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市监食生〔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重点(一)整治对象1.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2. 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二)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1.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

2. 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3.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二、整治措施(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如下:1. 生产许可情况。

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食品抽检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

食品抽检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

食品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
抽检是指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食品样品进行检验,以检测食品的安全性
和合规性。

以下是食品抽检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
1. 抽检对象: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等。

2. 抽检范围:涉及到所有食品类别,包括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

3. 抽检依据: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确定抽检项目
和检测方法。

4. 抽检频次:根据食品的风险等级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抽
检频次。

5. 抽检程序:包括抽样、送样、检测和结果评定等环节。

抽样时应确定样品的数量、
种类和抽样地点等。

6. 抽检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实验能力和设备的检验机
构进行抽检。

7. 抽检结果公布:抽检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包括抽样结果、检测结果和评定结果等。

8. 抽检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抽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抽检工作的公正、客观和有效。

以上是食品抽检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查询相关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食品抽检实施细则。

固体饮料质量要求-最新国标

固体饮料质量要求-最新国标

固体饮料质量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固体饮料的原辅料、感官、理化等要求,给出了产品分类,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第3章定义的固体饮料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GB5009.1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GB/T10789饮料通则GB/T21733茶饮料GB/T22224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酶重量法和酶重量法-液相色谱法GB/T31121果蔬汁类及其饮料QB/T4221谷物类饮料QB/T4791植脂末QB/T5206植物饮料凉茶3术语和定义GB/T107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固体饮料solid beverage固体饮品用一种或几种食用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固态形式,供冲调或冲泡后饮用的饮料。

4产品分类4.1分类概述固体饮料按原料或产品特性进行分类,可分为风味固体饮料、果蔬类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茶类固体饮料、咖啡类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植脂末、乳酸菌固体饮料。

4.2具体分类4.2.1风味固体饮料以食用香精香料、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等)、甜味剂、酸味剂、植脂末等一种或几种物质作为调整风味主要手段,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如果味固体饮料等。

4.2.2果蔬类固体饮料以水果、蔬菜(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和(或)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固体饮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12.24•【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46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1年第4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控制能力,严格过程控制,保证食品安全。

二、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三、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警示信息文字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四、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五、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引导和自律作用,规范企业生产、销售和宣传行为;鼓励学校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倡导家长等消费者科学认知、理性消费。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所有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均应接受本细则规定的抽检程序和要求。

二、产品种类抽检产品应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三、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抽检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可追溯的原则。

四、抽样方法抽样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均匀性和一致性。

抽样方法应根据食品类别和特性进行选择,包括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等。

抽样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五、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根据食品类别、批量大小以及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

抽样数量应足够进行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同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抽样单抽样时应填写抽样单,详细记录被抽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抽样数量等信息。

抽样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抽样单位保存,一份交被抽样单位。

七、封样与运输抽样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封样,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封样后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及时送达检验机构。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损坏或污染。

八、检验要求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确保检验过程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九、判定原则检验结果的判定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

判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固体饮料是指以粉末形式加工制作的饮料,常见于咖啡、奶茶等饮品。

为确保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相关国家和地区对固体饮料的生产过程进行许可证审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生产设备(一)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生产设备应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能力,并能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环境。

二、原材料(一)原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从正规渠道采购。

原材料的质量应经过检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原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存放区域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和记录。

三、生产工艺(一)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配备相应的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应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环境和产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温度控制、时间控制等,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生产时间、生产人员、工艺参数等信息。

四、质量控制(一)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检验等。

检验结果应做好记录,并保留一定时间。

(二)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生产、召回等。

(三)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监控,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洁净。

(一)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具备保护产品的功能。

包装材料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二)包装过程中应保证卫生环境,避免产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六、文档管理(一)建立相应的文档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

这些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二)相关文档应进行编号和归档,以便管理和查询。

七、食品安全管理(一)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等。

员工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固体饮料是一种通过加工、制备而成的固体形态的饮料,它具有方便携带、易保存、易制备等特点,因此备受消费者青睐。

为了保障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以规范固体饮料的生产和销售。

本文将对固体饮料执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了解和执行。

一、原料选择。

固体饮料的原料应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限量的物质。

对于某些特定原料,如色素、甜味剂等,应严格控制使用量,确保产品安全。

二、生产工艺。

固体饮料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项参数,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产品质量。

固体饮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外观、色泽、口感、溶解性等指标。

同时,产品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包装和标识。

固体饮料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包装材料的选择和印刷标识的规定。

产品标识应真实准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信息。

五、储存和运输。

固体饮料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同时应避免受到污染和异味的影响。

运输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

六、销售和售后。

固体饮料在销售和售后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品或过期产品冒充正品销售,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权益。

总结。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固体饮料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相关企业和部门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促进固体饮料行业的健康发展。

奶茶固体饮料(内控)

奶茶固体饮料(内控)

呼和浩特市天美华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质量标准TMHR-NC-2017奶茶固体饮料2017--发布 2017- 实施呼和浩特市天美华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奶茶固体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奶茶固体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牛乳或乳粉、植脂末、麦芽糊精、青砖茶粉或红茶粉、炒米粉、白砂糖或食用盐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奶茶固体饮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1733 茶饮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B/T 4067 食品工业用速溶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网址:http:∥3 产品分类产品根据添加食用盐或白砂糖分为:咸味奶茶固体饮料、甜味类奶茶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企业卫生管理抽查制度

固体饮料企业卫生管理抽查制度

固体饮料企业卫生管理抽查制度
1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次。

2人工洗、消应制定严格的洗、消程序和要求。

车间班长每天检查。

3加工过程中与食品接触的设备、食具应随时洗、消.车间班长每天检查。

4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清理所有工作台、设备、地面和排水沟。

车间班长每天检查。

5定期清洁各种原辅材料仓库和成品库,使其保持整洁卫生。

车间班长每天检查。

6更衣室、厕所应每天冲洗和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车间班长每天检查。

7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出公司,并对贮存设施及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做到“日产日清"。

车间班长每天检查。

8工作服有专人清洗,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它人员每周定期更换,保持清洁.车间班长每天检查。

产品固体饮料原料检验流程标准规范最新

产品固体饮料原料检验流程标准规范最新

产品固体饮料原料检验流程标准规范最新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最新固体饮料原料检验流程标准规范解析在食品行业中,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对于固体饮料这类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健康的商品。

饮料抽查细则

饮料抽查细则

饮料抽查细则CCXZ11-S-20101、品种规格1.1 品种:各类非酒精饮料。

1.2 规格:各种定量包装规格。

2、检验依据2.1 GB10789-2007 饮料通则2.2 GB/T10792-2008 碳酸饮料(汽水)2.3 GB/T21730-2008 浓缩橙汁2.4 GB/T21731-2008 橙汁及橙汁饮料2.5 GB/T21732-2008 含乳饮料2.6 GB/T21733-2008 茶饮料2.7 GB15266-2009 运动饮料2.8 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9 GB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2.10 GB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2.11 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2.12 企业的明示承诺3、抽样3.1 抽样方法: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在经销单位仓库或柜台抽取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样品。

3.2 抽样数量:抽取样品不少于10个独立的包装,总量不少于1L,分成两份,6个用于检验,4个作为备样。

3.3 抽样要求抽样时需至少两人同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书、检查文件,抽样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认可或加盖公章。

抽取的样品须当场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

样品全部带回承检机构。

3.4 执行企业标准的商品,经销商必须提供相关企业标准;如不能当场提供,经销商有义务督促生产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供者,按本方案或相关标准判定。

4、检验项目4.1、苯甲酸 4.2、山梨酸 4.3、安赛蜜 4.4、甜蜜素 4.5、糖精钠 4.6、标签 4.7柠檬黄 4.8日落黄4.9亮蓝 4.10胭脂红 4.11苋菜红 4.12菌落总数5、判定5.1 有企业标准或明示承诺的,其技术指标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企业标准或明示承诺执行,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5.2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则判该样品所检项目合格;5.3 所检项目中有一项及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该样品不合格;5.4 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

国家⾷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附件国家⾷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录⼀、粮⾷加⼯品 (1)1 ⼩麦粉 (1)2 ⼤⽶ (4)3 挂⾯ (6)4 其他粮⾷加⼯品 (8)⼆、⾷⽤油、油脂及其制品 (13)1 ⾷⽤植物油 (13)2 ⾷⽤动物油脂 (16)3 ⾷⽤油脂制品 (18)三、调味品 (21)1 酱油 (21)2 ⾷醋 (23)3 酱类 (26)4 调味料酒 (29)5 ⾹⾟料类 (31)6 固体复合调味料 (34)7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37)8 液体复合调味料 (41)9 味精 (44)四、⾁制品 (47)1 预制⾁制品 (47)2 熟⾁制品 (49)五、乳制品 (57)1 液体乳 (57)2 乳粉 (62)3 乳清粉和乳清蛋⽩粉 (65)4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酪、固态成型产品) (67)六、饮料 (74)1 瓶(桶)装饮⽤⽔ (74)2 果、蔬汁饮料 (77)3 蛋⽩饮料 (80)4 碳酸饮料(汽⽔) (83)5 茶饮料 (85)6 固体饮料 (88)7 其他饮料 (91)七、⽅便⾷品 (94)⼋、饼⼲ (99)九、罐头 (102)⼗、冷冻饮品 (109)⼗⼀、速冻⾷品 (113)1 速冻⾯⽶⾷品 (113)2 速冻⾕物⾷品 (115)3 速冻⾁制品 (117)4 速冻⽔产制品 (119)5 速冻蔬菜制品 (121)6 速冻⽔果制品 (123)⼗⼆、薯类及膨化⾷品 (126)1 膨化⾷品 (126)2 薯类⾷品 (128)⼗三、糖果制品 (134)1 糖果 (134)2 巧克⼒及巧克⼒制品 (136)3 果冻 (138)⼗四、茶叶及相关制品 (141)1 茶叶 (141)2 含茶制品和代⽤茶 (144)⼗五、酒类 (148)1 ⽩酒 (148)2 黄酒 (150)3 啤酒 (152)4 葡萄酒 (154)5 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 (157)6 配制酒 (159)7 其他蒸馏酒 (162)⼗六、蔬菜制品 (165)⼗七、⽔果制品 (170)⼗⼋、炒货⾷品及坚果制品 (175)⼗九、蛋制品 (17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183)1 焙炒咖啡 (183)2 可可制品 (184)⼆⼗⼀、⾷糖 (188)⼆⼗⼆、⽔产制品 (195)⼆⼗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204)⼆⼗四、糕点 (208)1 糕点 (208)2 ⽉饼 (211)3 粽⼦ (214)⼆⼗五、⾖制品 (218)⼆⼗六、蜂产品 (223)1 蜂蜜 (223)2 蜂王浆 (225)3 蜂花粉 (227)4 蜂产品制品 (229)⼆⼗七、保健⾷品 (232)⼆⼗⼋、特殊膳⾷⾷品 (236)1 婴幼⼉⾕类辅助⾷品 (236)2 婴幼⼉罐装辅助⾷品 (240)3 辅⾷营养补充品 (242)⼆⼗九、特殊医学⽤途配⽅⾷品 (247)三⼗、婴幼⼉配⽅⾷品 (256)三⼗⼀、餐饮⾷品 (264)三⼗⼆、⾷⽤农产品 (268)1 畜禽⾁及副产品 (268)2 蔬菜 (286)3 ⽔产品 (310)4 ⽔果类 (328)5 鲜蛋 (332)6 ⾖类 (334)7 ⽣⼲坚果与籽类⾷品 (336)三⼗三、⾷品添加剂 (341)1 ⾷品添加剂明胶 (341)2 复配⾷品添加剂 (343)3 ⾷品⽤⾹精 (346)4 ⾷品添加剂⼭梨酸钾 (348)5 ⾷品添加剂⽊糖醇 (350)附注: (352)1、有关实施细则的说明 (352)2、微⽣物检验的特别要求 (353)⼀、粮⾷加⼯品1 ⼩麦粉1.1 适⽤范围本细则适⽤于⼩麦粉⾷品安全监督抽检。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制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辅料↓原料→调配→脱水干燥→成型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冷却和包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脱水和包装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脱水干燥、冷却包装、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使产品的水分、卫生指标等不合格;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固体饮料产品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车间、干燥脱水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包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混合配料设备;2.焙烤设备(适用焙烤型固体饮料);3.干燥脱水设备(干法生产的产品不适用);4.自动包装设备;5.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99《果香型固体饮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

固体饮料专项整治方案

固体饮料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固体饮料消费量逐年增加。

然而,市场上固体饮料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存在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为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现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组织领导成立固体饮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协调沟通和总结评估。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1. 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固体饮料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

2. 整治重点:(1)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固体饮料;(2)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固体饮料;(3)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固体饮料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4)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手段,进行违规销售固体饮料的行为;(5)固体饮料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措施1.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严格审查,规范许可。

对固体饮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其许可。

3. 强化抽检,严格质量。

加大抽检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

4. 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5.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组织固体饮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企业自律意识。

6. 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击固体饮料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1. 制定方案(2023年X月X日-2023年X月X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方案。

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是一种含有多种复合酶的饮料,有助于促进食物的消化和吸收。

为了保证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执行标准,以下将从标准的目的、范围、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标准的目的:制定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目的在于保障用户的身体健康和权益,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二、标准的范围: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执行标准适用于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控制。

三、标准的要求:1.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进行生产操作。

2.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控制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3.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原材料应当有相关的检验证明,并建立原材料的验收记录。

4.生产过程中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生产车间应当保持清洁,生产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食品安全培训。

5.产品的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暴晒、雨淋、污染等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包装上应当标注清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成分、生产企业等信息。

7.对于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记录和分析。

8.对于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当建立完善的召回制度,能够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进行召回并通知用户。

四、标准的执行:1.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对企业生产的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相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生产企业进行警告、罚款甚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3.用户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并处理。

倍顿复合酶粉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用户的权益和促进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生产企业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和用户的安全。

麦乳精(含乳固体饮料)卫生管理办法

麦乳精(含乳固体饮料)卫生管理办法

麦乳精(含乳固体饮料)卫生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12.31•【文号】•【施行日期】1986.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令第67号--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发布日期:2009年5月27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7日)废止麦乳精(含乳固体饮料)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1986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麦乳精(含乳固体饮料)(以下简称麦乳精)的卫生管理,切实执行国家卫生标准,提高质量,防止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麦乳精系指用麦精、乳制品、蛋品、白砂糖等为主要原料配制,经灭菌、干燥加工制成。

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麦乳精生产厂(车间)的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应通知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参加。

第四条麦乳精生产的全部工艺过程,都应做到文明生产,符合卫生要求。

使用的工具、容器与包装材料必须无害无奉。

第五条生产制做麦乳精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进厂与使用前生产厂应进行质量检验。

第六条麦乳精应尽量不用或少用食品添加剂。

必须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七条生产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麦乳精生产。

第八条在采用新工艺、新原料及试制麦乳精新品种时,应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投产。

第九条制做麦乳精的原料、成品、包装物品必须与毒物、不洁物严格隔离,不得同室存放。

原料及成品分库保管,仓库应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防止霉变和消除虫害,并经常保持清洁。

第十条麦乳精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营养成分、保存期和食用方法等。

包装要严密完整。

第十一条生产厂应设立检验室,实行检验合格后出厂的制度,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麦乳精不准出厂,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可分别情况允许加工复制,加工复制后加大三倍量取样,经复验仍不合格者,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固体饮料是一种方便携带、易于保存和饮用的饮品,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

为了保障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标准,以规范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固体饮料执行标准主要包括原料选择、生产工艺、包装规范、质量控制等内容,下面将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固体饮料的原料选择至关重要。

执行标准要求,生产固体饮料所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同时,对于不同种类的固体饮料,其原料的选择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果汁固体饮料应选用新鲜果汁或浓缩果汁作为原料,而碳酸饮料则需选用食品级二氧化碳气体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选择原料,才能保证固体饮料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生产工艺是影响固体饮料质量的重要因素。

执行标准要求,生产固体饮料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卫生、安全。

比如在制作果味固体饮料时,要求果汁的加工和混合过程必须在密闭、无菌的环境下进行,以防止细菌污染。

此外,对于添加剂的使用也有相应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且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限量。

只有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才能保证固体饮料的品质稳定。

再者,包装规范也是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标准要求,固体饮料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且在包装过程中要保持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此外,包装上必须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必要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

对于易碎、易变形的固体饮料包装,还有相应的防护措施要求,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损坏。

最后,质量控制是固体饮料执行标准的重点内容。

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料、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全面检测和控制。

对于出厂产品,还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或者销毁处理,以免流入市场影响消费者健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体饮料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6.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体饮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6.2 产品种类
固体饮料包括风味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和其他固体饮料。

6.3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19642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6.4 抽样
6.4.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6.4.2 抽样方法及数量
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

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8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1kg)。

所抽样品3/4为检验样品,1/4为复检备份样品(由检验机构保管)。

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封样。

生产企业抽样时,对大包装产品(净含量≥5kg),应从8个大包装产品中分别分装成相应小包装样品(由企业在包装车间或企业自行选择的其他清洁区进行分装操作并密封,抽样人员若进入其包装车间,应按照企业的要求进入)并在抽样单上注明“样品由企业在无菌环境下分装”等类似文字。

每一个小包装量不少于250g,盛装于生产企业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

抽取样品的同时抽取两个空包装袋,分别与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一起封样。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

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

6.4.3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注明所抽检产品的类型。

6.5 检验要求
6.5.1 检验项目
固体饮料检验项目见表6-9。

表6-9 固体饮料检验项目
6.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6.6 判定原则
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6.6.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6.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