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1]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住院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和便利,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并确保医院提供的药品和治疗方案的协调与适当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院治疗的患者,包括门诊住院和特殊住院患者。
三、定义1.自备药品:指患者提前获得医生同意并准许自行购买、携带及使用的药物。
2.医生同意书:指由医生签署的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的书面批准文件。
四、制度内容4.1 自备药品的准备1.患者(或患者家属)在住院前应向医生咨询,核实是否可以自备药品,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购买。
2.自备药品需在正规的医疗机构购买,避免购买过期或伪劣药品。
3.患者提前准备好自备药品,并清楚标明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和频率等信息。
4.自备药品不得含有麻醉药品、精神类药物等管制药品。
4.2 自备药品的使用1.患者使用自备药品需经过医生的书面同意,医生同意书应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自备药品的具体名称、剂量和用法等。
2.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药物的剂量和用法。
3.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要保持药品的完整性和干净卫生,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4.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适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医护人员报告,并遵循医生的指导处理。
4.3 自备药品的管理1.患者将自备药品交由医院管理,医院会对药品进行登记,并存放在安全的药品柜中。
2.医院将根据医生的要求和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自备药品,防止丢失或错误使用。
3.患者需要使用自备药品时,需向负责管理的医护人员提出申请,医护人员会按照医生的要求确认使用,然后交还给患者。
4.医院会定期检查自备药品的有效期和保存情况,如发现有问题的药品,会通知患者更换或进行处理。
五、管理标准1.医院将建立相应的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和记录,包括自备药品的登记、审核、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记录。
2.患者需要在住院期间按照医院要求配合管理人员的操作,不得私自存取自备药品。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的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
三、自备药品的定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携带并使用的药品。
四、自备药品使用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且在有效期内。
2、必要性原则只有在医院无法提供患者所需药品,且患者病情需要使用该自备药品时,方可使用。
3、知情同意原则在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使用自备药品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知情同意。
五、自备药品的审核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自备药品,并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医生应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适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自备药品,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原因,并建议其妥善处理。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六、自备药品的使用流程1、医生在医嘱中明确写明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责任护士核对医嘱和患者自备药品的信息,确保一致无误。
3、护士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
4、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护士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七、自备药品的储存和保管1、患者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保管责任。
2、如患者或家属要求医院代为保管自备药品,应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委托保管申请表》,并将药品交至医院指定的保管地点。
3、医院保管的自备药品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八、自备药品的记录和监测1、医护人员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使用时间、用药反应等。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住院病人可以自备药品,但需要经医生审核同意,并在医院制定的规定范围内自行管理。
2.住院病人自备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且药品成分真实、有效,不得携带禁药或违禁药品进入医院。
3.医院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登记备案,并由专人进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管理程序1.患者自备药品需提前向医生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医生处方信息。
2.医生审核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是否真实、合规,并批准患者携带进入医院。
3.医院药房或药剂科专人负责登记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并收取相应的登记费用。
4.患者在药房或药剂科登记后,将自备药品交付给专人保管,由专人按照医生的嘱咐负责发放给患者使用。
三、注意事项1.住院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必须与住院诊断及治疗相关,应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不得随意更换或停药。
2.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存放和使用应遵循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剂量、时间等要求进行用药。
3.住院期间,如或出现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或过敏反应等情况,患者应及时告知医生,并停止使用自备药品。
4.医院药剂科应定期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5.住院病人出院时,自备药品需全部领回,并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指导患者继续使用或适当调整。
四、管理责任1.医生应负责审核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是否合规,并在治疗过程中监督和指导患者的用药。
2.医院药房或药剂科应负责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进行登记、管理和监控。
3.患者在携带自备药品时应如实申报,并按照医生的嘱咐合理使用并定期汇报药物的使用情况。
4.医院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合理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规范和监督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药物风险和不良反应,提高住院治疗的效果和品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管理制度1. 患者自备药品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在住院或门诊治疗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我院内,非我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 使用条件(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使用:a. 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药品的;b. 一般病情,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在以下情况下,临床医师方可使用:a. 医院内无相关替代药品可供使用;b. 特殊患者因治疗需要,在我院使用自备注射类药品。
3. 使用程序(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并签名;b. 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自备药品”;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2)门诊患者自备药品:a. 患者提供相应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如门诊病历、诊疗证明等)、购药发票和药品(符合规范的受赠药品相关证明);b. 接诊医生审核后,开具相应的治疗医嘱;c. 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并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进行核对。
4. 使用要求(1)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2)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3)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四、监督管理1. 药剂科负责对自备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进行监督管理;2. 临床科室负责对自备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药安全;3. 医务部负责对自备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旨在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
三、原则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四、使用条件1. 患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自备药品,应向医生说明情况,并取得医生的同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使用。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用药方案和剂量。
五、使用程序1. 患者向医生说明需要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并提供药品的说明书和购买凭证。
2. 医生对患者提供的药品进行审查,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医生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4. 患者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六、注意事项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不得擅自改变用药方案和剂量。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以便医生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使用药品。
七、责任与追究1. 医生应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审查和指导,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医生应在患者的病历中记录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和用药时间。
3. 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方案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报告用药情况和疗效。
4. 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和使用自备药品的医生,将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修订与解释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九、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减少用药错误,防范医疗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4.《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2011年版)5.《中国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自备药临床管理建议》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23年8月第43卷第15期三、名词定义自备药品:是指患者从各级医疗机构或社区药店获得,带入当前住院就诊医院准备继续使用的药品。
四、内容(一)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
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所需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三)仅在特殊情况下,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时,方可申请使用:1.病情危急,医院无适宜药品可供使用,患者经正常渠道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供应的药品。
3.患方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需提供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1.无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处方的药品或无药品购买发票和药品说明书的药品。
2.包装破损或标志不清的药品。
3.生物制剂。
4.特殊管理药品。
5.过期的或变质的药品。
6.国产药品无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7.根据药品说明书需特殊储存条件如:冷藏、遮光、密闭等。
8.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规定的。
(五)使用程序1.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由主管医生填写《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2.主管医师应告知患方使用自备药品的相关风险,医患双方签定《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或生产企业、用法用量等,并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医院住院自备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住院患者的用药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院住院的患者及其家属。
三、管理制度1. 自备药品的界定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入院前自行购买,且在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
2. 自备药品的申报患者入院时,应主动向责任护士申报自备药品,并提供药品说明书、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
3. 自备药品的审查责任护士收到患者申报的自备药品后,应认真审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合法、合规、安全。
4. 自备药品的存放自备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存放柜中,并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
存放柜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 自备药品的使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医嘱,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标签上的用法用量进行。
6. 自备药品的更换与补充患者自备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更换或补充:(1)药品过期或变质;(2)药品用量不足,影响治疗;(3)患者病情变化,需要调整用药。
7. 自备药品的退回患者出院时,未使用的自备药品应退回,并由责任护士核对药品数量及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回。
四、违规处理1. 患者未按规定申报自备药品,或申报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自备药品,并要求患者补办相关手续。
2. 患者擅自使用自备药品,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患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责任护士未按规定审查、管理自备药品,导致患者用药不安全,将追究责任护士的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设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药品管理小组定期对自备药品的申报、审查、存放、使用、更换与补充、退回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患者有权对自备药品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将认真听取并改进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住院患者在医院期间用药的安全、合规,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就医期间自己携带和使用一些药品的行为和相关规定。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医院的负担,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下面将从制度内容、管理要求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详细介绍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自备药品种类和规定数量、携带和存放要求、使用和监管等。
首先,自备药品种类需以常见疾病药物为主,如退烧药、止痛药、感冒药等。
对于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也可以适量携带相关药品。
但必须明确禁止患者携带处方药和危险药物,以避免患者滥用药物或出现不良反应。
其次,自备药品的数量应有明确规定,一般不超过治疗所需的有效剂量,并由医院或医生进行审核。
这样可以防止患者携带过多药物,减少患者自行用药的风险。
患者在携带和存放自备药品时,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
首先,患者应提前向医生报备自己携带的药品种类和数量。
在入院时,将自备药品交给医院进行保管,并在需要用药时由医院专人提供。
对于出院后仍需自备药品的患者,医院可以指导患者将药品妥善携带,并制定相关存放规定,如避光、干燥,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和用药说明正确使用。
患者应配合医护人员的监管,在用药过程中及时报告药效和不良反应,以便医院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停用相关药物。
同时,医院也需要保持与患者的沟通,及时了解患者自备药品的情况并适时提醒患者用药。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内外的用药情况,提高用药安全性,并减轻医院在药品采购和保管方面的负担。
然而,自备药品使用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需要医院加强风险防控。
最后,患者自备药品还可能影响医院的用药目录和统一采购制度。
医院需要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自备药品的范围和限制,并通过与患者的沟通和教育,减少患者自备药品的数量和频率。
总之,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对医院和患者都有一定的好处。
医院通过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自备药品,可以提高用药安全性,减轻医院负担。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是为了规范住院病人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病人在住院期间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自备药品,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程序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程序如下:- 病人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前申报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院将审核申报的自备药品,并通知病人可携带的药品种类和数量;- 病人携带自备药品入院,需进行登记,并由医务人员核对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务人员会对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评估,并告知病人哪些药品可以使用及使用方法;- 病人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备药品时,需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使用情况。
2. 医院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责任如下:- 定期检查住院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向病人提供使用自备药品的指导和培训;- 对病人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四、注意事项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药品应为合法、合规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需经医院审核和确认;-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得自行购买或添加新的自备药品。
2. 病人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不得与医院提供的药品混合使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如有不适或药品使用有疑问,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五、违规处理如发现住院病人擅自购买或使用未经医院审核的自备药品,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使用自备药品、没收违规自备药品、追究相关责任等。
六、附件附件1: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申报表格以上为《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请遵守并配合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务人员。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一、患者自备药品的范围住院患者可以自备常用的急慢性疾病常规用药,如降压药、降糖药、抗生素等。
但是,对于特殊性或复杂性的疾病用药,需要经过医院药师或医生的审核和同意。
二、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流程1.患者在入院前应将自备药品清单报告给临床医生,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入院。
2.入院后,医护人员会将患者的自备药品交给药房,由药师审核和登记。
3.药师会核对患者所携带的药品和处方的一致性,如果发现问题或药品不规范,将会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4.患者需要在每次用药前与医生沟通,医生会确认是否需要使用自备药品,由护士或药师开具医嘱,并记录在医嘱单上。
5.患者在用药时,应按照医嘱的要求使用药品,并将剂量和时间记录在病历中。
6.在患者出院时,未使用完的自备药品将由药师退还给患者或家属,并在出院医嘱中予以说明。
如有剩余药品需要继续使用,患者应在出院后及时购买。
三、患者自备药品的合理使用原则2.患者应按照医嘱的要求使用药品,不可超量、超频或随意改变用药方式。
3.患者应自行保管好自备药品,避免与其他患者的药品混淆或被他人使用。
4.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如出现不良反应或病情恶化,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以便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5.患者不可将自备药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风险。
四、医院的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帮助患者选择适合的自备药品。
2.医院应有专门的药学专家进行审核,确保所携带的药品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4.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是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需要。
在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患者、医生、药师和医院共同配合,遵守管理规定,以保证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携带并使用的非医疗机构配备的药品。
随着医疗水平和患者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患者开始自备药品。
然而,自备药品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管理难题。
为了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营,医院应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自备药品审批制度患者在就诊前需要提前向医院提交自备药品的申请,在医务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携带自备药品进入医院。
审批申请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自备药品的相关信息以及使用自备药品的原因等。
二、自备药品登记制度医院应在患者登记系统中设立自备药品栏目,对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进行登记,并与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核对。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后,应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自备药品名称、数量以及使用频次等。
三、自备药品使用规定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自备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携带违禁药品或未经批准的药品进入医院。
2.患者应将自备药品的包装完好保留,以便于医务人员查看和确认药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患者应按照医生的指导和处方要求正确使用自备药品,不得滥用或误用药品。
4.如患者对自备药品产生过敏反应或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医生报告,以便医生及时处理。
四、自备药品审查制度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自备药品审查团队,对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查,确保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的名称、说明书、生产批号、有效期、是否过期以及患者使用药品的合理性。
五、自备药品管理流程1.患者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申请表,提交医院审批。
2.医院对自备药品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患者携带自备药品。
3.医院将患者自备药品的相关信息登记在系统中,并与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核对。
4.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按照医生的指导和处方要求正确使用。
5.医院定期对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进行复核,确保患者的使用规范和安全。
六、自备药品管理的风险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药物误用:由于患者对药品的认识不足或使用方法不正确,导致药物的误用或滥用。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为了便于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个人医疗保健用品,保障其个人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一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临床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患者在院内购买的自备药品,由院内药房负责管理。
第四条患者自购的药品需通过医生核实和审批方可使用。
第五条患者购买药品后请咨询医护人员关于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购买需患者出示医生处方或院内健康档案证明。
第七条患者须通过医院内指定药店购买自备药品,不接受在院外购买并带入药品的做法。
第八条院内指定药店仅供患者购买自备药品,不得购买其他非医疗保健用品。
第九条药房测设药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
第十条患者购买药品时需填写购药登记表,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药品购买后,医生进行审批。
第三章药品使用第十一条患者购买的药品仅用于个人医疗保健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十二条患者使用药品前,需请医生核实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药品时需按照医生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遵守用药的时间、剂量、频率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意见。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药品后,需将药品包装、说明书等材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交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如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不符合医疗保健用品的相关要求,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使用不当造成患者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医院将定期对患者自购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具体实施,如有其他需要,可进行适度修改。
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1.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得自行使用。
2.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符合医院的用药规定和标准。
3.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4.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条件1. 患者确需使用自备药品,且医院无法提供相应的药品。
2. 患者自备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符合医院的用药规定。
3. 患者自备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4. 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符合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三、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程序1. 患者向医生提出使用自备药品的申请,并提供药品的相关信息。
2. 医生对患者自备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进行审核,并签署使用意见。
3. 患者将自备药品交医院药房,由药房对药品进行验收。
4. 药房对患者自备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录在案。
5. 药房将患者自备药品交患者使用,并告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1.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医院应定期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医院应加强对医生和药师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4. 医院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患者对使用自备药品的认识和配合度。
五、责任与处罚1. 医生和药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用药安全事故的医生和药师,医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用药安全事故的患者,医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3.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医院将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预防医疗纠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管理。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药品,不得滥用或者自行更换药品。
第二章患者自备药品的来源与管理第五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来源可靠,符合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由患者或者家属提供,并提供药品的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提供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自备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清理,对过期、变质、不符合储存条件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并告知患者或者家属。
第十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当遵守药品的使用规定,按照医嘱或者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药品。
第三章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责任等。
第十二条原则上,医疗机构不允许使用患者自备药品。
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由医生开具医嘱,并由护士按照医嘱执行。
第十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护士应当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方法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患者。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护士应当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生。
第四章患者自备药品的储存与保养第十六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或者潮湿。
第十七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易串味的药品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制定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如下:一、自备药品管理1.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自备药品,但需向医护人员报告并经医院药剂科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患者自备药品应为非处方药品,且不包含国家禁止患者自带的药品。
3.患者应详细填写自备药品清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自理药品管理1.患者可自行携带适量的自理药品,但应报告医护人员,并经医院药剂科审核同意后才可使用。
2.自理药品应为非处方药品,且患者需能正确自行使用。
三、使用原则1.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管理规定,且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应紧密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计划和医嘱,不得擅自增减药物的用量和频次。
3.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药物失效,应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并按照医嘱调整药物使用方式或停止使用。
四、药品保管1.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医院不负责保管。
2.患者应妥善保存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避免受潮、变形或超过有效期等情况。
3.患者在入院和出院时,医院工作人员应核对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清单,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规定。
五、不得自带药品住院患者不得自带禁用药品、管制药品、毒性药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患者带入的药品。
如发现患者携带禁用药品等情况,医护人员有权没收,并依法处理。
六、责任追究如患者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或者药物失效导致不良反应,将由患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自行负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对于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患者,医院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终止医疗合作关系等。
七、组织实施1.医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程序和责任。
2.医护人员应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进行细致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药物使用情况的评估和记录。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2)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1. 医生指导:医生或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患者是否需要自备药品以及选择何种药品。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关于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指导。
2. 自购程度: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自行购买一些常用且无处方限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医院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为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
二、使用条件
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二、使用程序
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报备表”及签署责任书。
2、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在使用报备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三、使用要求
1、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病人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未履行自备药品审批程序,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应由当事人负全责。
附:自备药品使用报备表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报备表
备注:为保证用药安全,患者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在医院使用,在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确需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的某些个别特殊情况下,方可按照医嘱使用自备药品。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住院患者的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安全和合理用药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随着医学和药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患者认识到自备药品对康复和治疗的重要性。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患者自备药品过多、质量不良、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因此,制定健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对于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住院期间患者的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标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制定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选择和用量,减少因自备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合理用药:引导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购买自备药品,防止患者滥用和不当使用自备药品,保证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管理,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所用药品的情况,为患者提供更精准、有效的医疗服务。
三、管理要求1.明确自备药品范围: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和就诊需要,明确允许患者自备的药品范围,一般应限于非处方药、慢性病治疗药品、特殊疗法药品等。
2.制定用药指导:医疗机构应为患者制定用药指导,要求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自备药品,并明确说明用药的适应症、用量、用法、不良反应等信息。
3.核对自备药品清单:入院时,医疗机构应核对患者自备药品清单,确认清单与实际所携带的药品一致性,并将清单记录在病历中。
4.药品登记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登记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更新患者所用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药品的储存和保管。
5.用药监测和干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自备药品的监测,及时发现患者的不合理用药行为,并进行干预和教育,引导患者正确使用和管理自备药品。
6.退出自备药品:住院期间,如果患者自备药品用完或用量不足,需由患者家属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重新核准自备药品清单。
四、监督与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的责任机制,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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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范围:所有来院住院的患者。
3.定义:自备药品是指在医院允许的范围内,患者本次住院期间需要使用,由患者自备而无须药学部调剂的药品。
3.1在本院门诊开具的或上次出院带药剩余的药品。
3.2医院无法供应的,患者坚持使用的自行外购药品。
4.权责
4.1医师:评估患者用药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备药品。
确需使用自备药品的,进行知情告知、药品核查、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的病历记录。
4.2护士:自备药品使用宣教,严格执行医嘱,督促患者用药。
4.3药师:审核用药医嘱的合理性、协助医师进行药品核查。
5.制度内容
5.1自备药品使用原则
5.1.1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5.1.2自备药的范围
5.1.2.1部分慢性疾病的口服用药或外用制剂;
5.1.2.2医院无法供应的注射剂;
5.1.2.3不允许使用的自备药品包括分装药品、中药饮片、高危药品、冷藏冷冻药品、国内未上市药品。
5.1.3自备药品的使用必须有医嘱和使用记录。
5.1.4医护人员发现患者在住院期间私自用药应立即制止,并告知主管医师。
5.2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
5.2.1患者确需使用自备药品,医师应向患者或代理人说明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签署《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告知书》。
5.2.2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需经核查确认。
核查内容包括:药品外观、品名、规格、剂型、效期(包括已启封药品的启封时间)、批号、批准文号等。
核查结果不符合或无法核查的不允许使用,医师应做好患者或代理人的解释工作。
5.2.3符合自备药使用要求的,医师下达医嘱,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剂量、用法,并注明“自备药”,并在病历上记录。
5.2.4药师应对自备药医嘱进行审核,发现使用自备药品不合理的及时与医师沟通;审核医嘱无误后打印使用标签。
5.2.5护士执行医嘱,并按规定记录。
5.2.6特殊情况报医务部审核决定。
5.3自备药品管理
5.3.1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由病区统一管理,由护士以患者为单位在“患者自备药品专区”按药品说明书储存条件存放。
5.3.2患者自备药品范围内的自理药品管理按照《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