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书诗透析沈尹默的帖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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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民国书坛有“南沈北于”双峰的比喻①,“北于”乃指“关中于氏”于右任,“南沈”即指来自浙江吴兴的“竹溪沈氏”沈尹默。1940年,沈、于及章士钊切磋书法,竞诗风流,章氏诗云:“当今于沈峨与岷,两美相合情。”即将沈、于二氏分别比作四川的岷江与峨嵋,可谓一时佳话。从习书经历来看,两人均曾兼习碑帖②,但“作为新文化运动先驱者之一的沈尹默,其所走的书学道路与吴昌硕、康有为、于右任、黄宾虹等人不同,他不是入碑出帖归于碑,而是出碑入帖归于帖,成为现代帖学的第一面旗帜。”③更有人将其行书誉为米芾之后800年来第一人④。根据沈尹默自述的学书历程来看,从他25岁研究包安吴《艺舟双楫》并习练碑字开始,到1930年即47岁,一直临写汉碑及北朝碑。此后开始学写行草,开始了由学碑向学帖的转变。沈尹默最早的一篇书法文章为1943年问世的《执笔五字法》,此时的他已经60岁了,他的帖派书风已趋成熟,建国以后直到文革前的这段时间,他更是将主要精力用在着书立说上。因此,沈尹默在专意帖学的时期发表的这些理论观点,显然是基于帖学的立场。而从沈尹默现存的数十首论书诗来看,最早的一首是作于1937年,比他的第一篇书论还要早六年。诗言志,其论书诗中涉及的书学思想涵盖了他帖学观的基本方面。
沈尹默也是一位诗人,旧体诗的功夫非常精深,五四运动时期从事新文化运动,是《新青年》的编辑之一,也是倡导和最早发表白话诗并产生影响的诗人之一。因此他的论书诗格律谨严,生动别致,词句优美,格调雅致,而且善于运用书法史上的典故,巧妙的阐述自己的帖学主张。格律、语词、用典、观点四者巧妙精到地结合在一起,娓娓道出心中的书学理想,构成了沈尹默论书诗的最大特色。将论书诗写到这样精妙的程度,近代史上并不多见。
一、沈尹默帖学思想的几个方面
1、“龙蛇起伏笔端出,使笔如调生马驹”⑤―以“笔笔中锋”为核心的笔法论
沈尹默的书学思想,既是他精湛的艺术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他对古代书论的深刻解读之下的感悟,深入浅出,阐幽发微。
首先是关于执笔法的不厌其烦的阐释。的书写风格,形成了风格流派史。历来书家都很重视采用适当的执笔方法,使之运用自如,得心应手。世传卫夫人《笔阵图》有“学书先学执笔”之说,然语焉不详。唐代韩方明《授笔要说》称其先后授人以五种执笔法,即执管、族管、撮管、握管、搦管。唐代陆希声提出“、押、钩、格、抵”的执笔方法,五代南唐李煜再增“导、送”二字,元代陈绎曾综合各家之说,撰成《翰林要诀》,使其成为明清以后书家执笔的金科玉律。沈尹默十分重视对“执笔五字法”的讨论,多次在文章中结合个人创作经验进行阐述。其重视五字执笔法的原因有三:
一是正确的执笔法是做到中锋运笔的前提和保证,这和他的“笔笔中锋”论是相表里的。沈尹默《谈书法》云:“书法中唯一重要的就是中锋,就是把这笔锋放在每字的一点一画当中,必如此,点画才能圆满美观。但是每一点画笔锋都能运用得中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此,前人就研究出了执笔和运腕等等法则。”⑥《书法漫谈》云:“因此之故,就得先讲执笔,笔执稳了,腕运能够奏功,腕运能够奏功,才能达成‘笔笔中锋’的目的,才算不但能懂得笔法,而且可以实际运用笔法了。”⑦二是从沈尹默的叙述当中可以得知,五字执笔法与他的崇王观这一帖学思想息息相关:“北宋初年,钱若水说过这样一段话:‘古之善书,鲜有得笔法者,唐陆希声得之,凡五字:?、押、钩、格、抵。自言出自二王……’这是执笔的正当法则。”(《谈书法》)⑧“书法家向来对执笔有种种不同的主张,其中只有一种,历史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它是对的,因为它是合理的。那就是唐朝陆希所得的,由二王传下来的?、押、钩、格、抵五字法。”(《书法漫谈》)⑨第三,即是借五字执笔法的强调与宣扬,批判碑派的执笔方法,可说是从根本上即最基础的方面―执笔法,就将碑派放在自己的对立面。尽管他本人也曾使用过长锋羊毫并多年习碑,但他一旦醒悟,便身体力行的倡导帖学,并且从最基础的
执笔法开始。沈尹默对碑派倡用的拨镫法和回腕法都进行了批判:“把拨镫四字诀和五字法混为一谈,始于南唐李煜。……后来论书者不细心考核,随便地沿用下去,即包世臣的博洽精审,也这样原封不动地依据着论书法,无怪乎有时候就会不能自圆其说。康有为虽然不赞成转指法,但还是说‘五字拨镫法’而未加纠正,这实在是一桩不可解的事情。我在这里不惮烦的提出,因为这个问题关系于书法者甚大,所以不能缄默不言,并不是无缘无故地与前人立异。”⑩“前人执笔有回腕高悬之说,这可是有问题的。腕若回着,腕便僵住了,不能运动,即失掉了腕的作用。这样用笔,会使向来运腕的主张,成了欺人之谈,“笔笔中锋”也就无法实现。”(《书法漫谈》)
沈尹默用通俗的解释,使人们打破清人写碑中执笔的种种作派,恢复古典帖学中五字执笔法的“正途”。他指出:“五个指结合起来,笔管就会被它们包裹得很紧,除小指是紧贴着无名指下面的,其余四个指头都要实实在在靠住笔管”,做到了“指实掌虚”。
其次即是他笔法论的核心论调―中锋用笔观。沈尹默视“笔笔中锋”为书法笔法的根本大法或曰唯一大法:“笔法是任何一种点画都要运用着它,即所谓‘笔笔中锋’是必须共守的根本方法。”“笔笔中锋,点画自然无不圆满可观。所以历代书家的法书,结构短长疏密,笔画肥瘦方圆,往往因人而异,而不能不相同的就是‘笔笔中锋’。因此知道,‘中锋’乃是书法中的根本方法,必当遵守的笔法。”(《书法论》)“自来书家们所写的字,结构短长疏密,笔画肥瘦方圆,往往不同,可是有必然相同的地方,就是点画无一不是中锋。因为这是书法中唯一的笔法,古今书家所公认而确遵的笔法。”(《书法漫谈》)提和按结合,笔锋居中,“字必须能够写到不是平躺在纸上,而是呈现出飞动着的气势,才有艺术价值。”“使转处更需要懂得提和按,笔锋才能顺利地换转了再放到适当的中间去,不至于扭起来。”(《谈书法》)正所谓“使转原从点画生,草能狼藉楷纵横。”
而对于碑学家包世臣的“永字八法”论,一半赞同一半批评,批评的正是碑派的根本笔法―“转指”、“卷毫”、“裹锋”:“包氏这个说明,比前人清楚得多,但他是主张转指的,所以往往喜用卷毫裹锋字样,特为指出,以免疑惑。”“我是不主张转指和回腕的。”(《书法论》)“隶行异代殊妍质,碑简分工各短长。”正是这种客观的对待书法史的态度,沈尹默才在碑派笼罩的大形势下,以“孤雁一声鸣”的气概褒贬书法,弘扬帖学,回归经典。
第三个方面,是对书写工具的选择,这里要特别指出来,所有研究者均未能够指出这一点。对于碑派书法的当家武器―长锋羊毫,沈尹默基本上持反对态度,但恐怕是由于碑派余绪的依然强劲,他采取了比较隐晦、间接的表述方式。如果连这一根本性的选择余地都不给碑派留下的话,就像士兵丢了枪,碑学基本就无藏身之地了,作为一个典型的文人书家,沈尹默选择了怀柔与慈善。对于那个尽人皆知的陈独秀说沈尹默“字俗在骨”的公案,沈尹默在晚年回忆时就谈到自己书法当时为人诟病的原因:“我初听了,实在有些刺耳,继而细想一想,他的话很有理由,我是受过了黄自元的毒,再沾染上一点仇老的习气,那时,自己既不善于悬腕,又喜欢用长锋羊毫,更显得拖拖沓沓地不受看。”言语之间显然表述的是对于长锋羊毫的不满。但是他并未直接的驳斥长锋羊毫的使用,而是间接地告诉青少年,选用毛笔要符合自己的喜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老话,是极其有道理的。写字时,必须先把笔安排好,紫毫、狼毫、羊毫,或者是兼毫都可以用,随着各人的方便和喜爱。”(《书法漫谈》)
2、“墨海澜翻叹汪洋,雷同姑妄说宗王”―以推重二王为核心的师法观
引用的这句诗出自《读朴初诗意偶有所触再用来韵戏成一首》,是为答谢赵朴初先生写于1965年6月11日的诗作《尹默先生以所著二王法书管窥手稿印本见赠赋此答谢并求教正》而写成的又一首诗。请注意此时的时代背景,就在1965年6月间,郭沫若写了在学术界引起震动的两万字长文《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在《文物》杂志发表,《光明日报》连载。文章提出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并非王羲之所写,从而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