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2010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独立、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培养和服务广大青年志愿者,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培训和引导青年志愿者,开展公益项目,推动志愿者精神的传承和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友爱、奉献社会、公开透明。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健康促进、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领域。
第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费、捐赠款项、政府拨款、项目资助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协会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组成。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由出席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出席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志愿者管理、项目组织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2. 参与协会的会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3. 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参与协会的决策过程;4. 参与协会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5. 获得协会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协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4. 宣传和传播志愿者精神,影响身边的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5. 定期缴纳会员费。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协会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项目组,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和项目的组织实施。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者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青年成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青年志愿者,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促进青年成长与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项目开展、志愿者队伍管理等。
第五条协会的标识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中文名称,以及相应的标志设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第七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运营管理、会员管理、志愿者招募与培训、项目组织与推进等工作。
第八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状况、工作执行情况,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志愿者组成。
专业委员会负责协助协会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培训和项目推进工作。
第十条协会设立分支机构,根据需要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协会在当地的志愿者招募、服务项目开展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认同协会宗旨并自愿加入协会。
第十三条团体会员必须是依法注册的非营利组织或社会团体,认同协会宗旨并自愿加入协会。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参与协会决策、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源等权益。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决策和活动。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捐赠、政府的资助、社会捐助、项目赞助等。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及文件
关于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会员管理的通告为了使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的加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我校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宗旨和服务内容,规范我校青年志愿者的管理,提高志愿者的志愿服务素质和水平,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注册登记程序:一、基本条件(1)志愿者必须是渤海大学在校学生;(2)愿意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定期从事志愿服务工作(5)承认本协会章程;(6)遵守志愿者相关的管理守则。
二、志愿者注册流程:(1)渤海大学17个院系自行确定本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时间和地点;(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志愿者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全校统一格式的12注册登记表,递交到各院系的青协管理部门,17个院系青协分会的负责部门将对自己学院的志愿者进行登记;(3)安排统一时间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回答由校青协印发的关于志愿者工作的基本常识问卷,合格者才算注册成功;(4)注册时请上交本人免冠照片1张,小一寸,黑白、彩色均可; (5)院系分会结束招募新志愿者后,整理好新招志愿者的资料(名字、性别、学院、专业、联系方式、邮箱等)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6)校青协的办公室将根据17个院级协会的志愿者报名情况,给青协院级协会派发相应数目的志愿者会员证,由院级协会进行活动卡片的写入工作;(7)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我校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行动项 目,进行宣誓,领取“中国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证”、“中国青年志愿者胸章”; (8)志愿者注册工作完成。
注意:整个志愿者注册流程均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负责。
三、志愿者须知:1、所有成功注册的志愿者需缴纳费用会员证及活动证明书的工本费;2、会员证有效期为4年;3、所有志愿者个人必须遵守校青协制定的规章制度;34、所有志愿者必须服从校青协的指挥;5、未经校青协同意,志愿者个人不得私自以本机构名义作任何志愿活动;6、志愿者会员证必须由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颁发,其他组织颁发的印有“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字样的会员证,均属无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活动,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本协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服务、奉献。
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和发展青年志愿者队伍,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服务社会、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范围第五条协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保护、教育支持、健康宣传、文化传承等公益领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荣誉会员三个层次。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2. 热爱志愿者事业,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3.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2. 享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3. 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决议;4. 应当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
第十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1. 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即可;2. 会员违反协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协会利益的,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设主席团。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策划、组织和执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2.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捐助;3. 项目筹款。
第十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公正、透明。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青年的成长与发展,培养青年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1.3 性质: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法人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
1.4 地址:协会的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组织结构2.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协会所有成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2.2 理事会:协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2.3 监事会:协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运作情况。
监事会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志愿服务精神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3.2 会员权益:协会会员享有提案、选举、被选举、参与协会活动等权益。
3.3 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志愿服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活动开展4.1 活动策划:协会根据社会需求和会员意愿,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策划和组织各类志愿者活动。
4.2 活动实施:协会通过招募和培训志愿者,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社区服务等。
4.3 活动评估:协会对每次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
五、经费管理5.1 经费来源: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社会捐赠、政府拨款等。
5.2 经费使用:协会应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5.3 财务报告:协会每年度应编制财务报告,并在会员大会上向会员报告财务状况。
六、章程修改6.1 修改程序: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会员大会通过,经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激励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志愿者队伍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志愿者培训和交流活动的开展;志愿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等。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开放共享、互助合作。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组成,会员由协会成员推荐并经理事会批准入会。
第九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工作组,工作组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助协会开展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协会宗旨认同并自愿加入的个人,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员是指被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有权参与理事会选举和被选举,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监督协会的工作和决策。
第十八条协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配合协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九条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协会的重要事项和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并经过多数票通过。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校学生处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本着“奉献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规划、组织、指导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协会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志愿精神的宣传、志愿项目的开发、志愿者的动员和招募、志愿行动的培训和指导,志愿者团队、个人以及志愿项目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优以及重点志愿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受学校委托,协会承担全校学生社区服务课程的学时和学分认定工作。
第四条协会以面向全体学生的工作机制,引导青年学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在促进学生为学校发展、社区建设、公益事业等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培养在校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热心志愿服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我校在读学生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及其他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有从协会获得对自身志愿服务工作经历书面证明的权利。
四、有参与评优与被评优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服从本协会相关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和管理。
二、踊跃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活动,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
第三章组织第八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若干名,以此组成理事会。
理事会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理事会须制定学校志愿者活动计划并领导促成计划的按时落实。
第九条协会理事会下设职能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组织部主要负责志愿者招募、志愿活动质量考核、课程学时确认以及评比表彰等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志愿项目宣传、活动报道、信息收集与整理等工作;活动部主要负责志愿活动的项目策划、人员培训和活动组织。
第十条建立理事会例会和部长联席工作例会制度。
为积极落实本协会各项职能,及时交流和推进工作的开展,无特殊情况下理事会须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各工作部门须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联席例会。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是组织的基本规范,用于指导和管理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工作。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一个由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通过自愿服务促进青年的成长与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条组织名称: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简称“联合会”)第三条组织架构:联合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并设有若干个委员会和工作组。
第二章会员组织第四条会员资格:任何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青年均可作为会员申请加入联合会,并经过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权益: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提案权、参与组织活动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遵守联合会章程制度、参与志愿工作等义务。
第六条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按时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主席团:主席团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联合会的整体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理事会是主席团的重要协助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各个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秘书处是负责联合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委员会和工作组第十条委员会:联合会可以设立若干个委员会,如志愿活动委员会、公关委员会等,主要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开展。
第十一条工作组:根据需要,联合会可以创建工作组来处理临时性工作或特定项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资金来源:联合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赠和赞助等,同时也可以开展公开募捐等活动。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联合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章程修改:对章程的修改需由联合会主席团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联合会的其他规章制度应基于本章程进行制定。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档案管理细则一、档案管理大纲:1.青年志愿者总会档案是校志愿者总会在人事安排、日常工作、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志愿者总会非常重要的财产。
2.校志愿者总会档案的管理主要部门是办公室;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分管的副部长负责整理,每一个月各部门将进行一次部门档案清理,活动档案则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活动主要负责人或部门整理,将有关资料交给办公室归档。
3.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主任签收。
4.档案不得随意借阅,原件更应妥善保管。
5.办公室应将各类纸质等实物资料应按时间顺序或活动、工作分类装订、放置整齐;电子材料也按时间顺序或活动、工作分类定期整理,并刻录成光盘,以便长期保存。
档案规整后应进行档案编号并制作档案目录。
二、档案内容及相关管理细则:(一)人事档案包括志愿者总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部员个人简历材料,精英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相关信息材料,各院系平台负责人简历材料以及各院系青年志愿者注册档案,各类评优评奖个人申报材料,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l.个人简历材料是校青年志愿者总会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各院系志愿者注册档案包括各院系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注册登记统计表以及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3.各类评优评奖个人申报材料是校青年志愿者总会各类个人12评优、评奖、评先进中参评者上交的申请表格以及申请材料。
(二)工作档案 包括校青年志愿者总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
l.校青年志愿者总会工作目录是校青年志愿者总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计划、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
由分管副部长定期整理检查并上交给办公室,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活动档案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方案策划;活动筹备情况;活动进程及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管理和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协作、奉献、服务。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和管理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友爱、合作共赢。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助学、医疗救助、文化传承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九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条协会设立各个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公益事业,愿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3. 遵守协会章程和组织纪律。
第十三条加入协会的个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入会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由会长签发会员证,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项目;2.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事务讨论。
第十六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组织纪律;2. 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志愿服务项目;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可以自愿退出,需书面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捐款、赞助和政府拨款等。
第十九条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由财务长负责管理。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青年志愿者事业,激发和调动泛博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一群积极向上、热心公益的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成立。
第三条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重要决策、规划和发展方向,审议和批准协会的章程修订和重大事项。
第六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工作。
秘书处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策划和组织志愿者活动;维护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八条普通会员是指符合协会入会条件并经过审批的志愿者。
普通会员享有参预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九条理事会会员是指被选举或者推荐进入理事会的会员。
理事会会员具有协会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并负有协助协会发展的职责。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享有参预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2.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3. 积极参预志愿者活动,履行志愿者的职责和义务;4. 支持协会的工作,积极其协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匡助。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一条协会的主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志愿者招募和培训活动;2. 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3. 青年交流和合作活动;4. 志愿者经验分享和学习交流活动;5. 其他与志愿者事业相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安排。
第十三条协会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服务对象的利益至上,注重社会效益;2. 确保活动的安全和可持续性;3. 宏扬志愿者精神,传递正能量。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者培训、促进志愿者交流与合作、推动志愿服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友爱、互助的原则,尊重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和权益。
第六条协会的运作依法独立自主,不受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协会设立各个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领域。
第十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协会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自愿加入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员是指在协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由协会理事会推荐产生。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参与协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工作。
第十六条会员可以自愿退出协会,但应提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捐赠、社会捐助、项目资助等。
第十八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定期向监事会和会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监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会议决策第二十条协会举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议,是协会决策的重要方式。
第二十一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协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理事会会员。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青年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统一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徽、会旗、会歌和会员章。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自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有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奉行,以奉献扬青春,与社会同进步。
第六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无限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任务第一条:培养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支教扫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土工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理事会或员级分会长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组织并举行协会大型活动。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组织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院系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并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本会直接组织管理的专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小组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自愿服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发展,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依法组建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一个独立、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服务、培养青年志愿者,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培训、社会公益项目策划与实施、志愿者活动的开展与管理等。
第五条本协会依法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自治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协会的活动均以非营利为目的,所得的财产和收益将全部用于本协会的活动开展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协会设有以下组织机构:一、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调、组织和推动本协会的各项工作。
三、监事会:是本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协会的财务和活动。
第八条会员大会由本协会的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第九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和批准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制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三、组织和协调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四、决定会员的加入和退出。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一、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二、监督本协会的活动开展情况;三、提出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四条本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
第十五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参加本协会并认同本协会宗旨的个人。
第十六条特邀会员是指在本协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
第十七条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需填写加入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方可成为会员。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促进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组织性、规范性和专业性。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互助、奉献、进步。
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助、服务社会、发展创新。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教育支持、健康促进、文化传承等公益领域。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八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并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协会的志愿者经过审查合格后,可以成为普通会员。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会员大会选举等权利。
第十四条协会可以根据需要特邀一些对协会事业有重要贡献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成为特邀会员。
特邀会员享有与普通会员相同的权利,并可以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重要活动。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工作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捐赠、社会捐助、项目赞助等。
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开展和项目实施。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素质,依法注册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为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简称YVA。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服务、奉献,鼓励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培养和提升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推动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社区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交流与合作;推动志愿服务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传等。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助、服务为本、开放创新。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的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任期为三年。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处理和会员管理等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是指年满18周岁,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的自愿者。
个人会员享有提出建议、参与协会活动、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
第十二条团体会员是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愿意支持和参与协会工作的单位。
团体会员享有提出建议、参与协会活动、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申请加入协会,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保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协会的工作,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六条协会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 为了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搭建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大学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服务对象1. 本协会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各界人士和机构,并以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提出的服务需求为准。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管理机构1.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指导教师和协会顾问组成。
理事会成员具体职责由理事长批准,并公示。
第五条会员1. 本协会接受全校各年级的学生作为会员。
会员有权利参与协会活动,并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和证书等。
第六条协会顾问1. 本协会设有协会顾问,由学校相关部门指派。
协会顾问提供协会的指导和咨询。
第七条会议制度1. 本协会设立议事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议事会成员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包括主席团和秘书处。
议事会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的协调运行。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八条活动策划和实施1. 本协会根据社会需求,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组织会员进行实施。
活动策划和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九条资金管理1.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的资金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条组织发展1. 本协会注重组织发展,定期开展培训、宣传等工作,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并提升组织的影响力。
第四章审查与解释第十一条章程修改1. 本协会的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理事会的审查和全体会员的表决。
修改结果经过协会顾问的审批后生效。
第十二条解释权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最后附言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审查和修订。
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3)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第六章:活动制度第一条:协会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
发扬“立足校园,服务师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的活动宗旨。
第二条:协会全体成员应服从理事会和主席团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协会的指示,确保协会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应遵照学院的领导、团委的安排,协调好学院其他组织、社团之间的关系,为学院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第四条:各部部长可携带本部成员自行参加一些有益于社会人民和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写出详细的计划、人员安排、交由主席团审批,办公室协调分配。
第五条:各位成员也可利用自身的条件,发挥个人特长,积极主动的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六条:活动结束各部要写好活动总结交于办公室备案,作为评优标准。
第七条:活动的准备工作:(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协会主席团集体商议。
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理事会和团委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计划。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队(部)员公布实施。
(2)对于协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办公室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全体干部经研究划分好各自的职责和主要承担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派,责任分明。
(3)申请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
所有物品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分配。
(4)协会文宣传部与网络信息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文宣传部与网络信息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交于办公室审核修正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处理。
(5)对于各部门所单独组织开展的活动需要报协会讨论上报主席团批准,并拟定出一系列详细的计划措施。
第八条:活动的实施阶段:(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队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主管领导申请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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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BO HAI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简称BHUYVA)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渤大青志协),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学校公益事业的当代青年组成的团体,并作为团体会员加入锦州市青年联合会及辽宁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为原则。
第四条本协会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本协会以宪法为基准,遵守法律法规,以校规校纪为前提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协会将根据需要开展招募工作,并将志愿者所填写的信息材料汇总登记入库,完成注册登记流程、畅通入会渠道。
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会建设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青年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道德整体水平的提高。
12第九条 通过自己的文化理念来引导校园文化、社会风尚,符合社会需要。
第十条 本协会活动内容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倡导奉献精神。
第三章 会 员第十一条 会员基本条件(1)志愿者必须是渤海大学在校学生;(2)愿意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工作。
(5)通过资格考试,申请后从事一月以上志愿服务。
(6)承认本协会章程,遵守志愿者相关的管理守则。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1、参加志愿者注册的权利;2、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协会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4、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5、 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37、 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帮助解决的权利;8、 参加团组织、志愿者协会提供的培训的权利;9、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10、 注册志愿者还享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章程及日常管理守则,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活动,完成课业及任务;3、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4、积极宣传志愿者的宗旨,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5、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6、禁止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7、爱护协会公共设施第十四条 本协会活动,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
会员退会时需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协会章程的行为。
将取消会员资格。
4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第十六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关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1、决定和修改章程;2、决定本协会组织机构;3、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4、决定终止或执行重大事宜;5、启动弹劾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有2/3以上的会员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学年一届,闭会期间,协会工作由常委会主持;在二级院系设立分会,分会定期向协会汇报工作,接受协会的领导。
第十九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不得超过五人),办公室,新闻部、网络部、美宣部、策划部、联络部、外联部。
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二级院系分会、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遵守宪法以及一切法律规章制度;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3、有一定的影响力;4、会长、副会长、二级院系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届,不可连任。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51、会长、副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全面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副会长分专项管理干部培训及考核、会员及分会评比、专项队项目及建设;2、负责召开会员的日常大会;3、二级院系会长、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校团委指导,会员大会表决;4、会长有权申请会员大会改换副会长、二级院系会长、各部门负责人;5、副会长有权启动会员大会弹劾会长。
第二十二条 志愿者精英专项队该组织校青协下设的直属团队1、组织设置:红十字分队、大型赛会志愿者、综合服务团、网络志愿者、文化交流志愿者。
2、负责人:团长一名 每专项队负责人不超过3名3、本团队的主要活动:志愿者常识并进行相关有针对性的培训,转变志愿思想,帮助同学,关心社会。
开展各自有针对性、常规性、专业性的志愿服务项目。
4、优先权益:优先评奖,优先享受志愿服务,优先参加校内外公益志愿活动,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先锋队作用,形成了自己的工作特色。
5、专项队介绍:红十字分队:奉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发扬“不求回报,帮困扶弱”的精神,学习急救知识,传播红十字的精神和常识。
进行红十字的宣传。
6要求: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对急救常识有兴趣或初步了解。
踏实肯吃苦。
赛会志愿者:用高素质的志愿精神风貌,从事我校大型的会场志愿服务工作,展现我校大学生志愿者的的风采。
要求:女孩165,男孩175.外型阳光青春,品学兼优。
有责任感,并有一定组织能力。
热爱志愿者事业。
掌握一定体育常识。
综合服务团:主要负责校园的民意调查和勤工俭学。
并能机动协助其他专项队。
1、民意调查。
强调同学心声,切实为和谐校园尽一名志愿者的职责。
定期组织民意调查,对问卷数据整理搜集,归纳活动改善方向。
要求:综合分析力比较强,肯于吃苦,做事踏实,善于团队协作2、勤工俭学:帮助在校学生寻找社会实践的途径。
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寻找工作。
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高度统一的务实理念。
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者服务文化氛围。
要求:善于沟通,肯吃苦,做事踏实,有社会实践经验者优先。
网络志愿者:主要工作是帮助学校内各个机构进行网页制作及改版更新。
搜集网络信息。
以“凝聚校园网络力量,建设全新校园文化“为宗旨,服务大众,提供一个快速的交流空间。
要求:a 、网站制作:掌握网页制作流程中一种技术即可。
b 、网络信息员:熟练上网,善于搜集网络信息,有独立思考力。
文化交流志愿者:关怀外省和少数民族同学的生活,了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风土人情。
中外文化交流。
团结协作,提供“热情、周到、认真、细致”的服务,扩大对祖国广阔山河的了解与热爱。
要求:热爱祖国文化,有讲演、绘画、文艺特长、写作。
均可5、 成员选拔条件7a 已注册的志愿者会员。
B 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异,并有特长符合个专项队要求c 责任感强,学习能力好,有纪律性。
d 成绩优良以上第五章 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志愿者档案组成全国通用会员证,全国统一志愿者编号,志愿者申请表,志愿者档案 ,项目服务登记表第二十四条 青年志愿者总会档案是校志愿者总会在人事安排、日常工作、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志愿者总会非常重要的财产,不得随意借阅,如借阅要经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六章 工时认证及表彰制度第二十五条 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制度1、服务小时累计制度:参加一般普通暂时活动每人次为2小时。
参加长期服务累计时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而定。
有突出贡献者累计时长为30至50小时;2、根据已认定的服务时间的长短,采用星级升级制。
共分为一至五颗星会员、铜牌会员、银牌会员、金牌会员。
3、累计服务五十小时升一颗星。
共累计达300小时的会员为铜牌会员;铜牌会员继续服务累计达50小时的升级为银牌会员;银牌会员继续服务累计达100小时为金牌会员。
4、志愿者每次参加完活动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院系注册登记表,校青协统一确认并加盖公章后。
填写入志愿者证并盖注册章。
8第二十六条 个人奖、集体奖评选制度(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杰出公益活动组织者、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 成立1年以上已注册的渤海大学大学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各院系协会、各级小组、社团等),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2)积极响应校青协的号召,切实落实校青协布署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
(3)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4)活动有创新、有特色、有品牌,能够较为深入人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志愿者活动,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影响。
2、“青年志愿优秀服务项目”评选条件:(1)2010年度开展的具有代表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2)活动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规范,运作模式成熟,在校团委、校青协有备案;(3)活动顺应时代发展,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4)活动进行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3、“志愿服务标兵”评选条件9(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2)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够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2)参加志愿服务1年以上,或本学期获得三星级以上志愿者称号,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深受服务对象的赞誉和志愿者的拥戴;(4)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5)学业中等以上4、“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3)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或获得二星志愿者称号,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4)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5)学业成绩优秀以上,人数不超过院系志愿者人数百分之五 第二十七条 每学期举行一次表彰大会第二十八条 如有会员长期不参加本组织开展的活动,本组织将对其作视情况处理,院系分会会内进行通报、记过、除名并上报青协会。
第七章 经 费第二十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团委拨款,企业赞助和其它合法收入。
10第三十条 本协会的经费,任何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0年5月4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渤海大学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三条 从为部分记录协会发展历程和对历史的尊重的角度出发,建议在有必要删、增或修改本章程部分内容时,能对每次修改前的所有发挥过作用的章程给予妥善保存。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1、 《渤海大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2、 《渤海大学“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申报表》3、 《渤海大学“志愿服务标兵”申报表》5、 《渤海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6、 会员日常管理守则7、 志愿者档案管理细则8、 协会干部工作细则9、 关于表彰工作准备的通知0000001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文件【审核】青协【2010】3号11渤海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