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讲述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讲述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讲述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3)编制稽核工作底稿。

向被稽核对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作出调查笔录;对与社会保险稽核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人共同签名或签章。根据稽核情况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纪录,编制稽核工作底稿,严格执行记录人、复核人双签有效制度。

4、稽核终结。

(1)稽核告知。稽核小组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和稽核工作底稿,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集体研究讨论,拟定《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一式两份),对于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稽核结果;发现被稽核对象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征求意见;《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必须由稽核组长及相关稽核人员签名;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5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2)业务专题会。稽核小组要对被稽核对象就《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提出的意见及时召开业务专题会,依据稽核工作底稿以及被稽核对象提供的证据,确定稽核结论的内容。

(3)稽核结论。稽核结论以《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形式出具;

视被稽核对象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对存在违规事实的参保单位规定整改时间;

稽核结论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送达被稽核对象,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被稽核对象对稽核结论如有异议,自收到稽核结论1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稽核结论的执行,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5、提请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被稽核对象,拟定《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6、稽核跟踪。稽核人员随时跟踪稽核结论及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提醒被稽核对象执行时间,查询、核对、落实执行情况。

7、资料管理。一项稽核工作完结,稽核人员将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稽核资料,整理成册,分类或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

8、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查出漏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大厅缴费。劳动监察大队对提请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法处

罚。

二、保险待遇冒领追偿稽核

1、稽核条件: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受理举报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和冒领问题的;稽核部门通过内部业务稽核认为有必要进行稽核的。

2、认定程序: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填写《稽核建议书》(附相关资料),提交单位稽核处室;稽核处室收到《稽核建议书》及附件后,即时办理;稽核人员可以电话方式向被稽核人下达稽核通知或不必通知直接稽核;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调查取证方法;

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组即时作出稽核结论,提报单位领导并通报提交处室;

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

3、冒领追偿:对存在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事实的被稽核人,稽核处室向其直接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在《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规定时间内,被稽核人仍不改正的,稽核处室填写《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措施,追缴被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资料管

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

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退管处提取待遇认领人相关数据;冒领人从财务处办理退款。

三、配合行政执法稽核

1、稽核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涉及社会保险事项,认为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处室予以配合的行政执法案件。

2、配合程序: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或转来相关资料,经单位负责人批示后,稽核工作人员进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2、下达稽核通知与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

3、配合行政执法稽核所作出的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反馈的稽核结论进行研究后认为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整改的,书面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被稽核人下达法定稽核结论,限期要求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3、资料管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

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项监察。

四、受理社会保险举报稽核

1、受理举报登记: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八条规定,稽核部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登记表,接待来电、来函、登门举报,对符合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事由进行登记,将举报事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法、被举报人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后,告知举报人受理。

2、自受理举报之日7日内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3、就受理举报事项进行稽核(同社会保险稽核基本程序)。

4、办理要求:(1)一般应于30日内结案;(2)在调查处理举报事项过程中应为举报人保密。

5、反馈:稽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稽核结论及结论执行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并听取、记录举报人意见。

6、资料管理:一项举报事项处理完结,将《受理举报登记表》、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各项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成册,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

7、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被举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大厅办理补缴业务。

五、内部稽核

1、稽核通知:由分管主任签发,提前向被稽核人送达《稽核通知书》,并取得文书送达回证,内容应列明稽核事

项、应提供的备查材料及附件、稽核人员、稽核时间。

2、调查取证

(1)对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专项稽核的调查取证。观察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经办人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和规范的操作程序依法征缴;抽查其辖内统筹单位职工缴费一览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月报表、社会保险费收支凭证、结算凭证金额是否一致;审核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否齐全、参保时间、保费计算、转移金额是否正确;审核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记载是否及时、准确;查阅基金银行存款明细账,审核社会保险费的收支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列入财政专户管理;查阅有关的原始会计凭证、基金现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明细账等,审核社会保险费收支结算是否及时、准确;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分录、会计科目应用是否正确;

(2)对同级各职能处室实施内部稽核的调查取证。按照各项业务流程的经办要求及审核资料内容进行取证,并依据各项业务经办要求及风险控制标准进行核对;

(3)稽核人员按照一定比率随机抽取被稽核事项业务资料,并填写《调阅资料清单》,被稽核人留存一份;

(4)已归档的资料由稽核人员凭《稽核通知书》存根直接调阅,稽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照《调阅资料清单》退回调阅资料;

(5)稽核人员可复印抽取的资料作为稽核工作证据,

社会保险申报稽核程序使用说明

社会保险申报稽核程序使用说明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安装: 网上下载安装:下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程序,下载完毕后双击该程序,点击“安装”按钮,会生成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文件夹。 U盘拷贝安装:直接到征缴中心拷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文件夹使用。 2.单位参保人员核定表的下载和拷贝 网上下载:下载“××参保人员核定.dbf”。 拷贝:直接到征缴中心拷贝“××参保人员核定.dbf”。 3.程序使用 3.1 缴费基数申报,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文件夹中找到 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菜单,然后点击“查找文件”按钮,找到从征缴中心或网上下载的“××参保人员核定.dbf”,将其打开,输入参保职工新的缴费基数。表填好后点击“保存”按钮,将其报存,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参保人员核定.dbf”,请用A3纸打印两份,再单击“退出”,完成填表工作。 将打印出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由职工本人签字并公示确认后,随U盘报送市征缴中心。 3.2 单位申报稽核,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文件夹中找到 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单位申报稽核汇总”菜单,打开后,首先录入六位数的社会保险单位编码!然后按要求输入有关内容后点击“打印”按钮,并A4纸打印两份。点击“保存”后退出同时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dbf”。将打印出的《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由单位签字后,连同新生成的电子文档报送市征缴中心。 4.《缴费基数申报表》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工作状态、个人身份、用工性质、参加险种等项有错误的,请参保单位记录下来,持相关有效资料到市征缴中心有关科室修改。 5.为及时将最新通知发送给各单位,短信群发已成为通知方式之一,每年将采集单位经办人员手机号码,请在《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填上单位经办人或分管领导的手机号码。程序的“单位申报稽核”界面中的手机号码必须填写,否则无法保存。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2021年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体流程

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 体流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所需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2、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 规格;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 位);5、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三)具体流程: (1)新参保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相关报表(表一)及材料,需先审核;(2)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报表及材料到窗口进行单位信息录机;(3)凭录入完毕的表(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4)新参保单位当月到开户银行签订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

(5)办理当月增员及月报填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当月需在所属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托收手续,与银行签定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XX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注: 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3、为避免单位往返,如果单位允许的话,建议携带单位公章前往。 4、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需提交首月月报,即《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两份; 5、单位成立及用工比开户早的。开户后可以立即办理增员和补缴。

社保缴费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 二、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流程 三、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流程 四、办理转移业务流程 五、办理退休业务流程 六、办理撤保业务流程 七、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 登记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人员的范围为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从业人员。 登记程序 1、新成立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市内四区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首先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稽查部填写一式两份《建户通知单》 3、经稽查部核准后,单位持《建户通知单》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 4、当地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长指定建户后,缴费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窗口专管员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完成登记工作。 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4、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 5、职工劳动合同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 (2)个体劳动者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个体劳动者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证。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的受理时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登记事宜,并在10个工作内审核完毕。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齐备完整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程序 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无误后,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社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武汉市单位办理社保详细流程(网上操作版2013)

武汉市单位社保新开户及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新操作版2013) 一、企业社保办理对象 (1)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另单位必须为职工统一缴纳五险。 二、单位新参保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首次需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原、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 (4)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职工签名且盖单位公章); (5)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2张; (7)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位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9)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用U盘拷贝); (10)所有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合同起止期限和双方签章部份)。 (1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2张。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另提示武汉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还需要最近一个月装订成册的财务凭证原件,以及工资表上的所有职工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参保。 三、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1)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单位须妥善

社保稽核流程说明是怎样的

社保稽核流程说明是怎样的 社保稽核是什么?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这方面的资讯,下面为各位搜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社保稽核是什么意思?有何目的? 社保稽核简单来说就是社保机构检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其具有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防止社保基金的流失、促进参保企业公平竞争、提高社保管理质量等作用。其最终目的就是要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章顺利的执行下去,对于维护社会保险事业稳定和发展有很好的作用。 社保稽核流程说明 单位接收稽核通知–准备材料–去稽核处审查—-没问题–完成;(有问题–限期改正–提交资料–补缴保险–完成。) 社保稽核流程比较简单,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然后工作人员前往稽核对象处进行稽核即可。具体稽核内容、稽核对象、稽核时间由各地社保机构自行制定。例如铜陵市2016年社会保险稽核行动于2016年4月11日正式启动,稽核对象为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含编外聘用人员)、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稽核重点是核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如下: 1、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4、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618208573.html,/

社保公共业务业务流程概述

一、公共业务总体用例图 1-1 人社部门:要按照同一参保单位、同一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代码唯一性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要求,做好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征收计划管理、到账资金与明细信息的比对等工作;如果该地市是地税征收,需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 地税部门:要按照税费同征的原则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

度,努力做好缴费服务,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人力社保部门反馈征收信息,并牵头做好经办机构对账数据不一致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财政部门: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管理,落实定期对账制度,并将统一征缴管理日常必要的工作经费入本级预算安排;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等环节的审计监督;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确保通过网上办费模式归集的社会保险费款的及时全额划转,并及时向社保部门或地税部门提供扣款明细,配合完成资金对账等工作。 二、公共业务整合模式发展 2.1 公共业务模式 公共业务的模式,现在全国各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从最初的五险分开经办,分别征收,到“五险合一、一票征缴”。随着政府对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因此很多地市在进行相关机构的改革和创新。因为每个地市的机构都有一些自己实际情况,可以因地制宜的选择公共业务模式。 业务模式分类: 1 暂未整合,分开征收需要分别到各个保险处询问相关政策或缴纳 保险,然而有些业务存在交叉现象,给参保人员带来不便。 2 以“合署办公”的形式承担“五险”公共业务。大部分地市需要从 不同的经办机构抽调人 员,组成公共业务窗口。 3 指定某个经办机构承担“五险”公共业务。需要按照参保单位进行 划分,例如社保处承担企业五险统一 结合各市的具体情况,不论是五险分开经办,还是五险一票征缴,公

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从2009年6月1日起企业需要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的缴费登记,企业在完成缴费登记十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有效证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一材料: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缴费登记的纸质证明、成立登记证或批准成立文件等。 注:缴费人办完登记后需到银行签订扣税费协议书,并交还一份给地税前台人员,地税前台人员才会为其录入银行账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县社保局2019年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工作计划.docx

县社保局2019年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工作计划 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安全运行,严控经办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数据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局实际,现对二0一九年我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出如下工作安排,请认真照此执行。 一、内部日常稽核 (一)稽核内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等各项业务经办情况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管理运行情况。 (二)稽核重点 按照《内控制度》要求,重点对: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基数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数确 定及征收比例、养老保险在职退费及死亡退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有关重要信息数据变更、退休待遇计发、退休费社会化发放及未成功发放基金返回支出户与退休费补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财务基金管理等方面业务经办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履行层层符合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手工办理、现金支付等情况。 2、各项业务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经办,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3、计算机硬件、软件管理是否执行到位,信息是否安全。 (三)稽核方式和目标 以日常稽核和定期抽查相结合,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并于每月末对上月经办的重点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经办业务量的20%。通过日常稽核,促进业务经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各项业务经办依法合规。 二、实地稽核 (一)稽核时间和内容 于2019年8月至10月,对我县参保企业人员参保情况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的内容为: 1、员工参保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参保人数。 2、申报缴费基数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工资基数情况。 3、社保费缴纳情况,查是否存在欠缴、少缴社保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 材料,填写收文登记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请 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 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录, 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据基数核定表进行待遇审核,计算申领人工伤 待遇数额,生成发放数据,告知单位 信息录入微机,生成相应待遇 经办人员通过微机程序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工伤 待遇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对支付凭证进行登统、归档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 请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 放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 录,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X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XX有限公司 职工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操作流程 在职职工社会保险业务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在职职工的增减变动管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职工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 (一)社会保险费的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武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98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等文件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市社会保险局)核定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报的单位工资总额及个人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在年度内按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对象为所有在编正式职工。 2.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公司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核定,采取单位和个人申报分别核定的办法。即:实际核定年度内单位的缴费工资,以上年度本单位

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由单位依法申报,并履行单位法人代表、劳动工资负责人的签字手续。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必须附报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报表。市社会保险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现有政策,依法进行核定。实际核定年度内的个人缴费工资,由职工本人根据上年度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据实申报,并经本人签字。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经市社会保险局核定,在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足额缴费后,作为职工个人账户记录、转移和退休时计发待遇的依据。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核定年度内不再变更。 4.缴费工资基数的依据。公司及全体职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要求,据实申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及依法申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5.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分单位和个人比例。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大额医疗7元;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8%。 (二)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有关程序和手续 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分为年度核定和月度核定。年度核定是指单位及职工分别以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对单位和职

社保局稽核工作总结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网校授课:>>>点击进入<<<考试书库:>>>点击进入<<<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总结一:社保局稽核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的一年,也是进一步提高职工素质、规范财务核算、强化财会监督、提升会计服务、构建和谐机关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在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单位和财政局各股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中干,干中学,边工作边改进边完善,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强了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了会计审核和监督,提升了财会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会计集中核算 会计核算中心的制度建设,既是对会计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具体规范,对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绝不允许预算、支出“两张皮”,更不允许超预算支出现象出现;对符合国有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必须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对报毁、报损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履行合理手续,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对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坚决拒付,并对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二、严把会计“监督关”。 一年来共纠正和退回不完整、不合规支出70余笔,涉及金额达25万余元;拒付各种不合理支出30余笔,涉及金额20余万元。加强财务审核监督,杜绝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效地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节俭了财政支出,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服务质量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年初,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健全完善一级会计科目,按现行预算收支科目下设明细科目,按单位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中间明细科目,取消了因单位不一而自行设定的不统一、不标准科目;精心组织、集中培训、积极部署,及时做好了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的衔接过渡;在工作流程中,通过多人员、多层次的审核制约,不断地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确保真实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支出状况,加强票据领用核销工作,及时上报票据使用报表,确保票据安全使用和资金的及时入账;认真做好凭证录入、报表打印工作,及时向单位报送会计报表,加强了会计报表分析工作,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算部门宏观决策、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供了准确的信息资料;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装订和顺利移交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安全无损;及时做好银行存款对账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无误。 2、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是完善服务制度,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提供优质服务,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首问服务,方便办事人员;二是搞好核算服务的同时,帮助核算单位做好财务分析服务,协助单位编报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报表,加强沟通了解,解释政策,当好理财参谋;三是对社会保障、维护稳定的大宗公共财政支出,采取集中力量进行审核办理支付和报账,保障了财政支出及时到位,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增强协调配合意识,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会计核算中心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它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事业单位,处理协调好各种关系是保证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增强协调配合意识,从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最新北京企业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0.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 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 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步骤/方法 1.一、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四险)征缴业务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四险)征缴业务办理流程 [ 所属科室:社保中心收缴部] 无 社会保险(四险)征缴业务办理须知 一、社会保险登记管理 (一)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机构注册证》。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二)社保登记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办理: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4、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因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三)单位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发生注销

公司首次办社保流程介绍

公司首次办社保流程介绍 一、第一次申报 1. 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须申报人员工资发表(一定要写应发金额、实发金额、身份证号)、U盘(最好是空U盘),一定要记得带公章。(因为去那里要你填很多东西,需要盖章,没有带章只能把申报材料带回来盖了章才行。) 2. 去社保局6楼拿号,等。说是公司第一次办社保,你要把之前准备好带去的复印件等交上去。然后他会给你两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后在封面上盖上章,一式两份,然后交给他们盖章。 3. 手续办完之后,会给你一个社保登记证(这个是拿回来的,可以回来再填),然后在U盘里会拷一个社会保险报盘安装包。 4. 如果想一下弄完的话,那边有电脑,可以在那边的电脑上,把软件安装在U盘里,按他们给的申报程序,填写申报信息。 5. 填写完申报表后,查询打印两份申报表。盖章,继续排号,把申报表和U盘给他们。然后他们会在U盘里拷一个网上申报系统给你(以后就可以在网上申报了,注:网上申报的公司一定是与银行已经签了三方协议,有密钥,可以直接在网上报税,缴费的)。申报表他们盖章后,会拿一份给你,拿着申报表,去四楼缴费就可以了。有密钥的,可以去四楼转账就可以了。没有密钥的,只能刷卡或现金缴费。缴费完给的不是发票,可以咨询下怎么给发票。

6. 这样第一次社保就办完了。有三方协议的公司,以后就可以在网上直接缴费。 二、网上申报缴费 1.第一申报之后,下个月就可以直接在网上申报缴费了。 2.打开U盘。有三方协议的 ① 点开有你们公司名的文件夹网上申报系统。口令密码初始123456,改了一定要记住,不然只能再去社保局再拷贝了。 ②点申报-加入人员-保存-生成申报数据-出现你的申报表-提交-完成。 ③ 进入公司报税系统。接下来就是财务报税了。 3. 没有三方协议的,在完成步骤2之后,打印本月的申报表去社保4楼缴费 三、离职和新增情况 有离职和新增的情况都要去社保局重新申报 1. 离职 有员工离职,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填写离职人员明细,证明,盖好章,打印出来,带好公章,去社保6楼申报,再去4楼缴费 2. 新增 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填写新增人员明细,打印申报表,盖好章,打印出来,带好公章,去社保6楼申报,再去4楼缴费 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补缴录入操作流程

专审补缴录入操作流程(20090817) 2009-08-17 被专项审计的单位在审计完成后,进行专审补缴时,请于社保中心稽核部通知的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1-4项均在专审报告中)并加盖公章,到朝阳区社保中心331室和327室办理专项审计补缴业务: 1.《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书》编号(2008):2009-XXXX 2.《专项审计意见表》(专项审计检查报告表5)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专项审计检查报告表6:四险补缴表)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专项审计检查表报告表7) 注:补缴明细表中字体过小的单位,请先扩印成A3纸张或携带电子制式表。备注:若有未参统(转入)人员增加、补缴程序: 1.须提前在网上取号(最多提前三天)到业务大厅办理增加业务 2.新参统人员增加四险须填写增加表;增加医疗保险须填写增加表同时报盘 3.做完增加业务后,到五层红色砖楼的331室登记,再到327室按照补缴所需材料办理补缴业务 缴款后请到稽核部交四险缴费发票复印件! 联系电话:331室:85823308(登记) 327室:85820968(业务)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补缴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 2011-08-24 辖区内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市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避免用人单位产生滞纳金,我中心特制作并发布《朝阳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流程》(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时应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报盘申报。请用人单位及

办理社保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1.到当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登记,需要带的资料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b.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c.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d.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往返) e.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f.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g.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h.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i.单位开具的经办人身份证(以防万一) 带着上述资料全月工作日都可到社保中心办理公司登记,办完后会给一个《社保登记证》,回公司后到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一个信息采集软件,把公司信息登记上。 2.办理职工参保 a.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本人照片两张1寸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需先在社保采集软件上登记个人信息,然后拷到U盘上带到社保中心 b.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此规定今年改成不用带了,但是如果是较长时间以前中断的可能还需要带),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需填写《参保人

员增加表》 这个业务是每月的2日至28日办理,有时间可能会提前到25日。 这些办好后就每月自动从银行上划账,一般在月初的5.6两日,这个根据公司在社保的排名位置,不太好掌握,如果较长假期会提前到月底就划走,所以最好每月底账上留好钱。 去社保办业务需要填写一些表格,网站上不一定都有,而且也不一定都会填,可以到社保中心领表现场填写,有不会的还可以问,所以一定记得去社保一定要带公章和社保登记证,如果有错的还可以改。一般社保中心都离公司不近,而且办事的人特多,这样以免来回跑和排队。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时,要先办医疗增加,再办四险增加。医疗增加后会给一个个人的医疗蓝本、条形码、打印在不干胶纸上的个人信息,把个人照片贴在不干胶纸相应的位置上,然后盖钢印(他们把钢印放在外边让自已盖)要同时盖在照片和不干胶纸上,三个月以后到北京银行取个人的医疗存折 社保还有一些业务是,人员减少(职工离职)、补缴(如果有中断的)、每年的3月核定工资基数等,可以到社保中心了解办理程序,这里说就太多了。 每天去社保办业务的人非常多,一般排号能在400左右,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我曾经一早8:45到的社保中心,他们8:30开始办公,拿到的号是第300号),而且社保中心里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之恶劣,问题不好好回答-训你都训孙子似的,办事不一次说清-让你要跑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