine-based drinks and aromatized wine-product cocktails (13 ) 2G,r0ap(1e2)juice, concentrated grape juice as reconstituted, grape nectar,
2.4.3 2.4.4
Unprocessed maize (18), with the exception of unprocessed maize intended to be processed by wet milling (*)
Cereals intended for direct human consumption, cereal flour, bran and germ as end product marketed for direct human consumption, with the exception of foodstuffs listed in 2.4.7, 2.4.8 and 2.4.9
欧盟就提高谷物产品中呕吐毒素最大限量相关的健康风险发布声明
欧盟就提高谷物产品中呕吐毒素最大限量相关的健康风险发布
声明
佚名
【期刊名称】《食品与生物技术学报》
【年(卷),期】2014(33)1
【摘要】12月17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半加工谷物产品中呕吐毒素(deoxynivalenol,DON)的最大限量由750μg/kg提高至1000μg/kg有关的健康风险发布了声明。
【总页数】1页(P62-62)
【关键词】健康风险;呕吐毒素;谷物产品;欧盟;食品安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64.9
【相关文献】
1.让"自动化"解决问题/诺维信酶及其它相关原料在提高面包货架期/保鲜中的应用/"促进中国和欧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双边关系、WTO以及欧盟的高质量产品"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蒙牛专用奶"助推体育健儿踏上梦想征程/热烈祝贺"狮头"商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J],
2.欧盟新修订谷物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J],
3.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谷物及谷物制品中黄曲霉毒素报告 [J],
4.欧盟发布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总量最大限量风险评估报告 [J],
5.欧盟拟修订谷物和动物源性食品中丁苯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 [J], 本刊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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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饲料霉菌毒素标准
荷兰饲料霉菌毒素标准是由荷兰谷物与饲料质量局(CCGB)根据欧盟动物饲料指令(86/2/EEC)制定的。
该标准规定了动物饲料中允许的霉菌毒素含量,以确保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
根据该标准,不同动物饲料中允许的霉菌毒素含量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猪饲料,允许的黄曲霉毒素B1含量应不超过0.015mg/kg,玉米赤霉烯酮含量应不超过0.5mg/kg,赭曲霉毒素A含量应不超过0.5mg/kg。
对于鸡饲料,允许的黄曲霉毒素B1含量应不超过0.01mg/kg,玉米赤霉烯酮含量应不超过0.25mg/kg,赭曲霉毒素A含量应不超过0.5mg/kg。
此外,荷兰饲料霉菌毒素标准还规定了饲料原料中霉菌毒素的限量。
例如,对于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黄曲霉毒素B1的含量应不超过0.1mg/kg,玉米赤霉烯酮含量应不超过0.5mg/kg,赭曲霉毒素A含量应不超过0.5mg/kg。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饲料霉菌毒素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当地的饲料霉菌毒素标准,以确保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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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盟修订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的情况通报2010年2月27日,欧盟发布(EU)No 165/2010条例,修订 (EC)No 1881/2006条例中关于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
该条例于2010
年3月6日起正式生效。
该条例对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大限量值,具体规定如下:
食品种类最大限量值(ug/kg)
2.1黄曲霉毒素B1B1+B2+G1+G2M1
8.0(5)15.0(5)—
2.1.1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
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
物理处理的花生和其
它油籽
不包括:压碎用于生
产精炼植物油的花生
和其它油籽
2.1.2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
12.0(5)15.0(5)—
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
物理处理的杏仁、阿
月浑子果实、杏桃核
仁
8.0(5)15.0(5)
2.1.3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
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
物理处理的榛果、巴
西果
5.0(5)10.0(5)—
2.1.4 2.1.2和2.1.3除外
的,在食用或用于食
品成分前需经分类或
其他物理处理的其他
坚果
2.0(5) 4.0(5)—
2.1.5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
为食品成分的花生和
其它油籽及其加工品
不包括:
——用于精炼的
未加工植物油;
——精炼植物
油。
8.0(5)10.0(5)—
2.1.6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
为食品成分的杏仁、
阿月浑子果实、杏桃
核仁
2.1.7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
5.0(5)10.0(5)
为食品成分的榛果、
巴西果
2.1.8 2.1.6和2.1.7除外
2.0(5) 4.0(5)—
的,直接供人类食用
或作为食品成分的其
他坚果)
5.010.0—
2.1.9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
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
物理处理的干制水果
2.0 4.0—
2.1.10直接供人类食用或作
为食品成分的干制水
果及其加工品
2.1.11以下2.1.12、2.1.15
2.0 4.0—
和2.1.17除外的所有
谷物和所有谷物制品
5.010.0—
2.1.12在食用或用于食品成
分前需经分类或其他
物理处理的玉米和大
米
——0.050
2.1.13生牛奶、热加工处理
牛奶和用于生产奶制
品的牛奶
5.010.0—
2.1.14如下种类的调味料:
辣椒(整的或磨
碎的干辣椒,包括辣
椒和辣椒粉)、胡椒
(包括白胡椒和黑胡
椒)、豆蔻、姜、姜黄、
包含以上这些调味料
中一种或多种的混合
调味料
0.10——
2.1.15加工的谷物制品和婴
幼儿食品
——0.025
2.1.16婴幼儿配方食品,包
括婴幼儿配方奶粉
0.10—0.025
2.1.17用于婴儿的以特殊医
用为目的的饮食食品
注:(5)表示最大限量值只适用于花生和其它坚果的可食部分。
如果分析带壳的花生和其它坚果时,可假设黄曲霉素的污染全部在可食部分中(巴西果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