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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篇一: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 同意2. 自卫3. 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 不可抗力5. 危难6. 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书本课后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1、C2、ABC3、BC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过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住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题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家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①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②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③有国际求偿能力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①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②国家合并③国家分离④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存在一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

①同意②自卫③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④不可抗力⑤危难⑥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他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反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他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4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4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4一、选择题1D 2B 3ABCD 4D 5BC二、填空1、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行政机关2、189、513、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4、政治的方法、法律的方法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三、名词解释1、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2、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新开始已停止的谈判。

3、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他们自己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

他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4、战时封锁:是指交战国以兵力切断敌国的或敌国占领的海港以及海岸线的交通,使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不能出入。

四、简述题1、简述条约无效的理由。

要求答出:条约无效的三个理由:一是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的规定;二是违反自由同意,包括错误、诈欺、贿赂等情形;三是违反强行法。

(各点须做简要说明,每点2分)2、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规定,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有一个个投票权。

程序事项,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程序事项以外的一切事项,以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但在联合国的实践中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弃权,一般被认为不构成否决。

五、论述题1、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见P373-375,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者只限于国家。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①联合国会员国。

联合国的会员国同时也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其他国家,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

中央电大《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第1次任务-0001答案

中央电大《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第1次任务-0001答案

中央电大《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第1次任务_0001答案1.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

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

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 承担直接责任B. 承担间接责任C. 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D. 不承担责任2. 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 )。

A. 林则徐B. 严复C. 丁韪良D. 张之洞3. 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源于人类良知、理性和法律意识的学派叫做()。

A. 实在法学派B. 规范法学派C. 格老秀斯派D. 自然法学派4. 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 )。

A. 克林顿B. 格老秀斯C. 普芬道夫D. 瓦特尔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A. 新国家B. 新政体C. 新政府D. 新国体6.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A. 绝对主义B. 普遍主义C. 限制主义D. 连带主义7.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

A. 国际联盟的成立B. 《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C. 《陆战法规惯例公约》的签订D.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8.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仅指单独自卫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C. 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D. 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9. 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

A. 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B. 公平原则C. 随领土转移原则D. 协商原则10.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

A. 德国的耶利内克B. 美国的凯尔森C. 德国的得里佩尔D. 英国的奥斯汀11. 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A. 独立B. 合并C. 解体D. 分离12. 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答案:复合国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答案:新政府3.各国采用()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

答案:采纳或转化4.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答案:被保护国5.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答案:随领土转移原则6.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初得到英美等国的司法判例的确认,19世纪末叶以前一直得到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学者的普遍支持。

答案:绝对主义7.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答案:限制主义8.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答案: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9.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答案:使国际法法典化10.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答案:19世纪1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12.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题目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答案: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1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答案:强行法性质14.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15.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答案:194816.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答案:美国的凯尔森17.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答案:主权18.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的体现。

答案:独立权19.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C2、AB3、BD4、ABD5、ACD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里亚公会得召开,《威斯特伐里亚与约》得签定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得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得基础、具有强行法得性质4、国家得主体地位,国际组织得主体,争取独立得民族解放组织之主体地位5、引渡请求所指得行为、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得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原则指得就是对于一项解决国际争端得由某条约或者协定所确立得规则,该规则由于在很长时间内为国际社会成员所采纳而形成为国际习惯,对于国际习惯通常就是所有国家都必需遵守,但就是,若果某一个国家在在该项规则确立之初即确立该规则得条约后者协定成立之时就一直持反对态度,则该规则对此反对国不适用。

2、国家继承就是指一国由于领土变更得实施而引起得该国得国际法上得权利与义务,被别国所取代得法律关系。

取代别国得权利义务得国家称为继承国,被取代得国家称为被继承国。

3、外交保护就是指在一国得外国人应履行其对居住国与国籍国得双重义务,同时她得有关权利也应得到居住国及国籍国得双重保护。

当在居住国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国籍国在某些情况下有权采取某些措施提供帮助,其中重要得措施之一就就是外交保护。

4、庇护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她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得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得一项国际法制度。

国家对于因被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得外国人,许其入境与居留,并给予保护得法律概念。

四,简述题1、概念:享受国际法上权利与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得国际法律得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人格法律者。

条件: 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得资格 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得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得能力2、新国家产生得情势①独立②合并③分离④分立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得不发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得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自己得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得;(三)法律规定得其她情形。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C2、AB3、BD4、ABD5、ACD二,填空题1, 威斯特伐里亚公会得召开,《威斯特伐里亚与约》得签定2, 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得决议3, 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得基础、具有强行法得性质4, 国家得主体地位,国际组织得主体,争取独立得民族解放组织之主体地位5, 引渡请求所指得行为、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得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原则指得就是对于一项解决国际争端得由某条约或者协定所确立得规则,该规则由于在很长时间内为国际社会成员所采纳而形成为国际习惯,对于国际习惯通常就是所有国家都必需遵守,但就是,若果某一个国家在在该项规则确立之初即确立该规则得条约后者协定成立之时就一直持反对态度,则该规则对此反对国不适用。

2、国家继承就是指一国由于领土变更得实施而引起得该国得国际法上得权利与义务,被别国所取代得法律关系。

取代别国得权利义务得国家称为继承国,被取代得国家称为被继承国。

3、外交保护就是指在一国得外国人应履行其对居住国与国籍国得双重义务,同时她得有关权利也应得到居住国及国籍国得双重保护。

当在居住国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国籍国在某些情况下有权采取某些措施提供帮助,其中重要得措施之一就就是外交保护。

4、庇护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她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得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得一项国际法制度。

国家对于因被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得外国人,许其入境与居留,并给予保护得法律概念。

四,简述题1、概念:享受国际法上权利与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得国际法律得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人格法律者。

条件: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得资格 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得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得能力2、新国家产生得情势①独立②合并③分离④分立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得不发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得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自己得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得;(三)法律规定得其她情形。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公法》形考答案形成性考核任务1-4答案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答案:复合国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答案:新政府3.各国采用()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

答案:采纳或转化4.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答案:被保护国5.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答案:随领土转移原则6.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初得到英美等国的司法判例的确认,19世纪末叶以前一直得到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学者的普遍支持。

答案:绝对主义7.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答案:限制主义8.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答案: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9.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答案:使国际法法典化10.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答案:19世纪1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12.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答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题目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答案: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1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答案:强行法性质14.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15.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答案:194816.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答案:美国的凯尔森17.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答案:主权18.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的体现。

答案:独立权19.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3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3答案

国际公法作业3一、不定项选择题1.ABCD2.ABC3.ABCD4.AB5.C二、填空题1.约文的议定认证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交换或交存批准书2.最高机关执行机关行政机关3.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4.政治方法法律方法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三、名词解释1.条约的保留: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2.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协定或联合国的决定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有关领域负有广泛国际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发生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3.斡旋: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它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转达各方的信息和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重开业已停止的谈判。

4.和解:是比调查更进一步解决争端的方法采取这种方法时,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

四、简答题1.简述条约的修订答:条约的修订:指条约的当事国于条约有效期间改变条约的某些规定的行为。

多边条约的修订表述为两种情况:(1)条约的修正(2)条约的修改1.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答: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程序问题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非程序性的实质问题,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决定,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提案,但是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不构成否决。

2.简述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答:(1)追究犯罪者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2)官方身份不免除个人责任原则(3)政府或上级命令不免除责任原则(4)上级责任原则(5)不适用法定时效的原则一、论述题1.试述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答:一、宗旨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3.促成国际合作4.构成一个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二、原则1.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2.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宪章所担负的义务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的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5.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宪章》规定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6.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7.宪章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视为授权联合国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2.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答:一、诉讼管辖权1.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2.《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规定的一切事件3.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提交的案件二、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宪章》第96条规定: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得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联合国其他机关及各种专门机关对于其工作范围内之任何法律问题,得随时以大会之授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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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C2、AB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公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4、庇护国际法上的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⑴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⑵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⑶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形式。

以下某种情势的出现会导致新国家产生:⑴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⑵国家合并;⑶国家分离;⑷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那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按《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21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⑴同意⑵自卫⑶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⑷不可抗力⑸危难⑹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开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开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开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任务—参考
竺安
仁禾
—、单项选择题
题目1
在()的清况下,一国违反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国际不当行为。

选择一项:
A.报复他国
B.武力封锁他国
C.经济制裁他国
D.干涉他国内政
正确答案是:报复他国
题目2
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选择一项:
A. 1949
B.1947
C. 1948
D.1946
正确答案是:1948
题目3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千()。

选择一项:
国开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任务二参考—、单项选择题
题目1
竺安仁禾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

选择—项:
A.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
8.6海里
C.30海里
D.24海里
正确答案是: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题目2
人类的第—次外空活动是(
)。

选择—项:
A.美国宇宙飞船飞入太空
B.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
C.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
D.美国宇航员乘宇宙飞船邀游太空
正确答案是: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
题目3。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

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 4、A 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4.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同意2.自卫3.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不可抗力5.危难6.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

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 4、A 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4.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同意2.自卫3.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不可抗力5.危难6.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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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C2、AB3、BD4、A 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

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公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国际法上的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⑴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⑵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⑶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形式。

以下某种情势的出现会导致新国家产生:⑴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⑵国家合并;⑶国家分离;⑷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那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按《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21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⑴同意⑵自卫⑶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⑷不可抗力⑸危难⑹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其次,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和制度都借用了国内法的概念。

最后,从国内法看,它也受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影响。

2、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作为国际人格者所固有的,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各项权利,也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和生存攸关的权利,因而是国际法确认的,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

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⑴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在一定意义上,独立权就是主权。

⑵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平等地位的权利。

⑶自卫权是指当国家遭到外来的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或集体的武力抗拒攻击者,以保卫自身的生存、独立和安全的权利。

⑷管辖权通常是指国家对人、物以及事件的管理和支配权。

作业2一、不定向选择题1、B,2、B,3、B,4、D, 5、AB,二、填空题1、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

2、几何学划界法;天文学划界法;自然划界法。

3、责任制度;援助、送回和归还制度;空间物体的登记制度。

4、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

5、①向国家元首派遣的大使或教廷大使及其他同等级位使馆馆长;②向国家元首派遣的使节、公使及教廷公使;③向外交部长派遣的代办。

三、名词解释1、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满足别国的需要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

2、大陆架大陆架指由海岸向海自然平缓延伸的部分,平均坡度约0.1度,上覆水深一般在50~550米,宽度在70~110海里。

3、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4、领事是一国根据协议而派驻他国的特定城市或地区,以保护本国和本国国民在当地合法权益和执行其他领事职务的官员,他们是职业领事。

四、简述题1、简述《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及南极的法律制度。

《南极条约》订立之后,南极协商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豹公约》,1980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1988年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1991年通过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

《南极条约》和上述其他公约或议定书以及南极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构成了目前南极的法律体系。

南极的法律制度:⑴和平利用南极,⑵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⑶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⑷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

2、简述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

无害通过制度的内容有以下方面:⑴无害通过权。

所有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它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无害通过权。

⑵无害通过的含义。

通过是指船舶以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以驶往、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为目的而通过领海的航行。

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领海。

在通过领海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无害活动。

⑶沿海国对无害通过的权利和义务。

沿海国为了维护其和平、秩序、安全及权益,使外国船舶顺利无害通过领海,可行使立法和保护权以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3、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

国家对公海虽不具有管辖权,但是为维护公海上的良好秩序,保证各国更好地利用公海,行使公海上的自由权利,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公海上对特定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

⑴船旗国的管辖权;按照《海洋法公约》第92条的规定,除国际条约或该公约明文规定的例外情形外,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受其船旗国的专属管辖。

⑵各国的管辖权;《海洋法公约》第99~109条规定,各国对于公海上发生的并违反人类利益的国际罪行以及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应予管辖,加强合作,采取措施。

这样的行为主要有海盗行为、贩运奴隶、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和贩运毒品等。

五、论述题1、试述《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规定。

《蒙特利尔公约》第1条规定,任何人如果非法地和故意地从事下述行为,即犯罪:⑴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而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⑵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其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⑶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他人放置某种装置或物资,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⑷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如任何此种行为将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⑸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

2、试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包括:⑴人身不可侵犯;《外交关系公约》第29条规定:“外交代表的人身不得侵犯。

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

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表示尊重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到任何侵犯。

”⑵寓所、财产、文书和信件不可侵犯;按照《外交关系公约》第30条的规定,外交代表的此项特权包括两方面内容:①外交代表的私人寓所—如使馆馆舍,应享有同样的不可侵犯权及保护。

②接受国不得侵犯外交代表的文书、信件以及财产。

⑶管辖豁免;依《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的规定,管辖豁免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

⑷免税免检;依《外交关系公约》第34条的规定,外交代表免除一切对人、对物课征的国家的、区域的或地方的捐税,主要是免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直接税。

⑸其他豁免;根据《外交关系公约》第33、35条的规定,外交代表就其对派遣国所为的服务而言,应免于适用接受国施行的社会保险办法,免除一切个人劳务和各种公共服务,并免除关于兵役、征用、军事募捐及屯宿等军事义务。

作业3一、不定向选择题1、ABCD,2、ABC,3、ABCD,4、AB, 5、C,二、填空题1、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认证;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交换或交存批准书。

2、最高机关;执行机关;行政机关。

3、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4、政治的方法;法律的方法。

5、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

三、名词解释1、条约的保留《条约法公约》第2条第4款将条约的保留界定为“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2、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协定或联合国的决定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有关领域负有广泛国际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发生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3、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它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转达各方的信息和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已停止的谈判。

4和解和解又称调解,是比调查更进一步的解决争端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时,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

四、简述题1、简述条约的修订。

条约的修订指条约的当事国于条约有效期间改变条约的某些规定的行为。

这和缔结条约一样,是由当事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科学等方面关系的发展变化需要决定的。

修订条约也是国家的缔约行为,同样须以协议为之并按条约的缔结与生效规则进行。

1969年《条约法公约》第39条规定:“条约修订得以当事国协议为之,除条约另有规定外,此种协议适用条约订立之规则。

”一般情况下,双边条约的修订与订立一项新的条约所适用的规则并无区别,无须论及。

而多边条约的修订与订立条约的情况不完全相同,1969年《条约法公约》将多边条约的修订表述为两种情形,即修正和修改。

⑴多边条约的修正是指在条约的全体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

⑵多边条约的修改是指在条约的若干当事国之间修改条约的规定。

2、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

安理会的每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

程序问题由15个理事国中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非程序的实质问题以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决定,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提案,但是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不构成否决。

3、简述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一系列国际文件和国际法庭的审判实践确立了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它们主要是:⑴、追究犯罪者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⑵、官方身份不免除个人责任原则;⑶、政府或上级命令不免除责任原则;⑷、上级责任原则;⑸、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五、论述题1、试述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⑴联合国的宗旨联合国的宗旨规定在《联合国宪章》的第1章第1条,共四项:①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②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

③促成国际合作。

④构成一个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到上述共同目的。

⑵联合国的原则为了实现联合国的宗旨,宪章在第2条中规定了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行的七项原则:①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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