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制度生态环境及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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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发表于《现代大学教育》2004年第3期

高等教育制度生态环境及其优化1

贺祖斌

摘要:制度环境是影响高等教育行为决策、资源配置与办学效益的最重要的环境变量,对高等教育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试图用生态学原理对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环境进行分析,并通过高等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制度创新来促进高等教育制度生态环境的优化,推动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制度生态环境;优化

高等教育生态环境是一个多维性环境,它由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和价值生态三大部分环境组成。在整个生态体系中,任何一种生态现象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由多个生态因子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而产生的。其中高等教育的社会生态环境是影响和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其主要构成因子为制度、经济和科技环境等。其中,制度环境是影响高等教育行为决策、资源配置与办学效益的最重要的环境变量,对高等教育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制度安排往往能左右国家在高等教育发展中根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投资方向等新的环境中不断变革,从而对高等教育发展起到制约作用。

一、高等教育制度环境分析的新方法:生态学

根据生态系统和生态平衡的原理,实现和保持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与制度生态环境的生态平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大体可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高等教育系统与制度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并达到生态平衡;二是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主体即高等学校内部结构和功能、组织与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与平衡;三是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与各子系统中物质和能量输入和输出过程中数量的平衡。高等教育生态规律是以生态学

观点来研究高等教育与外部生态环境之间,以及高等教育内部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之间本质的必然联系。

首先,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失衡。从生态学角度来看,衡量高等教育生态系统是否处于平衡态,必须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结构的平衡;二是高等教育生态系统功能的平衡;三是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输入和输出的平衡。倘若系统的平衡受到破坏,就会导致高等教育生态系统失衡。

其次,竞争机制与协同进化。在高等教育生态系统内部或在各个子系统之间,在不同的层次结构或同一层次的不同院校间都存在着竞争。竞争的结果,会导致教育资源流向办学质量和效益好的学校,以体现教育投资的效益,竞争的结果会出现优胜劣汰、协同进化。

再次,生态位与生态圈。某一物种在生物群落中占据的位置,称为生态位。高等教育生态系统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生态位,就其经济基础和教育的阶级性来讲,它属于上层建筑领域;但就教育是人力资源的开发以及它与经济的关系,它又属于生产力的范畴。[1]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有利于保持生态系统稳定,维持生态平衡,而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赖于建立教育生态圈的人才流、能量流、物质流的良性循环机制。教育生态圈这个大教育生态系统,不仅包括不同类型层次的教育对象和教育者,而且还包括教育发展所依赖的制度环境和条件。

二、现行高等教育制度生态环境的特征:集权控制

高等教育运行的以行政约束为主的制度生态环境,其实质是一种纵向约束的可控生态系

统,系统的物质、信息、能量的流量是不对称的。“集中控制的高等教育运行体制其实质是一种服从模式,表现出屈从意识就得到奖励,反之就受到惩罚。”[2]这种制度使高等教育生态系统有它特有的集权控制的制度特征。

集权。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作为社会生态系统的子系统,是一个可调控的生态系统,在严格集中控制下,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集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于一身,自上而下作出决策并进行管理,学校缺乏自主办学的权利和独立作出决策的权力。

封闭。表现在目标制定上,高等学校只须听从于政府,无须了解社会需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决定了宏观和微观之间的平衡。高校只须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负责,从而严重削弱了高校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联系。表现在管理上,在这种严格的集中控制模式中,集中控制规则通过上传下达、不断地扩展,导致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内建立起一整套复杂而又封闭的规章制度,管理行为被这些规则所束缚。

倒置。在高度集中控制下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高等学校只是主管部门的附属机构,是行政体系在高等教育系统的延伸,办好学校的关键主要是依靠政府官员,而不是依靠大学校长和广大教师。“行政化”了的高等学校完全按行政组织的规章行事,行政人员是支配学校运行的核心和主角。教学、科研人员在相当程度上成了行政系统上执行权力意志的工具,缺乏独立自主发展和参与制度创新的机会。实际上,这种制度造成的结果是与大学的“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大学理念是相悖的,“大概没有任何打击比压制学术自由更指向高等教育的要害了。”[3]

单一。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无视地区、行业、学校发展的不平衡性,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模式,极大地限制了学校之间的竞争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从服从角度来看,其制度特征表现为形成了特有的选拔管理者的机制。高等学校职能的发挥不依赖于管理者的潜能发挥,而在于遵循规则的忠诚度,从而在这种制度安排中安全目标的追求成为了管理者的首选目标。导致了高等学校的管理者忠诚于规章制度,缺乏个性和创造性。

在高度集中控制下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由于以上种种的制度生态特征及其相应的制度缺陷,导致了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创新处于一种乏力的状态,从而使得整个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缺乏系统自我更新、自我调节的原动力,受制度生态环境的影响,系统与环境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乏力。

三、高等教育制度生态环境优化:制度创新

生态平衡包括生态系统的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是一种动态平衡。当系统的生态环境发生改变时,必然会影响系统的内外平衡。而系统也只有通过不断的自我调节与主动创新,才能建立起与新环境相适应的新的平衡状态;否则,系统将遭到破坏。作为生态系统的高等教育制度体系,同样要维持系统的内外平衡状态,以有效地发挥系统整体功能,实现其存在价值。

1. 理顺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优化外部制度生态环境

张应强教授认为:“当前的制度环境建设集中体现为调整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4]在谈到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时他认为:“就当前我国大学与政府的关系而言,主要特征是把大学看作是行政组织的附属机构或者是行政组织的延伸,对大学实行一种高度集权的行政控制方式,采用刚性的行政方式去控制和管理大学。大学因此而缺乏办学自主权,缺乏自我责任意识,对行政权力产生制度性依赖。”因此,在处理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时,首先应强化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理顺与政府的行政管理关系,建立良好的制度生态环境。

第一,确立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

在高等教育生态系统中作为生态主体的高等学校,在高度集中控制下的高等教育制度中,其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确认,这无形中阻碍了高等学校的创新积极性。因此,优化制度环境首先是要落实高等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即“大学自治”。自治是指高等学校在国家法律

与政策的宏观调控下,自己管理自己。《世界高等教育宣言》明确指出: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21世纪大学发展的永恒的主题。大学自治的前提是政府放权,大学自治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离开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自治是无秩序的自治,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自治是不可想象的。自治的基础是建立一整套校规校纪,且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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