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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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困境

国中有家,家有个体。传统的儒家通过家国体系把一个个独立的个体组织成一个庞大的帝国。然而,当个体不幸陷入与传统道德冲突的困境,他又该如何突围呢?

首先要为与传统价值不可调和的道德冲突下个明了的定义,随后才能在设定的范围内讨论突破道德困境的方法。

道德冲突存在的前提,自然能想到的是,公认的道德原则同个体道德实践不兼容。举个例子,一家中一父一母一女儿,女儿亲近父亲,母妒,遂疏离父女关系。女儿不解母意,认为剥夺了其享受父爱的权利。然而,传统道德规定的慈爱子孝,完全忽略了人性中爱情的存在。母同女儿在爱情面前的竞争关系是人类天性必然导致的,不论竞争对象是父还是其他存在。但是,母同女儿的竞争关系在传统的道德框架中并没有得到解决,致使两者甚至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进行恶性竞争。由于母一般地位高在家中握有主权,女儿于是常常在竞争中落入下风,并同时受到“孝顺”这种只讲义务不讲权利的传统道德的束缚和镇压;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儿终有一天会成为主母,掌握家庭权利,而母已衰老,处于不利地位,只能虚弱无力的拿出“慈爱子孝”的保护伞。可以肯定的说,与母女的竞争关系对应,家庭中必然存在父子间和子女间的竞争关系。传统道德忽视了家庭中这些竞争关系,对于竞争导致的矛盾冲突,也只能无力的提出“父父子子长长幼幼”这种无法落实的道德理想。

一方面传统道德对现实生活调节不能,另一方面社会的惯性造成传统道德原则依旧难以撼动,因为人们守护传统。社会惯性可以理解为,社会变革是螺旋渐进的而不可能是“毕其功于一役”式的突变。既然支撑起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需要慢慢积累,社会的变革还需要时间耐心等待,因为马克思哲学认为,下层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时代的改变反映在个人意识上,自然的,就是产生道德冲突。

此类情形就像穿鞋子:脚长大了,原来的号码不再合适,于是有些挤脚。鞋子是保护脚板的,必须得穿,所以能想到的解决方法有两种。其一,依旧穿小鞋,横竖把脚挤进去,时间长了,楞是让脚板维持了原来的大小,很节约,唯一不足就是过程太痛苦了,而且容易引起疾病;其二,就是换鞋呗,可是新鞋子不能天马行空任意形状任意尺码,它还得在旧鞋子的基础上,参照脚的大小,规规矩矩的设计而成,理由吗就是,旧鞋子如此经穿耐用,肯定是有长处的,所以不能一概放弃。两种解决途径,一个保守,一个冒险,一个省力,一个费工。可是着眼于未来,为健康计,既冒险又费工的方法反而成了理智的选择。

既然道德冲突客观存在,不禁要问具体的道德困境是什么样子,解决道德冲突是否需要突破传统约束,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举一个关于爱情的例子。一个未成年人暗恋其老师,一边欲表达心意,争取爱情,一边畏惧家人知晓后受到谴责,从而构成心理矛盾,终日郁郁寡欢。根据儒家的伦理体系,老师是和家长一辈的,于是师生恋同乱伦无二。甚至未成年人的家长此前一直向其灌输禁止早恋的教导。可问题是未成年人的恋爱只是想想而已,并未付诸行动,老师都不见得知情,而且感情发展连成年人都很难控制,更何况处于敏感青春期的人呢?所以未成年人没有错,可是在其保守又严格的家长看来,其犯下了乱伦兼早恋的双重罪恶。在给予未成年人怜悯的同时,让人不禁想如何能够稍稍减轻其心理负担。作为家长,应该如何处置呢?传统道德规范的确应该遵守,可是有什么能比子女的健康幸福更重要吗?为了维护所谓的颜面,谁能赋予家长肆意损害子女利益的权利呢?也许家长为了避免伤害孩子,会把谴责的矛头指向老师。可是无辜的老师甚至不知道世上存在着这样一份暗恋。由此看来,在这个情形下,被破坏的传统礼教呼唤惩罚,可是没有那种惩罚是具有正当性的。解决的办法也许是突破儒家定下的身份限制,承认更符合人性的“恋爱无辜”原则。结果没有人应该受到谴责。但是虽然承认未成年人可以向老师表白,可老师作为大人则有责任为了其健康成长拒绝接受其爱情。总结这一事例,为了解决未成年人的道德困境,传统道德的确被突破了,理由为尊重人性,和关注人的健康发展。

再举一个发生在公共与私人领域边界的例子。有女人认为在街道公共交通等公共场合上有自由按照自己的心意打扮;有男人则认为女子的衣着太暴露不文明而且放荡。论争的焦点,我想在于,街道这类场合介于自由的私人空间和明确要求礼仪的正式场合中间。于是,有人坚持要维持自我本色,有人则觉得眼睛受到玷污,起而要求对方收敛行为。谁是谁非呢?当然在古代是不存在此类问题的,因为女子一般不被允许出门,动辄做轿子,而且还要穿的严严实实的。既然没有古法可循,就只好现代人自己定夺了。在这个关于公共场合着装的问题上,男人的观点也许不难理解,如果女人穿得太香艳,感官刺激太大,是男人也许都会忍不住神思飘渺的。可是男人可以神思恍惚,不过不代表他可以放纵自己做出些下流的举动,甚至在肇事后为了给自己开脱,反而指责女人放荡——理由就是在自由的法治社会中,公民犯错后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没有人逼迫他去作恶,而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违背了他的利益所在。当然男人如果觉得女人的衣着难以接受,可以礼貌的反映问题,协商解决。从女人的角度来看,现在妇女如此开放,我想也许是传统道德压迫造成的反作用。传统的儒家礼教把女人束缚得太紧了,“三从四德”几乎剥夺了女人对男人一切反抗的权利。已然被解放了的妇女,现在当然要享受自由的权利。综上,在这个情况下,女人享有着装自由,而男人可以提意见,但不可以动手。不禁要问为何男人与女人总是存在分歧呢?圣经讲过人的原罪,我想可以理解为人性的弱点。人类因为犯罪才被驱逐出伊甸园,同样的人性的弱点一直存在。所以无论怎么回避面对这个事实,是男人约束女人还是女人反抗男人,都改变不了已是罪人的事实。在这个女人公共场合着装的问题上,所反映的人性弱点就是,男人好色,女人好美。既然男人好色有理,那么女人就应该享有好美的自由吧。理由是尊重人性,和为了使群居的人类更好的生存发展下去。

道德冲突不仅凸显于当今,而且是人类历史上一直存在着的。那么,前人是如何解决道德困境的呢?

关于道德,老子讲过“大德不德”,即作为最终的道德原则的“大德”,超越了林林总总的条条框框,是追求“道法自然”的境界的,其终极目的在于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西方有位哲学家,叫哈贝马斯的,提出了一个类似的道德理论。他说,道德分为4个境界:其一是畏惧惩罚的法律道德;其二是按身份行事,不逾矩的道德;其三是有了自觉但是仍依附于习俗传统的道德;最后是完全自觉,明了一切道德原理的自在境界。所以说,道德是人类适应自然的理性产物,它的灵活性是必然要求,因为一切为了生存,为了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生存发展下去。在道德实践上,如果拘泥于传统,拘泥于习俗,那就是停留在了身份道德的阶段,朋友,要开发自觉,向着自在的道德境界,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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