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要求,我国要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我院根据派送培训学员实际情况使学员安心学习,在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生活待遇。
特制定此办法:
一、参加培训的对象: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相应专
业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或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专业技术人员。
二、科教科根据医院实际制定参训人员计划,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绝培训。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与执业注册、岗位聘用、中级职称晋
升直接挂钩。
四、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
师资格证的,参加医院当年度定科工作,定科方向以培训时录取的专科方向优先定科。
五、培训期间的政策和待遇: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负责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培训期间调离医院的人员要退回培训费用并赔偿医院损失,培训结束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返回医院工作。
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福利与进修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领取行政职能科室职工的绩效。
六、根据《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要求我院在引进人才时对社会
化人员招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
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参照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安排来院工作。
七、按照市县文件精神要求医院安排参加上级医院骨干医、药、护、
技师培训的人员标准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为保障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一)2010年起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
(二)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未就业毕业生。
二、组织管理(一)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应成立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小组,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同时,建立省属培训医院与地市级培训医院协作关系,共同做好培训过程管理、考试考核工作。
(二)培训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1. 在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2. 负责培训对象的日常考核、出科轮转考核;3. 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负责本专业的日常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培训医院应加强对培训对象在培期间的管理。
对违规违纪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慎重而恰当的处理,结论要与本人见面,处理结果通知培训对象选送单位,并报省毕教委备案。
三、培训年限(一)本科学历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三年;毕业研究生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下列不同类型可相应减少考试科目和培训时间:1. 毕业研究生免予参加除《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外的公共科目理论考试。
2. 按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的《福建省XX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引进的海外归来医学博士可向省毕教委办公室直接申请参加《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
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了提高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的基本诊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更好地系统掌握中医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规范中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规范进行。
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协作单位领导)成员:(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事宜,统筹管理培训工作。
各科室成立培训工作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培训的实施。
各科室培训工作小组组长名单组长:(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拟在本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标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必要的西医学有关临床知识和技术,能独立承担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四、培训招录培训对象的招录将根据我院各专业科室的师资力量和住宿容纳能力来确定每年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培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理论培训以学员自学为主。
跟师学习在专科培训阶段进行。
(一)理论学习结合临床实际应用开展理论学习,内容包含中医临床进展、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法律法规、人际沟通、中医辨证思维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知识。
(2021年整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1---全科医学及
(完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1---全科医学及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1---全科医学及)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1---全科医学及的全部内容。
(完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1--—全科医学及编辑整理:张嬗雒老师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到文库,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我们任然希望 (完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1——-全科医学及这篇文档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我们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到下面的留言区,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下载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 <(完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1——-全科医学及> 这篇文档的全部内容.全科医生是经过全科医学专业培训合格后,能够胜任*A.全面掌握临床各科专业技能的临床医生B。
提供“六位一体" 全部服务内容的基层医生C。
专门为社区群众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生D.在社区提供基本医疗和初级保健的临床医生E。
专门为社区群众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的基层医生全科医疗团队是指*A。
政府应为每一个病人配备一个提供全面医疗照顾的团队B. 全科医生带领团队共同为患者健康问题的需要提供医疗照顾C。
病人和家庭的任何健康问题均需要一个医疗团队来进行照顾D. 全科医生为每一位病人建立一个固定的照顾团队E. 由全科医生和预防保健科医生组成的照顾团队全科医学的基本特征不包括以下哪项*A.以门诊为主体的服务B。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闽卫财〔2021〕86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闽卫财〔2021〕86号各设区市卫健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省卫健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厦门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及其仓山院区、第九○七医院、第九○九医院、第九一○医院,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起,提高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和部分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省级生活补助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会人”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招生计划公布的急需紧缺专业(儿科、精神科、病理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生活补助从原来2.4万元/人·年提高到4.2万元/人·年,其中急需紧缺专业的“社会人”不享受叠加补助(生活补助为4.2万元/人·年),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各基地医院不得将增加的财政补助冲抵医院应给予的生活补助。
二、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理论培训、质量控制、师资培训、网络建设与维护补助及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师资带教的补助标准不变,仍为0.6万元/人.年。
三、本文件下发之日前已退出培训的人员不再补发。
延长培训期间及由于各种原因第二次起进入培训人员均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此政策。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1)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征求意见稿,为确保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根据中国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特制定本基地验收标准。
第一章培训基地总体要求一、培训基地基本条件1.医院等级及规模:,1,医院等级为三级中医医院。
,2,总床位数?300张。
,3,省级重点中医专科?3个。
,4,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数?22项。
,5,作为培训基地~应具有同时接纳60 人培训,每年不少于 20 人,的容量。
2.诊疗疾病范围:符合《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详见第二章培训科室要求。
3.培训基地应配备的大型医疗设备:设备名称数量,?台, 脑电图机 1 心脏彩色超声心动图仪 1 X线摄片机 1 CT 1 纤维胃镜 1 纤维肠镜 1 纤维支气管镜 1 呼吸机、心肺脑复苏等急救设备 314.科室设置:科室设置满足《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及辅助科室,包括心电图、影像、中药房等,。
5. 医疗工作量:,1,年门诊量?70万人次。
急诊量?8万人次。
中医专病门诊?30个。
,2,床位使用率?90%。
平均住院日?21天。
病床周转次数?17次/年。
6.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中医参与治疗率?90%。
,3,中西医结合治疗率?70%。
7.培训基地师资条件,1,专科指导医师与受训者人数比例应达到1?2。
,2,科室内主任、副主任与主治医师人数比例达到1?2?4。
,3,中医类医师占医师的比例?70%。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剂人员总数?70%。
二、培训基地教学条件:1.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能容纳60人以上教室。
2.有培训临床技能的示范教室.3.图书馆藏书的专业种类齐全~具有中医住院医师接受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互联网上网渠道和设备能满足使用。
三、培训基地组织管理1.由院领导分管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职能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职责分工明确。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闽卫医政函〔2021〕694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1〕694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省疾控中心、省职控中心、省血液中心,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福能集团总医院: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2019-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周期2019年10月至2021年10月。
二、考核类别及考核对象考核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考核对象: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执业2年及以上,现注册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参加本次考核。
对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执业不满2年,现注册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根据个人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安排2021年10月,启动2019-2021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2019-2021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补考以及经审批同意的延期考核工作。
(详见附件1)四、考核主要程序本周期考核统一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址:,简称“定考系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定考系统电脑端实现定期考核管理。
医师通过“医师服务”APP手机端实现信息确认和完善、确定考核程序及进行学习完成考核等操作。
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
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正文:---------------------------------------------------------------------------------------------------------------------------------------------------- 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四川省卫生厅:你厅《关于请求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的请示》(川卫函〔2011〕30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及时申请执业注册。
注册批准机关为负责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为其进行执业注册时,不要求其提交聘用证明,不填写《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但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其他内容,并在“备注”页中填写“规范化培训信息”。
二、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机关为负责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时,只需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填写“规范化培训信息”,不需变更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等内容。
三、上述“规范化培训信息”包括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培训基地名称,样式为“2×××年×月×日至2×××年×月×日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同时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四、规范化培训期间,学员可以按照取得的医师资格类别,根据培训计划在培训基地不同科室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轮转,其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不受限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闽卫科教函〔2020〕25号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闽卫科教函〔2020〕25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分中心,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81号)文件精神,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规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提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9〕13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福建省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是当前加快壮大全科医生队伍的有效途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化医改、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各培训基地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培训体系,推动我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扎实稳妥有效开展。
二、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培训任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全科转岗培训政策落实,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补贴。
派出单位应当保证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使其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工作,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承担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任务。
最迟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按诊疗科目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核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全科医教研工作。
三、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到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仍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或未达到设置指导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附件1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下简称“中医规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规培是中医药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
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药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现代医学知识与技术,能独立、规范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医师,特别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中医全科医生。
第三条中医规培对象为:(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中医规培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与规范,制订工作规划与计划,指导监督各地工作。
第五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中医规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中医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基地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上向中医全科专业倾斜。
第六条中医规培基地是承担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中医规培具体组织实施,落实培训任务。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培基地可根据培训需求选择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基层培养基地,共同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任务。
第七条相关高等院校应将承担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训任务的中医规培基地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在教学条件建设、理论学习、师资培训、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大对基地的支持力度。
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了提高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的基本诊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更好地系统掌握中医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规范中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规范进行。
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协作单位领导)成员:(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事宜,统筹管理培训工作。
各科室成立培训工作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培训的实施。
各科室培训工作小组组长名单组长:(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拟在本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标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必要的西医学有关临床知识和技术,能独立承担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四、培训招录培训对象的招录将根据我院各专业科室的师资力量和住宿容纳能力来确定每年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培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理论培训以学员自学为主。
跟师学习在专科培训阶段进行。
(一)理论学习结合临床实际应用开展理论学习,内容包含中医临床进展、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法律法规、人际沟通、中医辨证思维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知识。
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方案
中医院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方案(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是指通过中医全科医学培养,掌握中医学、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运用中医学和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主要在基层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程度较高的中医执业医师。
随着医疗诊疗模式的发展,全科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中医全科医生的培养,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要求,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招录对象、方法及招收比例根据省中医药局统一部署,每年定期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面向全国招录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或中医类别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录比例不低于当年招收培训学员总数的10%。
二、培养时间1.本科学历、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员:培养时间为33个月,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轮训26个月,基层实践6个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员:培养时间为24个月,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轮训17个月,基层实践6个月。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员:培养时间为12个月,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轮训8个月,基层实践3个月。
专业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员,需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减免培训时间到24个月及12个月。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培养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三、培训内容(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军事化训练、医德教育、规培相关制度、病历书写、院感培训、感恩教育等,为期1周。
(二)理论学习1.全科理论学习理论学习为期1个月,学习内容包括:中医全科医学概论、中医康复学、社区常见病症及处理、中医养生保健学、医学心理与精神卫生、预防医学概论、科研方法与设计、综合素质培养等。
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授课内容以临床实际需要和临床案例为重点,保证教学效果,具体安排见附件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01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0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闽人社建议复〔2022〕62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01号建议的答复王新宇、刘赟、徐文平、郭玮韡代表:《关于要求增设“医疗保障”专业技术职称的建议》(第1401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明确规定“新设职称系列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
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
2017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2号),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职称系列的增设、整合和取消;各系列内的专业设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省级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并形成动态更新机制”。
目前,新增职称系列权限在国家,若需新增“医疗保障”系列职称,应由国家医保局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若需在现有职称系列内新增“医疗保障”专业,应由相关系列(专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医保局研究提出,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出解决全省各级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通道问题,很有针对性,对我厅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经与省医保局了解,我省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后,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主要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管理和支付等服务工作。
福建规培报名流程
福建规培报名流程
《福建规培报名流程》
福建规培(即规范化培训)是指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规范化培训计划和国务院卫生计生部门批准的本专业规范化培训基地实施的医学规范化培训。
对于想要参加福建规培的医务人员来说,报名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首先,申请参加福建规培的医务人员需要登录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写《福建省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培)培训计划实施机构确认申请表》。
在填写表格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和专业、目前从事的医疗工作等相关信息。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携带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前往当地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确认。
确认后的申请表和材料将被发送至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审核。
一旦审核通过,申请人将会收到报名成功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的准备工作。
在培训期间,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培训计划的要求,完成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顺利完成规培过程。
总的来说,《福建规培报名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同时也需要对培训过程和要求有清晰的认识,以便顺利完成整个规培过程。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规培报名流程有所帮助。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网络在线专项培训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网络在线专项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07•【字号】闽卫科教函〔2021〕549号•【施行日期】202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职业培训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网络在线专项培训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1〕549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及其各院区、第九○七医院、第九○九医院、第九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各有关单位: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病例筛查意识,提升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我委收集梳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培训材料,从8月10日起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网络在线专项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全省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采样、实验室生物安全、院感防控、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要求、中医治疗、疫情防控应知应会知识等。
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和防控政策调整,随时更新培训内容。
三、培训方式及途径采取网络在线培训,可自行选择“华医网”、“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网站或扫描手机微信二维码学习,直接登录平台(登录流程见附件),免费学习。
四、有关要求(一)各级卫健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在8月底之前完成全省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培训,做到全覆盖,提高医护人员新冠肺炎诊治能力和水平。
(二)此次培训项目列入2021年度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3分,且不计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认定上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7.15
•【字号】闽卫中医函〔2021〕485号
•【施行日期】2021.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闽卫中医函〔2021〕485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
为做好2021年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福建省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中医住培”)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卫健委具体组织协调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根据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1)和招生情况进行调配。
委托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各培训基地开展招生,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正、公平、有序。
二、招录对象
2015年起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培训专业分中医专业和中医全科专业(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参加中医全科专业培训)。
根据《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海外生源(取得教育部认可的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身份报名参加培训;
外省生源〔福建省外(或海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非福建省户籍的中国大陆公民〕的本省“单位人”按选送单位培训学科要求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培训;外省生源的“行业人”(尚未就业人员)须参加由中心组织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考试。
在读或本年度将入学的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本年度不得报名住培。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登录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http://mvw-fujian-
/index_FJ_ui/index.html),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已取得的提交)、同意函(单位人提交)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
未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逾期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将无法进入招生程序。
2016年7月1日起,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再次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前需与培训中心电话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1.外省生源“行业人”:7月20日8:00至7月25日17:00。
资格考试定于7月27日晚17:30-19:30。
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1号附属楼3层会议室。
2.“单位人”和本省“社会人”于7月20日8:00至7月27日17:00报名。
(二)填报志愿
每个报名人员应在培训基地名单中填报志愿,最多可报2个志愿,并选择是否志愿“服从调剂”。
各培训基地将按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顺序招收培训对象,不服从志愿调剂人员不予调剂志愿,本年度不进入培训;经志愿调剂的人员未到调剂后基地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
(三)审核
1.网上初审
7月28日8:00至7月30日17:00由培训基地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复核
进入面试时,培训基地应现场审核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2016年起外省高校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另增加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查询的学位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留存备
查),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学科名称和同意变更执业注册),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四、通知面试
培训中心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将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发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在每个志愿录取开始时尽快电话或短信通知需要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自行制定。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志愿:7月31-8月5日。
2.第二志愿:8月7-15日。
3.志愿统一调剂:8月16-20日。
(二)录取方式
各培训基地将根据报考者个人信息、面试成绩等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当天,将已通知面试但未参加面试人员在培训网上进行标记上报。
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选择服从志愿调剂者由培训中心根据各基地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进行统一调剂,如剩余招生计划及容量不足时不予调剂。
录取结果由各培训基地通知报考者,报考者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查询。
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各培训基地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并取消下一年度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六、报到及签订协议
(一)9月1日前,培训基地须完成报到工作,并将录取名单全部录入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基地通知。
(二)培训对象必须分别和培训基地、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社会人”仅
须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单位人”协议内容必须包括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等内容。
(三)9月3日前,各培训基地必须在培训平台下载填报正式报到及未报到的培训对象汇总表并补充填写完整,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中心备案,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作为培训年限起始认定及财政生活补助费发放的依据。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仔细填写工作单位,注明“单位人”和“社会人”,选择后不予更改。
2021年在闽高校招收中医硕士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籍,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
(二)申报人员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
(三)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四)录取后进入培训基地应当服从培训基地的轮转安排,包含到协同基地进行轮转。
(五)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是培训中心、各培训基地与报考者、培训对象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经常登录该平台了解相关政策及最新信息。
(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及时转发、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七)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7月1日起,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的人员3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中心联系人:肖霖桢,联系电话:0591-83211133,网络技术咨询:
400 001 8080;邮箱:*******************,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路602号福建省人民医院。
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处联系人:林颖欣,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附件:1.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临床培养)基地招生计划数
2.2021年福建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