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做好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社通联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初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初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2•【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初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决定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初选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数量与范围(一)申报名额。
国家“双高”建设学校每校最多可申报4门课程,广西“双高”建设学校每校最多可申报3门课程,其余高职学校和广西“双优”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每校可申报1门课程。
(二)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等。
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
对参加2022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提供作证材料)。
“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一)课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标准。
课程目标定位准确,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资源丰富,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
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技能)课程紧密对接岗位实际,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
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及专业建设调研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及专业建设调研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09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职业教育实习实
训及专业建设调研的通知
梧州市教育局、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现场调研工作的函》精神,教育部专家组将对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4所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及学校专业建设调研。
请各校根据《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现场调研工作的函》要求,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具体调研行程安排如下:
7月9日下午:到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调研。
7月10日上午: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调研。
7月10日下午: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调研。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春鹏,0771—5815182。
附件: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实习实训现场调研工作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08•【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现将《2024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4月8日2024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体系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机制1.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调整完善我区其他资助项目对象范围、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等内容。
2.研究出台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指导各地各校提足用好校内资助经费。
3.开展广西学生资助标准化管理模式研究,面向全区推动建立广西学生资助标准化规范,强化资助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4.开展“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试点,逐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推动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的精准识别认定。
二、强化学生资助宣传育人5.继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丰富资助政策和成效的宣传载体和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满意度。
6.组织各地各校充分利用入学、中高考、考研、征兵、毕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配合推送考试提醒、学业咨询、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内容,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结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3.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结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设置工作安排,我厅对各市教育局申报增设或撤销的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了统筹,对申请设置普通目录内专业进行了形式检查及备案汇总,对申请设置国家控制专业、目录外专业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对各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88所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普通目录内53个专业、121个专业点进行备案。
二、同意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等9所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婴幼儿托育、中药等国家控制专业5个、专业点10个。
三、同意撤销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等25所中等职业学校的旅游服务与管理等31个专业、46个专业点。
四、全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需及时登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完善更新专业开设情况和拟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等信息。
各市教育局须于4月22日前完成本级的审核管理工作。
五、各市教育局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3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和管理,掌握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优化结构,指导支持学校培育优势特色专业,形成与地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六、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科学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充实专业师资力量,完善实训设施设备,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中小学生暑期家务劳动“手拉手”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中小学生暑期家务劳动“手拉手”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中小学生暑期家务劳动“手拉手”活动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劳动意识,培养劳动能力,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丰富中小学生暑期家庭生活,发挥家庭在促进提升中小学生家务劳动技能水平的基础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区中小学生暑期家务劳动“手拉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暑期家务劳动“手拉手”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念,初步掌握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帮助学生培育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在劳动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积极构建健康和谐和睦的家庭关系,厚植积极向上的优良家风。
二、活动内容根据中小学各学段不同要求,在家长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日常生活劳动,让学生亲历家庭场景、亲自动手操作、亲身实践体验,争做清洁与卫生能手、整理与收纳能手、烹饪与营养能手、家用器具使用与维护能手、家庭美化与环保能手。
(一)清洁与卫生能手。
清洗鞋袜,擦拭桌椅、书架、柜子,扫地或拖地,擦洗室内玻璃、清洗茶具,清洁整理衣橱、书柜等。
(二)整理与收纳能手。
收拾整理玩具柜、书架书柜、衣物衣橱,全面收拾房间等。
(三)烹饪与营养能手。
择菜、摆放碗筷、饭后洗碗;协助家人收拾餐桌;洗菜、切条状蔬菜;做简单凉菜、热菜,协助家人烹饪;独立烹饪并完整制作几道菜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精神和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工作调度会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创建工作,现将《广西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3月28日广西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精神和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工作调度会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创建工作,在教育“双减”中做好广西科学教育加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验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各地将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作为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依托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建设项目,支持保障本地实验区、实验校在课程资源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式变革、教育评价改革、场所场景构建、社会力量整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加强改革创新试点和创新成果协同交流提升,力争在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在全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养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一体化引领推进我区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举措(一)完善实验方案。
各实验区、实验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套制定市级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方案,明确本地实验目标、实验步骤和责任分工,提出对辖区实验区、实验校的支持举措,确保改革有效、保障到位。
新时代教育类期刊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效路径——以《广西教育》为例
新时代教育类期刊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效路径—以《广西教育》为例◎欧金昌[摘要]进入新时代,不同行业媒体在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时面临新要求、新形势、新挑战。
教育类期刊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值得期刊工作者深入思考。
文章以《广西教育》为例,从树立导向意识、完善制度建设、立足教育特色以及优化栏目、改进文风、策划专题、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探析新时代教育类期刊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新时代;教育类期刊;宣传思想工作进入新时代,我国宣传思想工作面临新要求、新形势、新挑战,这对不同行业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形成网上网下同心圆,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让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昂。
”教育类期刊作为主流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宣传思想工作中肩负准确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时推介教育改革发展成就、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等重要使命。
教育类期刊如何充分发挥在宣传思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获得强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成为其在新时代面临的重要课题。
文章以广西教育杂志社主办的《广西教育》为例,探析新时代教育类期刊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有效路径。
一、聚焦办刊质量,为教育类期刊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筑牢基础我国教育类期刊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办刊定位和导向必须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严格把好意识形态关。
作为党政机关主管的期刊,《广西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充分体现教育类期刊在开展宣传思想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
(一)树立导向意识期刊是意识形态理性传播的重要载体,强化期刊导向意识,做好期刊意识形态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切实需要,是坚持群众观的重要桥梁,是构建互联网时代舆论环境的重要基石,是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有力保障[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2024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就做好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符合结题条件的2020年以来(含2020年)我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含教育信息化专项等)。
2019年以前(含2019年)我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及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我厅不再统一安排结题。
二、结题条件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工作要求本年度项目结题工作通过网络申报方式进行。
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项目管理平台,请各高校及时登录,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一)各高校组织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4月19日前通过系统填写结题申请,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
(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24年4月23日前审核并向我厅推送项目。
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一)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项目结题工作,并对本校申请结题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及不合格的结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期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现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提高基础教育普及水平、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目的,对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优化,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统筹中央、自治区及市、县(市、区)资金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学校,适当撤并一些规模过小、办学效益较差的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
二、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规划(一)布局规划期限。
2021—2030年。
(二)布局规划要点。
1.幼儿园。
各县(市、区)要按照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的目标,做好各地幼儿园布局规划。
城市和县城每服务1万人设置1所普惠性幼儿园,每服务3万人至少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
农村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幼儿园,一般每服务人口0.3—0.6万人设置1所普惠性幼儿园。
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要建设2—3所乡镇公办幼儿园。
推进村级幼儿园建设,人口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
有条件的幼儿园应规划设置幼儿园特教班。
幼儿园布局规划由各县(市、区)开展,各城区要将属地的自治区直属、市直属幼儿园纳入本地布局规划中。
2.小学。
各县(市、区)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合理布局,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办学规模逐步降低到2000人以下,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壮汉双语学校、民族乡中心学校阅读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壮汉双语学校、民族乡中心学校阅读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桂教民教〔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壮汉双语学校、民族乡中心学校阅读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
中小学生加强阅读教育,可以提高语文素养,启发思想感情,树立崇高理想,涵养浩然之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广西壮汉双语学校、民族乡中心学校阅读工程(以下简称阅读工程)建设。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建设书香校园,大力营造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提升学生阅读兴趣、养成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不断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按照“四个一批”建设目标,即建成一批标准化阅览室(“八桂书屋”),打造一批会引领学生阅读的教师,培养一批爱阅读、会阅读的学生,形成一批阅读教育优秀案例。
到2025年,壮汉双语学校、民族乡中心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阅读环境明显改善,阅读活动丰富开展,阅读氛围更加浓厚,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特殊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特殊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15•【字号】•【施行日期】2024.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特殊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弘扬爱残助残精神,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打造积极和谐的融合教育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特殊教育宣传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让每个特殊儿童都有出彩的机会。
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6日—6月6日。
三、宣传重点广泛宣传和解读《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展示近些年各地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践探索,特别是推进特殊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加强特殊教育教师梯队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开展融合教育的具体做法,依托资源中心开展巡回指导工作的有益经验,提高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质量等方面。
四、宣传形式(一)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理论学习宣讲活动。
各地可通过政策宣讲、主题研讨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组织各中小学生收看2024年第四期《我是接班人》(特殊教育专题)宣传片,加深对特殊儿童的关注和关爱。
(二)开展特殊教育质量提升主题活动。
自治区将举办2024年广西特殊教育管理干部能力提升班、2024年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培训班、2024年广西融合教育主题培训会、2024年全区特殊教育教师优质课比赛、2024年特教教师基本功展示和融合教育教学案例遴选、2024年全区特殊教育教师教玩具制作比赛等活动。
各地要提早谋划,选派骨干力量和优秀选手参与,提升特殊教育教师教学能力水平,以赛促学,展示特教教师风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全区资助育人项目和工作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全区资助育人项目和工作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3.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全区资助育人项目和工作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我区高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建设,发挥中职和高中学校资助育人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各级各类学校资助育人水平,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全区资助育人项目和工作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高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20项、高中教育阶段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20个。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请获奖单位认真填写《2024年全区资助育人项目和工作典型案例获奖证书发放信息表》(附件3),于2024年4月7日前将相关电子版通过“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以便做好获奖证书发放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廖老师,0771—5815296。
附件:1.2024年全区高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获奖名单
2.2024年全区高中教育阶段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获奖名单
3.2024年全区资助育人项目和工作典型案例获奖证书发放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3月25日附件1
2024年全区高校资助育人优秀项目获奖名单
附件2
2024年全区高中教育阶段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获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厅各部、处、室(以下简称“各处室”)依照法定职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厅公开政府信息应该遵循下列原则:(一)及时、准确、合法、便民原则;(二)统一规范原则,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对外;(三)先审查、后公开原则。
第二章公开的内容与范围第四条本厅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属性。
第五条下列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本厅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二)本厅制作的规范性文件、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三)教育事业发展概况、教育年度统计信息;(四)本厅负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五)本厅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六)本厅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七)本厅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八)本厅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录用的信息;(九)教育招生、考试、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的其他事项;(十)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10.24•【文号】教办厅函[2012]77号•【施行日期】2012.10.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中国教育报》是教育部主管、全国唯一的教育行业日报,是教育系统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和重要行业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切实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对于深入做好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利用《中国教育报》舆论宣传阵地,及时报道本地本校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要积极支持《中国教育报》建立和完善通讯员队伍,主动提供线索,配合接受采访。
要重视发挥高校专家学者作用,邀请他们撰写文章、评论,推荐给《中国教育报》刊发。
要组织高校新闻专业学生积极采写基层新闻,踊跃向《中国教育报》投稿。
二、高度重视《中国教育报》的信息交流和学习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其服务育人、服务管理的积极效应。
要把《中国教育报》作为广大干部师生提高学习、促进工作的有力助手,列入大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培训以及师范生学习研究的参考资料。
三、各地教育部门要重视《中国教育报》读报用报活动,确保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达基层。
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对口支援、扶贫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让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都能阅读、用好《中国教育报》,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赠送《中国教育报》,积极推动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和舆论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6.0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科书厅函〔2023〕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课前到书”目标,现将我区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内容及适用范围(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所列用书是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2)所列用书是我区开发、管理的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3)所列用书是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出版的教学用书,供普通高中使用。
选修课程属于校本课程,暂由各地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课程实施要求,通过统筹使用现有地方课程教科书或校本课程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三)壮汉双语学校教学用书。
《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附件4)所列用书是我区开展壮语文教学的教学用书(教学性课程资源),供开展壮汉双语教学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四)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3年秋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中的教科书,其他没有新编教科书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科书,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合适的普通学校教科书内容进行教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69.9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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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数据中心 2022 年互联 网光纤租用服务采购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南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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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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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广 西教育骨干网 2022 年运维服务”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 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事务性工作,参与制订全区教育信息化规划、标准,研究制 订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事务性工作,开 展教育技术研究与培训;负责自治区本级教育云管理;承担中国教育电视台广西记者站工作; 协助教育厅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为全区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提供服务。
1.4.1 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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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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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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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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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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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落实情况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学校
作业管理落实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6.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
理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报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落实情况的函》(教基司函〔2021〕26号)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填报有关数据,并由市教育局汇总后,于7月5日前报送我厅基教处邮箱:**************。
同时,教育部将通过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问卷调查,全面了解作业管理落实情况。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市教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职业教育优质教材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职业教育优质教材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职业教育优质教材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0号)精神,现就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等三项任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职业教育优质教材(一)申报范围和数量:推荐教材应为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含全国优秀教材奖教材),由主编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同一主编申报优质教材原则上不超过2种,同一编写单位推荐的优质教材原则上不超过8种。
(二)申报时间:9月12日前在平台提交项目。
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课程(一)申报范围和数量: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不含广西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单位)每校可报送1门,五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每校可报送1门。
(二)申报时间:9月12日前在平台提交项目。
三、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申报范围和数量:实践中心分为学校实践中心、公共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
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可以注册牵头建设学校实践中心,其中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每校不超过8项,其他高职学校、四星级及以上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每校不超过5项,其他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不超过3项。
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可以注册牵头建设公共实践中心,每单位不超过3项。
企业可以注册牵头建设企业实践中心,每单位不超过1项。
(二)申报时间:10月10日前在平台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10月25日前在平台提交加盖建设单位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22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遴选标准,在本地(校)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遴选,将符合条件、工作积极性高的人员作为推荐人选,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推荐表》报至我厅体卫艺处。
我厅将在各地各校推荐的基础上,向教育部择优推荐。
各地各校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逾期未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不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赵彦彦,0771—5815228,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1915室,邮政编码:53002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教育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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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做好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社通联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6.2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做好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社通联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社与各地的通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机关报刊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引领正确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教育发展“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社通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是由教育部主管的中国教育报刊社在广西依法设立的派驻机构,是中国教育报刊社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建单位,目前记者站设在广西教育杂志社,依托杂志社力量开展采编工作。
广西教育杂志社是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区教育系统开展教育宣传、教育教学指导工作的重要阵地。
由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的《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是教育系统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和重要行业信息发布平台,是教育部从思想上、政策
上、业务上指导全国教育工
作的重要舆论工具,是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的权威媒体,是广大师生员工的挚友和知音,在全国教育系统拥有广泛影响。
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广西教育杂志社主办的《广西教育》《学苑创造》杂志,是经自治区教材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允许进校的期刊。
《广西教育》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进行教育政策解读、工作部署宣传、基层工作经验(人物)报道和教研经验交流,是一本用于教育宣传、教育教学指导和教研论文发表的教育工作指导刊物。
《学苑创造》配合广大中小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一本推介优秀学生作品、宣传优秀学生榜样、着重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省(自治区)级重点学生期刊。
《教师纵横》杂志是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广西教育杂志社主办,经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的互联网杂志,是我区开展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教研论文发表的重要平台。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社的联系,配合做好各项通联工作,充分利用上述教育报刊为本地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凝心聚力。
二、进一步做好与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社的沟通联系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宣传工作,选派责任心强、新闻敏感性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通讯员,主动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报送教育信息,配合接受采访,及时宣传本地本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创新、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各高校要组织新闻专业学生和学生记者团记者积极采写校园新闻并踊跃投稿。
各中小学校要选派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教师担任通联负责人或指导教师,认真收集学生的优秀书法、绘画、作文、科技等方面的作品并及时报送,让更多优秀学生作品登刊见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扎实做好《中国教育报》《广西教育》等报刊的阅读使用工作
读报用报、读刊用刊是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及教育工作者综合素养的重要环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订阅上述教育报刊。
有条件的单位可安排一定经费统一征订上述教育报刊赠送当地党政领导参阅,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机关报刊作为决策参考和业务工作工具书的作用。
鼓励各地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采取灵活有力措施,通过对口支援、社会捐赠、政府购买服务、适当使用公用经费购买等方式,让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教师、中小学生都能读好用好教育系统机关报刊,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根据《关于〈广西教育〉〈学苑创造〉由邮政发行改为社办发行的通知》〔桂教办(2020)506号〕精神,《广西教育》《学苑创造》杂志已由邮政发行改为社办发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此文对往后相关工作亦具有指导意义。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此通知后,及时转发至各学校,切实做好通联和读报用报、读刊用刊各项工作。
附件:1.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学苑创造》杂志有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广西教育》《学苑创造》社办发行各片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征订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附件1
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教育》杂志、《学苑创造》杂志有关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一、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
何世明,站长,联系方式139****6363,0771—5815331;
欧金昌,副站长,联系方式159****9935,0771—5815338,投稿邮箱
****************。
二、《广西教育》杂志
1.白聪敏,版面主编,负责各学段教研专题理论文章审稿、组稿工作,联系方式135****1438,0771—5815345,投稿邮箱**************;
2.欧金昌,版面主编,负责宣传报道、教育时评组稿工作,联系方式
159****9935,0771—5815338,投稿邮箱**************;
3.卢建龙,版面主编,负责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理论文章审稿、组稿工作,联系方式133****2211,0771—5815335,投稿邮箱*************;
4.林剑,版面主编,负责中等教育(普高、中职)理论文章审稿、组稿工作,联系方式137****7578,0771—5815377,投稿邮箱**************.com;
5.雷靖,版面主编,负责高等教育理论文章审稿、组稿工作,联系方式
137****2775,0771—5815467,0771—5315920投稿邮箱***************.com。
三、《学苑创造》杂志
1.黄茜,主编,负责《学苑创造》杂志A版、B版审稿、组稿工作,联系方式173****3350,0771—5815340,投稿邮箱**************,**************,
2.韦力,副主编,负责《学苑创造》杂志C版审稿、组稿工作,联系方式187****9770,0771—5815341,投稿邮箱**************。
四、《教师纵横》互联网杂志
周翠如,主编,负责《教师纵横》文章审稿、组稿工作,联系方式
186****1908,0771—5815342,投稿邮箱****************。
附件2
《广西教育》《学苑创造》社办发行
各片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张代强,广西教育杂志社发行部主任,联系方式138****0582,负责片区:玉林市、桂林市、横州市、宾阳县、兴宾区、钦州市、防城港市;
2.梁明东,广西教育杂志社发行部主任,联系方式158****5877,负责片区:南宁市(横州、宾阳除外)、崇左市、柳州市、贵港市百色市、河池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来宾市(兴宾、金秀除外);
3.张静,广西教育杂志社发行发行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138****7306,协助梁明东开展各项工作;
4.窦少君,广西教育杂志社发行片区委托负责人,联系方式137****0554,负责片区:贺州市。
附件3
《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征订方式
《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仍为邮发,区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订阅的,可直接与本县(市、区)的邮政公司报刊征订部门联系,也可与中国教育报广西记者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