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同济大学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要求规范
硕/博士学位论文 中文论文题目 姓 名: 学 号: 所在院系: 学科门类: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 副指导教师:(如有副导师或校外导师,可在此填写) 二〇一〇年五月 黑体,二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隶书,二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0.5行 选填:硕士或者博士 校标尺寸(cm): 2.6×10.0,居中 宋体,三号,单倍行距,居中 仿宋,三号,单倍行距,缩进4.5字符硕/博士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中文论文题目 姓 名: 学 号: 所在院系: 职业类型: 专业领域: 指导教师: 副指导教师:(如有副导师或校外导师,可在此填写) 二〇一〇年五月 黑体,二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隶书,二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0.5行 选填:硕士或者博士 校标尺寸(cm): 2.6×10.0,居中 宋体,三号,单倍行距,居中 仿宋,三号,单倍行距,缩进4.5字符 隶书,四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硕/博士学位论文 (同等学力) 中文论文题目 姓 名: 学 号: 所在院系: 学科门类: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 副指导教师:(如有副导师或校外导师,可在此填写) 二〇一〇年五月 黑体,二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隶书,二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0.5行 选填:硕士或者博士 校标尺寸(cm): 2.6×10.0,居中 宋体,三号,单倍行距,居中 仿宋,三号,单倍行距,缩进4.5字符 隶书,四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A dissertation submitted toTongji University in conformity with the requirements forthe degree of Doctor of PhilosophyCandidate: Student Number: School/Department: Discipline: Major: Supervisor: Times New Roman 体,三号,居中 Times New Roman 体,三号,单倍行距,缩进4.5字符TitleArial 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校标尺寸(cm):2.6×10.0,居中Times New Roman 体,四号,居中,单倍行距,段前0磅,段后0磅本人完全了解同济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者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07年11月22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7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1次修订;2011年11月25日同济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的我国公民,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五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学士学位申请人,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规定任务,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的,方可获得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学士学位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教务处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申请人,经其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复审,报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同济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独立二级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有效,符合《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的,方可获得硕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社会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正式刊出在重要期刊上(重要期刊名录见附件1),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
以上期刊、集刊的增刊不计。
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在清华大学奖励期刊(见附件2)上发表论文或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并被SSCI 或A&HCI收录,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具体说明如下:1.第一作者允许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可以是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的情况;2.重点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刊出,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的学位论文,允许未正式发表,但已被正式录用的情况,除提供正式期刊录用函以及论文原稿外,还应由博士生导师写出认定意见,提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核;3.博士生在多国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导师写出认定意见,学位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等同于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4.论文博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论文要求原则上与在校博士生相同。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上述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学位,直至在规定时间期限(博士生毕业后两年)内满足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
二、适用范围1.适用于200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2.2008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在学博士生,可选择适用本次修订后的要求,也可选择适用未修订的现行要求;3.当前已离校但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适用该生毕业审查时的要求。
附件1:重要期刊名录附件2:奖励期刊目录。
同济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同济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同济大学是中国知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学生提供了很多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学习服务,为他们提供了国际一流的教育水平。
在国际上也具有很高的声誉,其最终目标也是要培养出拥有高知识、高技能、高能力和高素质的学生,以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同济大学要求其学生能够达到一定的博士毕业要求,以确保学生拥有最佳的发展潜力。
要达到同济大学的博士毕业要求,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第一,学生必须掌握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深入研究理论或实际问题,以便对毕业论文深入和完备地研究,成功完成毕业论文;
第二,学生必须掌握足够的实践技能和实验能力,并熟悉相关学科的前沿理论和技术。
第三,学生必须能够独立思考,掌握研究方法,发现问题,并运用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深入探索问题,建立独立的研究论文,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四,学生必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国际先进的理论技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满足专业全球化的发展要求。
第五,学生必须掌握各种新兴科技和新型技术,适应专业的发展趋势。
第六,学生必须能够了解先进体系,理解复杂系统,掌握相关技术,提出合理的建议或解决方案,提升自身应用能力。
第七,学生必须掌握科学研究的相关技能,比如收集、整理、整合各类资料,及时回顾新的发展趋势,以便对未来研究工作有更加健全的准备。
总的来说,要达到同济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其学习目标就是要掌握相关专业深入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最终力求完成研究毕业论文,并在同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关于公布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及期刊会议目录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专业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部院系所:
根据《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6年11月23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15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11月27日审议通过,现将3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及期刊目录、定期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名称予以公布。
我校各学科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两年调整认定一次。
附件:1.关于公布《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同研[2006]109号)
2.2012年15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
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申请硕士学位者,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要求和相关标准由学科专业委员会制订,经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列入硕士生培养方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国际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且申请人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且满足以下要求:(一)申请理学、医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或SCIE收录期刊源上,或已被SCI或SCIE检索(或有2篇发表在EI收录期刊源上,或被EI检索)。
(二)申请工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SCIE、EI收录期刊源上,或已被SCI、SCIE、EI检索。
(三)申请哲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及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SSCI、A&HCI、CSSCI期刊源上,或全国性学科专业指导机构认定的学术期刊上。
(四)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有申请者个人获奖证书,获奖单位署名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相当于前述1篇论文。
三、理学、工学、医学学科门类的SCI、SCIE、EI收录期刊源由相关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认定。
哲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及建筑学一级学科的SSCI、A&HCI、CSSCI 收录期刊源,或全国性学科专业指导机构认定的学术期刊由相关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认定。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制订高于本规定的要求,研究生院认定。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推荐的期刊目录、定期召开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名称报研究生院。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研究生院认定的期刊目录和国际学术会议名称在校内公布。
此项工作两年认定一次。
同济大学交通-硕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
双月刊
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中文
39
长沙
交通科学与工程
Journal of Changsha Communications University
ISSN 1674-599X
CN 43-1494/U
季刊
湖南省教育厅,长沙理工大学
中文
40
EI
成都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Journal of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Control Theory & Applications
ISSN 1000-8152
CN 44-1240/TP
月刊
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
中文
43
EI
广州
Journal of Control Theory and Applications
控制理论与应用(英文版)
ISSN 1672-6340
EI
南京
振动工程学报
Journal of Vibration Engineering
ISSN 1004-4523
CN 32-1349/TB
双月刊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
中文
48
青岛
铁道车辆
Rolling Stock
ISSN1002-7602
CN37-1152/U
月刊
四方车辆研究所
中文
49
青岛
复杂系统与复杂性科学
ISSN1000-4548
CN32-1124/TU
月刊
中国水利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等
中文
46
EI
南京
振动.测试与诊断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试行)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二○○六年六月前言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主要依据,也是社会重要的文献资料。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化,提高写作质量,我们修订了《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参考。
目录目录第1章内容要求 (1)第2章格式要求 (2)2.1 中文封面 (2)2.2 英文封面 (2)2.3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2)2.4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3)2.5 中文摘要 (3)2.6 Abstract (3)2.7 目录 (3)2.8 符号说明 (3)2.9 正文 (4)2.10 致谢 (4)2.11 参考文献 (4)2.12 附录 (4)2.13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5)第3章书写要求 (6)3.1 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 (6)3.2 保密和保密期限 (6)3.3 层次标题 (6)3.4 篇眉和页码 (7)3.5 有关图、表、表达式 (7)3.5.1 图 (7)3.5.2 表 (7)目录3.5.3 表达式 (8)3.6 参考文献 (8)3.7 量和单位 (9)第4章排版及印刷要求 (11)4.1 纸张要求及页面设置 (11)4.2 中、英文封面 (11)4.3 书脊 (11)4.4 中、英文摘要 (12)4.5 目录 (12)4.6 正文 (12)4.7 其它 (13)4.8 印刷及装订要求 (13)第5章格式范例 (15)第1章内容要求第1章内容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应用汉字(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要求用其它文字外)撰写。
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三个部分组成,依次为:1.中文封面;2.英文封面;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4.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5.中文摘要; 6.Abstract;7.目录; 8.符号说明; 9.正文(第1章,第2章……); 10.致谢; 11.参考文献; 12.附录;13.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2008.08更新)来源:研究生院作者:研究生(汤桂红转发)发表日期: 2008-5-26 9:13:21 阅读次数: 6610博士研究生答辩须知一、答辩前的准备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培养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对预审意见已作相应修改。
学位论文预审须在答辩前二至三个月进行。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本专业相关的杂志上发表三篇以上(含三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且与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
4、学位论文格式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论文评阅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将论文及与学位论文有一定关联度的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一起送交5-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对关联度大小及学位论文作相应评价。
2、聘请的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校内专家至少2名。
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名博士生导师。
3、导师不可作为评阅人。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在收到论文后,应在一个月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答辩评阅意见书”返回学生所在学院(系、所)。
三、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2、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为5-7人,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2-3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3.导师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至少有6名委员,且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
4、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并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点和外单位相同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导师。
5、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至少4人(不包括导师),校外专家2-3名中至少有1位是博士生导师。
6、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同济大学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试行管理办法
我校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试行管理办法为了做好我校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根据《同济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批准,制定本试行管理办法。
一、硕士学位我校在已授予过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
(一)资格审查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每年6月份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
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
近三年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6.《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学位办公室在收齐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后,3个月之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二)注册学位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备案注册,注册时间以学位办书面通知申请人时间为准。
(三)课程学习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学位办书面通知时间到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课程学习手续。
(四)参加全国统一水平考试1。
申请人完成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后,参加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组织的全国统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2.考试时间在每年的5月至6月。
每年3月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有关报名考试通知.(五)安排指导教师1.申请人自注册之日起,在四年内完成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全部成绩合格后,可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指导学位论文的申请。
2。
申请人持学位办开具的书面通知到学科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院系安排一名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4.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并接受导师必要指导。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年。
(六)申请答辩1。
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定稿后到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
同济大学电信学的院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计算机电子与信息可编辑
同济大学电信学院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计算机、电子与信息)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1. 发表论文要求一级学科名称发表论文要求执行时间(必须填写)科学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要求:1. 满足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 满足下列四项条件之一:(1)有1篇论文发表于ACM、IEEE或SIAM系列的Transactions 或Journals,或计算机学会(CCF)A类会议长文; (2)有2篇A类刊物论文;(3)有1篇A类刊物论文和2篇B类刊物论文。
(4)有3篇英文学术论文,其中1篇已被EI或SCI检索(仅适用于留学生)。
2013年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生。
1. 满足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 满足下列四项条件之一:(1)有1篇论文发表于ACM、IEEE或SIAM系列的Transactions 或Journals;(2)有2篇A类刊物论文;(3)有1篇A类刊物论文和2篇B类刊物论文;(4)有1篇SCI、EI检索到的论文和2篇B类刊物论文。
2008-2012年入学的博士生(含留学生)。
按入学当年规定执行。
2007年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生。
专业学位电子与信息不低于如下要求(1)或(2):(1)满足《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并满足现有同济大学电信学院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电子与信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通过。
(2)与国家重大专项研发报告相关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一项;②授权的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排名第一);③主持制定并成为行业、国家/国际技术标准一项;④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专家鉴定或验收报告中认定为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一项。
工程博士生在读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应署名同济大学。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07年11月22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的我国公民,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五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学士学位申请人,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规定任务,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的,方可获得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学士学位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教务处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申请人,经其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复审,报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同济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独立二级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有效,符合《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的,方可获得硕士学位:(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济研〔2016〕72 号(2017年6月修订,适用2017级)为加强对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工作的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培养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相关文件以及《同济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在总结我校多年来培养博士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科学家及行业精英。
具有坚定的理想与信念、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诚信公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与领导能力。
二、学制及修读年限统一招考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学制为3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4.5年或5年,最长修读年限为6年。
三、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是培养博士生的基本教学文件,其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和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必修环节、学位论文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培养方案应拓展博士生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突出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培养方案由各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修订,方案中应设置跨院系课程或跨学科门类课程,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学科交叉的培养。
培养方案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四、培养计划博士生在入学后二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个人特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输入到研究生信息系统,在线打印一式三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其中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管,一份交研究生导师,一份留院系存档。
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选题报告、学位论文、必修环节等阶段的要求和进度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发挥每个博士生的特点和创造性。
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
2014年15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
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
注:1. 各学科双证留学生参照此要求执行,如在本国顶级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在下列目录中),能否作为学位发表论文需经学位分委员会认定。
2. 如在跨学科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在下列目录中),能否作为学位发表论文需经学位分委员会认定。
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10.1建筑学一级学科推荐学术期刊目录(共102种)以下期刊适合学院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用(共10种):10.2 建筑学一级学科推荐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共37种)1.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在下面列表中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内容必须是建筑历史及其相关领域。
2.不含国际会议论文。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在下面列表中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内容必须是建筑设计及其相关领域。
2. 不含国际会议论文。
10.5 建筑技术科学二级学科推荐学术期刊目录(核心刊物)(共6种)1.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在下面列表中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内容必须是建筑设计及其相关领域。
2.不含国际会议论文。
10.6 城市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推荐学术期刊目录(核心刊物)城市规划设计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在下面列表中的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内容必须是城市规划设计及其相关领域。
1. 期刊目录参见下表(4种):2. 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参见下表(4种)10.7 景观规划设计二级学科推荐学术期刊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核心刊物)(共15种)景观规划设计专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在下面列表中的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内容必须是景观规划设计及其相关领域。
1. 期刊目录参见下表(13种):2. 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参见下表(2种):。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9年7月修订)为了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就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理工科类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理学、工学门类所有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研究生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达到以下要求:在国内外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含被录用)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或所属学科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SCI、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中,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用英文发表,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
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
二、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1)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
凡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SCI或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
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学科本规定适用于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四个一级学科所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金融工程与管理、创新工程与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科技与教育管理、产业经济学、设计艺术学等十个二级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为: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所列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且均不含以上期刊的增、特、专刊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SCI、A&HCI、EI和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
二、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被列为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A 类期刊论文;被列为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B类期刊论文.。
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标准及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成果 ...
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标准及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
同济研〔2017〕81号
一、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审核的自主权,进一步提高学院培养研究生的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导师和研究生逐步建立论文自信心和质量的把控力,促进导师和研究生扎扎实实做学问、多出高水平成果,为研究生潜心研究创造良好氛围,逐步实施多元化的学位申请标准,现制订我校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标准及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成果的规定(简称“学位标准及规定”)。
二、学位标准及规定应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和我校发展规划,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制订。
三、各学科学位标准及规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学校不做统一要求。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及规定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及时修订或调整学位标准及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每年3月将修订的学位标准及规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
四、学位标准及规定必须在当年入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体现。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外正式公布学位标准及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应以研究生入学当年学位标准及规定和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核。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入学的研究生申请学位要求按照入学当年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2-12。
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同济研〔2019〕28号)第一条 总则为激励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创新和探索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决定每年评选和奖励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为规范评选过程和奖励办法,依据《同济大学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评选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并细化评审办法,并将评审办法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 评选原则及范围1.评选的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
2.评选的范围:前一年下半年至当年上半年(学年度)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3.每年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学年度学校授予博士学位论文总篇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学年度学校授予硕士学位论文总篇数的5%。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
5.学校对于当年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学术型全国一级学会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等组织评选中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奖)的博士作者,直接给予奖励。
如果本人同时获得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累计奖励。
第三条 评选标准1.选题为本学科专业前沿,具有开创性,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并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际同类学科专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3.博士学位论文体现本学科专业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图表规范。
硕士学位论文体现本学科专业及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图表规范。
4.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攻读学位期间须有代表性的创新型成果,如发表或被录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内容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取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被本学科高水平一流专家评价为很有创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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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同济大学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2006年11月23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申请硕士学位者,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要求和相关标准由学科专业委员会制订,经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列入硕士生培养方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国际学术期刊的通讯作者,且申请人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申请理学、医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或SCIE收录期刊源上,或已被SCI或SCIE检索(或有2篇发表在EI收录期刊源上,或被EI检索)。
(二)申请工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SCIE、EI收录期刊源上,或已被SCI、SCIE、EI检索。
(三)申请哲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及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者,应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SSCI、A&HCI、CSSCI期刊源上,或全国性学科专业指导机构认定的学术期刊上。
(四)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有申请者个人获奖证书,获奖单位署名同济大学),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相当于前述1篇论文。
三、理学、工学、医学学科门类的SCI、SCIE、EI收录期刊源由相关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认定。
哲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及建筑学一级学科的SSCI、A&HCI、CSSCI收录期刊源,或全国性学科专业指导机构认定的学术期刊由相关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院认定。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制订高于本规定的要求,研究生院认定。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推荐的期刊目录、定期召开的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名称报研究生院。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研究生院认定的期刊目录和国际学术会议名称在校内公布。
此项工作两年认定一次。
六、如果学位申请者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未能满足上述要求,但已完成培养计划,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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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专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组织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待申请者在答辩通过后两年内发表满足上述规定的论文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审议其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七、本规定自2007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
八、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参照此规定执行,申请专业学位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说明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上或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SCI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
SCIE是SCI的扩展(网络)版,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SSCI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英文全称为: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
A&HCI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英文全称为: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
EI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制作的工程索引,英文全称为: Engineering Index;
CSSCI是指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学)引文索引的收录期刊,英文全称为: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
(三)研究成果奖是指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