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记忆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摘要:I.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概述A.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B.法规时间考点的分类C.法规时间考点的重要性II.招投标时间考点A.投标截止时间B.招标文件修改时间C.勘察现场时间D.投标预备会时间III.建设工程经济时间考点A.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间B.建设工程经济考点分类C.建设工程经济考点的重要性IV.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考点A.法规考试时间B.法规考点分类C.法规考点的重要性V.一级建造师法规关键考点总结A.法规考点精华B.法规考点提炼C.法规关键考点背诵方法VI.总结A.法规时间考点的备考策略B.提高法规时间考点掌握的方法C.建议及展望正文: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作为一名一级建造师,对于法规的时间考点必须要有全面的了解。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进行汇总,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I.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概述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时间考点涉及到招投标、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等方面。
了解这些时间考点对于顺利完成考试至关重要。
II.招投标时间考点招投标时间考点包括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勘察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时间。
这些时间考点在招投标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考生应当牢记。
III.建设工程经济时间考点建设工程经济时间考点主要涉及到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间以及建设工程经济考点分类。
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IV.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考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考点包括法规考试时间、法规考点分类以及法规考点的重要性。
对于这些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将有助于提高考生的法规知识水平。
V.一级建造师法规关键考点总结一级建造师法规关键考点总结包括法规考点精华、法规考点提炼以及法规关键考点背诵方法。
通过这些方法,考生可以更好地掌握法规时间考点,提高考试通过率。
VI.总结本文对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进行了汇总,包括招投标、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等方面。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最新版)目录1.招投标时间考点2.考试时间3.法规考试时间4.法规关键考点5.法的形式正文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职业资格考试,其中《法规》科目涉及的内容广泛,且时间考点众多。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这些时间考点,本文对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进行了汇总。
1.招投标时间考点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勘察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等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具体来说:- 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为 20 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15 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 1~2 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 7~28 日内。
2.考试时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是:- 建设工程经济:9 月 16 日 9:00—11: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 月 16 日 14:00—17:00。
3.法规考试时间2022 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
4.法规关键考点一级建造师《法规》科目历年考题重复率高,题型为客观题。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可以参考 233 网校提供的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关键考点总结系列,其中包括考试用书的核心知识点和历年试题的精华摘录。
5.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的形式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总之,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涵盖了招投标、考试时间和法规关键考点等方面,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在复习过程中,要重点掌握时间考点和法的形式,并结合历年试题和考试用书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和训练。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像宪法是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民法典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就在这个范畴呢。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就与行政法有关。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里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社会法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工程中的劳动保护相关内容就属于社会法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要是在建设工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就会涉及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等。
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
而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而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
摘要:
一、前言
二、30 个建法规时间口诀概述
三、具体30 个建法规时间口诀
1.施工许可证
2.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安全施工措施
6.质量监督手续
7.施工图纸审查
8.施工现场管理
9.施工安全检查
10.竣工验收报告
11.工程质量保修书
1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13.建筑工人实名制
14.建筑节能设计
15.建筑节能验收
16.建筑消防设计
17.建筑消防验收
1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19.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2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2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22.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
2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处理
24.建筑施工现场排水
25.建筑施工现场照明
26.建筑施工现场通风
2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28.建筑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2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培训
30.建筑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四、总结
正文:
【前言】
建筑行业是一个高度规范化的行业,各种法规、政策和标准纷繁复杂。
为了帮助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本文整理了30 个关于建筑法规的时间口诀,以期为大家提供参考和便利。
【30 个建法规时间口诀概述】
本文所整理的30 个建法规时间口诀,涵盖了从施工前到施工后各个阶段
需要遵循的规定,包括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这些口诀以时间为序,简洁明了地概括了各项法规的关键内容,有助于提高从业人员对法规的理解和记忆。
一建法规速记口诀
一建法规速记口诀一、一建法规速记口诀1.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找依据,有钱有地有设备,独立责任能担起”。
就是说呀,法人得是依法成立的,得有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得有自己的住所和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相关的设备之类的,还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呢。
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期满完成取消托,代理死亡失能力,法人终止被取代”。
意思就是代理期限届满啦,或者代理事务完成啦,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还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这些情况,代理行为就终止啦。
3. 物权的种类:“所有用益和担保,物权种类要记牢”。
所有权是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呢,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就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物权。
4.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地表地上和地下,出让划拨来拿下”。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哦。
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的方式,划拨呢一般是无偿的,针对一些特定的用途。
5. 债产生的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不当得利债来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啦,双方有合同约定就产生了债的关系。
侵权行为也会产生债,比如伤害了别人就要赔偿。
无因管理呢,就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不当得利就是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6.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专有地域时间限,无形财产它来占”。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还有地域性,只在特定的国家或者地区受到保护。
时间性呢,在法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它保护的是无形财产哦。
7. 保证合同的内容:“主债权额保证期,方式范围和利息”。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一、小时类(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三、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小时(2日)(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汇总记忆
一级建筑师法例时间汇总记忆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该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天不超出1小时;特别原由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出3小时,可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整日制用工:一般均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出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出24小时。
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相关单位应该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余相关部门报。
2、非整日制用工:均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出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许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许个人发现文物,应该保护现场,立刻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别状况,应该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办理建议。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该在接到缓期动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回复视为赞同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以为有必需暂停施工时,应该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版面办理建议;承包人实行工程师作出的办理建议后,能够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该在48小时内予以回复;48小时内未回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该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察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可以准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版面缓期要求,但缓期不可以超出48小时;监理人未准时检查,也未提出缓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凭证保全:状况紧迫的,一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凭证保全:一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改正: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码日前。
2、试用期排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排除劳动合同。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建筑行业作为一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其合规性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帮助建筑从业者更好地掌握相关法规,我们整理了30个时间口诀,以便于大家学习和应用。
以下是详细解释每个时间口诀的内容。
1.施工许可时效:建筑施工前,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0日,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两年。
3.工程验收期限: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施工周期:施工周期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和工程类型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5.招标投标期限:招标文件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发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20日。
6.合同签订时效: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
7.支付工程款期限: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8.工伤保险待遇时效:施工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职工受伤或者死亡后,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
9.劳务分包期限: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分包费用支付给劳务分包人。
10.工程监理期限: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期限: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拆除。
12.环保审批期限: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13.施工图审查期限: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自完成后15日内,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14.施工许可证延期申请期限: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15.工程质量监督期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6.施工单位变更期限: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后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摘要:一、前言二、30个建法规时间口诀概述三、具体30个建法规时间口诀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5.工程监理6.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8.建筑工程合同9.工程质量监督10.工程竣工验收11.建筑施工图纸审查12.建筑施工许可1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1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1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16.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17.建筑施工现场职业健康18.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19.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20.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21.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演练2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3.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24.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25.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6.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7.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28.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志29.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30.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器材四、总结正文:一、前言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法规,并且将其融入到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中。
本文将介绍30个建法规时间口诀,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这些法规。
二、30个建法规时间口诀概述这30个建法规时间口诀涵盖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建筑施工图纸审查、建筑施工许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建筑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演练、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志、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器材等各个方面。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摘要:一、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时间二、法规时间考点汇总1.招投标时间考点2.建设工程经济时间考点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考点4.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时间考点正文:一级建造师《法规》时间考点汇总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涵盖了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于从事建设工程工作的专业人士来说,是必须要掌握的内容。
下面,我们来汇总一下《法规》科目中的时间考点。
一、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时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9 月的第二个周末,考试时长为3 个小时。
具体时间安排可能会因地区和考试年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需要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公布的信息。
二、法规时间考点汇总1.招投标时间考点招投标时间考点主要涉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等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一般为招标文件发布后20 天,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5 天。
2.建设工程经济时间考点建设工程经济时间考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周期、工程款支付时间、竣工验收时间等。
例如,工程款支付一般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时间为工程完成后3 个月内。
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考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考点包括法律法规的施行时间、建设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时间等。
例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一般自颁布之日起3 个月后施行,建设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30 日。
4.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时间考点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时间考点包括诉讼时效、调解期限、仲裁期限等。
例如,一般诉讼时效为3 年,建设工程纠纷调解期限为60 日,仲裁期限为6 个月。
2024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总结
2024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相关的时间规定。
1. 施工许可证。
-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 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 建造师注册。
-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 工程招投标。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 工程质量保修。
-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02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1】法的形式202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速记手册法的效力层级(内在本质)法的形式(外部表现)制定主体(创制方式:级别等级、地域效力)宪法《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法律(狭义)JXX 法/法典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XX 条例》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XX 条例》(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①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级)②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地市级)部门规章《XX 规定/办法/实施细 则》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部级)地方政府规章《地方XX 规定/办法/实 施细则》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级)②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地市级)国际条约多边、双边①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考点2]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y 肖灭和保护-股—交何— we-与Ir 奶,承【考点3】质权(1)动产质押① 设立要件:质捌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般史。
② 禁止流质条款: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 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忧秃夷卸③保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权利质押(1)可以质押的权利范围:①])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③ 仓单、提单④ 可以⑤ 可以⑥ 丽转让的魅的 的以及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回;将有|的应收账荆~~: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仲财产权科。
(2)设立要件:质捌自|权利凭证麦付|质权人时蝠;没有权利凭证的,丽自办理面登记|时 西。
【考点4]专利权制度1. 概念恃煎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硒的再看权。
2024年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相关时间。
1. 法的备案时间。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相关时间。
1. 企业法人的成立时间。
- 企业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核准之日即为成立时间。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相关时间。
1. 委托代理终止的时间情形。
-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此时代理关系终止。
-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关系自取消或辞去委托行为生效时终止。
- 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自代理人死亡时终止。
-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关系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终止。
-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自法人终止时终止。
2. 无权代理追认的时间限制。
-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时间。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物权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 预告登记的时间效力。
-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相关时间。
1. 诉讼时效期间。
-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相关时间。
1.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
-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
-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
一建法规30个时间口诀摘要:一、前言二、30 个建法规时间口诀1.施工许可阶段2.质量监督阶段3.竣工验收阶段4.安全生产许可证阶段5.施工图纸审查阶段6.施工现场管理阶段7.农民工工资支付阶段8.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阶段9.建筑节能阶段10.绿色建筑阶段11.建筑设计阶段12.施工招标阶段1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阶段14.建筑市场准入阶段15.工程项目报建阶段16.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阶段17.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阶段1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阶段19.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阶段20.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阶段21.建筑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阶段22.建筑施工现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阶段23.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卫生管理阶段2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阶段2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培训管理阶段26.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与评估阶段27.建筑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阶段28.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阶段2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阶段30.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帽管理阶段正文: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有30 个关于建设法规的时间口诀,这些口诀涵盖了从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个环节。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这30 个建法规时间口诀。
首先,施工许可阶段包括施工图纸审查、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招标等环节。
在这个阶段,主要涉及的是施工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能够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
其次,质量监督阶段主要涉及的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包括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培训、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与评估等环节。
再次,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涉及的是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
包括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等环节。
此外,还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阶段,主要涉及的是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
包括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帽管理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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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关于时间知识点的汇总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3、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留置的时间至少2个月。
5、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至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5、建造师初始注册者,可自书签发之日起3年提出申请。
建造师执行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注册期届满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①因执行活动收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②因前向规定以外的原因收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④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⑤年龄超过65 周岁的。
7、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8、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9、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监理师等注册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行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行书,5年不予注册,情节严重的,终生不予注册。
1Z3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型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起计算,一般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
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9、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0、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1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型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予以确认。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驶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3、解除合同的程序,当事人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期为3个月。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的,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7、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型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做出。
10、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Z3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1、在城市市区围,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申报。
1Z3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延期3年。
3、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4、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
5、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6、一般、较大、重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做出批复。
7、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的措施报相关部门备案。
8、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相关部门备案。
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工程隐蔽施工的部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型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2、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4、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资料。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报数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完成验收。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审查完毕。
6、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
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建设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①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9、建设工程保修期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1Z3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证据保全的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2、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①普通诉讼时效:2年②短期诉讼时效:1年(包含:身体伤害、延付(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务丢失或损毁的)③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期间为4年;④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中途停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6、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提出。
8、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提出。
9、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2年。
这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
10、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1、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12、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祝考试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