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岗位的人员编制管理。
第三条医院人员编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功能需求原则: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各类人员,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能级对应原则: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人员编制的层次和数量,实现岗位与人员的最佳匹配。
3. 结构优化原则:合理调整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4. 制度规范原则:建立健全人员编制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编制管理流程。
第二章人员编制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员编制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编制的编制、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领导对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进行决策和监督。
第三章人员编制管理内容第七条人员编制包括岗位设置、编制数量、人员结构、薪酬待遇等方面。
第八条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2. 符合岗位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3. 适应医院业务发展需要。
第九条编制数量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 医院规模和发展规划。
2. 各部门工作任务和业务量。
3. 人员结构优化需求。
第十条人员结构应合理搭配,包括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
第十一条薪酬待遇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
第四章人员编制管理流程第十二条人员编制的编制、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流程:1. 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业务量,提出人员编制需求。
2. 编制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编制需求进行审核,提出编制方案。
3. 编制实施:根据审批通过的编制方案,实施人员招聘、调配、培训等工作。
4. 编制调整:根据医院发展和业务需求,适时调整人员编制。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对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人员编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对于医院人的员编制要做好相应的管理,需要落实好哪些规定呢?下面就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吧!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
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
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
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
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
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一、医院人员编制比例1.医生编制比例:医生是医院的核心人员,他们负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
医生编制比例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和服务对象的特点而定。
一般来说,大型综合医院的医生编制比例要高于中小型医院,以保证医院的日常运行。
2.护士编制比例:护士是医院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员,他们直接参与到患者的护理工作中。
护士编制比例的合理化能够有效保证医院的日常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医技人员编制比例:医院医技科室的人员编制比例决定了医院的技术水平。
医院在不同医技科室的配备人员数量应根据科室的特点和发展需求而定,以保证医院的医技服务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
4.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编制比例:医院的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他们的编制比例要根据医院的规模和需要而定,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
二、医院人员配备要求医院人员配备要求是指医院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要求,这有助于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益。
1.医生配备要求:医生是医疗服务的核心,他们需要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正确诊断和治疗患者的疾病。
2.护士配备要求:护士需要具备良好的护理技能和责任心,能够熟练使用医疗设备和药物,能够独立完成各种护理任务。
3.医技人员配备要求:医技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医技知识和技术能力,能够准确地进行各种医技检查和操作,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配备要求:行政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高效地处理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后勤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做好医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总之,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对于医院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制定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清晰明确的人员配备要求,可以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益,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院事业编制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事业编制人事管理,规范医院人事工作,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管理1. 医院事业编制总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医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定数进行管理。
2. 医院事业编制主要用于补充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3. 医院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超职数配备人员。
4.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调出、调入、退休、辞职、辞退等事项,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三、招聘与引进1.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 招聘、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4)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引进程序:(1)制定招聘、引进计划;(2)发布招聘、引进信息;(3)组织报名、资格审查;(4)进行笔试、面试、技能考核;(5)体检、考察;(6)审批、聘用。
四、岗位设置与管理1. 医院事业编制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2. 医院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3.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岗位要求,实行岗位聘任制。
4.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任程序:(1)制定岗位聘任计划;(2)公布岗位聘任条件;(3)组织竞聘、评审;(4)审批、聘任。
五、考核与评价1.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专项考核。
2.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内容:(1)德、能、勤、绩;(2)岗位职责履行情况;(3)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4)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培训与培养1. 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
2. 医院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医院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场所,它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关系到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在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中,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有所不同。
以下是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的具体讨论。
一、综合类医院1、医生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综合类医院的核心力量是医生队伍,其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应该合理、科学,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相对于非综合类医院,综合类医院医生岗位设置更为全面,医生人员编制比例更高。
具体而言,一般综合类医院主要设置以下几类医生岗位:(1)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是医院最高级别的医生,他们通常是经验丰富,技术水平、专业知识过硬的医生。
一般而言,综合类医院应当设立一定数量的主任医师岗位,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需求设定岗位数目。
(2)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通常是在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研究和教学的医生。
他们的技术水平与专业知识要求比普通医生高,但比主任医师低。
相对于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的数量应该更多一些。
(3)主治医师主治医师是医院中级别的医生,他们通常要求有一定的经验和技术水平。
在临床工作中,他们负责指导低年资医生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质量。
(4)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是医院初级医生,通常刚毕业或者还是实习医生。
他们在医院中担任较多的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
住院医师的数量比较多,不过要根据业务需求合理设置。
2、护士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护士是医院中不可缺少的职业人员,他们担负着照顾病人及协助医生进行医疗工作的重要职责。
护士数量、种类及分配对于医院的医疗品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般而言,综合类医院应当设立以下几类护士岗位:(1)护师护师是医院中级别的护士,他们上级是主管护士或副主管护士。
主要负责护理管理工作,包括病房管理、病人护理、护理方案制定及执行,以及帮助医生进行医疗服务等。
(2)护士长护士长是医院的高级别护士,通常是女性。
她们的工作内容包括负责护士工作培训、护士勤务配备及病人护理服务质量控制等。
医院编制与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编制与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更好地加强医院的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法规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部门和岗位的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编制管理第三条编制设置1.医院的编制由医务部负责订立和调整,依据医院的规模、服务需求和岗位职责合理确定各类岗位的编制数量。
2.各部门依据工作需要提出编制申请,经医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招聘人员。
3.各部门不得私自加添编制,如确实需要加添编制数量,应提出正当理由并经过医务部审批。
第四条编制管理流程1.各部门在编制调整、新增或减少编制等方面的需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医务部提交申请。
2.医务部依据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批,并及时通知各部门。
3.医务部依照岗位职责和编制数量订立编制表,明确各部门的编制情况。
4.各部门依据编制表进行编制的实施和管理,禁止私自调整编制。
第五条编制使用1.编制数量不得超出核定数,各部门依据实际需要合理调配编制名额。
2.各部门应依照编制数量布置工作人员,不得超编、超岗、超职。
3.编制职位发生更改时,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编制使用的合理性和敏捷性。
第六条编制调整1.编制调整是指对已有编制数量和职位进行更改和调整的工作,包含编制增补、调配、清理等。
2.对于存在闲置编制或工作负荷不均衡的部门,医务部可以进行调整和重新布置编制。
3.对于有临时性工作需要或突发情况的部门,医务部可以临时调动编制进行帮助。
第七条编制审核1.编制调整申请经过医务部审批后,由人事部负责审核编制落实情况。
2.人事部应及时核实编制的新增、减少和调整情况,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医务部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人员招聘1.人员招聘由各部门负责,招聘前应编制招聘计划并报送医务部备案。
2.人员招聘应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遵从择优录用的原则。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本文根据卫生部发出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下发的"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通知,以及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21版〕"通知,对医院人员配置、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和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进行规定。
一、医院人员配置医院人员配置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其中,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应根据工作量和床位配比计算。
具体规定如下:1、病房医师1)普通病床:医师=1:0.2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管理年1:0.8-1〕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床位:住院医师=1:0.1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XXX医师:主治医师=1:2〔自定〕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1:1〔自定〕4)婴儿床:医生=20:1〔90年〕5)手术床:医师=1:1-1.5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1:1〔自定〕2、门诊医师:1〕医师:病人=1:48〔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1:3,不符合1:3时,每增减门诊量100人次,增减医师5~7人。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
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
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
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
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
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
医院编制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制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效能,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编制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编制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员结构合理,人尽其才。
二、编制管理第四条医院编制总量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医院编制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编制的调整,需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医院编制人员招聘、调配、解聘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人员招聘第七条医院编制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八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第九条招聘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
四、人员调配第十条医院编制人员调配应遵循工作需要、个人特长和岗位要求,合理调配人员。
第十一条人员调配程序包括:提出调配申请、审核、批准、公示等环节。
第十二条人员调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确保调配合理。
五、人员考核第十三条医院编制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以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为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专项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项目或任务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六、人员待遇第十七条医院编制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医院编制人员工资、福利、补贴等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编制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编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编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编、聘人员。
第三条医院编制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编制管理范围第四条医院编制管理范围包括:行政管理、医疗业务、护理、医技、后勤等各部门。
第五条医院编制管理包括编制计划、编制调整、编制使用、编制撤销等环节。
三、编制计划第六条医院编制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编制计划应根据医院发展战略、业务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状况等因素综合制定。
第八条编制计划应明确各部门编制总数、岗位设置、人员结构等。
四、编制调整第九条医院编制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编制调整包括编制增减、岗位调整、人员调动等。
第十一条编制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三)兼顾公平,保证人员权益。
五、编制使用第十二条医院编制使用应严格按照编制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医院编制使用包括招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环节。
第十四条招聘、录用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编制撤销第十五条医院编制撤销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编制撤销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因工作需要,且经充分论证;(二)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三)保障被撤销编制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医院编制管理工作接受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对医院编制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八、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九、修订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修订意见,经院长批准后予以修订。
第二十二条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医院是人们生病时就医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医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必须合理规范。
医院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院领导班子、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每个部门都有着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而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则是指医院在各个部门中所需的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
首先,医院的院领导班子是医院的领导核心,他们负责医院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包括院长、副院长、医务部主任等。
他们应具备较高的医疗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其次,医务部门是医院的核心部门,主要包括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等,这些部门的人员编制必须根据医院的规模和服务项目来确定,保证各科室能够正常开展医疗工作。
同时,护理部门也是医院不可或缺的部分,护士人员的编制标准应根据病床数量和患者需求来确定,以保证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后勤保障部门包括设备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这些部门的人员编制标准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和服务需求来确定,以保障医院的后勤服务能够满足医疗工作的需要。
在确定医院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标准时,需要考虑医院的规模、服务项目、患者需求等因素,以保证医院能够正常运转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还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医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合乎规范。
此外,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医疗服务的发展和变化。
总之,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规范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标准能够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管理者应充分重视这一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医院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以适应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发展。
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正式聘用人员,包括医、技、护、行政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人员选拔、任用、培养、考核和激励等环节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员额管理第四条我院员额编制分为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
固定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医院基本医疗业务需求,流动编制主要用于补充和调整医院人力资源。
第五条员额编制的核定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
第六条我院员额编制的招聘、聘用、晋升、考核、解聘等,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章招聘与聘用第七条招聘工作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3.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适应医院工作要求。
第九条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条我院建立员额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平时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考核员额人员的出勤、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考核员额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员额人员晋升、奖惩、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培养与激励第十四条我院加强对员额人员的培养,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额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员额人员,给予调整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与人才构成比例分析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及人员构成比例分析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
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
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
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
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
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
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医院编制内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制内外人员管理,规范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制内外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编制人员、合同制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编制内外人员分类第四条编制内外人员分为以下几类:1. 正式编制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招聘程序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
2. 合同制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招聘程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
3. 临时工:不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签订临时劳动合同,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内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编制内外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招聘、调配、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
3. 负责编制内外人员的合同签订、续签、解除等手续。
4. 负责编制内外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
5. 负责编制内外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编制内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医院编制内外人员管理制度。
2. 负责本部门编制内外人员的招聘、调配、考核、奖惩等工作。
3. 负责本部门编制内外人员的合同签订、续签、解除等手续。
4. 负责本部门编制内外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
第四章招聘与调配第七条编制内外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八条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编制内外人员的调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能力进行,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医院对编制内外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其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运行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合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能够有效地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医院的岗位设置应当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和规模来确定,一般包括临床
岗位和后勤岗位两大类。
临床岗位包括医生、护士、药师、检验师、放射师等,而后勤岗位包括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信息技术、财务等。
在确定岗位设置时,需要充分考虑医院的规模、特色和服务需求,避免过多或过少的岗位设置,以免造成资源浪费或服务不足。
其次,医院的人员编制标准应当根据医院的规模和服务需求来确定,包括人员
数量、职称结构、学历要求等。
在编制人员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医院的服务对象、科室设置、服务流程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数量和结构,以保障医疗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在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中,还需要考虑到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
的需求变化。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医疗服务需求的变化,医院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医疗需求和技术发展。
总之,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岗位设
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能够有效地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因此,医院管理者应当充分考虑医院的特点和需求,科学确定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不断优化和调整,以适应医疗服务的发展和变化。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2013年11月修订)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我院目前实际2%)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我院目前实际86%);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我院目前实际7%)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
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2、医生:护士=1:2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一)医师1、病房医师(1)普通病床:医师=1:0。
2(2)特殊床位(ICU):医师=1:0。
8 (管理年1:0.8-1)(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床位:住院医师= 1:0.1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5)手术床:医师= 1:1-1.5(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 = 1:3,不符合1:3时,每增减门诊量100人次,增减医师5~7人。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2013年11月修订)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2、医生:护士=1:2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一)医师1、病房医师(1)普通病床:医师=1:0.2(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床位:住院医师= 1:0.1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5)手术床:医师= 1:1-1.5(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 1:3,不符合1:3时,每增减门诊量100人次,增减医师5~7人。
)(2)门诊手术医师:日门诊手术例数= 1:5 (自定)(3)急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5人(管理年)(4)透析医师:透析床位= 1:10 (自定)(5)教学科研机动职数:给到科室医师职数内50张床一下1个职数、以上2个职数,有公共服务、公共事件、学系、重点科室等因素可适当增加1个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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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
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
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
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
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
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
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
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
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合理的年龄比例,以保证医院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知识结构。
医院人员群体应由不同专业的人才构成,同时使各专业人才在医院人员编制中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
近年来,医学科学发展迅速,单一的医学专业人才已不能适应医院和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相关学科向医学的渗透,医院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正在增加;不远的将来,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也将成为医院工作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由于现代化的高级精密仪器设备和电子计算机在医院的广泛应用,对医院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因此,在医院人员的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人才的组合,以使医院人员群体的知识结构适应医院及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4、精简高效原则医院人员编制也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即坚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精简冗员,使岗位与人员编制在配备上达到优化,在保证医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用较少的人员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医院工作效率,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
5、动态管理原则任何一种人员编制标准,都只能满足一定时空的客观需要。
医院人员编制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和医院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因时因地制宜,实施动态管理,以满足医院发展的客观要求。
6、适度流动原则合理的人员编配,必须在人员的合理流动中才能实现。
在人员编制管理过程中,要赋予医院在人事上的自主权,在医院内部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以保证医院人员队伍的活力。
(二)医院人员编制的特点1、系统性我国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床位规模,实行不同的人员编制标准,因而医院人员编制具有系统性。
医院人员编制的系统性,满足了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医院发挥各自功能的要求,保证各级医院有机、和谐地运行。
2、科学性任何机构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配备和组合,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性,违反这种客观规律性,就会导致工作上的失误。
医院人员编制也是如此。
这就要求医院编制管理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医院人员编制工作的客观规律,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使编制工作更具有科学性。
3、法规性医院人员编制的确定,是根据客观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编制部门综合后,由上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的,其本身即具有法规的效力。
编制一经确定,就必须坚决遵守,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增加或变相增加,更不允许转移编制,弄虚作假。
4、综合性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组织、人事、财政等各个部门,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是医院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医院人员的职类和职称我国医院人员的职类大体上可分为五类:即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一)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是医院人员的主体,是完成医疗保健任务的基本力量。
目前我国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1、医疗预防人员。
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各方面的医疗预防专业人员。
其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卫生防疫员等。
2、药剂人员。
包括中药、西药、药检等方面人员。
其技术职称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药剂员等。
3、护理人员。
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等。
4、其他医技人员。
包括检验、理疗、病理、口腔、放射、同位素、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等。
(二)工程技术人员医院工程技术人员是随着医院现代化进程而发展的。
目前我国医院工程技术人员大体上包括: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人员、机械工程人员、医疗设备工程人员、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激光医学技术人员、核医学技术人员、净化处理技术人员、供电供水技术人员、水暖制冷及空调技术人员等。
其技术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三)党政管理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包括政工和行政管理人员。
政工人员包括党委、总支、支部以及党委机关部门的专职人员。
政工人员的职称为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等。
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及其职能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等专职人员。
(四)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包括统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及情报人员。
统计人员职称有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和统计员。
档案管理人员和图书管理人员的职称全国同行业人员一致。
医院经济管理人员包括经济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
经济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财务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五)工勤人员医院工勤人员种类繁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医院一些后勤工作也可委托社会有关部门进行。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在医院人员中还应设置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工作者。
目前在国外,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已成为医院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医院中也会如此。
三、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一)确定编制总额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
其计算公式为: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B——核定床位数;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Y——编制常数平均值;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
(二)制定编制方案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
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
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
(四)进行人员配备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
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
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护理人员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
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1)科主任。
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
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
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
(2)科护士长。
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
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为:M=(Tw×B×R)/Ta×15/P+A 式中:M——某职级医师数;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B——核定编制床位数;R——病床使用率;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P——住院医师比例数;A——机动数。
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
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
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
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三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二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