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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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用户需求(初稿)

一、项目建设背景

残疾人事业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残疾人事业的全面进步,要与现代化社会协调发展,信息化工作是残联工作在信息时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残联工作的信息化和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最终目标是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

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目前,省残联正在开发的“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系统”即将完成,该系统将作为2008年江苏省为残疾人提供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实事工程。与此同时,中国残联将在全国进行换发新版残疾人证工作,为了保证换证工作顺利进行,现考虑在开发残疾人基础数据库的同时,开发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并与残疾人基础数据库无缝整合。

江苏省现有残疾人约479.3万,原始的纸质方式管理已造成大量信息的置后与失真,因此需要采用新的手段来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全省残疾人的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残疾人证的换发和管理工作,对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目标

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的预期目标:

通过江苏省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平台的开发,建成全面反映江苏省残疾人基本情况的“江苏省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使原来分散的、标准不统一的各类数据按统一的规范(目前根据中国残联相关数据标准并结合江苏特色形成了江苏省残联省级数据标准),通过各种方式(手工录入、读卡器读入、批量导入等)进入“残疾人基础数据库”。本次项目在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基础上,实现流程化评残、发证等业务管理,并将持证残疾人详细信息入库,形成信息齐全、更新及时的数据库服务体系,从而能为保障金的征收、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数据支持,为领导决策、制定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等提

供科学依据。

三、残疾人证管理需求

3.1需求概述

根据对残疾人证管理的需求分析,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建设:

1)发证管理,根据业务办理流程进行残疾人证的相关

审批,流程可以动态定义。

2)残疾人证挂失、换证、年检、注销等;

3)实现与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无缝整合,保证相关

数据能及时更新,减少评残申报数据重复录入;

4)可根据要求生成各种统计报表;

5)将来可以实现与公安、民政、卫生、劳动、税务等

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能在线验证。

3.2残疾人评残发证

3.2.1残疾人发证基本流程

根据目前各地发证工作实际情况,我们现将发证流程归纳统一如下:

需说明的本流程即考虑了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又兼顾了将来,对残疾人发证基本流程进行了一些改动

3.2.2评残申请——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将筛选后的申请人员信息录入系统进行评残申请,在申请时,必须确保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正确(即为15位或18位)。评残申请分为2种:“新证申请”和“持证换领”。

1、新证申请

在申请页面中,输入“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系统会到江苏省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去获取该人员的信息,所以会有2种情况。

情况一

在基础信息库中找到了该人员(已经填写过基本信息登记表),直接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情况二

在基础信息库中没有找到该人员,系统将会自动转至“新增疑似残疾人”页面,填写相应的信息且保存后,进行申请评审,出现“情况一”的评残申请,补充完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

2、持证换领

该申请人员必须是当前所管辖区域的“持证残疾人”,否则不能进行“持证换领”。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进行申请。

退回处理:主要是处理上级部门退回的申请记录,实现记录的重新申请。

工作人员在申请之前,可以对记录进行修改。

3.2.3评残受理——县(市、区)

县(市、区)残联将各乡(镇、街道)残联上报的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对,如果核对通过,点“受理通过”即可;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输入审核意见,点“不受理”按钮。对受理的申请人,打印申请表,返回给乡(镇、街道)残联并回到

申请人手中。

1、县(市、区)受理

县(市、区)工作人员登录,进入评残审核页面,进行残疾人信息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编辑“县(市、区)受理意见”,并将残疾证申请电子表格传回街道残联;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则评审不通过。

2、评定表打印

只有通过县(市、区)评残受理的人员才能打印《残疾人证申请表》。在申请表打印页面中,选择要打印的人员,继而进行打印。

3.2.4检查评残——医院、县(市、区)

县(市、区)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持申请表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由医生、医务部门填写检查结果并签章,然后由医院统一将申请表交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根据检查情况填写评定的类别、等级,填写各项相关信息,编填残疾人证号(残疾人证号码按中残联相关规定执行),上报市残联。

3.2.5评残审核——市

市残联工作人员对上报的情况进行发证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由市残联填写“市审核意思”。提示“发证成功”后,该人员自动从疑似库中转到持证库中,并将残疾人证打印出来(需采用WEB套打技术)。

成功发证后,通过乡(镇、街道)残联将盖过钢印的残疾人证发给相关申请人。

3.2.6评残查询

功能:查询参与“评残”的残疾人的评残信息。各级残联

工作人员登录后,进入评残查询,可以选择“姓名”、“出生年月”等各种查询条件。或组合成高级检索条件对所有数据进行查询。

3.3残疾人证管理

主要包括挂失、补办、注销、转移等操作。

3.3.1残疾人证挂失

在这里,可以进行残疾证的挂失。选择一个残疾人记录,确认状态为“挂失”,就成功挂失了这张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挂失后,该人员在持证库中将查询不到。

在所有已经挂失的记录。选择一条记录,可以把这条记录变成“未挂失”状态。

残疾人证挂失以后,才可以申请补办。

3.3.2残疾人证补办

1、残疾人证补办流程

补办流程为: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县(市、区)审核——市审核。

允许审核不通过退回。

2、补办申请——乡(镇、街道)

前提:残疾人证挂失以后,才可以进行补办申请。

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登录后,可以提起申请,首先填写已经挂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即可进入申请,编辑“遗失原因”、“乡(镇、街道)残联意见”即可。

3、补办初审——县(市、区)

县(市、区)工作人员登录,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如果审核通过,则编辑“县(市、区)残联意见”,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则退回,该残疾人状态就自动变成“未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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