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
法国公务员制度
法国公务员体制一、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即管理社会运作的各国家机构单位。
公共管理学研究国家机构形式、民主组织形式及公共政策的实施。
总之,一切涉及到公共领域的组织及操作。
根据欧洲标准ESA95,国家行政机关被定义为提供非商业服务或进行国家收入或财富再分配的所有机构单位。
他们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强制性的社会分摊金。
国家行政机构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区行政机关及社会保障管理部门。
根据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数据表明,法国国家公务员共计175万名。
包括公务员在内的514万公职人员占了法国就业岗位的22%。
如果加上提供公共服务并由国家预算提供部分资金的私人组织,如私立学校工作人员、私立医院总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共计597万公职人员。
公务员制度已着手改革,并于2008年4月公布首部《白皮书》。
二、公务员法国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非选举产生的正式任职人员和公立公益机构正式任职的人员。
法国公务员没有工作合同,但他们的就业直接根据法律及法规的规定管理。
除非特别规定,他们不受劳动法保护。
公共行政机构通常聘请公务员。
国家、地方政府、公立医院及公共机构聘用合同工。
行政事业单位通常根据公法聘用工作人员。
工商企事业单位,如国有企业,则根据私法聘用工作人员。
人们通常认为所有的公共机构雇员都是公务员。
这种想法很常见,尤其在媒体宣传上。
但,事实上是不正确的。
例如,法国国营铁路公司和巴黎运输公司的雇员都不是公务员(除非是特殊情况下的借调人员)。
相反,由于历史原因,在某些工商企事业单位,如法国邮政局,如现在是私企的法国电信,某些雇员是国家公务员。
法国邮政局可根据私法聘用工作人员。
法国公务员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各自所属的公共事业机构编制内正式担任专职的工作人员。
他们的工作是确保公众服务,例如对抗灾害(消防员),保持和维护社会秩序(宪兵、警察),教育(老师),健康(医生),也包括负责内阁管理的政府部门和地方当局。
高级公务员由政府任命,如省长、大使、地区教育专员、税务部门负责人、中央政府首脑等。
西方国家的福利制度
现在,西方国家都建立起覆盖所有国民的社会福利制度。
看看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是怎样照顾全体人民、实现公平正义,再对比一下当下的中国,让人反思。
一、法国:种1公顷农田补贴400欧元,社会福利开支占GDP的34.9%。
在法国,公民从娘胎到死亡受到400多种福利的保护。
法国社会福利的特点是不管国籍,只要在法国有合法居留身份,就可享受。
在法国留学,照样享受住房补贴和育儿补贴。
法国医疗保险全民享有,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公民每年仅交几百欧元的医保费,大致是一个星期的最低工资,失业者则免交此费。
家庭如果只有一人工作,可将配偶及子女纳入自己的保险中,交费不变。
病人每看一次医生只交1欧元的挂号费,其余所有费用在自己的保险账户上由社保机构划拨。
农民每种1公顷农田补贴400欧元(1欧元约合8.9元人民币),每养1头牲畜补贴300欧元,补贴农产品要求符合环保生产标准。
对无工作或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人口数每月领取405.62欧元到851.81欧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孩子,则每增加一个孩子,每月加162.25欧元。
孩子从在娘胎里的第5个月起到满3岁,如果父母收入低于一定标准,每个孩子每月可领取156.31欧元的幼儿补贴。
如果父母为照顾孩子而停止工作或减少工时,则每月可领取320.67欧元到484.97欧元的育儿补助。
如果雇用保姆照看小于6岁的孩子,并且收入低于一定标准,每个孩子每月可享受65.46欧元到199.78欧元的补贴。
如果家庭有两个孩子,每月补助108.86欧元,以后每增加一个孩子增加139.47欧元。
孩子长到11岁时,每月补助再追加30.62欧元,16岁时每月再追加54.43欧元。
此项补助直到孩子找到工作为止。
法国国民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一路免费,如果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标准,孩子每个学期开学时可领取249.07欧元的补助。
从初中到大学,学生可获得每个学期54.9欧元到3456欧元的助学金。
残疾人根据残疾情况,每月可获得109.40欧元到1025.72欧元的补助。
中外公务员制度特征对比
中外公务员制度特征对⽐中外公务员制度特征对⽐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使国家权⼒、履⾏国家公务的⼈员。
所谓公务员制度,亦称⽂官制度,就是指对政府公务员的考试、录⽤、考核、奖惩、待遇、培训、晋升、调动、解职、退休、保障以及分类管理等作系统规定的规章制度和体制。
[1]下⾯我将以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西⽅公务员制度与我国公务员制度从历史⽂化传统、制度⽴法、考评制度、培训机制、福利待遇等多重视⾓,进⾏⽐较研究,来深⼊了解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任⽤制度⽐较各国的任⽤制度主要有四种: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考任制。
其中考任制⼜是适⽤范围最⼴的任⽤制度,任⽤制⼀条最重要的原则是公开考试,择优录⽤。
在这⼀点上西⽅各国的共同做法是:主要按考核成绩,并参照应试⼈的资历、学历、品德等各种因素录⽤⼈才。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推⾏已取得显著成效,建⽴了“凡进必考”的录⽤机制,为确保政府效能的⾼速运转和政府⽬标的实现发挥了巨⼤的作⽤。
中外选拔公务员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说明这是⼀种科学化、法制化,且⾏之有效的选⼈之道。
作为依法治国的⼀个重要环节,公务员考录的法治化是现代政府⼈事管理的重要⽀柱,对于造就⼀⽀⾼效、廉洁、精⼲的公务员队伍有着⼗分重⼤的意义。
(⼆)晋升制度⽐较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同,西⽅国家的主要官员都是由直接选举的⽅式产⽣,副职官员由主管⾏政的官员直接任免,由此带来的⼀个弊端就是在决策过程中的专制。
我国强调领导班⼦集体讨论⼲部的任免,强调民主集中制,这样在制度上体现了民主性和科学性。
在职务升降⽅⾯,中外都强调任⼈唯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平等竞争,但也有不同点:⼀是我国坚持党管⼲部,党委负责公务员职务的升降、任免;⼆是我国没有把降职作为⼀种惩罚的种类,⽽西⽅则把降职作为⼀种重要的惩罚。
(三)考核制度⽐较西⽅⽂官制度遵循功绩制和能⼒制,其中英国更强调能⼒制,考核的内容由考勤和考绩两部分组成,重视对⼈的能⼒、⼯作热情、潜⼒的测评;美国则强调功绩制,强调公务员⼯作的实际成绩和效果,这种考核⽅式⽇益暴露出⼀些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改⾰后的考绩制度的重点从成绩测量转到⼯作⾏为的考评上;法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有14项之多,重点考核服务精神、守时值勤、积极性等;⽇本的考核制度则更为细致,考核的种类、⽅法、内容、等次均有严格的规定。
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内容摘要: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项新的课题。
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依据我国的具体条件,充分吸收世界文化的精华,大胆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先进经验,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实现我国行政体制现代化变革,并且在宪政的背景下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更趋于理性化、科学化;才能更利于造成德才兼备的行政活动家和行政管理专家;才能更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而为实现我国人事制度现代化、政治体制民主化、经济制度科学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通过对中外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求借鉴国外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议,以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政治体制改革比较分析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一、公务员制度主要内容及国家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
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
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
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
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国家公务员,即指国家公务人员。
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⑴。
国家公务员制度,即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
它包括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规定、分类制度、录用制度、选任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任用制度、升降制度、工资制度、福利制度、退职退休制度、辞职辞退制度、廉政制度、申诉制度、管理体制等。
公务员制度就是由这一系列制度构成的体系。
本文选取美国、英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从公务员制度体系规范出发,与我国公务员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第14章:公共部门薪酬管理
2. 发达国家公共部门福利制度西方国家对于公共部门的福利待遇问题历来非常重视。
自19 世纪中叶英国确立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西方国家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公共部门福利制度。
(1 )英国公务员福利制度(2 )法国公务员福利制度(3 )德国公务员福利制度(4 )美国公务员福利制度3. 我国公共部门的福利制度我国公共部门的福利是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公职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工资报酬和劳动保险以外,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提供服务等形式,给予工作人员的一种生活保障和生活享受,用以满足他们带有共同性或普遍性的消费需要,解决个人或家庭难以解决的某些困难。
从一般情况看,我国公共部门的福利制度包括工时制度、福利费制度、有偿假期制度、探亲制度、年休假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和交通费补贴制度等。
4. 我国公共部门福利的改革我国公共部门的福利制度对于改善公职人员的生活、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的变迁,缺陷也日益凸现,主要表现为:(1 )福利的社会化程度低,管理混乱(2 )福利发放<a name=baidusnap0></a>不</B>合理(3 )福利与工资比例失调【思考与练习】1 .公共部门薪酬管理的涵义是什么?它有哪些功能?2 .影响公共部门薪酬管理的因素有哪些?3 .公共部门薪酬确立的原则包括那些方面?在发展变化上有什么新趋势?4 .简要回答工资等级制度包括的各种形式。
5 .试比较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6 .简述我国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确立原则和主要内容。
7 .依据养老资金筹措方式不</B>同,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几种模式?8 .简述我国公共部门的医疗保险制度。
9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0 .工伤保险的类型和实施原则有哪些?11 .我国公共部门的福利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12 .我国公共部门的福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改革?【案例分析】美国:高薪不</B>一定能养廉2400 万人“吃政府饭”和中国公务员专指“党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B>同,美国公务人员涵盖的范围比较大,包括联邦和地方政府公务员、联邦和地方所属科研和文化机构职员、法官、消防、警察、邮政、公立学校等许多行业,一句话,就是所有“吃政府饭”(Government Paid) 的人。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国家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源起英国,这一制度产生后西方国家纷纷效仿井普遍推行。
中国1993年10月1日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今已基木完成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实效。
研究比较不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和形式,探寻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木特点、运作方式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公务员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点(一)公开录考,择优录用英国招收公务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初级文官由各部按规定自行招考。
中级文官的考试则由文官委员会的录选局负责,分五个步骤进行:(1)统测。
应试者按要求选题写出论文。
(2)能力考核。
应试者就考核小组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就解决某一问题的三、四个方案作出最佳选择,少I`陈述理由,考核小组对应试者的能力、品质和性格作出估计。
(3)答辩。
在书而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答辩,以便考核小组进一步了解应试者对问题理解的深度和下作能力。
(4)智力测试。
应考者必须解决一此不热悉的问题。
(5)通过上述四部分考试的优秀者进行面试,通常由文官委员会主任或其他代表主持。
最后,对应试者进行全而综合评定,确定录选者。
(二)严格考核,按绩升降中外公务员制度都十分注重考核公务员的下作实绩和才能。
英、美等国都普遍重视工作成绩和实践能力,把下作成绩的大小、好坏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主要依抓,被称之为功绩制。
英国公务员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工作知识和行为,品格性情,工作责责心与热情,判断力、创造力、可靠性等。
考核委员会还看个人平时成绩记录及材料加以评定。
考核结论对每个人的调薪提级有很大影响,因而是促使公务员努力工作、遵纪守法的一大杠杆。
考核结果分为五等:特别优异者为A,甚为良好者为B,满意者为C,普通者为D,不良者为E。
中国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中美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比较
一
、
中美公务员身份定位比较
及其常委会工作人员、 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政协各级委
员会 机关 工作人 员 、 民主 党派和 工商联 各级 机 关的工作 人 员、 司法机 关工作 人员等。 由于我 国不实行三权 分立 的政治 制度 , 实行“ 也不 政治
美国是 实行联 邦制 的国家 , 员有联邦 政府 公务 员 公务 和地 方政府 公务 员之分 。联邦 政府 公务 员 , 在联 邦行 是指 政机 构 中执 行公务 的人 员 , 们 由美国联 邦人 事管理 总署 他
中图分类号 : 0 5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0 8 5 4 (0 90 — 0 8 0 D 3. 2 A 10 — 9 72 0 )4 0 1 — 4 摘要: 中国和美国的公务 员工资福利制度是构成两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 内容 , 美国的行政 、 立
法、 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 系, 必然要求三权之 间进行相互制衡 , 而三权部 门自成体 系的工资体 系, 在
关键词: 公务员; 工资; ; 福利 隐陛收入 ; 公开透明 作者简介: 赵龙,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 , 要研 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法; 主 沈安琪, 共江苏 中
省委党校法政教研部 , 主要研 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 法。
但在绝大数隋况下被叫做“ o e n e t e p o e ” g V m n m ] y e , r 即“ 政府雇员” 。政府与政府雇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雇用关
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在研究美国政治体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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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 , 的涵义愈 干部
加 混 乱 , 延 日益扩 大 , 越 来越庞 杂 , 外 队伍 管理也 越来 越 困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及其启示_李大林
2008年第4期(总第109期)黑龙江社会科学H e i l o n g j i a n g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N o .4,2008G e n e r a l .N o .109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及其启示李大林(南京市人事局,南京210008) 摘 要: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自产生之日起便一直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
通过比较分析发现,虽同为西方国家,但各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所选择的方式和类型并不一致,各自所取得的成效也并不相同。
总体来说,他们所进行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都促进了本国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因此,应该说,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对于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具有某种程度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D 5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08)04-0075-04收稿日期:2008-04-20作者简介:李大林(1961-),男,湖北荆州人,副研究员,博士,从事公共行政、政府职能、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研究。
西方公务员制度自建立之日起便一直处于改革和完善之中。
由于历史传统和国情的不同,各个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力度、规模和侧重点也各不相同,但他们的改革实践和所取得的成效,无疑都会为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改革英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始于1979年。
此后于1991年进行了“公民宪章”和“市场检验”行动,前一个行动要求政府部门与市民谈判,制定一个规范,以详细地规定政府部门所提供的各项服务项目必须达到的指标;后一个行动则要求政府各部门将原来由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推向市场,并在1994年时发表了“新的行政机关”白皮书,用以改革旧的公务员制度。
英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基本措施:一是精简公务员数量以缩小政府规模;二是在人事管理领域引入绩效评估机制,成立国家审计办公室,为绩效评估机制提供组织保证;三是改革人事管理机构,于1981年取消了公务员部,将原有公务员部的职能划归到财政部和内阁办公厅下设的管理与人事局负责;四是遵循新公共管理理念,将公务员工资、晋升、人力资源和财政管理权力分散到各部和各机构,通过“市场检验”行动,选择特定公共服务的最佳提供者;五是加强政务官对公务员的政治控制,强化对公务员工会的管理;六是建立高级公务员制度,打破按阶梯晋升的规则,使政府外人员也有机会参与到高级公务员的竞争中。
中西方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比较及其思考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总第34期)作者简介:马喜成(1968—),男,云南泸西人,中共云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研究生,云南省泸西县建设局局长。
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研究。
・发展问题研究・薪酬制度是公务员福利保障机制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制度体系中最为敏感的一个环节,也是实施公务员管理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公务员薪酬制度设计得是否合理,不但直接影响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公共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甚至会影响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如何从中国实际出发建立一套合法、合理的公务员薪酬制度。
本文试图通过对中西方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结构、标准、调整机制和福利制度等方面进行比较评析,探讨中西方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的不同之处,吸取西方各国公务员薪酬制度中共性的有益经验,对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结构性设计以及政策性安排提出粗浅的建议。
一、中西方国家薪酬制度分配原则比较评析西方各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一般来说西方国家确定公务员薪酬基本上遵循依法分配原则、平等原则和平衡比较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
国外公务员薪酬标准大多数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美国在1962年颁布了《联邦工资法》,统一了公务员的工资标准;1970年和1978年又先后颁布了《联邦工资比较法》和《文官改革法》。
如德国公务员的工资严格按照《联邦公务员工资法》执行。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依据最早以法律的形式系统、完整地表述出来,是在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中,该通知提出了机关工资改革的五项原则———即按劳分配原则、正常增资原则、比较平衡原则、物价补偿原则和因地津贴原则。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则对五项原则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二)平等原则。
几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公务员的薪酬分配都采用平等原则,即不考虑公务员的性别、种族、政治背景、工作部门等差别,同级公务员只要从事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工资收入都大致相同。
西方公务员:待遇不高,权力有限
近年,国内不断掀起报考公务员的热潮,原因⽆他,作为公务员不仅拥有受⼈尊重的社会地位,⽽且收⼊稳定,有良好的福利待遇。
其实,在西⽅国家公务员也是⼀个令⼈羡慕的职业。
不过这些国家对公务员的选拔更为苛刻,不仅⼊⼝门槛较⾼;还⼗分强调公务员的道德修养、对国家忠诚以及注重⼯作效果。
此外,公务员收⼊透明公开,鲜见因利⽤部门权⼒⽽产⽣不同公务员之间的“收⼊差”,政府部门集体贪污受贿的“群体”案件⼗分少见。
收⼊:标准的中产 西⽅国家公务员领取的薪酬⼆般分两部分:⼆是按职位、等级和服务年限领取的⼯资;⼆是考核奖励。
前⼀部分是公务员职位的明码标价,后⼀部分差别较⼤。
英法等国⽐较注重业绩奖励,德国的公务员则⽐较注重明码标价的⼯资和福利。
另外,公务员因岗位级别的不同还可以享受政府补贴,⽐如住房、交通、通讯补贴等。
总的来说,公务员收⼊属于当地中产阶级的标准。
我们先来看美国的情况。
2004年美联邦公务员年⼈均薪酬接近7万美元,属于美国中产阶级收⼊⽔平标准的偏上。
美国媒体公开的⼀份⽩宫雇员年薪表显⽰,2003年在为⽩宫服务的职员中,⼈均年薪6.7万美元。
按照今年美国新划定的标准,普通议员⼀年能够领到16.21万美元;切尼、众议院议长和,法院法官的年薪是20,81万美元。
在德国,正式被录⽤的年轻公务员年薪能拿到1.8万欧元(1欧元约合10元⼈民币)。
相当于中国司处级的公务员则能领到10万欧元年薪。
法国⼯资制度与我国公务员⼯资标准类似,全法国公务员平均年薪接近3万欧元,部长级⾼官能领到20多万欧元(包括由总统直接掌握发放的“红包”。
英国公务员年薪酬5万⾄35万美元不等(布莱尔今年可以领到英国公务员⽃级的35万美元年薪)。
⽇本,据该国⼈事院公布的2003年公务员⼯资标准,普通公务员年薪为393.1万⽇元(约合30万元⼈民币),处长绿年薪为1150万⽇元、局长级年薪为190716万⽇元、副⼤⾂年薪为2504.9万⽇元。
西⽅国家的“红包” 公务员除领取明码标价的基本⼯资外,还可以领到绩效奖励⾦。
德国公务员制度概述
德国公务员制度概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邦联制国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国家的权力属于联邦和州,货币、海关、铁路、航空、优点、国防以及外交属于联邦管理,其余由联邦和州共同管理或州自治。
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议院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权利。
一、德国公务员制度历史发展概述(一)德国公务员制度的起源德国公务员制度起源于19世纪晚期,稍晚于英国和法国。
其经历颇为曲折。
从总体上看,德国公务员制度对于德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德国的公务员制度最初叫官员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
历史上,德国长期处于封建割据局面,在官员的任用上也长期保持着“恩赐官职”制的传统。
在第一帝国时期,普鲁士政权刚刚巩固,过去的各诸侯国急需管理人才,于是形成了原始的行政管理。
行政长官由皇帝任命,他们就是刚开始的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只要他们为国家效忠尽义务,就可以从国家得到俸禄。
然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到19世纪晚期,由于社会环境的变迁,改制度已经暴露出不适应时代的诸多缺点:1.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扩张,行政内容日趋复杂,而呆板迟缓的文官制度已经难以胜任2.法国大革命后,尤其是拿破仑占领莱因地区后,法国人权平等的思想波及德国,因而,当时的文官制度渐渐遭到批评和怀疑。
3.当时德国公务员的考试重视法律知识和司法经验,但是在民主共和制国家政府重视为民众服务的年代,其知识与能力逐渐感到不足。
由于德国文官制度的缺点,因此,当时社会有志之士如政治学家斯坦因等人则明确提出政府的责任,不在于消极的统治民众而在于积极地为民众社会服务,提倡专家政治,主张行政人员应该健全,工作应该有效率。
由于斯坦因的倡导以及铁血宰相俾斯麦的大力推行,终于使得吏治改革向前进步。
威廉二世与1873年颁布了德国历史上的第一步《官员法》和《资历条例》,这标志着德国官僚制的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魏玛宪法》明确规定了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即“公开、平等、竞争录用人员,全心全意服务于公众。
美国公务员制度
3、退休金来源
一是在职期间每月扣除6.5%的工资作为退休与保 险基金;
二是服务机关每月为人员提供6.5%的工资作为福 利基金;
三是政府预算中的职工退服专款; 四是以上三项款项存入银行的利息
四、保险福利制度
保险 休假制度 病假制度
1、保险
美国文官人员及其家属可享受人生健康保险 本人健康保险每பைடு நூலகம்每月缴纳工资的1.78%—
一等优异、二等满意、三等不满意
2、晋升制度
美国公务员晋升制度与工作考绩结果和培训结 果都有直接关系。
四种晋升: 委任晋升制、年资晋升制 考试晋升制、混合晋升制
晋升范围:部内晋升、部外晋升
3、奖励制度
奖励:
美国政府对公务员的奖励主要依据其工作表现, 或能提出给本单位带来实际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 益的合理化建议。
申诉机关: 法院,功绩制保护委员会
二、工资制度
确定工资的原则
工资的种类 确定工资级别的标准
1、确定工资的原则
同工同酬;定期提薪;随物价增长而提高; 保持同私营企业工资的平衡; 工资的确定和调整公开化;
研究决定公务员工资的机构有公务员代表 等各方面人士参加,以反映各方面的要求和 利益。
2、美国工资的种类
奖励方式:
美国高级行政官员,每年有5%的人员获得总统 授予的“优秀行政官员”奖金$10000;有1%的官员 可获“卓越行政官员”奖金$20000;有50%的官员考 绩合格获得工资的20%奖金。
4、惩罚制度
惩罚方式: 一般惩戒,包括警告、记过、减薪、调离与停职 严重惩戒,包括停薪、降级、撤职
惩罚执行机关: 各部门行政首长,惩戒委员会
• 思考题
• 探讨美国公务员队伍的现状及尚待解决的问 题?
美国公务员制度课件(1)
2、晋升制度
• 美国公务员晋升制度与工作考绩结果和 培训结果都有直接关系。
• 四种晋升:
•
委任晋升制、年资晋升制
•
考试晋升制、混合晋升制
• 晋升范围:
•
部内晋升、部外晋升
美国公务员制度课件(1)
3、奖励制度
。 • 奖励:
• 美国政府对公务员的奖励主要依据其 工作表现,或能提出给本单位带来实际 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益的合理化建
• 中国: 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权力、执 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照《公 务员法》规定,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 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美国公务员制度课件(1)
历史形成过程
• 1 、18 8 3 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调整和改革美国公
务员制度法》, 即《彭德尔顿法》( t h e P e n 〔Ile t o n A e t ) , 该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建 立。 • 2、美国又陆续通过了《职位分类法》( 1 9 2 3 年) 、 • 3、《联邦工资改革法》( 1 96 2 年) 、《联邦公务员 收入比较法》( 1 9 70 年) 等一系列法规, • 从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以功绩制为核心的公务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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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务员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 1、早期绅士政府阶段(1789~1829)
• 建国初期新政府在官员任命上没有形成 定制,也没有专门负责人事管理的机构 ,对于官员的任命主要是依据资力品质 和能力。重要官员大都受过良好的教育 ,一般官员的任命主要以私人关系为转 移。
美国公务员制度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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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务员制度
芬兰总统,国防部 长,财政部副部长, 赫尔辛基大学教授, 文化部正式装订工, 铁路警察,上校, 议会议员。
他们中谁是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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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公务员分类
1.从雇用的方式分: 固定公务员与合同公务员(雇 员) 2.从地区的角度分: 国家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
3.从工资支付形式分: 月工资公务员与计时工资公 务员。 4.从职业序列的角度分: 高级公务员、低级公务员、 蓝领公务员、技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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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福利
1.工作时间:一般比私营企业略短,每周工作5天,合 计38.15小时,平均每天7.39小时。 2.出差补贴:分时段补贴。 3.年休假:工作满1年,可享受26天假期,满2-14年, 休假30天,15年以上,休假36天。凡避开传统休假季 节,可增加假日,但全年不得超过45天。 4.病假:每年休病假不得超过60天,不扣工资;休病假 在60-180天以内,拿75%的工资;年病假180天以后的, 拿60%的工资。 5.产假:产假为1年,头75天不扣工资,其他时间扣1525%的工资,但另有孕产补贴。 6.退休:年满63岁可申请退休。67岁为法定退休年龄。 全额退休金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66%。但工作不满30 年的,每年递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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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构成
芬兰公务员工资主要由五种因素决定:
1.级别:国家公务员分为36等,第1等最低,第36等最高, 每等通常再分为7级,总计245级。公务员的实际工资只能 达到34级,第35、36等为在位的总理和部长的工资级别。 级别工资约占工资构成的65%。 2.编制: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有单位的编制而定,编制由法 律明确规定,不能随意更改。因此,无论公务员的资历如
4. 1926年,芬兰公布《公务员法》,建立起完整的公务 员制度体系,1960年,重新颁布《公务员法》,进一 步完善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1988年,重新修订 《公务员法》。
美国的工资制度
美国的工资制度导言工资是员工在工作中所获得的报酬,对于一个国家的工资制度来说,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工资制度备受关注。
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的工资制度,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职业工会对工资的影响等方面。
一、最低工资标准美国设有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和劳动条件。
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7.25美元,但并非所有州和城市都遵循联邦标准。
一些州和城市设有更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应对当地生活成本的提高。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美元,而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5美元。
此外,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与劳动者的年龄和工作性质有关。
对于年龄低于20岁的员工、学徒和新手工人等特殊群体,联邦法律允许用更低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能少于每小时4.25美元。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雇主为年轻人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
二、工资支付方式美国的工资支付方式包括薪水制和小时制两种形式。
薪水制:根据合同和约定,雇主以固定的金额支付工资,无论员工每周工作多少小时。
薪水制常见于管理岗位和专业人士等职业,旨在奖励员工的绩效和承诺。
小时制:雇主根据员工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支付工资,按照约定的时薪标准计算。
大多数劳动者在美国都是按小时计薪。
这种支付方式可以确保员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加班、休假和福利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此外,雇主还有义务按时支付工资。
根据美国劳动法,工资应在员工完成工作后的合理时间内支付,通常不得超过每个支付周期的两个星期。
三、职业工会与工资职业工会在美国工资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进行谈判,争取更好的工资和劳动条件。
工会会员享有更高的工资水平和更好的福利待遇。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非工会员工的工资通常比工会会员工资低10%至30%。
工会对于提高劳动者工资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工会会员本身,还会对非工会员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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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部分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我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被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制度,其中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委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依照公务员法执行人员也必将在国家人事部和水利部的文件精神指导下,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工资套改,按照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在国家具体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没有下发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情况。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的类别及其内容(一)美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美国公务员工资种类主要有一般行政人员、高级行政官员、邮政系统人员、驻外人员、退伍军人局医务人员、蓝领工人6种工资。
各类人员的工资都制定有各自适用的工资表。
一般行政人员工资表适用于在联邦行政部门、哥伦比亚特区政府和立法、司法部门工作的文职人员。
工资表分为18等,每等内又分若干级,总共165级。
每等内最低一级到最高一级工资额相差12%-30%,等级超高级差越大。
公职人员的升级提薪要结合考绩进行。
高级行政官员工资表适用于行政部门18等以上的人员。
该表工资标准共分5等,等中不再分级。
行政、立法、司法三部门的特别职高级官员,如总统、副总统、两院议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法院法官、部长、副部长、国会议员、重要独立机构首长、联邦行政长官等,他们的工资由国会专门规定。
其他系统人员的工资标准,除等级数目的设置不一外,与一般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类同。
美国政府规定,第1等至第15等工资额随物价指数的变动自动调整,以保证公职人员的实际工资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法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法国公务员分成A、B、C、D四个类别。
A类包括高级行政官、行政法院法官、大学教授等职务人员;B类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驻外机关秘书、财务机关和邮政机关的监督员、小学教员、公用事业的技术员等;C类包括办事员、打字员、速记员、技术工人等;D类包括勤务人员、办公室值班人员等。
最低和最高工资数额的差别比例一般在3至4倍之间。
公务员的工资级别一般一年升1级。
(三)德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制度德国公务员工资标准分成A、B、C、D四个系列。
A系列适用于一般司局长以下政府官员、军人、中小学教师、公职科研人员和医务人员。
最低和最高工资额差别3至4 倍。
B系列适用于各部国务秘书、重要局局长等高级官员,共设11个级别,每级只有一个工资额,实际是一职一薪。
C系列适用于教授、助教。
共设4个等级,每个等级有15个档次。
D系列适用于法院院长、检察长、法官、检察官,共设10个级别,每个级别有若干个档次。
法院院长、总检察长的工资略低于各部国务秘书的工资。
二、西方国家公务员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西方国家公务员的津贴种类名目繁多,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特殊生活津贴美国规定公务员在环境较差或在国外、在偏远地区工作,加付基本工资的25%;在各州工作而生活费高于哥伦比亚特区的地区,加付基本工资的25%;另外还设有国外生活津贴和官员待命津贴。
日本设有交通补贴。
法国设有初任补贴,对低收入的年轻公务员,在初任职时给予一定量的安置补贴。
(二)特殊工作津贴美国政府规定,15等以下公务员在工作之余加班按小时计算,付给相当于小时基本工资额1.5倍的报酬;午后6时至次日清晨6时之间工作,加付相当于日基本工资的50%的夜班津贴;公务员在假日上正常班,加付相当于日基本工资额的假日津贴,如超过正常的工作时间再加付加班津贴。
法国规定,任何公务员在工作后享有交际津贴、加班津贴、繁重工作或危险工作补助、服务方式津贴和其它可能的各种津贴。
(三)职务技能津贴英国政府规定,担任部长及高级主管人员秘书的公务员给予秘书津贴;担任打字员、电话交换员和处理电子资料的公务员给予技能津贴。
日本规定,从事管理工作或监督工作的公务员,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四分之一工资以下的职务附加补贴,领取这项补贴就不再享有超时加班费。
(四)累计贡献津贴德国规定,适用于工资表A的公务员享有工龄津贴,数额相当于本人工资的3.3%至5.8%;适用于C系列的公务员工龄津贴数额相当于本人工资的6%至7%。
日本规定,公务员享有工作成绩津贴,该津贴每年发放两次,6月份发放的数额相当于本人月薪的25%,12月份发放的津贴数额相当于本人月薪的50%。
(五)福利性津贴法国规定,公务员享有家庭负担补助,用以抚养子女;还享有住房补贴,按公务员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日本规定,凡抚养没有生活来源亲属的公务员,给予抚养家属津贴,同时也享有住房津贴。
德国规定,公务员可以获得年度休假费。
许多西方国家都规定,政府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发给公务员一定数额的价格补贴。
三、西方国家公务员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事假法国规定公务员家中有事,或从事某些竞选,参加某些工会团体组织的活动时,可以请事假,工资照发。
德国规定,公务员因照顾孩子和护理生病的家庭成员可以请不超过三年的事假,此种事假不带工资。
为了执行某个州议会议员所委托的任务,或为了从事作为某个地方代表机构成员的活动,可以请事假,此种事假可以带工资。
日本规定,公务员每年可以享受20天的带薪休假,当年用不完的可移作下年使用,但移用天数不能超过10天。
(二)病假法国规定公务员病假可以长达一年,三个月内领取全工资;超过三个月领取半工资,但可以享受全部家庭负担补助。
需支付昂贵医疗费和护理费的长期病号,其病假可延长到三年,一年内领取全工资,一年后领取半工资。
患肺病、精神病、癌症或骨髓炎的,可以享受五年长期休假,前三年领取全薪,三年后领取半薪。
美国规定,带薪病假限13天,超过13天不给工资。
假期当年未用完可以一直移用下去,并可以在退休时将未用完的假期累计起来作为工龄计算退休金。
英国规定公务员休病假6个月付给全工资,超过6个月付给半工资,四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2个月的,不再付给工资。
(三)产假世界各国均规定公务员享有产假并领取全部工资的权利。
产假的长短各国不一,有些国家还规定有产后假,以便抚育子女。
产后假多数国家不带薪,少数国家则可享受全薪或半薪。
法国规定,产假16周,产前6周,产后10周;如果是不正常妊娠或分娩,产假可延长到22周;产假及产假延长期工资照发。
女公务员还可以享受产后假二年,抚育子女,假期内保留一半晋级的权利。
女方不能享受或放弃享受产后假,男方可以享受此假。
日本规定,女公务员产假为12周,产前产后各为6周。
男公务员的配偶生孩子时,他也可以享受14天的产假。
瑞典规定女公务员产假一年,带全薪,如果婴儿需要继续护理,还可以带薪延期。
(四)年休假美国公务员工龄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13天,3年至15年的为20天,15 年以上的为26天。
法国公务员年休假每人每年35天,日本每人每年20天。
英国公务员年休假按等级高低和工龄长短给予。
初任职的“执行官员级”公务员年休假为4 周,工作17年后为5周,27年后为6周;初任职的“主事级”公务员年休假为5周,工作10年后为6周。
(五)社会保障与保险医疗待遇:美国规定,公务员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数额时,超过部分可以由保险金支付;在执行公务受伤时,可得到免费治疗和其它物质帮助。
日本规定,公务员在指定医院或合同医院就医,其诊疗费、药费和手术费可由政府报销70%,住院治疗的可报销医疗费总额的80%。
伤残待遇:美国规定,因公致残者可得到根据残废程度确定的每月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66.7%的补助金;完全残废者终身支付。
如需抚养家属时可提高到75%;需人扶持的每月另支付不超过300美元的附加补偿金。
英国规定,公务员因公伤病的,可根据伤病情况支付年金或一次性补偿金。
领取年金者为其本人年工资的15%至85%,领取一次性补偿金者为1.5至6 个月的工资额。
日本规定,公务员因公负伤视其伤残程度给予补偿。
可继续就业的,一次发给56天至503天的平均日工资;部分丧失能力的,每年给予131天至213 天的平均日工资;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每年给予248天至313 天的平均日工资。
补偿程度占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68%至85%。
失业救济:美国规定,公务员失业后,在182天内可得到本人原工资40%的失业救济金。
日本规定,公务员失业后,按年龄支付一定时期的失业救济金,不满30岁者支付90天,30至45岁者支付180天,45至55岁者支付240天,55岁以上者支付300天。
瑞典规定,公务员失业后可领取原工资90%的救济金,如失业期间死亡,其家属可领取终生年金。
丧葬待遇:美国规定,公务员因执行公务死亡,可给予800美元的殡葬费。
英国规定,公务员死亡补偿最高支给额的合计数不得超过该职员年金的100%。
德国规定,有俸给的公务员或临时性公务员死亡,对其配偶、子女给予埋葬费,标准为,在任公务员死亡给予俸给的2倍;退休公务员死亡,给予退休年金的2倍;免职公务员的死亡,给予生活补助金的2倍。
遗属补助:日本规定,公务员因公死亡或病死,对其遗属或靠其生前收入维持生活者给予补助,标准是,遗属为一人者,补助死者生前153天的工资;遗属为二人者,补助死者生前175天的工资;遗属为三人者,补助死者生前212天的工资;遗属为四人者,补助死者生前230天的工资;遗属为五人以上者,补助死者生前245天的工资。
德国规定,对终身职公务员或退休公务员的遗属给予相当于本人退休金60%的补助费;未成年子女,每人给予退休金的12%,如果是未成年孤儿,每人给予退休金的20%,但补助总金额不得超过退休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