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主要方面论述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最终破裂_李翔1130900078
是否应该取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根据协议,发达国家需要减少排放,但发展中国家却没有同样的义务。
这导致了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可以继续高排放。
这种不公平的安排违背了国际关系中的平等原则。
其次,取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协议要求企业减少碳排放,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来进行环保措施。
这对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甚至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倒闭。
取消协议可以让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更好地发展经济。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效果并不明显。
虽然协议提出了一些减排目标,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很多国家并没有严格执行减排政策,导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没有显著下降。
因此,取消协议也不会对环境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来解决。
取消协议将导致世界各国之间的合作关系受损,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环境问题。
正如前美国总统奥巴马所言,“气候变化不是一个可以由任何一个国家单独解决的问题。
”取消协议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存在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转型。
减排目标的设定可以激励企业投入更多的研发和创新,推动清洁能源和环保技术的发展。
这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也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正如英国前首相戈登·布朗所说,“气候变化协议不仅是环保政策,更是经济发展的机遇。
”。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已经对人类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取消协议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了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多,影响了农业、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如果不采取行动,这些影响将会继续扩大,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因此,取消协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综上所述,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存在对于全球环境和经济都是有益的。
中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的立场与政策
中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的立场与对策气候变化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及当今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谈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行动为减排做出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但在国际谈判中却又拒绝承担强制性的减排目标和义务,并牢牢抓住“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人均排放、历史帐等观点稳住自己的立场。
但国际社会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中国上述立场表示不满,并频频向中国施压。
气候变化问题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
由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能源技术落后,能源使用效率低下,这使得中国的减缓成本相对较大。
如若承担过多减排义务而又得不到发达国家充分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势必会减缓本国经济的增长速度。
但同时,中国也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遭受了许多气候灾害的打击。
尽管中国拒绝承担有约束力的减排义务,但国内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采取积极的政策与行动。
在国际上,中国也是一直坚持发达国家提高减排目标,落实减排承诺。
出于国家利益、当前形势、舆论压力及本国形象与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中国目前在全球气候谈判中的基本立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基本框架,严格遵循“巴厘路线图”授权。
《公约》和《议定书》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落实“巴厘路线图”的依据和行动指南。
“巴厘路线图”要求为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应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减排承诺期的进一步量化减排指标,并就减缓、适应、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做出安排。
二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中方认为发达国家在两百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无约束地排放大量温室气体,是造成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理应承担率先大幅减排的历史责任。
气候谈判:民主失灵注定悲剧?
民主 失 灵之 一 : 多数 民众 无法 理 解减 排 的 急 迫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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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实施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根据协议,发达国家需要减少碳排放,但发展中国家却没有这样的要求。
这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会受到限制,而发达国家却可以继续保持高碳排放的生活方式。
这种不公平对待是不合理的。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实施对于经济发展会造成负面影响。
减少碳排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这将给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
而且,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要依赖于高碳排放的产业,如果实施协议会导致这些产业的衰退,进而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再者,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实施并不能有效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即使所有国家都严格执行协议,但气候变化问题也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
因为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
而目前的协议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碳排放,但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全球性的合作行动,废除协议将导致各国之间失去合作基础,无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而且,废除协议将给国际社会传递出一个不负责任的信号,对于全球环境治理将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气候变化已经给全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包括极端天气事件、海平面上升等。
如果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将导致气候变化问题更加严重,对全球的生态环境和人类的生存都会造成巨大的威胁。
再者,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各国在减排和可再生能源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废除协议将导致这些努力付诸东流,对于全球环境治理将是一个重大的挫折。
总的来说,尽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存在一些问题,但废除协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反,应该通过改进协议,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
正如前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曾经说过的,“我们是第一代感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人,也是最后一代可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人。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定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定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定。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定的执行存在着巨大的成本和困难。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数据显示,全球气候变化协定需要数万亿美元的资金才能实现,而这个数额对于许多国家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例如,印度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表示,如果要全面执行协定,将会对其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废除协定可以避免这种巨大的经济负担。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定存在着不公平性。
根据协定的规定,发达国家需要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则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然而,这种差异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来减少排放,而发展中国家却可以继续增加排放。
因此,废除协定可以消除这种不公平性,让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协定的效果并不明显。
尽管协定已经实施多年,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没有显著减少。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这表明协定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因此,废除协定可以让各国重新思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方案,寻找更有效的途径来减少排放。
综上所述,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它可以避免巨大的经济负担,消除不公平性,并让各国重新寻找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定。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定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地球环境和人类生存。
正如前美国总统奥巴马所说,“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废除协定将意味着放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约束和解决,这将给地球环境和人类社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定的不公平性并不意味着应该废除。
相反,应该通过协商和合作,促使各国共同承担减排责任,实现气候变化问题的公平解决。
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说,“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全球性解决方案。
”废除协定只会让问题更加复杂,而不是解决问题。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协定的效果并不明显并不意味着应该废除。
气候论文
国际气候问题中的合作与谈判及中国的对策姓名:宋元平专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摘要]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当前面临的最重大的环境问题,也是人类必须做出回应的最复杂的挑战之一。
气候变化的影响范围已经从单纯的环境领域延伸到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等领域。
随着各国对气候问题的重视逐渐加大,全世界在阻止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上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岛路线图”就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
然而在国际气候合作不断进行的过程中,各国的分歧矛盾也逐渐激化。
在各次谈判中各国的立场不同,导致国际在气候问题的解决上尚未达成完全的一致。
本文在简述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历史之后,分析了各国在各次谈判中各自所持的立场,并简述了中国的对策和在减排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一. 气候问题的产生(1)全球气候变化状况及原因简述近一个世纪以来,地球正在经历一个年平均气温显著升高的时期。
随着各种观测数据对这种趋势的体现越来越明显,全球变暖的事实已经基本被国际所接受和认同。
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数据显示,自1976年以后的连续23年,每年的全球平均气温都超过了1960~1990年间的平均值。
(1)在此期间,10个最热年份中有9个发生在90年代以后。
圆但就北半球而言,20世纪的90年代很可能成为了过去几千年中最热的十年。
(2)2007年IPCC(3)发布的第四次评估报告,综合、系统、全面地评估了气候变化的最新研究结果。
该报告的第一部分关于最近气候变化的直接观察结论清楚的告诉我们:“全球气候正在变暖,这一点确定无疑,因为现在观察到的事实很明显:全球平均气温和海水温度都升高了,冰雪大范围融化,并且全球平均海平面也在上升”。
报告还指出,二氧化碳是最重要的人为产生的温室气体。
在过去10年里,二氧化碳浓度的年增长率是自从开始人类对大气进行连续直接观测以来最高的。
近50年来全球平均温度的升高,很可能是由于过多的人为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导致,结论可靠性在90%以上——这是国际科学共同体对人类最严厉的一次“气候定罪”。
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辩论辩题
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严峻的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来应对。
首先,气候变化给地球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包括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等,这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都构成了威胁。
其次,气候变化也会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比如农业受灾、能源供应不稳定等,这会导致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受到威胁。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动来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全球各国应该共同制定和执行减排目标,通过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来减缓气候变化的速度。
其次,我们需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和利用,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从根本上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可持续发展。
名人名句和经典案例的支持:“地球不是我们的,我们是地球的。
”这是美国印第安部落酋长西雅图的名言,表达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
我们应该意识到保护地球环境是我们的责任。
另外,巴黎气候协定是全球范围内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各国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这是一个积极的例子,表明全球合作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
反方辩手观点:全球气候变化的问题并不是那么严重,而且人类的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不是那么大。
首先,气候变化是自然界的一种规律,地球的气候一直在变化,人类的活动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并不是主要因素。
其次,减排和环保措施会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比如增加企业的成本、减缓经济增长速度等,这会影响到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发展。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们需要更加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更多地依靠科学研究和数据来了解气候变化的真相,而不是盲目地跟风。
其次,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是过分强调环保措施。
我们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经济手段来应对气候变化,而不是一味地限制排放和消费。
名人名句和经典案例的支持:“人类是地球的主人,而不是地球的奴隶。
全球气候谈判:困境与出路
全球气候谈判:困境与出路作者:刘洪岩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17年第12期气候变化问题已经超越了生态保护技术范畴,在各国之间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政治、经济和国际法律博弈等问题2017年6月1日,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纽约时报》刊文称,美国的退出会严重削弱多年以来全球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做的努力。
同样作为碳排放大国的中国将继续履行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基础的、缔约方签署的各类补充协议和减排承诺,并由此成为气候谈判和“全球治理”国际新规则的引领者;同时,中国应做好协调各国利益博弈的准备,应对国际法在实践中难以逾越的困境与挑战。
气候谈判趋向深度政治化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已经成为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集团密切关注的问题:包括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内,气候问题已在8国集团、20国集团、主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论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金砖五国等国际组织的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非政府组织、国际实业界也在积极探讨气候变化问题。
气候变化问题已经超越了生态保护技术范畴,在各国之间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政治、经济和国际法博弈等问题。
令人担忧的是,近20年来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讨论呈现出深度的政治化趋向。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8年公布的《全球绿色新政》报告中确立的目标,当下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向是大限度地降低碳排放量和运行能耗,减少所有国际法主体的碳足迹。
与此相悖的是,各个缔约国试图将全球化中的经济、政治秩序等复杂问题与气候变化谈判相捆绑。
发达国家不想承担更多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不愿意放慢经济发展速度,而落后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期望获得更多来自外部的资金和技术援助。
此外,在媒体推动下,这一涉及全球未来命运的重大生态安全问题则成为一些有影响力的国际人士的脱口秀和噱头。
学术界的一些“谎言制造者”和“怀疑论者”相互指责对方为政治所收买,严重影响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进程。
各缔约国在气候谈判中的博弈焦点由于加拿大、日本、新西兰、俄罗斯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第二承诺期义务,同时作为碳排放第一大国的美国并未加入该议定书,故此,《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被外界评论为“有名无实”的量化减排协定。
气候谈判僵局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
气候谈判僵局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气候谈判僵局: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其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已经变得愈发明显。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一直在进行气候谈判,旨在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合作机制。
然而,这一过程并不顺利,存在着许多难点导致气候谈判陷入了僵局。
本文将探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难点,并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
一、利益纷争与不平等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最大的难点之一是来自各国之间的利益纷争和不平等问题。
不同国家的经济实力、发展水平以及对气候变化的责任都存在差异,导致各国在合作中对待和表达立场存在分歧。
发达国家通常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应该为历史排放贡献负更多责任。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国际合作中建立起更加公平和平衡的机制。
各国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减排目标,并互相支持和合作以实现这些目标。
同时,国际社会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减排能力。
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另一个导致气候谈判僵局的难点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许多发展中国家认为,减排行动可能对其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它们仍然处于发展初期,需要更多的能源和资源。
这就使得这些国家在气候谈判中对减排承诺持谨慎态度。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应当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国际社会应鼓励和支持发展中国家通过绿色技术转型,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增长和减排双赢。
同时,发达国家可以提供技术、资金和经验分享等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这一转型。
三、执行监督与追责机制的不完善执行监督与追责机制的不完善也是导致气候谈判僵局的一个重要因素。
过去的气候谈判虽然达成了一些协议,但很多国家在履行减排承诺方面存在不充分的情况。
这使得各方对于合作的可行性和效果产生了怀疑,对于未来的合作缺乏充分的信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执行监督与追责机制。
各国应共同制定明确的减排目标和时间表,并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
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辩论辩题
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辩论辩题正方,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气候变化对地球环境和人类生存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包括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加、海平面上升、生态系统的破坏等。
这些影响不仅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也对其他生物和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因此,我们有责任采取行动来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
其次,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协调。
毕竟,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单独采取措施都难以取得显著的效果。
因此,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减排计划,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最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也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和个人减少碳排放,推动绿色发展。
企业应该加大对环保技术和绿色能源的投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个人也应该改变生活方式,减少能源消耗,提倡低碳生活。
反方,虽然气候变化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解决它并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这可能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很多发展中国家依赖化石能源来推动经济增长,减排可能会导致就业和经济增长受到影响。
其次,国际社会在减排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和利益冲突。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和减排成本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导致了减排协议的谈判困难重重。
同时,一些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能会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导致国际合作受挫。
最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需要技术和经济上的支持。
目前,可再生能源技术尚未达到商业化水平,而且成本较高,需要大量的投入和研发。
这对于一些贫困国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名人名句,前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说过,“我们不可能再次放任气候变化继续加剧,我们必须采取行动。
”这句话表达了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和紧迫性。
经典案例,巴黎气候协定是国际社会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而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这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和共识。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根据协议,发达国家需要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和成本,而发展中国家则可以继续增加排放。
这种不平等对待是不合理的,因为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所有国家都应该承担责任。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对于经济发展有限制作用。
许多发达国家认为,减排会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不愿意履行协议中的减排承诺。
这导致协议执行效果不佳,甚至有国家退出协议。
废除协议可以让各国更自主地制定减排政策,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和环保之间的关系。
此外,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成本巨大。
各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用于减排和发展清洁能源,这对于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废除协议可以减轻这些国家的压力,让它们更好地发展经济。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全球范围内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废除协议将导致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合作受挫,进一步加剧气候变化的影响。
正如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说,“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我们共同应对挑战的最重要工具。
”。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存在可以促使各国加大减排力度,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
正如美国总统拜登所说,“我们必须采取行动,因为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会,我们可以通过投资清洁能源来创造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
”。
最后,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将导致国际社会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合作平台,无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正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Patricia Espinosa所说,“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成果,废除协议将是对这一努力的背弃。
”。
综上所述,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废除协议将对国际社会合作和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造成严重影响。
我们应该继续支持并加强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正方观点:从正方的角度来看,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应该被废除。
首先,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往往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实际上发达国家往往在减排方面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而发展中国家则需要为了减排而牺牲自身的经济发展。
例如,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在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却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因此,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其次,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往往限制了国家的发展空间。
发展中国家需要大量的能源来支撑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往往限制了这些国家使用传统能源,导致了能源供应的不足,进而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因此,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利的。
最后,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往往导致了国际合作的困难。
由于各国的利益差异和发展水平的不同,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了国际合作的困难。
例如,2015年的巴黎协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各国在减排目标和资金支持方面存在着分歧,导致了协议的签署困难。
因此,从公平性、发展空间和国际合作的角度来看,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应该被废除。
反方观点:从反方的角度来看,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不应该被废除。
首先,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来解决。
根据科学研究,气候变化对全球各国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包括极端天气事件、海平面上升、生态系统崩溃等。
因此,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是必要的,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其次,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也是有利的。
虽然发展中国家需要大量的能源来支撑经济的发展,但是通过转型到清洁能源,不仅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还可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动力。
例如,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谈谈你对目前国际气候谈判问题的认识
谈谈你对目前国际气候谈判问题的认识博弈地球的未来——对目前国际气候谈判问题的认识当雪地冰川不断融化,当海平面不断上升,当各地的水灾旱灾愈演愈烈,当越来越多的物种永远消失在这个地球上,当淡水资源匮乏,粮食产量下降,疾病肆虐时,人类不得不在努力向前奔跑时,回头省视自己的行为,已然发现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时,对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带来的严重的影响,因此,“气候变化问题”,如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已成为刻不容缓的。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一款中,将“气候变化”定义为:“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自然气候变化之外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全球大气组成所导致的气候改变。
”这种气候变化,是以“增温”为主要特征的,并将以一个多米罗骨牌事态造成环境一步步恶化。
但是,环境的恶化,是气候变化问题的一个表象。
从人类的角度考虑,它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环境的恶化已经直接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安全,影响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所以“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
但具体到发展,应该是全方位的,是环境的发展,也是人类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类的发展。
人类无论处于地球的哪个角落,都平等地共享着同一个地球。
气候自然也就是全人类共享的公共物品。
气候变化问题是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结果,温室气体排放者没有承担其排放成本,而是将其成本转嫁给全社会和未来。
气候危害产生的后果是全世界的,因此对气候变化的治理也必须是全世界的。
世界各国,也必须以一份“环境责任”感,来共同商讨出共赢的方案,拯救地球和人类自己的未来。
讨论和谈判一直在进行……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其中,有一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在谈判时,各国的利益纠纷已初见端倪,并形成了不同利益集团的“一个地球两大阵营三足鼎立”之势。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我们认为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因为该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造成了不必要的限制。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标准不一致,这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限制。
发展中国家需要更多的能源来推动经济增长,但是全球气候变化协议限制了它们的排放,导致了经济增长的放缓。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造成了不利影响。
发展中国家需要大量的能源来支撑工业化进程,但是全球气候变化协议限制了它们的能源使用,导致了工业化进程的放缓。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以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工业化进程。
反方观点:我们认为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因为该协议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框架。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全球各国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废除该协议将导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机制瓦解。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通过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速度,保护地球环境。
如果废除该协议,将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加剧气候变化的影响。
因此,我们认为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而应该继续加强全球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我们不是继承地球,而是借用地球,我们的子孙也要借用地球。
”——印第安谚语。
这句话提醒我们,我们应该为了子孙后代的未来,共同努力保护地球环境,而不是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破坏地球环境。
因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经典案例,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重要里程碑,各国共同承诺减缓气候变化的速度,为地球环境的保护做出了重要努力。
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将导致这一重要成果的瓦解,对全球环境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而应该继续加强全球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制定和执行存在着诸多问题。
协议中规定的减排目标过于苛刻,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时期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化,而发展中国家需要更多的排放额来发展经济,但协议却将排放额限制在一个不合理的范围内。
这种不公平的规定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到了限制,阻碍了其人民的福祉。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成本过高。
要达到协议规定的减排目标,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技术升级和转型,这需要巨额资金投入。
而且,这些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发达国家,这对于这些国家的财政压力是不可承受的。
而且,即使投入了大量资金,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实现减排目标,这是一个不确定的风险。
此外,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效果并不明显。
多年来,各国都在努力执行协议规定的减排目标,但实际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没有减少,反而还在不断增加。
这说明协议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废除这样一个效果不明显的协议是符合逻辑的。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全球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废除该协议将导致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合作机制瓦解,无法形成共识和行动,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将产生严重影响。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全球环境和人类生存,虽然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废除协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相反,各国应该通过协商和合作,共同完善协议,解决其中存在的不公平和成本过高等问题,使协议更加符合各国的利益和可行性。
此外,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效果并不完全取决于协议本身,更重要的是各国在执行过程中的积极性和合作程度。
废除协议只会削弱各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和合作意愿,对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没有任何帮助。
总的来说,尽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废除该协议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相反,各国应该通过协商和合作,共同完善协议,解决其中存在的不公平和成本过高等问题,使协议更加符合各国的利益和可行性。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一个不公平的协议。
根据该协议,发达国家需要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则可以继续增加排放。
这种不平等的安排是不公平的,因为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所有国家都应该承担责任。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限制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
减排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这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而且,一些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受到减排限制,他们可以继续增加排放,这会导致发达国家在全球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虽然各国都签署了协议,但是实际上很少有国家能够达到减排目标。
这表明该协议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废除该协议可以让各国重新协商更有效的减排措施。
引用名言,前美国总统特朗普曾经表示,“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骗局,我们不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这表明一些国家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持怀疑态度。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框架。
虽然该协议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是废除该协议并不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相反,这会让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更加严重。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一个历经多次谈判和协商达成的成果,废除该协议将会破坏国际社会的信任和合作,对国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仍然是一个可以改进的框架。
各国可以通过协商和合作,不断完善和调整协议,以实现更加公平和有效的减排目标。
经典案例,巴黎气候协议是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重要里程碑,该协议得到了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和认可,表明国际社会对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共识和努力。
综上所述,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废除该协议并不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相反,这会让问题更加严重。
各国应该通过协商和合作,不断完善和调整协议,以实现更加公平和有效的减排目标。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根据协议,发达国家需要减少排放,而发展中国家则没有这样的义务。
这种不公平的条款使得发达国家需要承担更多的经济成本,而发展中国家则可以继续大规模排放温室气体。
这种不平等对于国际合作是不利的,因此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可以重新谈判更公平的条款。
其次,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对于一些产业来说是不利的。
许多产业需要大量的能源消耗,而减少排放会增加生产成本。
这将导致一些产业无法竞争,甚至可能导致失业问题。
因此,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可以减轻产业的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最后,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效果并不明显。
尽管协议规定了各国需要减排,但实际上很多国家并没有严格执行。
例如,美国曾经退出《巴黎协定》,而中国等国家也并没有达到减排目标。
因此,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可以避免各国在名义上遵守协议,实际上却没有实质作用。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是全球共识的产物,废除协议将导致国际合作的破裂。
众多国家在签署协议时已经承诺减排,废除协议将使得这些承诺失去意义,严重损害国际社会的信任和合作。
其次,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对于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气候变化给地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包括极端天气事件、海平面上升等。
如果不采取行动减缓气候变化,将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废除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将使得国际社会失去了减缓气候变化的有效机制。
最后,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效果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并不意味着应该废除。
相反,应该通过加强监督和改进机制来提高执行效果。
例如,可以通过建立国际机构来监督各国的减排行动,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转变能源结构,以提高减排效果。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地球不是我们的,我们只是借来的。
”——毛泽东。
这句话表达了对地球环境的珍惜和保护的态度,正是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的初衷所在。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根据协议,发展中国家需要减少碳排放,这将导致这些国家在工业化和经济增长方面受到限制。
例如,印度和中国等国家认为他们应该有更多的空间来发展经济,而不是受到发达国家的限制。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成本非常高昂。
根据一些研究,实施这一协议需要巨额资金,这将给各国政府和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
而且,一些国家可能会因为无法承担这些成本而退出协议,导致协议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此外,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并不一定能够真正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一些科学家认为,即使所有国家都严格执行协议,也不一定能够阻止气候变化的发生。
因此,废除这一协议可能会让各国更加关注其他更有效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方式,例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
首先,全球气候变化协议是全球各国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
废除这一协议将导致各国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破坏,可能会给国际社会带来更多的分歧和冲突。
正如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说,“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全球性的合作和协调。
”。
其次,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执行效果已经开始显现。
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碳排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例如,欧洲联盟已经实现了碳排放的减少,并在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因此,废除这一协议将会破坏这些成果,让气候变化问题再次失控。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协议的废除可能会给环境带来更大的破坏。
气候变化已经给地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包括极端天气事件、海平面上升等。
如果没有国际合作来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将会给人类和地球带来更大的灾难。
正如著名环保主义者格里塔·桑伯格所说,“我们必须采取行动,否则我们的未来将会受到威胁。
”。
综上所述,废除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将给各国经济、环境和国际合作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继续支持并执行这一协议,同时寻找更有效的方式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全球气候治理的合作困境与解决途径
全球气候治理的合作困境与解决途径摘要:全球气候变化是在全球相互依赖的情境中出现的典型的全球公共问题,大气温室气体排放空间的利用与保护是一种全球公共产品,气候变化亟待全球的主权国家及其他行为体通过合作来共同应对,通过全球气候治理谋求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文分析气候治理各方合作的困境并提出了化解困境的途径,即建立完善的环境治理机制、提供选择性激励措施、积极发挥大国作用等。
关键词:全球气候治理合作困境途径机制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代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最严峻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
地球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生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陆地、海洋、大气层和生物圈等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系错综复杂、相互依存,各种环境问题的相互关联性使得不能孤立对气候变化这一问题做出反应,需要全球性综合性的气候治理合作,来避免和减缓其可能加剧其他环境问题的恶化。
一、气候治理的全球公共产品特性近三百年来,工业化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也带来了严重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当代环境问题较之历史上的每一个年代都凸显出了其紧迫性与严峻性。
尤其是最近50年,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已经遍及全球每个角落。
其中,全球气候变化是世界范围内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
气候变化是一个在全球高度相互依赖的情境中出现的典型的全球公共问题,具有三点特征。
第一,全球公共性。
全球性公共问题的范围往往超越任何单一主权国家的管辖权,因此在问题的解决或有效的治理上,仅凭一国之力难以独立完成。
另外由于议题的全球性使得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而不受影响。
第二,超越国界的外部效应。
正因为全球议题的公共性,当一国采取了某项行为其后果则可能是由其他国家和人民承担。
工业化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对环境污染和自然生态的破坏不仅对自身国家人民的生活造成威胁,更会突破国界的限制,恶化其他国家的生活品质。
第三是政治性。
全球事务的公共性以及跨越国界的外部效应,都使得问题的解决必须借助某种政治性的制度安排来完成。
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辩论辩题
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全球气候变化是当前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气候变化给地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包括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多、海平面上升、生态系统破坏等。
这些影响不仅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对其他生物和整个地球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动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其次,气候变化是由人类活动导致的,包括工业排放、森林砍伐、过度捕捞等。
因此,我们有责任采取行动来减少这些负面影响。
例如,我们可以推广清洁能源技术,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加强森林保护和恢复工作,减少碳排放;推动可持续发展,减少资源浪费。
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速度,也有助于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
最后,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
正如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说,“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挑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
”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落实减排目标,共享清洁技术和经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综上所述,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但只要我们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国际合作,就有望找到解决之道,保护地球家园。
反方观点: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一些减排措施可能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
例如,限制工业排放可能会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竞争力;推广清洁能源可能需要巨额投资,对国家财政造成压力。
这些影响可能会导致就业减少、经济增长放缓,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
其次,一些减排措施可能会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不公平。
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而发展中国家则需要更多的碳排放额来实现经济发展。
因此,一些减排协议可能会让发展中国家面临更大的发展压力,不利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
最后,全球气候变化的解决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但国际社会的合作并不总是顺利的。
各国之间存在着政治、经济利益的差异,导致在减排协议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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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主要方面论述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最终破裂作者:李翔单位:首都师范大学资环学院地信3班学号:1130900078引言:本文坚持认为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最终破裂,将从历次全球气候谈判发展趋势、全球气候的自然人文关系、区域性矛盾这三大方面来进行具体论述。
正文:一、历次谈判发展趋势大致列举一下比较重要的谈判事件,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制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日本京都制定《京都议定书》,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所制定的《巴厘路线图》,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议定的《哥本哈根会议》。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文简称《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
这个公约的诞生便是全球气候谈判的起点,但是从内容看,它的成立建立在一个理想的状态。
例如,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
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
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这两点的提出就要求发达国家在减排中承担几乎所有的责任,不仅要使本国的减排量达到指标,还要承担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这无疑是一项巨大“回报甚微”的投资。
而对于一些工业发展快速的发展中国家不进行法律上的约束,这样会使发展国家认为自己的工作徒劳而不公平。
况且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常处于经历经济危机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再以牺牲经济来进行减排的治理。
所以《公约》的实行具有理想性、不可行性。
2.矛盾在之后的15次缔约国会议中愈发展现出来。
1)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间(2008年-2012年间)欧盟国家平均仅减排了2%,距离《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到2012年减排8%的目标仍相差较远;加拿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1990年增加了27%,而承诺是到2012年减排 6%。
其中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也就显现出来了,发达国家都没有如期达到指定的减排目标,由于条约的束缚,各国面临经济上的收益削减,再加上欧债危机、美国次贷危机的严重威胁,,契约国中的发达国家在这4年眼睁睁得看着发展中国家“成长”而本国却在为发展中国家出钱出力,自然会心生不平。
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在2001年3月,布什政府处于经济原因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2011年12月,加拿大环境部长肯特也表示,当年决定加入《京都议定书》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由于《议定书》的减排控制纲要并不适用于美国和中国这两个最大的气体排放国,所以注定会失败,而加拿大也决定退出。
这里谈到的中国的因素是不能忽视的,中国正处于高速、粗放型经济增长,对于我国人口的特殊性、对于碳排放的需求之巨大、对于减排技术上严重缺口,都使它难以承受如发达国家一致的减排指标。
所以这些复杂的因素使世界各国难以达到一致的看法,谈判的利益纷争也就在所难免。
2)《巴厘路线图》对于《京都议定书》的补救失败《巴厘路线图》所提及的中心内容:加强国际间合作;将美国纳入减排责任国的行列;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资金技术问题;进一步落实《公约》的时间表;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承诺担当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应责任。
但是其长达2年的谈判进程已经反映出各国之间对于责任义务的相互推诿,政治经济上的分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上的巨大分歧,使这次的谈判没有取得实质上的成果。
3)《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有法律效应的文件的“难产”——特别是在哥本哈根会议举行之后所矛盾的凸显不同于二十年前发达国家主动承担相应减排义务,如今世界格局在日新月异的变革。
在经历过《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发达国家,由于普遍没有达到预定的治理标准,又因参与治理、限排等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在国际上扮演着“吃力不讨好”的角色。
所以,一时间俄罗斯、加拿大、日本加入到了“明确而坚定”反对阵营。
澳大利亚政府加入《京都议定书》最迟,在实施《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时三心二意,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经常装聋作哑,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不做承诺。
澳大利亚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温和反对派。
欧盟也从上一期的积极领导者转而退居中立者的角色。
可以看出,《京都议定书》在“主力军”——各发达国家的反对声中已经四分五裂,它的存亡岌岌可危。
尽管2010年的坎昆会议最终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却没能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谈判最终协议,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中涉及减排、资金落实等的一些关键性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从以上的发展历程看,我们已经可以预见谈判的最终破裂。
二、全球气候的自然人文关系1.全球气候面暖的不可逆性在十年前,这个问题还存在着许多的争议与质疑。
很多认为全球气候变暖只是科学家们的杞人忧天,但随着全球范围内的气温升高、降水减少、极端天气气候的频发、冰川的消融、,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
世界冰川面积从十九世纪以来已经减少了50%。
目前在安第斯山、阿尔卑斯山、喜马拉雅山和落基山的冰川的消失速度还在迅速提高。
2005年3月吉力马札罗山顶的冰帽几乎消失了,它从上一次冰河世纪以来已经存在了11000多年了。
冰川的损失不仅直接造成了山体滑坡、山洪暴发以及冰川湖的外溢,同时也增加了河流年度内流量的起伏变化海平面的持续上升。
尽管一些科学家通过对南极俄罗斯的“东方”号深钻的获取物分析得出地球正处于降温的周期,但是他们忽略了在此过程中人类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巨大影响,尤其是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以碳排放为代价的经济增长造成的温室气体大量排放,使得大气吸收了大量本该反射回宇宙的能量。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07年在法国首都巴黎发表一份评估报告摘要,一针见血地指出,全球气候变暖有超过90%的可能由人类活动导致。
再有科学家通过卫星对南极拍摄的遥感图像发现,2006年一块面积如同一座小城市的冰山从南极大陆永久冰层里解体出来(附图一),与此前2002、2005年解体的冰山一同表明南极大陆的坚冰正在经历大规模解体、融化,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事实。
2.减少碳排放的不可行性由于发展与燃料的燃烧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人们无法停止燃料的燃烧,工业需要燃煤、交通需要燃油、生活需要供暖制冷、农业发展也需要机器的运作。
发达国家是靠高碳排放累积所获得的,然而发展中国家则是更佳迫切地需要积累碳排放来达到相应的发展水平来满足人民的需求。
所以,燃料的燃烧是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美国才会花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购买并囤积大量的石油以供今后的发展需求。
如今世界人口已经高达72亿,预计到2025年将突破80亿,2050年将达到93亿,为了维持如此众多的人口的生计,相应的能源需求也不断地在增长,在这种情况下,碳排放的限制将是灾难性的。
地区得不到发展,人民得不到必要的生活供给,可能会引起社会的动荡,这将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就算发达国家能够将减排如实地进行下去,有报告指出,就算达到《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指标,全球的平均气温仍会升高1~3摄氏度。
普林斯顿大学气候物理学家托马斯-弗罗利彻(Thomas Frolicher)宣称,即使未来二氧化碳气体排放中止,仍无法逆转全球气温持续升高,未来地球将继续升温数百年。
更何况发展中国家在碳的排放量上也逐渐升高并占有一定比例,再加上缺少资金与技术的支持,如此一来,减排的施行也就更加的举步维艰了。
3.“低碳时代”的局限性在人类发展进程中,世界文明先后经历了三次浪潮,每次浪潮都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
第一次是农业文明,实现人类农耕文明的兴起;第二次是工业文明,带来工业化的飞速发展;第三次是信息化,全球进入知识经济时代。
第四次,即低碳化浪潮,带来低碳文明。
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低碳化:能源低碳化、交通低碳化、建筑低碳化、农业低碳化、工业低碳化、服务低碳化、消费低碳化。
就拿非洲和美国作为一对典型的例子,美国能够发现并利用核能、氢能、生物质能等高科技低污染的能源、能进行混合动力车的流通、能建造低能耗高效率建筑、能在农业上合理利用并节约资源、能做到净化工业废气、能具备高效的物流、能普及绿色经济的理念。
相对来说,非洲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还难以解决,能实现能源够用、有代步工具、有房住、有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能进行货币流通就已经是一个不错的条件了。
在这样的条件下“低碳”的理念的落脚点都难以站稳,低碳,是为了人民更好的生活,但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作为铺垫,低碳时代的到来终究为时过早。
而类似非洲这样的欠发达地区还很多,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分布极广,对于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他们能做到的只是把自己的技术向其它发达国家进行交流,而不是在全球的范围之中。
本文认为低碳型发展是可以在局部率先产生的,但是对于众多欠发达的地区,他们所需要的更多的是粗放型的发展(见效快,成本低,利润大)。
因此本文认为谈判中包含的理想型低碳时代还存在着许多的缺陷,发达国家做不到无条件大力扶持欠发达地区的低碳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做不到在低碳条件下快速发展。
三、区域性矛盾1.“两大阵营”,“三股力量”气候博弈由“两大阵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组成,其主要谈判的焦点是对于碳排放的历史责任的承担、资金、技术转让。
“三股力量”是指欧盟、美国、77国集团和中国构成的,这三股力量党聚集原因是其利益的集团化,如何分担减排的义务是这三股力量的搏击点。
《公约》的核心内容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技术和资金支持下,采取措施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
对此,美国不愿意承认此项“有区别的责任”,对于发达国家阵营来说缺少了美国这跟顶梁柱,各国在参与承担义务的过程中也会抱有一丝顾虑。
在2010年的坎昆会议上,发达国家许诺在2020年之前每年拿出1000亿美元,设定一个“绿色气候基金”,其中“大部分”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但结果是美国坚决反对设立此项基金,沙特阿拉伯也同意美国的观点,资金无法到位,就算已经达成的协议也难以实施下去,这显然是对气候谈判法律效应的公然挑衅,侧面反映出美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呈现的霸权主义。
在历史责任问题上,发达国家是处于较被动的地位的,但对于碳排放的量的界定,这些国家曾通过现人均碳排放的减少来模糊混淆过去大量的排放事实,不但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反而试图将现在高排放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巴西等国的责任“放大化”,企图阻止发展中国家的兴起,这不能不说是发达国家对于全球气候谈判下的阴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