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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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津贴申请登记表

生育保险津贴申请登记表
间未办理《独子证》) 晚育(产假期间已经办理《独子证》) 多胞胎 死 产
贵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参保人员姓名: 社保编号: 身份证号: 入出院时间: 手术时间: 年 年 月 月 日至 日 独子证证号: 年 月 日 分娩年龄(计划生育手术不填): 独子证办证时间: 生育津贴待遇计算明细(以下由社保经办部门填写) 产 时 间 基本产假 难 产 至 年 月 年 月 —— —— —— —— —— 合计天数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时 间 孕4个月以下流产 孕4个月以上流产 合计天数 —— —— 天 数 法定产假参数 15天 42天 相关资料 1、生育津贴申请登记表; 2、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原件; 4、门诊发票或出院发票原件; 5、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休假起止日期) 。 扣减天数及原因说明: 日 日 假(含妊娠28周以上终止妊娠) 天 数 法定产假参数 98 15天 30 90天 15天/胎 —— 扣减天数及原因说明: 1、生育津贴申请登记表; 2、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独子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法定产假期间内办理的); 5、生育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原件; 6、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相 关 资 料 单位社保编号: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安庆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殖保健服务证号码生育时间年月日生育类型□正常分娩□剖宫产分娩□多胞胎分娩(胞胎)□4个月以下流产□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代办人姓名代办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签字确认联系电话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提示:请详细阅读表后须知。

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费申领须知一、参保职工分娩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费;流产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二、申领分娩生育津贴或产前检查补助费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下同)、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生殖保健服务证/卡、医学出生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异地生育费用报销,还需提供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

申领流产生育医疗费及津贴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有效,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检查报告单、代办人身份证。

三、待遇支付款按月打入本人银行账户,请携带本人银行卡。

四、女职工分娩前常规检查的费用,按5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于申领生育津贴时一并发放。

五、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0天计算)计算,具体标准为:1.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60天生育津贴;3.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15天生育津贴;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15天生育津贴;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6.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7.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表样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表样

产假终止日期 申领晚育津贴 人员姓名 申领人开户账号 行号 男方签字
-----张三 ----------王四
110108198209030020 ----------张三
女方所在单位(盖章)
男方所在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请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填表说明: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邮编 海淀区×路×号 100000
88210000
李小
填报人:薛香
填报日期:××××年××月××日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 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12345678
申领人 公民身份号码 配偶证件类别 配偶证件号码 配偶出生日期 本次生育胎儿数 产假终止原因 是否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 申领晚育津贴人 公民身份号码 申领人开户姓名 申领人 开户银行名称 女方签字 (
单位名称(章):
姓名 (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张三 ( 性别 )护照 王四 终止妊娠前 的怀孕周数 按诊断证明填 写
110108198209030020 ( √ )公民身份证 110108198208101010 1982.08.10 1 (

)港澳台证
配偶姓名
生育/引、流产 XX年X月X日 日期 生育类别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申领单位名称(章):
填表说明: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分娩的,再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生育津贴。

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两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新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登记表》

新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登记表》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
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分娩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空白模板)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空白模板)
盖章单位医保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申领人姓名申领人身份证号码参保时间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分娩或终止妊娠类别胎次或终止妊娠序次分娩或终止妊娠时间产假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天数相关材料审核材料名称审核结果备注1社会保障卡2生育登记证3婴儿出生证4夫妻双方身份证5结婚证6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7诊断证明书8住院费用明细发票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申领单位:(盖章)
单位医保 代 码
单位名称
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
申领人姓名
申领人 身份证号码
参保时间
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 号 码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分娩或终止妊娠类别
胎次或终止妊娠序次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间
产假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天数
相关材料审核
材 料 名 称
审核结果
3、男职工配偶:(1)(2)(3)(4)(6)(7)(8);
上述资料中(1)(2)(3)(4)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7)(8)需提供原件。
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备 注
(1)社会保障卡
(2)生育登记证
(3)婴儿出生证
(4)夫妻双方身份证
(5)结婚证
(6)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7)诊断证明书
(8)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注: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正常生育:(1)(2)(3)(4);
2、终止妊娠:(1)(4)(5)(7)及妊娠B超单(14周以上终止妊娠需提供生育登记证);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登记表(新版模板) (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登记表(新版模板) (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申领人公民身 份号码 配偶证件类别 配偶证件号码 引、流产类 发生引、流产日期 分娩日期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类别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编号 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编号 分娩类 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编号 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编号 生育胎儿数 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0-30) 产假终止原因 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 ) 正常到期 ( )退休( )死亡( )其他 申领人自愿选择 申领人声明 以上所填写申报内容为本人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陈述。 申领人签字: 申领单位联系电话 申领单位地址 备注说明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申领单位名称(章): 姓名 ( 性别
)公民身份证( )港澳台证( )护照( )军官证 配偶姓名 终止妊娠前的怀 孕周数 生育类别 ( )正常产( )难产
( )计生证 ( )联系单( )服务单
包含产前15天(0-15) Nhomakorabea天 天
( )银行代发( )单位发放
年 申领单位邮编


生育津贴次序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市生育津贴的申领和发放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生育津贴申领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做了详细规定。

以下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申领条件
1、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办理流程
1、在生育后两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核对生育情况;
3、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产前检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2、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限为生育后两年内,逾期不再办理;
3、生育津贴的申领次数每人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以上是《北京市生育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打印版)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打印版)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申报单位:(盖章)用人单位单位医保代码单位名称平均缴费工资元/月灵活就业委托或代办机委托或代办人员构代码机构名称元/年缴费工资申领人申领人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代码医保编码(无工作工作单位或配偶姓名单位填本户口所在地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分娩或中止胎次或终止是否难产妊娠时间妊娠序次产假日期豆丁文档最好英语法定产假年月日至年月日天数数学标志销售相关材料审核材料名称签发单位签发日期审核结果 (1)生育证经办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机构专办 (3)夫妻双方身份证人员 (4)男方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审核的证明签字 (5)男方不属参保范围的证明(由村、社区委员会开出的无工年月日作单位证明;属外国居民或境外居民的证明;其他证明。

)(6)女方无工作单位由村(居经办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结婚证机构 (7)失业女职工,由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出具的有效失业保险支付领取证部门 (8)婴儿出生证(含多胎)或负责婴儿死亡证人复核签年月日 (9)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字 (10)流(难)产医学证明(11)节育证明或专家鉴定证明(12)医院出据的费用发票(粘备注贴附页)(13)其他注:1、正常生育填(1)、(2)、(3)、(4)、或(5)、(8);有难产的加填(10);2、中止妊娠填(1)、(3)、(4)或(5)、(9);3、失业女职工加填(7);4、女方无工作加填(6);5、计划生育手术加填(11);6、异地生育或终止妊娠、失业女职工、男职工女方无工作加填(12);7、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或经证明属实的复印件(除第12项以外)。

8、此表未经审核签字无效。

豆丁文档最好英语数学标志销售。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参保单位(盖章):
单位医保代号
单位名称
单位平均缴费工资
申领人名称
申领人身份证号码
申领人医保代号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医保编码(无单位填写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所在单位
分娩或终止妊娠时间
胎次或终止妊娠序次
是否难产
产假日期
法定产假天数
相关材料审核
材料名称
签字
(1)准生证
(2)男女双方身份证
(3)男方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4)男方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由村、社区委员会开出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属外国居民或境外居民的证明;其他证明)

生育报销表格

生育报销表格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
组织机构代码脑序号
性别 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 工资基数 生育/引、流产日期
民族 邮编
出生日期 居住或通讯地址
参加工作日期
缴费人员类别
在职职工
生育类别
本次生育胎儿数
终止妊女辰前 的怀孕周数 是否为晚育
产假终止原因 享受晚育奖励 津贴人员的姓 名 晚育奖励津贴 (元)
注意事项:
1.请携带:《医疗保险手册》、《结婚证》、《生育服务证》 或《独生子女证》、《诊断证明》,所有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 件两份; 2.生育婴儿的生育津贴,男方必须先填表并加盖公章; 3.共计四种表格,所有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产假终止日期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人 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产假总天数 单位负责人:
产假天数
生于津贴(元)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 人员的缴费工资基 数 生于津贴合计(元)
晚育假天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女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男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晚育奖励津贴享受人:□女方 □男方 女方签字(日期) : 男方签字(日期): 男方所在单位(盖章): 男方经办人(日期):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申领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申领表

XX市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申领表
注:1.生育津贴需提供出院诊断书(或门诊病历+B超报告单)等病历材料,病历资料需有正常生育、难产或者终止妊娠及终止妊娠月份等对应信息。

失业女职工和男职工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需提供出院诊断书和发票(均为加盖医院公章的原件)。

2.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0 个月后(含补缴 3 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 3 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 10 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女职工顺产(或平产)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除顺产或平产外的剖宫产等)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请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期:
填表日 年
填表说明: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产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申领生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 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证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为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证号。
九江市武宁县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 号: 组织机构代码
申领人公民身份号码
单位名称 (章):
姓名
性别
配偶证 是否为晚育 申领生育津贴人公 民身份号码 申领人开户姓名 申领人开户银行名称
女方签字
()公民身份证 ()港澳台证 ()护照
配偶姓名
生育/引、 流产日期
终止妊娠 前的怀孕
周数
生育类别 ()正常产 ()难产 ()引、流产
()正常到期 ()退休 ()死亡 ()其他
()是 ()否 产假终止日期
申领生育津贴 人员姓名
申领人开户账 号 行号
男方签字
女方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男方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邮编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附件2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8.未登记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默认为单位发放。

9.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或军官证号。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证号。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为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产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装

线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新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新

申领单位组织
申领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填报人:
填表说明:1. 在( )中划√进行选择;2. 在分娩时采
用产钳助产、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填写。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填写,未休假填写“0”,最多不超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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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曰填表说明: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5.女性生育时超过 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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