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整理精华版)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
劳动法笔记(⾃⼰整理)第⼀章劳动法概述第⼀节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狭义的理解是指由国家最⾼权⼒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次全国⼈⼤常委会通过的《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
⼴义的理解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西⽅学者和我国学者对劳动法的解释的共同点:(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个重要的独⽴的部门。
(2)劳动法与⼯⼚⽴法有密切关系,是⼯⼚⽴法逐步发展⽽形成。
(3)劳动法还要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些关系现代劳动法的起源:1802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部⼯⼚⽴法。
第⼆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⑴劳动关系是指⼈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要素:A主体:a 劳动者:是指依照劳动法律好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单位从事体⼒劳动和脑⼒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然⼈。
劳动者的资格条件:①年龄:16-18 不能从事有毒有害的⼯种16 最低劳动年龄 (童⼯<16 未成年⼯:16-18 未成年⼈:<18)②劳动能⼒:与特定⼯种相符合的能⼒条件。
③要有基本的⾏为能⼒(实习⽣不是劳动者)b ⽤⼈单位:是指具有⽤⼈资格,运⽤劳动⼒组织⽣产劳动,且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的单位。
①企业②事业单位③国家机关④社会团体⑤个体经济组织B 客体:劳动⾏为⑵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①管理劳动⼒⽅⾯的关系;②社会保险⽅⾯的关系;③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的某些关系④⼯会组织与单位⾏政之间的关系;⑤有关国家机关对执⾏劳动法进⾏监督检查⽽发⽣的关系。
(3)劳动关系的特征为:①客体: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②劳动关系的双⽅当事⼈,⼀⽅是劳动者(必须是⾃然⼈),另⼀⽅是的⽤⼈单位(必须有⽤⼈资格);③从属性特征: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成为另⼀⽅⽤⼈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劳动法期末复习资料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老师笔记)1权利义务原则2三方性原则3综合性权利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p131、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确认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资格,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3、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自由与政府适度的干预相结合4、体现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5、保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弱者权益相结合二、劳动法的作用1、确保劳动行为规范,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合理配置社会劳动资源,组织社会劳动3、调解劳动报酬的支付和收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4、解决劳动争议,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三、劳动法的意义1、从改革的实际需求来看,《劳动法》是劳动制度改革,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2、从我国法律体系的要求来看,《劳动法》是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环节;3、从国际劳工关系看,尽快颁布《劳保法》是实施《国际劳工公约》的需要四、劳动法的立法目的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确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3、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五、就业歧视1.概念: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待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2.中国现行法律对就业歧视的界定:【1】宪法的规定。
《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为平等就业奠定了原则和精神基础。
《宪法》第42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4条、第36条、第48条规定了少数民族有宗教信仰的人、妇女的平等地位及法治原则等,包含了平等就业的含义。
【2】中国批准的国际条约。
中国批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和第7条也规定了工作权。
法律规定。
【3】《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特别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
第一章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表明劳动力使用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之间关系的概念。
我国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
狭义: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
一方是劳动者和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
3、管理方的概念:狭义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从广义上看,管理方除了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非正式雇主协会。
4、管理方的特点:1)管理方具有职权,职权是能向隶属人员进行指挥、发出命令并要求下级强制服从并执行的权力以及给予奖惩的权力。
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权是经由一定正式程序而赋予某个职位的一种权力。
它源于企业产权,是合法的。
3)职权是由上而下逐级授予的,权责对等十分重要。
5、雇主协会的类型:1)行业协会,同某一行业企业组成的单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2)地区协会,由某一地区的多种企业组成的地区性协会代表该地区雇主的共同利益。
3)雇主组织,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雇主组织可分为全国性雇主联合会、单一行业或产业的全国性协会、地区协会。
6、工会的定义:工会是由工人组成的旨在维护并改善其工作条件的连续性组织。
工会的性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工会的地位: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代表员工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
工会的特征:1)工会必须是一定人数以上的雇员的团体,一般不允许雇主及其代理人加入。
2)工会属于社会团体而非政治性组织或经济性组织,即工会不得有政治和经济目的。
3)作为社团,工会具有法人资格。
4)工会有同雇主或其团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等项权利。
5)工会在与雇主的关系中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工会的权利:4)条,以及工会及其会员在采取产业行动中,享有豁免权。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及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1、劳动P1(是指生产性劳动,人们运用自己的劳动能力。
利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
2、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其实质就是指在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
)P33、劳资关系(指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
4、雇佣关系(关系强调劳动关系是雇主和雇员双方的关系。
5、劳工关系(更加强调作为劳动关系其中一方的劳动者。
6、劳使关系(日本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而使用的称谓。
7、产业关系(称劳动-----管理关系,源于美国。
8、员工(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利的工作者。
9、员工团体P6(因共同的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员工组织,包括工会组织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员工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10、管理方P7(由于法律所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或一般称产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的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11、利益冲突型的劳资关系P46(强调和注重劳资关系的各自利益和不同立场,劳资矛盾和冲突较为明显。
12、利益协调型的劳资关系P47(不仅劳资双方的关系比较和谐稳定,而且使得社会和经济也稳定地发展。
13、劳动关系理论P58(通过调整劳动关系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达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已经经历了几世纪的探索和改进,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和发展了现代的劳动关系理论。
14、人的需要P82(需要是个人、社会集团和整个社会对于维持和发展其自身活动条件的各种要求的总和)利益是人的外显追求,需要是人的内显追求。
15、劳动问题P104就是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和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
16、事业单位P127(直接从事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产条件,为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服务,不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不以赢利为生存、发展条件的单位。
17、劳务关系P134(指当事人之间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民事关系。
劳动法期末重点整理精华版
一、劳动法概述1、含义: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征:劳动法内容:(1)调整对象的特定性;(2)规定内容的广泛性;(3)调整方法的综合性:劳动法形式:(1)公法与私法兼容;(2)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3)劳动关系协调法与劳动标准法的结合;(4)实体法与程序法的配套;3、调整对象:劳动关系(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4、体系:(1)综合立法——《劳动法》;(2)劳动关系标准方面的立法:职业培训法、就业促进法与劳动力市场管理法、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法、工资法、劳动安全卫生法、社会保险法;(3)协调劳动关系的立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法、工会与职工民主参与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察法;5、劳动法偏重保护劳动者的表现:(1)劳动法对劳动者是权利本位,对用人单位是义务本位;(2)劳动法对劳动者利益规定了最低标准,而对用人单位的利益未作规定;(3)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性条件和禁止性条件,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规定限制性条件;(4)劳动监察的对象是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而不监察劳动者。
6、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属性;(3)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二、劳动合同1、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特定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时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3)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权利和义务;(4)法律属性:诺成性;附合性;双务性;有偿性;继续性;有效要件:合同主体必须合格;合同内容必须合法;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同形式必须合法;订立程序必须合法;2、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原则:(1)公平合法原则;(2)平等自愿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订立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期末复习整理笔记(含重点知识点考点及PPT截图)一、劳动关系词源△1,狭义: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劳方资方界限分明,关系中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
3,劳工关系:与中文劳动关系是同一词,强调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集体谈判过程。
4,劳雇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益义务结构。
5,劳使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中性温顺。
源自日本。
6,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狭义指劳资关系;广义产业及治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雇佣关系所有层面,以及有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
源自美国。
考点1:劳动关系概念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关系是指企业、经营治理者、职工及其职工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
①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治理者)之间的关系;②企业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③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④经营者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⑥职工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狭义: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①(直截了当)目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
②主体:差不多主体: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有关主体:政府(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和谐者);工会(劳动者利益代表);雇主组织(利益代表)③(差不多)性质:劳动关系的差不多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性质、实质)▲1本质:是治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阻碍。
(简而言之,劳动关系的本质确实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考点
2016年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考点复习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劳动关系的含义1、在现代社会,劳动社会形式的趋同性使得劳动关系成为经济社会最普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单选2、劳动关系是雇员劳动者与雇主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统称;名解3、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日本;单选4、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美国;单选5、劳动关系的主体:员工、员工团体工会是员工团体最主要的形式、用人单位、管理方、雇主协会管理方团体的主要形式、政府;多选6、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合作;冲突;力量;权力;多选7、员工的关系力量以下列三种力量最为重要:1退出力量;2罢工力量;3岗位力量;多选第二节劳动关系的性质与类型1、劳动关系的性质:1劳动关系的平等性;2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3劳动关系具有经济利益或财产关系的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多选、简答2、劳动关系的三种基本类型:利益冲突型、利益协调型、利益一体型;多选3、与传统的劳动关系调整方法不同,人力资本管理方法非常强调职工的差异性,强调根据职工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单选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雇佣关系;单选第三节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有偿法律关系;名解2、劳务关系的特征:1双方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2提供劳务的一方取得报酬是以劳动结果为准的;3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自行承担风险;多选3、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不同: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2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4适用法律不同;5纠纷处理的机构不同;多选、简答4、政府、雇主组织、工会是构成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三个独立的主体;多选5、三方协商机制的特点:主体独立、权利平等、民主协商、充分合作;多选6、三方协商机制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是国家一级的协商;单选第四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1、劳动关系的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多选2、劳动关系的经济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结构、市场状况和技术状况等因素;其中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状况,是对劳动关系影响最为直接的经济因素;单选3、社会文化环境是影响企业劳动关系诸多因素中最复杂、最深刻、最主要的变量;单选第五节劳动关系的内在动因1、人的需要是劳动关系的内在动因;单选2、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有两个基本论点;一个基本论点是:人是有需要的动物;另一个基本论点是:人的需要都是有轻重层次;3、马斯洛将需要层次划分为五级: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感情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多选4、马斯洛认为,生理的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单选5、在人的多种需要中,在某种条件下只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其他需要排在它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优势需要;优势需要对人的行为指向和目标追求具有主导作用;单选、名解6、人的需要是个复杂的系统,人的需要和利益是劳动关系运行当中最主要、最直接的动因,从而也成为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单选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发展历史和制度背景第一节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劳动关系1、劳动者成为工人阶级要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他们是自由的;二是他们除了他们自身外一无所有;多选2、1802年英国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被视为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劳动法规;单选3、19世纪70年代早期,面对早期的工人组织,各国的立法都禁止工人结社、罢工和示威;英国1799年颁发的结社法和法国1791年颁发的夏勃里埃法就是这类法律的典型代表;多选第二节管理时代的劳动关系1、1871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1875年又颁发了企业主和工人法,允许工人团体和企业主签订契约合同;到1904年,新西兰出现了较规范的集体合同法;从此,集体谈判制度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在第二阶段;单选第三节冲突的制度化1、1935年罗斯福政府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制度向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单选2、在行为科学发展的过程中,与组织劳动者有关的三个最重要的方面是:工业心理学的出现、霍桑试验、社会系统理论;多选3、产业民主化和三方性原则被提出在第三阶段;单选第四节1、现代管理学的发展——“管理理论的丛林”是由着名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命名;2、集体谈判逐渐成为处理雇主与员工之间日常问题的主要手段;第五节新的矛盾和问题1、劳动关系的新变化:简答(一)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国际竞争的加剧和雇主策略的变化(二)跨国公司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打破了资方、政府和工会的权利平衡(三)跨国工会和工会联盟发展的相对滞后(四)发展中国家面临新问题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会也面临着知识经济的挑战第六节新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1、计划经济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和基本特征:多选(一)劳动关系类型的单一性;二劳动关系内容的国家计划性三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行政性四劳动关系主体利益的一体性2、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的变化简答(一)不同类型的劳动关系运行规则还有一定的差别(二)在劳动关系建立的形式上,劳动合同关系与非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并存(三)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和行政配置机制同时对劳动关系发生作用(四)劳动关系调整还存在着法律规范不健全的问题(五)劳动争议大幅度上升,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多选(一)劳动关系主体利益明晰化; 二劳动关系形成的合同化三劳动关系运行的市场化四劳动关系规范的法制化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的理论演进第一节劳动关系的理论演进1、劳动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一种社会关系,即是生产关系中最直接与劳动有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2、亚当·斯密把资本主义社会划分为三大阶级: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他的劳动分工思想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劳动分工的发展;劳动是价值的标准与源泉;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多选3、马克斯·韦伯的工业资本理论中最为着名的是对“精于计算的理性”以及官僚制组织的论述;单选4、1950年邓洛普写成产业与劳动关系评论,提出了一个分析集体谈判与劳动关系的框架,这个分析框架将经济、技术和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包含在内;单选5、邓洛普指出,在劳动关系系统中,行为主体、环境、意识形态以及规则网是构成劳动关系系统的基本要素;多选6、美国学者桑德沃早1987年出版的劳动关系:过程与结果一书中提出了劳动关系分析的理论模型;单选7、桑德沃认为,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种:1外部环境因素;2工作场所因素;3个人因素;多选8、着名的劳动关系专家安德森分析模型,由“投入、主体、转换过程和产出”四个相互连接的相关部分组成;多选第二节劳动关系的不同学派与观点1、美国是奉行新保守派思想的典型代表;2、日本是奉行管理主义学派主张的典范;3、德国是实施正统多元论学派政策最典型的国家,德国模式也是该学派最为推崇的现实模式;4、瑞典模式是自由改革主义学派观点最具代表性的实例;第三节现代劳动关系管理的新趋势:合作型劳动关系单选1、康芒斯1919年出版的工业友善认为只有赢得员工的友善,雇主才能收获是最为重要的因素;2、青木昌彦2001深入研究了三种企业决策结构,即股东主权—集体谈判模式、共同治理模式、管理者自由决策模式等是否有制度性效率;多选第四节劳动关系合作的发展趋势1、工作分享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1工作岗位分享制;2时间购买计划;3缩短法定工作时间;4提前退休和过渡性退休;5延长休假时间;6灵活工作制;多选第四章管理方第一节谁是管理方1、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名解2、雇主协会是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名解3、雇主组织是由企业法人而不是自然人组成的协会;单选4、雇主协会的作用:1参与谈判;2解决纠纷;3提供帮助和建议;4代表和维护;多选、简答第二节管理方的角色理论1、权变管理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形成的一种管理理论;单选2、1974年,哈里·布雷弗曼在其论着劳动与垄断资本中首次阐述劳动过程理论;单选3、1984年,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托马斯·A·科汉首次将战略选择引入劳动关系领域,并用战略选择模型分析管理方的决策行为;单选第三节管理模式和实践1、管理模式的类别——职权结构:独裁式;集权型;自住型;多选2、管理模式的类别——管理理念:剥削型;宽容型;合作型;多选3、独裁/剥削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强制性、专断性、独创性、有限忠诚性;多选4、集权/宽容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专业化、职位阶梯、忠诚感;多选5、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1自主型组织设计工作生活在计划,包括工作扩大化、工作轮换、职务丰富化、自主型工作团队2雇员参与计划EIS,首次出现在1979年福特公司,标志着管理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3人事就业政策;第五章工会1、工会最早出现于18世纪90年代末的英国,并于1824年在英国取得了合法地位;工会是以经济斗争为直接动因而产生的;单选2、以19世纪中期欧洲的三大工人运动为标志,工会开始逐步发展成为工人阶级的政治组织;单选3、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名解4、根据工会运动发展历程,可以把工会组织划分为职业工会、行业工会和总工会三类;多选5、同行工会是最早的工会组织形式,具有很强的内部一致性;单选第三节工会的行为方式和主要职能多选1、工会的行为方式:1互保互助;2集体谈判;3劳动立法;4直接行动;5政治运动;2、工会的主要职能:1参与职能;2维护职能;3建设职能;4教育职能;多选、简答第六章政府第一节政府的角色1、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5P角色多选、简答1劳动基本权利的保护者; 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 4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第二节政府与劳动关系理论1、新保守主义中最有影响力的理论当属公共选择理论;单选2、自由改革主义的代表是精英理论;单选第三节政府劳动关系策略与实践1、劳动关系模式:1市场个人主义;2自由集体主义;3谈判团体主义;4国家社团主义;5中央集权主义;多选2、最低工资立法是劳动力市场中最能体现社会正义的政策;单选3、社会倾销是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的劳动力市场的差别,将本国的就业机会转移到国外以获取更大的利润;名解第七章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重点章: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第一节冲突的根源1、冲突的根本根源包括四种:1异化的合法化;2客观的利益冲突;3雇佣关系的性质;4劳动合同的性质;多选、简答2、管理方的权力来源于所有者的产权;单选3、除了冲突的根本根源之外,还有更多的背景根源:这种背景根源主要体现在:1广泛存在的社会不平等;2劳动力市场的状况;3工作本身的经验;多选第二节合作的根源1、合作的根源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即“被迫”和“获得满足”;多选第三节冲突的表现形式1、雇员或工会的产业行动:1怠工;2联合抵制;3纠察;4“号名单”“恶名单”;5罢工;多选2、雇主的产业行动:1关闭工厂;2雇佣罢工替代者;3雇主充当罢工破坏者;4复工运动;5黑名单;6排工;多选第五节劳资冲突的预防管理1、劳资冲突预防的意义:简答(1)有利于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3)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加员工福利(4)有利于减少冲突的成本第六节劳资冲突的沟通管理1、劳资沟通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组织目标,雇主和雇员之间相互传递信息、思想和情感,并达成共同协议的过程;名解2、劳资沟通的基本原则:多选1双向交流互动原则 2换位思考原则 3信息具体明确原则3、劳资沟通的技巧多选1积极倾听 2 有效表达 3准确反馈 4化解异议第八章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重点章第一节劳动法与劳动关系1、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名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单选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多选(1)劳动立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2)劳动法还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4、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如下特征:简答(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属性;(4)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简答、论述(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原则(2)参加民主管理原则(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障权利的原则(4)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和休息保护权利的原则(5)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6)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6、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机关以及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不适用我国劳动法;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对广大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以及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人员,如教师、医务人员、文教人员等不适用;多选其他都适用劳动法,包括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7、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简答(1)范畴不同;2内容不同;3效力不同;4特征不同;5形成的前提条件不同8、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于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名解9、我国劳动法将就业年龄规定为16周岁;单选10、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名解11、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简答或论述根据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在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时,必须同时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12、劳动行为是劳动法律关系最重要的客体;单选13、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通常只由合法行为引起;变更和终止包括事件和行为含违法行为;第二节工资的法律保障1、劳动法中,工资是雇主依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名解2、工资支付的原则多选、简答(1)协商同意原则;2平等付酬原则;3紧急支付原则;4依法支付原则3、工资的法律保障多选、简答、论述1工资处理不受干涉 2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3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 4破产时工资之清偿权优先清偿 5工资的诉讼保护4、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单选5、加班工资标准:1延长工时:不低于150%;2休息日又不安排补休:不低于200%;3法定休假日:不低于300%注意:法定休假日不能以安排补休为补偿,休息日则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6、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多选7、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单选;8、劳动法第49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多选9、最低工资是法定的最低报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不得低于该当地的最低工资;第三节工作时间和加班加点1、工作时间:1标准工作日8h/天,40h/周;2缩短工作日适用于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夜班、哺乳期女职工;3不定时工作日适用于因工作性质和职责限制,企业高管、外勤、推销、长途运输、出租车司机、铁路港口码头装卸工人;4综合计算工作日适用于从事受到自然条件、技术条件限制的劳动,交通、渔业、地质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5弹性工作时间;6计件工作时间;主要是区分不定时工作日因时间无法固定与综合计算工作日因季节、技术、自然条件;选择题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单选3、全民法定休假日11天;第四节工作场所的规则1、女职工四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不得少于90天,哺乳期不满1岁婴儿,每班2次;2、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五节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2、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多选、简答1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2违法行为的实施3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4行为人有过错2、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企业行政处分的主要内容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单多选经济处罚主要包括罚款、停发工资和降级三种形式;多选第九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重点章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名解2、专项协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为明确劳动关系中特定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契约;名解3、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事实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种劳动关系;名解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多选、简答1合同当事人的关系不同 2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3报酬性质及支付方式不同 4法律关系性质以及合同所属法律部门不同5、劳动合同的特征多选、简答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合同才成立;合同是合法行为,不是违法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一般特征外,还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一合同主体的特定性二合同履行的隶属性三主体意志的限制性四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五劳动合同属于法定要式合同6、劳动合同的作用简答(一)劳动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确认和形成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二)劳动合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三)劳动合同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四)劳动合同是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一项基本保障7、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多选8、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多选(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协商一致原则;四合法原则9、劳动合同有效应当具备如下四个条件: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合法;多选10、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权力专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多选11、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名解12、法定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多选13、约定条款——一般常见的约定条款有一些内容:1试用期限;2保守商业秘密条款;3培训;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5第二职业条款;6变更、解除合同;7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多选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劳动合同履行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2亲自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实际履行原则;多选、简答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多选注意: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
劳动关系笔记整理
劳动关系笔记整理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管理相关概念: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形式劳动关系、实际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1.1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过程中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1.2、劳动关系的三⼤特征(1)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2)劳动关系具有⼈⾝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属性特点(3)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属性的特点2.1、劳务关系的含义:⼝头或书⾯约定,由劳动服务供给者向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提供⼀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动服务的需求者依照约定向劳动服务供给者⽀付劳动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该合同可以是书⾯形式,也可以是⼝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适⽤的法律主要《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包括主体、内容、客体。
2.2劳动关系主体:享有民事权利能⼒和⾏为能⼒的⾃然⼈以及各类组织。
内容:劳务关系当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客体: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务2.3、劳务关系四⼤特征(1)双⽅当事⼈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上不具有⾪属关系,当事⼈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和服从的关系(2)⼯作风险⼀般由劳务供给者⾃⾏承担。
(3)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与供给⽅可以是⾃然⼈、法⼈或其他组织。
劳务关系的内容具有⼴泛性特征等。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P506)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3.1、劳动法律关系四⼤特征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是⼀种双务关系内容是权⼒和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特征事实劳动关系(P502)4.1、事实劳动关系的含义(1) ⽆书⾯劳动合同或⽆有效书⾯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
(2)引起劳动关系产⽣的基本法律事实是⽤⼯⽽不是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期末复习要点
劳动法期末复习要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复习纲要(标了书页码的建议大家去看一下书加深理解)△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基本的社会关系;(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行政关系、劳动服务关系、劳动团体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劳动法的效力或适用范围(一)空间范围(地域效力)1、中国境内形成的劳动关系适用中国劳动法(专属管辖,排斥外国法的适用)2、中国境外形成的劳动关系应该参照有关的冲突规范处理。
(案例——最密切联系原则)(二)对人的效力《劳动法》立法时的三种方案“大、中、小”范围即全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及其职工.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与其劳动者;(20 08年9月18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增加了合伙组织、基金会等)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等建立劳动关系的)3、排除适用劳动法的人员(1)公务员《公务员法》——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高薪、稳定和官本位)(2)农业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除外)(3)现役军人(4)家庭保姆(三)时间效力1.时间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对《劳动合同法》时间效力的规定。
2.法律溯及力: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劳动合同法》只对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劳动关系有法律约束力;对在此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没有溯及力。
3.《劳动合同法》的溯及力问题a、本法实施后,正在履行的合同怎么办?无溯及力,有效,继续履行b、劳动合同续签的次数如何计算?起算点:08年1月1日;从新订立的劳动合同开始计算。
c、实施前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补签,否则2倍工资d、补偿年限如何计算?补偿年限自2008年起算。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在主体关系上的不同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应该是组织而不是个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没有隶属性。
劳动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
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志: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内涵要点所引申出的可据已认定劳动关系或者辨别劳动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标志。
实践中可分为实质标志或者形式标志。
实质标志,是反映劳动关系的实质或核心的标志,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即劳动者的劳动力由用人单位使用的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质标志是,劳动力由他人使用,人身关系,劳动组织关系,组织从属性。
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形式标志,是反映劳动关系形式特征的标志。
形式标志有多种,如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名册,工作证,工资支付,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资格等。
在劳动关系认定中,有形式标志的一般以形式标志认定,没有的或者不一致的则以实质标志认定。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并获得劳动报酬的关系。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动为标的物的合同类型,如承揽,建设承包,运输,保管等等。
劳动关系的客体是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劳务关系的客体是作为产品的劳务,即运用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
劳动关系属于生产要素组织关系,即用人单位组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劳务关系属于产品交换关系,劳务行为独立于劳务接受方生产系统之外。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成员而与用人单位有组织上的从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方不是劳务接受方的成员,与劳务接受方无组织上的从属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义务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有权获得劳动力再生产条件,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方有义务给付劳务行为的成果或使用价值,有权获得劳务费。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后,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合同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
参加劳动权:有权参与用人单位组织的劳动,请求安排工种,提供必要生产资料,拒绝强迫劳动。
劳动报酬权:根据劳动数量质量获得报酬,男女同工同酬,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保障和实际工资保障。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重点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重点劳动关系概念: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
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
(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劳动关系的特点:①法律的平等性②经济的依赖性(一般实务上,劳动者对企业的依存度较高。
)③管理的从属性(a.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指示和命令b.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c.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
)④权益的冲突性(企业常常是劳资冲突中占据优势的一方)⑤实力的差异性(企业的经济实力是其在劳资冲突中最重要的筹码。
在许多冲突中,拥有较多经济资源的企业实力仍强于集体劳动者的力量。
)⑥冲突的影响性⑦互动的复杂性劳动关系的影响因素: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和制度环境以与社会文化环境。
(相互影响,技术环境会影响经济环境甚至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影响法律和制度环境以与政策环境。
)劳动关系的三大主体:管理方、劳动者(工会)、政府。
工会的作用(职能):1.经济职能(1)工资与就业人数的最优组合。
【产生伴随失业效应的原因有两个:①高工资意味着高人力成本,裁员维持企业经营;②劳动力价格上涨后,为使生产成本最小化,管理方将采用资本密集型技术,使用更多的机器设备替代劳动。
】(2)确保就业公平。
2.民主职能(1)(正统多元主义)①当管理方违反集体协议确立的就业条件或滥用职权时,工会可以为会员提供准法律代表。
②工会代表雇员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
③工会有助于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自由。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狭义的理解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的理解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西方学者和我国学者对劳动法的解释的共同点:(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部门。
(2)劳动法与工厂立法有密切关系,是工厂立法逐步发展而形成。
(3)劳动法还要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现代劳动法的起源:1802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一部工厂立法。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⑴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要素:A主体:a 劳动者:是指依照劳动法律好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的资格条件:①年龄:16-18 不能从事有毒有害的工种16 最低劳动年龄 (童工<16 未成年工:16-18 未成年人:<18)②劳动能力:与特定工种相符合的能力条件。
③要有基本的行为能力(实习生不是劳动者)b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资格,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
①企业②事业单位③国家机关④社会团体⑤个体经济组织B 客体:劳动行为⑵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①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②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③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④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⑤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3)劳动关系的特征为:①客体: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②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的用人单位(必须有用人资格);③从属性特征: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完整word版)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1、劳动关系-----是雇员(劳动者)与雇主(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统称。
(名解)2、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有偿法律关系。
(名解)3、优势需要---在人的多种需要中,在某种条件下只会有一种需要排在第一位,在需要结构中占据优势,其他需要排在它的后边,这排在第一位的需要就是优势需要。
(名解)4、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名解)5、三方协商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订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工人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
(名解)6、雇主—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仇的法人或自然人。
(名解)7、工会—由工人组成的旨在维护并改善其工作条件的连续组织。
(名解)8、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名解)9、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由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名解)10、工资--是雇主依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名解)11、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事实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种劳动关系。
(名解)1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名解)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大学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重点
1.劳动关系,是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2.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
从狭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雇员以及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雇员主体,另一方是雇主以及雇主协会。
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
3.“劳动三权”,即结社权、集体交涉权和争议权。
4.五大理论学派:新保守派、管理主义学派、正统多元论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激进派。
(右翼→左翼)5.新保守派也被称为新自由派或新古典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
这一学派主要关注经济效率的最大化,研究、分析市场力量的作用,认为市场力量不仅能使企业追求效率最大化,而且能确保雇员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6.管理主义学派多由组织行为学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组成。
该学派更关注就业关系中员工的动机,以及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忠诚度问题,主要研究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
7.正统多元论学派由传统上采用制度主义方法的经济学家和劳动关系学者组成,该学派的观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直奉行的传统理念的延续。
该学派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佣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
8.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更具有批判精神,积极主张变革。
该学派十分关注如何减少或消除工人受到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待遇。
该学派的观点在五个学派中内容最松散,包括对歧视、不公平、裁员和关闭工厂、拖欠工资福利、危险工作环境以及劳动法和集体谈判体系中的缺陷等问题的分析。
该学派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均衡的关系,管理方凭借其特殊权力处于主导地位。
9.激进派具有比其他学派更加深刻的思想内涵,主要由西方马克思主义组成。
激进派关注的问题与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有许多是相同的,但它更关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冲突以及对冲突过程的控制。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大纲
劳动关系及劳动法辅导资料一,名词解释、均衡型劳动关系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不大,能够相互制衡。
、谈判社团主义谈判社团主义;也称社会社团主义,指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利益的阐述和政策确实定都要通过怍为其成员和田家间的合法中介而行事.集体谈判指雇主和工会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佣条件,在适当时间以坦诚的态度所进展的协商和交涉。
、“效率工资〞理论在某些就业组织中,有些员工会得到超出其他雇主所提供的工资和福利水平的报酬,因为较高的工资福利会促使雇员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效率,因此这局部超出其他雇主的工资被称做“效率工资〞。
、协调性谈判指不同的集体协议虽然分别由不同的组织谈判而成,但是所有谈判最终达成的协议,在根本内容、根本条件上却几乎一样,至多仅有细微的差异。
、工业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足以所有成员的功能整合的方式获得开展的,秩序和进步代表着经济和社会自然开展过程的主流,而冲突和停滞仅仅是局部的问题。
、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根底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野猫罢工〞是指未经过工会、由工人自发组织的罢工。
也叫非法罢工。
、冲突的根源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前者是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后者足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交。
、霍桑试验是指在年间由美国人埃尔顿·梅奥和罗特利斯伯格所进展的一系列试验,他们认为,照明强度和其他工作条件对生产率变化没有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劳动过程中的士气及其成员的满意度及生产过程中的有效管理等因素有关。
霍桑试验的重要之处在于把人当作社会的人,从而要更多地考虑岗位上的人的情感、心理、期望等。
、沟通是人及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传播的过程。
]、借调合同指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及借调人员之间,确立借调关系,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狭义的理解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的理解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西方学者和我国学者对劳动法的解释的共同点:(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部门。
(2)劳动法与工厂立法有密切关系,是工厂立法逐步发展而形成。
(3)劳动法还要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现代劳动法的起源:1802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一部工厂立法。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⑴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要素: A主体:a 劳动者:是指依照劳动法律好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的资格条件:① 年龄:16-18 不能从事有毒有害的工种16 最低劳动年龄 (童工<16 未成年工:16-18 未成年人:<18)②劳动能力:与特定工种相符合的能力条件。
③要有基本的行为能力(实习生不是劳动者)b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资格,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
用人单位的类型:劳动者的范围① 企业排除: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适用公务员法② 事业单位农村劳动者(纯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人)③ 国家机关家庭保姆④ 社会团体现役军人⑤ 个体经济组织享有外交特权好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B 客体:劳动行为⑵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①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②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③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④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⑤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论一、名词解释1、劳动P12、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其实质就是指在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
P33、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劳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P54、员工、员工团体P65、管理方P7二、简答1、劳动关系的性质P122、雇主处于优势地位的主要原因P14三、其他知识点1、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力量、权力、合作与冲突P82、员工的关系力量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P103、管理方具有退出、停工和岗位的力量P114、劳动关系最基本的内容是经济关系P135、依据劳动关系各方力量的对比,劳动关系可划分为:均衡性、不均衡性和政府主导型P136、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和制度环境、社会文化环境P157、在诸多政策环境中,就业政策对于劳动力市场以及就业组织中的劳动关系的影响最为直接。
P178、在投入产出模式中,投入是指“冲突”,产出是指“管理规则”。
P199、产业关系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主体、环境、意识形态以及规则。
P21第二章现代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一、名词解释1、利益冲突型的劳资关系。
P462、利益协调型的劳资关系。
P47二、简答1、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P332、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劳资关系。
P483、股份制劳动关系的特点。
P54三、其他知识点1、三方性原则出现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演变的第三阶。
P48段。
2、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P333、经典作家笔下的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关系特点:平等、合作、不体现任何身份差别、主体发生在劳动者之间P424、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P445、在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具有直接性、普遍性、具体性和本质性的特点。
P446、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是决定和影响劳动关系性质和特点的基本因素,而经济体制的性质则是决定和影响劳动关系性质和特点的直接因素。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复习)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复习)填空选择1、“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在(欧美国家)使用最早、最为广泛。
2、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利)的相互交织。
3、双方对你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尤其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4、劳动关系的主体有(雇员)、(雇员团体)、(雇主)、(雇主组织)、(政府)。
5、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有以下四种:一、(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三、(公共部门的雇主),四、(有效服务的提供者)。
6、冲突的根本根源有(异化的合法化)、(客观的利益差异)、(雇佣关系的性质)。
7、罢工是冲突最明显的表现形式。
以你为罢工是双方都要付出成本,所以单纯从经济学角度讲,罢工是(非理性)的行为。
8、技术环境包括产品生产的(工序)和(方式)。
9、在诸多政策环境中,(就业政策)对于劳动市场以及就业组织中的劳动关系的影响最直接。
10、(法律)和(制度)是政府调整劳动关系的最基本形式。
11、新保守派主要关注的问题是(效率最大化),对工会在集体谈判中的影响评价是(对经济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主要集中在美国其次加拿大和爱尔兰12、(新保守派)认为,理想的劳动法应该是工人难以组织工会,或者即使有工会,其权利也很小。
13、(管理主义学派)认为,雇员与企业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劳资之间存在冲突的原因在于,雇员认为自己始终处于被管理的从属地位。
主要集中在日本14、(正统多元学派)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佣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公会和集体谈判制度。
主要集中在德国15、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最大特点是提出了“(结构不公平)”理论。
16(瑞典模式)是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最具代表性的实例。
17、(激进派)认为,在经济中代表工人的“劳动”的利益,与代表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资本: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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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整理笔记(含重点知识点考点及PPT截图)一、劳动关系词源△1,狭义: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劳方资方界限分明,关系中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
3,劳工关系:与中文劳动关系是同一词,强调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集体谈判过程。
4,劳雇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5,劳使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中性温和。
源自日本。
6,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狭义指劳资关系;广义产业及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雇佣关系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
源自美国。
考点1:劳动关系概念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关系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及其职工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
①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②企业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③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④经营者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⑥职工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狭义: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①(直接)目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
②主体:基本主体: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相关主体:政府(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者);工会(劳动者利益代表);雇主组织(利益代表)③(基本)性质: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性质、实质)▲1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影响。
(简而言之,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2 双方以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心理契约的形式,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是非曲直。
△3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4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
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5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
(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
)△6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退出:劳动者辞职给用人方带来的成本,如寻找和培训顶替辞职员工的费用。
罢工:劳动者停止工作给用人方带来的损失。
岗位:在岗员工不服从、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增加。
△7 劳动关系中,管理方享有决策权。
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主导优势地位。
考点2: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三、劳动关系的概念▲我国: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在我国,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还有其特定的内涵。
主要包括:(1)主体上,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2目的上,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3)性质上,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
(4)形式上,是用人单位内部有组织的集体劳动。
四,劳动关系的含义:▲1,主体是员工及其团体和管理方。
2,他们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3,受到来自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五大外部环境的影响。
五、劳动关系主体(一)雇员:1,广义: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又称员工、劳动者,指所有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而获取工资或报酬的工作者。
2,雇员范围:A,(职业上)包括:蓝领工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教师、警察、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从业者和低层次管理者。
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
B,(产业上)包括:第二、三产业,即工业、服务业中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的劳动者。
不包括:第一产业中的农业劳动力。
▲劳动关系中的雇员: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雇主雇佣并在其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
劳动关系中的雇员的含义:1,雇员是被雇佣的人员。
2,雇佣是在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
3,雇员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
4,法定不是雇员的有:公务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
(二)雇员团体:指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
包括工会、雇员协会、职业协会。
工会的主要目标是代表并为其成员争取利益和价值。
工会是雇员团体的最主要形式。
我国是世界工会人数最多的国家。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三)雇主▲:拥有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产权),在就业组织中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也称为“管理方”或“资方”,指雇用他人为其工作,并须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雇主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享有对员工的“劳动请求权”和“指示命令权”,以及决策权。
管理方是分层级的,权力分布是不均衡的,多集中于管理方的上层。
(四)雇主组织:雇主组织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它们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
(五)政府: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1,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2,公共利益的维护者;3,公共部门的雇主;4,提供有效的服务。
六、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一)个别劳动关系:1,定义: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
2,两个特点:A.人格上的从属性:主要体现为:一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
二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
三是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四是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
B.经济上的从属性:劳动者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也不能用指挥性、计划性或创作性方法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加以影响,这是经济从属性的最重要含义。
(二)集体劳动关系:1,定义: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工会和雇主或雇主组织,是团体对团体的关系。
△双方主要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的形式来体现其构成和运行。
欧洲更强。
2,特点是:A.独立自主性。
工会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之间不存在相互隶属或附属的关系。
B.明确的团体利益意识。
工会的目的在于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经济地位。
集体劳动关系成为现代劳动法研究的重点。
七、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
个别性指个体劳动关系;集体性集体劳动关系。
2.平等性与隶属性。
平等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劳动条件的维持或提高与管理方协商时,无服从的义务。
隶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服从管理方指示的义务。
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对等性义务,属于双方利益相互交换,而非对等性义务则属于伦理上的要求。
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分别指:报酬和福利,劳动契约及雇员的体面、尊严、归属感、成就感和满足。
考点3:劳动关系的特点书P9-10:①法律的平等性②经济的依赖性(一般实务上,劳动者对企业的依存度较高。
)③管理的从属性(a.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b.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c.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d.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
)④权益的冲突性(企业常常是劳资冲突中占据优势的一方)⑤实力的差异性(企业的经济实力是其在劳资冲突中最重要的筹码。
在许多冲突中,拥有较多经济资源的企业实力仍强于集体劳动者的力量。
)⑥冲突的影响性⑦互动的复杂性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一、合作的根源1,合作: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合作的根源主要由两方面组成,即“被迫”和“获得满足”。
2,“被迫”: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
3,“获得满足”:A,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
B,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这是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满足的更重要的原因。
C.管理方也努力使雇员获得满足。
二、冲突的根源1,冲突:劳资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可能总是保持一致,相反会经常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
冲突的根源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
2,根本根源: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1)异化的合法化:法律上劳动者与生产特征分离;工人缺乏努力工作的客观理由,因为生产的资料、过程、结果、收益在法律上都不归其所有,而归他人所有。
2)客观的利益差异:对利润的追求意味着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利益存在着根本的、本质的冲突。
雇主的利益在于给付雇员报酬最小化,雇员的利益在于工资福利最大化。
雇主与雇员的利益直接冲突。
3)雇佣关系的性质:雇员难以真正行使参与管理权利,工人力量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负面的。
劳动者与管理方之间冲突,更深层的原因是:在一个崇尚个人自由和民主的社会,劳动者不愿意处于从属地位;更重要的是,管理权力的分布不是雇员的利益所在,而是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利润)之所在。
3,背景根源: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突。
1)广泛的社会不平等:经济增长的成果仅仅被少数人所有,多数人分享到的经济增长相对很少2)劳动力市场状况:工会和社会保障政策为工人提供基本安全保障。
失业率上升给劳动者寻找工作带来更大难度。
3)工作场所的不公平:垄断与非垄断行业之间,不同地区、部门之间,性别不平等。
4)工作本身的属性:工人的工作过渡紧张和超负荷,工作范围狭窄,附属于及其造成工作的高度分工和人性的异化。
总之,这些冲突的共同存在和相互加强使冲突成为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之一。
三、冲突的表现形式△(一)劳资目标的冲突潜在冲突的目标可能会导致对抗性的劳资关系,而一致性的目标又可能产生劳资合作与和平。
集体谈判过程本身就是由劳资双方设计的解决分歧的首选方式。
(二)冲突表现形式:冲突按其表现方式,可以分为明显的冲突和潜在的冲突。
明显的冲突形式的产生是复杂的。
1,罢工:是冲突最为明显的表现形式。
罢工同样也呈现出一些规律,当雇主破坏了明确的规则和心理契约时,就可能引发工人罢工。
罢工从经济学角度而言虽然不经济,但从劳动者角度而言,却非常理性。
罢工虽是冲突最为明显的形式,但并不总是可行的方法,罢工行为要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2,其他形式:最为明显的是各种“不服从”行为。
如:工作懈怠、低效率工作、怠工、旷工等。
还有“退出”行为,或称辞职。
辞职成为回敬雇主和恢复自尊的最终行为。
3,权利义务的协商:劳动关系正是通过这种“付出一获得”的方式形成了早期的心理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