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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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

(试点工程版)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二〇〇五年十月

目录

前言 (1)

1总则 (2)

1.1编制目的 (2)

1.2适用范围 (2)

1.3一般规定 (2)

1.4分类 (3)

1.5建设规模 (3)

1.6检测站选址 (5)

2总体设计 (6)

2.1检测站的工作流程 (6)

2.2检测站的组成 (6)

2.3安全设施 (7)

2.4连接道路 (7)

3超限检测系统 (8)

3.1预检系统 (8)

3.2精检系统 (9)

4交通工程设计 (9)

4.1安全设施 (9)

4.2视频监视 (11)

4.3通信系统 (11)

4.4照明设施 (11)

4.5防雷接地系统 (12)

5连接道路设计 (12)

5.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连接道路设计 (12)

5.2其他等级公路的连接道路设计 (17)

6房建设施 (20)

6.1建筑功能构成 (20)

6.2总图设计 (21)

6.3建筑设施 (21)

6.4建筑设计 (21)

6.5给排水设施 (22)

6.6供配电设施 (22)

附图 (23)

附录一:超限超载检测站各种用房建筑面积 (39)

附录二:超限检测站布设示意图 (40)

统筹规范地建设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是未来一段时期治超工作的基础任务。作为《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旨在对全国治超检测站点建设规模、选址、连接道路设计、检测设备配备、交通工程及房屋建筑设计等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以规范治超检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为了配合全国治超办领导组织的治超检测站点试点工程建设,在初步成果基础上,我们有针对性编写了这部试点工程版指南,供试点工程建设或改造设计过程中参照执行。由于水平有限,加之前无经验可借鉴,难免有不完善甚至不妥之处,冀望通过试点工程实践广泛吸纳智慧和经验,便于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指导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设的全面铺开奠定规范化基础。

各有关单位在试点参照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及建议,请及时联系编写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3号邮编:710075

电话:029-********,联系人:张社升、杨晓东

Email:xdyangits@或sheji@

——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邮编:100029

电话:010-********,联系人:谭小平、王燕弓

Email:tanxp@或tanxiaoping@

1.1编制目的

本指南用于规范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的设计,指导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选址、建设规模、连接道路设计、站场平纵横技术要求、交通工程设施及检测设备配置要求、房屋建筑设计以及场区平面布置等。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高速公路及其他各级公路上新建超限超载检测站的设计,超限检测站的改建或利用既有沿线设施改造设置超限检测站的也应符合本指南的有关规定。

1.3一般规定

1.3.1超限超载检测站宜设置在视线通视良好,通风条件好,易排水,自然环境好,用水用电方便,生活便利的地点。

1.3.2超限超载检测站的设置及其日常管理不得干扰主线交通的正常运行。

1.3.3超限超载检测站一般宜采取港湾式,靠近公路主线设置;当受客观条件限制,检测站必须远离公路主线设置时,应合理设置连接公路主线与检测站场区的道路。

1.3.4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时应按双侧布置考虑,实行单向检测。其他等级公路上的超限超载检测站宜单侧设置,实行双向检测;当实行双向检测严重干扰主线交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主线交通运行的影响,或考虑双侧设站实行单向检测。

1.3.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在主线上设置超限超载预检系统,预先分离可疑超限超载车辆,尽量减少对非超限车辆通行的影响,有效降低超限检测站的工作负

荷;采取计重收费方式的收费公路可利用计重车道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预分离。

1.3.6其他等级公路一般可采用人工方式初步分离可疑超限超载车辆;当人工方式对公路通行能力干扰较大时,也应在主线上设置超限超载预检系统。

1.4分类

1.4.1超限检测站按设置型式可分为独立设置和合并设置两种。参见附录二(附后)布设示意图1-4。

独立式超限超载检测站:在公路沿线单侧或双侧设置的仅用于超限超载检测功能的港湾式超限超载检测站。

合并式超限超载检测站:利用既有的沿线设施如服务区、收费站、道班房、各类专业检测站进行改造或扩建而成的超限运输检测站,这些检测站与沿线设施场地共用,办公和生活设施全部或部分共用。

1.4.2超限超载检测站按适应的交通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检测站。

1.5建设规模

1.5.1超限检测站的检测车道数宜按公路开通后第10年的预测交通量设计。

1.5.2参照收费车道数计算方法,考虑车辆组成、超限率等因素,将收费车道

数计算采用的基础数据DHV修正为超限交通量,即DHV

超限=AADT×K×D×δ

1

×δ

2

,

式中δ

1为载货车组成比例,δ

2

为超载率,检测服务时间(检测车道检测完一辆车

辆并打印结果所持续时间,不包括卸载处理时间)按30~50秒考虑,平均等待车辆数2~3辆。

1.5.3计算各级公路上设置的超限超载检测站单侧用地指标的主要设施总规模见表1.5.3。各分项功能设施的建筑规模可参照附录一(附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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