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品位磷矿开发和利用现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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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品位磷矿开发和利用现状的报告
——以长青、仁和、鑫瑞3家矿产企业为例
随着全球磷矿资源紧缺性日益突出,中低品位磷矿石的开发利用,引起林区政府和企业的极大关注,为探索“贫富兼采、采选结合、采选加一条龙”的开发利用新模式。政府督查室与矿办组成专班,对长青、仁和、鑫瑞3家低品位矿山企业进行了调查,特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区磷矿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林区磷矿资源较为丰富,已探明储量1.5亿吨,远景储量2亿吨。中低品位数量占绝对比例,大于28%的磷矿资源量较少,优质磷矿资源主要集中在寨湾、莲花-简城马鹿场等矿区;兴发集团的武山、郑家河磷矿其品位26-28%之间,多为中低品位磷矿;长青矿业的长青、仁和矿业的莲莲坪鑫瑞公司的大白莲、中西公司的南垭主要是低品位磷矿。其中长青矿业最高年产量不到5万吨,平均约3万吨。磷矿石最高不到28%,综合品位约24%,经过选取矿后仅25%。仁和矿业最高年产量不到5万吨,平均约3万吨,磷矿石最高约28%,综合品位接近27%。鑫瑞矿业年产量规模达3万吨,磷矿石综合品位约20%。目前,区内黄磷产量1万吨,年消耗磷矿石仅15万吨,主要由武山矿业供矿,其余100多万吨全部为原矿外销。
二、磷矿资源开采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采富弃贫,浪费严重。由于28以上的矿石俏销,26以下有价无市,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一般只开采27以上的磷矿石,尽量开采28以上的磷矿石。每开采一吨富矿,造成10吨贫矿无法开采,浪费极为严重。由于回采率极为低下,以170万吨年产量计算,可开采约25年;以130万吨年产量计算,可开采约30年;加强中低品位综合利用,按照贫富兼采的原则,可供开采时间将增加一倍,约50-60年,可供开采量高达1亿吨左右。如果不是新开发的寨湾矿区,可供开发资源至少减半,时间将成倍缩短。
二是随意变更开采设计,安全隐患多。基于技术等因素,不仅开采方式原始,“几斤炸药、几个筐,一台蹦蹦车拉出来”是典型的写照,而且随意变更开采设计,这样造成回采率极低仅25%,远远达不到75%的要求,更为严重的是造成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环保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如采空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破坏植被、阻塞河流等环保情况,又如马鹿场、莲花矿区地质灾害,近几年,已经投资上千万进行治理,如果不严格规范标准化开采,收取的税费还不够治理。同时,超载严重造成209国道复线被压坏多次,矿产车辆行驶频繁,也造成了道路交通隐患。
三是卖原矿为主,资源优势没有形成产业优势。生产黄磷为主的粗放式加工,没有占领食品级、电子级磷酸等前沿高端产品,难以产生高附加值,加之电力上涨、环保要求越
来越高,区内化工企业举步维艰,矿电化经济产业链难以做大做强。
三、加强磷矿开采利用建议
随着第二电力通道的开工建设,火车站正在积极争取中,绿谷化工园区正在建中,兴发化工园正在准备扩建中。届时形成年产11万吨黄磷,消耗磷矿石约130万吨,磷矿资源的紧缺性摆在了面前。因此特提出如下建议:(一)转变发展方式。据调查,省内主要磷矿石产地保康、远安、兴山、夷陵、钟祥等地都不允许原矿出境,即使少量出境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云南实行矿电化一体化,将矿山、电站直接配置给化工厂,资源优势得到最大整合,达到成本最低化。为此,建议以化工园区为纽带,整合磷矿及硅矿、水电资源开发,对优质资源的园区企业实行“二引导二强制”,即:引导园区企业实施“矿电化一体化”;引导“产品精细高尖化”,加大食品级、电子级磷酸的开发;强制要求加大工业园区的投资强度和速度,尤其是强制要求加大余热利用等环保投入。对矿山企业实行“一引导一优惠”,即:引导矿山企业“采选加一条龙”的方式,并对自采自用的磷矿石进行适当优惠,从而将矿电化产业链真正做大做强。
(二)加强资源配置。实行合同化管理,将磷矿石优先配置给区内化工企业,园区继续实施磷矿石费用减免政策。
(三)加强资源整合。通过扩界、收购、股份合作等方式,将后备资源和现有探矿权资源整合给有经济实力和开发利用能力的企业。
(四)严格计划管理。严格总量控制,年开采磷矿石规模不得突破100万吨。严控外销原矿,对区内暂时不能消化的磷矿石外销,实行严格的审批制,超计划严格按标准加收规费,挖掘费税潜力,确保今后工业园区大规模生产用矿。
(五)实施精细管理。加强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快速购票。实行预警式服务。对安全、环保等重大问题,将关口前移,重在事前管理,并做好督查落实,提高执行力。
参加人员:程宏政张华易难黄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