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51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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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经济-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选练习题二-地理标志

财会经济-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选练习题二-地理标志

财会经济-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选练习题二-地理标志[单选题]1.以下产品不可以经申请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是()。

A.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江南博哥)的自然因素B.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C.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D.在产品产地采用普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第二条以下产品可以经申请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的自然因素;(二)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三)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单选题]2.根据地理标志申请流程,集体、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人或组织需要到()办理申请。

A.审计署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商标局D.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单选题]3.下列有关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事项,由商标局公告B.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6个月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C.集体商标只能集体使用,不能由单独的集体成员使用D.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可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发文字号】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7.07.14【实施日期】2017.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第七轮清理工作。

截至2016年12月底,质检总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819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52件。

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和中国纤维检验局报送质检总局备案有效规范性文件140件。

依法制定并发布的规程和行政管理目录,按照质检总局令第125号规定不列入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依法执行。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质检总局2016年第55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质检总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质检总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3.国家认监委、标准委和中国纤维检验局报送质检总局备案的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质检总局2017年7月14日附件1质检总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文号发文部门发布时间1关于加强对出入境旅客携带、邮寄及快递进出境应检物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署监发[2001]212号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1.4.202关于印发《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的通知署加发[2004]102号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税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外汇局2004.4.83关于发布实施《出口商品批次监督管理办法》的联合通知国检务联字第280号质检总局、原国家经委、原商贸部1987.7.184关于印发《实施“未再加工证明”签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检务[1996]72号质检总局1996.3.295关于禁止受理发菜及其制品出口报检的通知国检法函[2000]129号质检总局2000.6.236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检法[2001]63号质检总局2001.3.97关于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4]219号质检总局2004.3.318关于凭电子密钥开展电子申报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4]388号质检总局2004.5.269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通【2009】38号质检总局2009.1.2310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国检务[1989]443号原国家商检局1989.8.2111关于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检务[1990]317号原国家商检局1990.9.2812关于下发《关于加强普惠制产地证签证调查几点意见》和《产地证签证人员资格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检务[1993]248号原国家商检局1993.7.2013关于印发《原产地证电子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检法[2000]227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11.314关于印发《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检法[2001]51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3.5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联合公告2002年联合公告第132号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原国家经贸委、外交部、国土资源部2002.12.29162003年输欧盟蘑菇罐头第7号公告2003年联合公告第7号商务部、质检总局2003.4.317关于发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公告2003年联合公告第81号海关总署、商务部、质检总局2003.12.3018关于全面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签发原产地证书FORM E的通知国质检通[2005]227号质检总局2005.7.1519关于调整航空口岸旅客申明卡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5]434号质检总局2005.6.1320关于公布《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第一批)”的公告2005年联合公告第32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7.1521关于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5〕1010号质检总局2005.12.2622关于中巴自贸区早期收获实施的联合公告2005年联合公告第66号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12.2923关于发布《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公告2005年联合公告第67号海关总署、商务部、质检总局2005.12.2924关于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6〕768号质检总局2006.9.2025关于对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公告2007联合公告第70号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4.3026关于对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7]209号质检总局2007.5.1427关于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8〕654号质检总局2008.9.1928关于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公告质检总局2008年139号公告质检总局2008.12.1929关于发布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联合公告2008年联合公告第100号海关总署、商务部、质检总局2008.12.3130关于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通[2008]604号质检总局2008.12.1631关于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通[2010]90号质检总局2010.2.2332关于中国启用检验检疫电子证书系统的照会国质检外函【2010】48号质检总局2010.1.2833关于实施《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的联合公告2011年联合公告第63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1.10.2134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改版的联合公告2011联合公告第74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1.12.735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131号质检总局2012.9.1236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3年第98号公告质检总局2013.7.2337质检总局关于发布《横琴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3年第46号公告质检总局2013.4.138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3年第93号公告质检总局2013.7.1639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83)卫防字第5号卫生部1983.3.1040关于对进口废钢船进行卫生检疫的通知(84)卫防字第86号卫生部1984.12.841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卫生部、原农牧渔业部、原中国专利局1985.9.1042卫生部转发“关于进口废旧船舶检查检验和交接工作的若干规定”[86]卫防检辽第175号卫生部1986.10.2043关于禁止进口旧麻袋的联合通知[86]卫防字第77号卫生部、海关总署、原对外经济贸易部1986.10.3144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卫生部(88)卫防字卫生部1988.5.14定第47号45关于施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事宜的通知卫检总法字[1990]第65号原卫生检疫总所、海关总署1990.5.1246关于印发《国境卫生检疫卫生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境卫生检疫卫生处理方法》的通知卫检总监字[1990]第53号原卫生检疫总所1990.6.447关于对《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解释卫检发[1991]第2号卫生部1991.5.2948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原民用航空局1993.3.3049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际通行船舶上的中国籍员工健康证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卫检发[1993]第2号卫生部、交通部1993.10.2950关于《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规定》的通知卫检发[1995]第1号卫生部、交通部1995.3.3051关于实施电讯卫生检疫的补充规定卫检总海字[1995]第91号原卫生检疫总所1995.4.2752卫生检疫局下发船舶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卫检总海便字[95]第12号原国家卫生检疫局1995.6.1453往来香港船舶、飞机卫生检疫管理有关规则卫办发[1997]第30号卫生部1997.9.1154关于执行《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程》和《进口废旧物品卫生处理规程》的通知卫检海字[1997]第390号原国家卫检局1997.11.2455关于遗体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发[1998]11号民政部、海关总署、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8.9.2256关于执行《进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评分标准》和《进出境客运列车卫生监督评分标准》的通知国检卫[1999]69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5.1257关于承认日本国立公立医院对来华常驻人员健康检查结果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1]381号质检总局2001.9.558关于做好驻外使馆工作人员未成年子女自费随任体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1]425号质检总局2001.10.859关于印发《卫生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质检卫[2002]42号质检总局2002.3.160关于印发《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卫[2002]85号质检总局2002.3.2761关于印发《出入境人员结核病监测要求》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卫[2002]113号质检总局2002.4.2962关于加强国境口岸卫生处理药物安全使用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2]303号质检总局2002.5.2463关于加强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3]163号质检总局2003.3.764关于印发《出入境口岸猴痘防治预案》的通知国质检卫联[2003]283号质检总局2003.8.2865关于国际航班实施预报旅客信息的通知民航运发[2003]141号原民航总局、卫生部、质检总局2003.9.266关于印发《口岸出入境货物储存场地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质检卫2004第193号质检总局2004.5.967关于印发《出入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国质检卫[2004]475号质检总局2004.11.468关于印发《京九、沪九直通车运行途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国质检卫联〔2004〕176号质检总局、公安部、铁道部、卫生部、海关总署2004.4.2369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传染病传播媒介预警应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卫[2004]185号质检总局2004.4.2870关于加强外派劳务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卫联[2005]86号质检总局、商务部2005.3.1171关于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的通知卫应急发〔2005〕247号卫生部、质检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原民航总局2005.6.1772关于印发《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5]791号质检总局2005.9.2973关于印发《口岸人禽流感卫生检疫应对指导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卫[2005]423号质检总局2005.11.1474关于公布口岸卫生处理药品器械审核结果及筛选、采购、使用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5]882号质检总局2005.11.875关于使用《就诊方便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卫联函[2006]30号质检总局、卫生部2006.1.1376关于印发《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国质检卫[2006]385号质检总局2006.8.2977关于加强保健中心业务工作管理的通知国质检卫[2006]471号质检总局2006.10.2578关于在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的通知国质检卫[2006]116号质检总局2006.3.2979关于做好朝觐人员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7]721号质检总局2007.8.2880关于航空口岸出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卫[2007]649号质检总局2007.12.1981关于加强口岸公共场所中央空调系统卫生监督防止军团菌滋生蔓延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7]299号质检总局2007.5.882关于严格规范口岸传染病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质检卫函[2008]34号质检总局2008.1.1883关于印发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及核辐射事件监测处置等技术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卫[2008]270号质检总局2008.5.2084关于印发《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检查签发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质检卫[2008]544号质检总局2008.10.228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验检疫总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在航行香港-内地珠江三角洲小型船舶卫生监督领域的合作安排》的通知国质检卫[2008]586号质检总局2008.12.186关于印发《国际航行邮轮群体性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国质检卫[2009]72号质检总局2009.2.25方案》的通知87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国境口岸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3年第143号公告质检总局2013.10.1888关于严防口蹄疫从香港传入内地的紧急通知[1990]农(检疫)字第1号农业部1990.2.2089关于毗邻国家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的通知[1990]农(检疫)字第6号农业部1990.5.990关于严防牛海绵状脑病传入我国的通知[1990]农(检疫)字第8号农业部1990.6.191关于下发《进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五个动物检疫规章的通知总检动字[1992]第10号原动植物检疫总所1992.4.2592关于从蒙古进口动物产品有关检疫问题的通知总检动字[1992]21号原动植物检疫总所1992.12.119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出境植物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总检植字[1993]8号原动植物检疫总所1993.2.1994关于实施《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定》的通知[1993]农(检疫)字第3号农业部1993.12.1295关于禁止从扎伊尔进口猴子、猩猩灵长类动物的通知农检疫发[1995]8号农业部1995.6.1396关于禁止缅甸偶蹄动物、动物产品和动物源性饲料进境的紧急通知农检疫发[1996]2号农业部1996.2.1597关于重申严防牛海绵状脑病传入我国的通知农检疫发[1996]3号农业部1996.3.2998关于暂停从博茨瓦纳进口牛及牛产品的紧急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30号原动植物检疫局1996.5.1699农业部关于加强有关废旧物品进口检疫管理的通知农检疫发[1996]4号农业部1996.6.5100关于严防口蹄疫从以色列传入我国的通知农检疫发[1996]6号农业部1996.6.26101关于严防痒病传入我国的通知农检疫发[1996]7号农业部1996.7.12102关于严防痒病传入我国有关问题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78号原动植物检疫局1996.8.13103关于印发《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88号原动植物检疫局1996.8.29104关于严防痒病传入我国的补充通知农检疫发[1997]1号农业部1997.3.29105关于同意加利福尼亚Kings县鲜食葡萄输华的通知动植检植字[1998]5号原动植物检疫局1998.2.24106关于出口退回的动物产品检疫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动植检动函[1998]43号原动植物检疫局1998.3.27107关于禁止从俄罗斯疫区进口牛及其产品的规定农业部1998年第2号令农业部1998.9.1108关于禁止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农业部1998年第6号令农业部1998.11.3109关于严防口蹄疫从泰国传入我国的通知国检动函[1998]273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8.12.3110关于印发《熏蒸消毒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帐幕、集装箱、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的通知国检动[1998]121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8.12.24111关于禁止从缅甸联邦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农业部令1999年第7号农业部1999.1.20112关于禁止从科威特、马拉维、巴林、以色列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告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1999年第2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2.4113关于禁止从马达加斯加输入猪及其产品的公告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1999年第4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2.23114关于禁止从巴西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告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1999年第5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2.23115关于禁止从塞内加尔输入猪及其产品的公告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1999年第7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3.5116关于禁止从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告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1999年第6号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3.5117关于禁止从以色列、巴西、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和阿尔及利亚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农业部1999年第9号公告农业部1999.3.23118关于禁止从马来西亚进口猪及其产品的规定农业部1999年第11号公告农业部1999.4.5。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96号――关于核准131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96号――关于核准131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96号――关于核准131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法规类别】地理标志【发文字号】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96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7.11.01【实施日期】2017.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96号)关于核准131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等产品的蔚州贡米、山西老陈醋、固阳燕麦、先锋枸杞、铁岭榛子、黄松甸黑木耳、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西江大米(西江贡米)、梅河大米、蕲春珍米、新会陈皮、英德红茶、凤凰单丛(枞)茶、西林沙糖桔、西林麻鸭、横县茉莉花茶、融安金桔、梧州龟苓膏、青川竹荪、广元橄榄油、国胜茶、富顺豆花蘸水、长宁竹荪、邛崃黑茶、安岳柠檬、屏山白魔芋、筠连苦丁茶、大方天麻、六盘水苦荞茶、惠水黑糯米酒、水城黑山羊、普洱茶、文山三七、昭通天麻、牟定腐乳、东川面条、紫阳富硒茶、富平墨玉(属泥晶灰岩)、富平柿饼、宁夏枸杞、古城酒等产品的12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生产兰州百合、自贡火边子牛肉等产品的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分别向产品所在地质检机构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或变更的申请,由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审核,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发布公告。

自即日起核准其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由质检机构按规定对其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1. 129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2. 2家核准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质检总局2017年11月1日附件1129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29•【文号】质检锅函[2003]51号•【施行日期】2003.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质检锅函[200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及许可证编号等工作,我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和《特种设备许可证编号办法》,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可以从以下网站下载使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网站(),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联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二00三年八月二十九日TSZS004-200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编号:TS申请单位:设备种类:施工类别:申请日期:申请类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所在国││所在省(市、区)│┃┠────────────┼───────┼────────────┼───────┨┃所在市(地)││所在区(县)│┃┠────────────┼───────┴────────────┴───────┨┃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互联网网址││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批准成立机关│┃┠────────────┼───────┼────────────┼───────┨┃营业执照登记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开始工作日期│┃┠────────────┼───────┼────────────┼───────┨┃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金(万元)│┃┠────────────┼───────┼────────────┼───────┨┃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职位│┃┠────────────┼───────┼────────────┼───────┨┃质量保证负责人││总人数│┃┠───┬────────┼───────┴─────┬──────┴─┬─────┨┃取得相│认证项目│认证机构│认证日期│认证有效期┃┃关认证││││┃┠───┼────────┼─────────────┼────────┼─────┨┃││││┃┠───┼────────┼─────────────┼────────┼─────┨┃││││┃┠───┼────────┼─────────────┼────────┼─────┨┃││││┃┠───┼────────┼─────────────┼────────┼─────┨┃││││┃┠───┼────────┼─────────────┼────────┼─────┨┃││││┃┃││││┃┠───┼────────┼─────────────┼────────┼─────┨┃││││┃┠───┼────────┼─────────────┼────────┼─────┨┃││││┃┠───┴────────┴─────────────┴────────┴─────┨┃申请代理机构┃┠────────────┬────────────────────────────┨┃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代理负责人││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所在国││所在省(市、区)│┃┠───────────┼─────────┼────────────┼───────┨┃所在市(地)││所在区(县)│┃┠───────────┼─────────┴────────────┴───────┨┃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互联网网址││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批准成立机关│┃┠───────────┼─────────┼────────────┼───────┨┃营业执照登记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日期││开始工作日期│┃┠───────────┼─────────┼────────────┼───────┨┃固定资产(万元)││注册资金(万元)│┃┠───────────┼─────────┼────────────┼───────┨┃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职位│┃┠───────────┼─────────┼────────────┼───────┨┃质量保证负责人││总人数│┃┠───┬───────┼─────────┴─────┬──────┴─┬─────┨┃取得相│认证项目│认证机构│认证日期│认证有效期┃┃关认证││││┃┠───┼───────┼───────────────┼────────┼─────┨┃││││┃┠───┼───────┼───────────────┼────────┼─────┨┃││││┃┠───┼───────┼───────────────┼────────┼─────┨┃││││┃┠───┼───────┼───────────────┼────────┼─────┨┃││││┃┠───┼───────┼───────────────┼────────┼─────┨┃││││┃┃││││┃┠───┼───────┼───────────────┼────────┼─────┨┃││││┃┠───┼───────┼───────────────┼────────┼─────┨┃││││┃┠───┴───────┴───────────────┴────────┴─────┨┃申请代理机构┃┠───────────┬──────────────────────────────┨┃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代理负责人││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申请许可类别┃┠────┬──┬────┬────┬────────────┬────┬────┬──┨┃类别│级别│品种│参数│代表设备│原有│ 新申请│备注┃┃(类型)││(型式)│(型号)│(限制范围、典型设备)│许可│许可│┃┃│││││││┃┠────┼──┼────┼────┼────────────┼────┼────┼──┨┃│││││││┃┠────┼──┼────┼────┼────────────┼────┼────┼──┨┃│││││││┃┠────┼──┼────┼────┼────────────┼────┼────┼──┨┃│││││││┃┠────┼──┼────┼────┼────────────┼────┼────┼──┨┃│││││││┃┠────┼──┼────┼────┼────────────┼────┼────┼──┨┃│││││││┃┠────┴──┴────┴────┴────────────┴────┴────┴──┨┃申请人声明与签署┃┠───────────────────────────────────────────┨┃在此,我声明本单位的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和国的有关规定,没有对办理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具有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

生态原产地认证探析

生态原产地认证探析

生态原产地认证探析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认证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是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加之发达国家设立生态壁垒来实行贸易保护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旨在对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进行介绍,并对今后改进的方向进行展望。

关键词生态原产地;认证;国际互认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1]。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始于2011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生态原产地评定机构的委托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是知识产权,代表一个主权国家的形象,受到国家行政的保护。

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可为我国生态原产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保驾护航,与国际接轨后达到国际互认的核心目标和作用,从而更加有效地增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1 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提出的背景1.1 国际环境从国际上看,绿色标志、环境标志、生态标志制度正风行全球。

早在1971年联邦德国的国家环境计划就提出生态标志的概念,1977年率先推出了生态标志计划,称为“蓝色天使计划”[2]。

欧盟于1992年出台了“生态标签”体系,并出台了《政府采购应符合生态标准》的指南,鼓励政府采购并使用“绿色产品”,并成立了欧盟生态标签委员会。

美国于1989年实行绿色标签制度[3]。

在亚洲,日本1988年启动了生态标志制度[4]、韩国1992年推出了生态标签制度、泰国1994年实施了绿色标签制度[5]。

目前,世界上已有逾4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生态标签制度。

生态标志已成为一些国家绿色通关、政府优先采购、技术扶持的必要条件。

现今,生态标志成为进口商品的非关税壁垒,甚至可能被用作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手段。

生态标志制度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限制许多国家产品的出口,整体上削弱了这些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贸易中,生态标志就像一张绿色通行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国内环境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质技监局量发[1999]108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4.23
34
关于几种新发证产品如何实施查处无证产品工作的通知
全许办[2001]25号
全许办
2001.10.12
35
关于委托加工企业备案问题的通知
全许办[2001]38号
全许办
2001.12.3
36
关于规范使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
国质检锅函[2002]218号
国家质检总局
2002.5.29
58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
国家质检总局
2007.5.24
59
关于查处无证生产小麦粉等五类食品的通知
国质检监函[2003]923号
国家质检总局
2003.12.1
60
关于实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质检特函〔2007〕901号
国家质检总局
2007.11.2
55
关于指导地震灾区特种设备检验和修复工作的意见
国质检特函〔2008〕329号
国家质检总局
2008.5.19
56
关于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和起重机械转向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办特[2008]347号
国家质检总局
2008.6.30
57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站锅炉检验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7
12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1997年蚕茧价格政策和收购管理的通知》
国茧办[1997]2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7.02.05

原生态瓶装巢蜜的特点及生产流程

原生态瓶装巢蜜的特点及生产流程
编 辑 : 刘 世 丽
中 国蜂 业
五 、检查合格后封瓶 最后清理瓶 口多余的蜂蜡 、蜂
胶 以及其他杂质.检查封盖率 ,大 于 95%封 盖率的瓶装巢蜜进行封盖 处理 ,热封铝箔后装箱成品; 六 、补 充幼蜂
生产完成一批瓶式原生态巢蜜 以后。需要 向生 产群内补充幼 蜂, 以持续生产原生态瓶装巢蜜;由副 群来完成封盖子脾 ,在封 盖子 脾I 近 房的时候 ,补人生产群 等待出 房 。 国
原生态瓶装巢蜜是 南 2万多只 蜜蜂平均 飞行 40余 km,采集 3万 多 朵花 ,经历 23天左 右筑巢 酿造 而成的原生态巢蜜。由于内勤蜂在 倒置的瓶 内酿造蜂 蜜 ,在花蜜转化 成 蜂 蜜 的过 程 中 ,所有 的 香 味 和 营 养成 分 均 保 留 于瓶 内。 当蜂 蜜 含 水量 达 到 18% 以下 时 ,蜜蜂 判 断 蜂 蜜 已经 达 到 成熟 ,由泌蜡 蜂 分 泌蜂 蜡 将 装满 成 熟蜂 蜜 的 巢 房 加 一层 蜡 盖 封 严 ,蜜蜂 酿 造 工 作 才 得 以完 成 。原 生 态瓶 装 巢 蜜杜 绝 了一 切 外部 干预 , 自然 天 成 , 保障品质 .滴滴香甜 ,瓶瓶纯 真。
消 费 者食 蜜 前 ,必 须 亲 自打 开 原 生 态瓶 装 蜂 巢 蜜。巢 蜜 蜂 巢 完 整 、蜂 蜜 浓 稠 、晶 莹 剔 透 ,开 盖 后 能 闻到 花 香 、蜜 香 、蜡 香。 花香是 蜜源植物特有 香味 ,蜜香是 伴 随 着 花 香 而来 ,蜡 香 是纯 天 然 蜂 蜡 散 发 出 的特 殊 香 味。巢 蜜 入 口香甜 ,嚼后唇齿 留香 .甜而不腻 , 润喉细滑。生产原生态瓶装巢蜜 , 能合 理 利 用 蜂群 的剩 余 劳动 力 , 使 巢蜜 能 在 市场 上达 到应 有 的价 值并迅速 占领市场。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事服务指南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事服务指南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事服务指南一、办理项目名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

第十六条:国家对原产地标记实施管理。

货物或者其包装上标有原产地标记的,其原产地标记所标明的原产地应当与依照本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相一致;(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三)《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通函〔2012〕629号);(五)《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通函〔2012〕629号);(六)《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国家质检总局,质检通函〔2015〕493号)。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直属检验检疫局。

四、办理条件申请人可以是政府、境内外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生产者。

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所申请的产品是在其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二)产品生产符合以下规定:1.原材料提取符合国家相关资源利用的规定;2.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3.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申请人应填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四)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申请资料:1.由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产品保护的范围出具确认文件,并附保护范围详细地图;2.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的证明文件;3.产品技术指标、相关标准,生产或形成时所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质量特性;4.产品质量与生态环境、人文因素、科技创新等相关资料;5.产品品牌(注册商标、专利权、自主知识产权);6.产品销售状况、消费者认可度、行业地位;7.其它相关资料。

五、办理材料(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书》;(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材料》。

上述资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代理机构(/人)办理保护申请业务的,需提供申请人授权办理文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关于核准敖汉远古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关于核准敖汉远古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关于核准敖汉远古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
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地理标志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4.04.28
【实施日期】2014.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4年第48号)
关于核准敖汉远古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
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敖汉远古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分别就敖汉小米、昌黎葡萄酒、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喀左紫砂、雨花茶、镇江香(陈)醋、萧山萝卜干、龙井茶、惠明茶、太平猴魁茶、黄山毛峰茶、霍山石斛、漫水
河百合、武夷岩茶、武夷红茶、坦洋工夫、古田银耳、福鼎白茶、建宁黄花梨、政和白茶、阳江黄鬃鹅、新会陈皮、新会柑、吴川月饼、郁南无核沙糖桔、香云纱、大荔黄花菜共2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由当地的省级质检机构初审,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并由当地质检机构按规定对专用标志使用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0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0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0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10.26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0号
•【施行日期】2017.10.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90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怀仁羔羊肉制品(塞外鲜牌、大材地牌)等85项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7年10月26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8号――关于公布2010年第4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8号――关于公布2010年第4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8号――关于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68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0.12.30
【实施日期】2010.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68号)
关于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9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其中,食品共抽查了5类,包括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灭菌乳、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碳酸氢钠);日用消费品共抽查了9类,包括羽绒服装、羊
绒衫、针织内衣、纸巾纸(含湿巾)、轮椅车、插座、汽车用GPS导航仪、汽车用制动器衬片、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抽查了5类,包括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纤维板、采暖用散热器、陶瓷坐便器、通用水泥;工业生产资料共抽查了10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编号方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编号方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编号方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01•【文号】质检特设函[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补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编号方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9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21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编号方法的通知(质检特设函[20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我局调整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的编号方法,现予以公布。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中的《证件编号方法》和《关于公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等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质检锅函[2003]51号)中《特种设备许可证件编号方法》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检验检测人员证编号方法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编号方法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编号方法二00四年三月一日附件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编号办法一、基本格式×××××××××-××××有效期年份顺序号地区代码机构类型代号证书项目代号共14位,包括“-”。

二、代号含义(一)证书项目代号由两个字母和一个数字表示为TS7。

(二)机构类型代号由一个数字表示┏━━━━━━━━━━━┯━━━━━━━━━━━┓┃机构类型│代号┃┠───────────┼───────────┨┃质检系统检验机构│1┃┠───────────┼───────────┨┃自检检验机构│2┃┠───────────┼───────────┨┃行业检验机构│5┃┠───────────┼───────────┨┃无损检测机构│3┃┠───────────┼───────────┨┃气瓶检验机构│4┃┠───────────┼───────────┨┃型式试验机构│6┃┠───────────┼───────────┨┃水质检验机构│7┃┗━━━━━━━━━━━┷━━━━━━━━━━━┛(三)地区代码由两位数字表示,含义是审批机关所在省级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

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试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以下简称“评定机构”)是指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独立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活动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评定机构的委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评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评定机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能力,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

第二章评定机构的委托第六条申请从事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第三方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与评定工作相适应的资源条件和能力;(三)具有不少于10名的评定人员,评定人员应取得管理办公室认定的资质。

(四)具有符合评定要求、保证评定活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第七条符合第六条要求的从事生态原产地评定工作的机构应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委托其作为第三方评定机构,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工作。

第九条委托的评定机构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当向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条评定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客观独立开展评定活动,评定机构及评定人员应当独立于评定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

第十一条评定机构应当依据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的规则、程序实施评定,不附加评定程序以外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评定机构、评定人员对在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过程中接触到的有关商业、技术等信息应予保密。

第十三条评定机构应根据管理办公室的委托,选派人员组成评定小组。

质检总局关于核准6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核准6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核准6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
志的公告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76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7.09.20
【实施日期】2017.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质检总局关于核准62家企业使用和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7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张家湾葡萄、建平小米、建平红小豆、汤原大米、克东天然苏打水、雨花茶、镇江香(陈)醋、宣纸、怀宁贡糕、霍山石斛、黄山毛峰茶、太平猴魁茶、黄山贡菊、平阴玫瑰、槐山羊肉、洪湖莲子、羊楼洞砖茶、恩施黄牛肉、安化黑茶、湘绣(沙坪产区)、春砂仁、兴文山地乌骨鸡、筠连红茶、剑门关豆腐等产品的5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生产霍山石斛、天柱山瓜蒌籽、黄山毛峰茶、太平猴魁茶、泸州酒、克东山矿泉水等产品的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分别向产品所在地质检机构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或变更的申请,由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审核,经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发布公告。

自即日起核准其在
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由质检机构按规定对其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1. 56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2. 6家核准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
56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取得生态原产

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取得生态原产

示范区名单的公告》(2015年第112号)2015年第112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名单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培育打造品牌竞争新优势,质检总局决定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经质检总局组织专家组的现场评定,批准河南省西峡县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名单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2015年9月23日产品名单的公告》(2015年第113号)2015年第113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西峡山茱萸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2015年9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受理平和白芽奇兰茶等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2015年第114号)2015年第114号质检总局关于受理平和白芽奇兰茶等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日前,平和县白芽奇兰茶协会等单位申请对平和白芽奇兰茶等3个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我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评定,平和白芽奇兰茶等3个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保护条件,我局拟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现将本次拟保护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电话:0传真:0质检总局2015年9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受理四川华欧橄榄油和油橄榄苗木等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2015年第123号)2015年第123号质检总局关于受理四川华欧橄榄油和油橄榄苗木等产品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公告日前,四川华欧油橄榄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对四川华欧橄榄油和油橄榄苗木等10个产品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1 0 I中国包装2018.2
我 国首次发布绿色发展指 数 京 闽浙 位列前 三 甲
日前 ,国家统计 局 、国家发改委 、环保部 、中组部 四部 门联 合发布 了2016年我 国各地 区的绿 色发展指数 ,这是我 国首次发布该指数 。
从2016年的评价结 果综合来 看 ,绿色 发展指 数排名前三 位 的地 区分别为北 京 、福 建、浙江 。 从具体 分类看 ,公众满 意程度排 名前三位 的地 区分 别为西藏 、贵州 、海 南 。资源利用 指数排 名前 三位 的地 区分别 为福 建 、江 苏 、吉林 。环 境治 理指 数排 名 前三位 的地 区分 别为北 京 、河 北 、上 海 。环境质量 指数排 名前三位 的地 区分别为海 南、西藏 、福 建 。生态保护指 数排 名前三位 的地 区 分 别为重 庆 、云南 、四川 。增长质量 指数排 名前三位 的地 区分 别为北 京、上海 、浙江 。绿色生活 指 数排名前三位 的地 区分别为北京 、上海 、江苏 。
产 的242l批次产 品合格 ,产 品合格率为96.6%;82家企业生产 的86- ̄1:1: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检
出率 为3.4%。
食 品 机械 75批 次
食 品接 触 用 纸 纸 板 材 料 及
制 ,926:J ̄次
塑 料 类 食 品卡H关 产 品 , l506tlt次
按 企业 生产规模划分 ,本次抽 查的大、 中、小型企业数 分别 是71家、501家 、1798家,分别 占 抽 企 业总 数 的3.0%、21.1%、75.9%。
中国包装2018.2l 9
点检验 了理化指标 。本 次国家监督抽查 的3类产 品中,除了一些基本 的性 能指标项 目外 ,重 点开 展 了可能影 响到食品安全的理化指标项 目的检验 ,直接反 映出产 品可 能对食品造 成的危害性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51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51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51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6.21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51号
•【施行日期】2017.06.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51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北川“瓦壶沟”牌厚朴中药材等46项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
质检总局2017年6月21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7号--公布获得牛胚胎资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7号--公布获得牛胚胎资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7号--公布获得牛胚胎资格的加拿大牛胚胎移植中心名单
【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7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5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5日)废止(原因:已有更新)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1.09.14
【实施日期】2001.09.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1年第17号)
根据中国从加拿大输入牛胚胎检疫议定书的规定,现将经我局考核获得向中国出口牛胚胎资格的加拿大牛胚胎移植中心的名单予以公布。

其出口资格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二00三年十月三十日。

二00一年九月十四日
具备向中国出口牛胚胎资格的加拿大牛胚胎移植中心名单
1.中心名称Center Name: Emtech Genetics Limited.
中心地址Address:19790 88 Ave, Langley, BC, V2Y 1Z9 中国注册号Chinese Register Number:CIQ01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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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51号——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6.21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51号
•【施行日期】2017.06.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51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北川“瓦壶沟”牌厚朴中药材等46项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申报单位产品名称
1
北川神侬农业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北川“瓦壶沟”牌厚朴中药材
2 北川神侬农业科技发展有北川“瓦壶沟”牌羊肚菌
限公司
3
北海金罗汉生态园林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金罗汉”北海景观罗汉松
4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象牌高原深井盐系
列产品
5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象牌大理高原深井
盐系列产品
6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象牌普洱高原深井
盐系列产品
7
云南万兴隆生物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罗平菜籽油系列产品(醇自然牌)
8
云南万兴隆生物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罗平姜系列产品(高原尚品牌、云姜牌)
9
东莞市睿绅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广东铁皮石斛(睿绅生物牌)
10 广东省盐业集团雷州盐场雷州半岛“岭海”牌日晒
有限公司海盐
11
广东省盐业集团徐闻盐场
有限公司雷州半岛“岭海”牌日晒海盐
12
英德八百秀才茶业有限公

“八百秀才”英德红茶
13 英德积庆里茶业有限公司“积庆里”英德红茶
14
德高信茶业控股有限公司英德德高信“T三”茶
(红茶、绿茶、可可茶)
15 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
富平县“美羚”牌羊奶粉
(全脂羊奶粉、调制羊奶
粉)
16
陕西朱鹮酒业有限公司洋县“朱鹮”牌黑米酒/
黑谷牌黑谷酒
17
吴起县社会福利总厂吴起县“神棘”牌沙棘红

18 静乐县人民政府静乐黑枸杞(瀚漠鲜果
牌)
19 静乐县人民政府静乐藜麦米牌藜麦
20 山西中大科技有限公司右玉天下康生牌亚麻籽油
21 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

“TRANLIN”牌本色
文化用纸;“TRANLIN”
牌食品包装纸;“泉林本
色”牌本色生活用纸;
“天和包装”牌纸浆模塑
一次性餐饮具
22 山东泉林嘉有肥料有限责
任公司
“嘉有”牌黄腐酸有
机肥料;“嘉有”牌黄腐
酸生物有机肥;“嘉有”
牌黄腐酸微生物菌剂;
“嘉有”牌黄腐酸水溶肥
料(黄腐酸营养液)
23
青海香三江畜牧业开发有
限公司香三江牌牦牛肉干及卤汁牦牛肉
24 青海翔宇农业科技有限公“乌蓝宝”枸杞干果

25
青海万里红绿色生态开发
有限公司
“格桑丹珠”红枸杞、黑枸杞
26 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大漠红”100%枸杞
汁、“雪山红”冻干枸
杞、“雪山红”低温干燥
枸杞
27 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民政

“亿林”牌大格勒枸
杞、“亿林庄园”牌大格
勒枸杞、“亿林(圆
标)”牌大格勒枸杞、
“源鑫堂”牌大格勒枸
杞、“雪地劲果”牌大格
勒枸杞、“黄琻果”牌大
格勒枸杞
28
西宁源羚有机农业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
“源羚”牌蕨麻粉、蕨麻干果、单体速冻蕨麻
2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潼南核桃(志鑫牌)
3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潼南柚子(豆园牌)
31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潼南油菜(籽)(潼南绿
牌、金潼鱼牌)
32 绵阳长林食品股份有限公

梓潼长林牌黑猪肉产品
(冷鲜肉﹑熟肉干﹑风干
腊肉)
33
三台县永新镇崭山米枣专
业协会
三台“崭山”牌米枣
34
四川惠泉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梓潼“飞诺得”牌天然胡椒基丁醚、胡椒醛
35 辽宁采逸野蚕丝制品有限
公司
“极丝”牌西丰野生
柞蚕丝(精干绵、柞蚕丝
绵、柞蚕绢丝)
36 无锡太湖翠竹茶业有限责
任公司
无锡凤仪茶(凤仪牌、二
泉映月牌、红螺春牌、斗
山牌)
37 锡林郭勒盟羊羊牧业有限锡林郭勒盟“吉羊羊”牌
责任公司苏尼特羊及其速冻制品38
邓州市光照酒业有限公司邓州光照黄酒(光照牌,
豫邓牌,仲景泉牌)
39
湖北三友智慧农业股份有
限公司
随州“神农缘”牌香菇40
河北爱度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崇礼“爱度”牌亚麻籽油
41
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六盘水苦荞茶(毛大牌、荞道牌)
42
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六盘水猕猴桃(弥你红
牌)
43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钟海”牌葡萄
44
盘县人民政府盘县火腿(盘裕牌、旺火
炉牌)
45
盘州人民政府盘州软籽甜石榴(盘州红
宝石、盘州红、红果福、
子多福牌)
水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城“姜太公”牌老姜汤46
(姜茶)
质检总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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