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及应对
电子商务对法律带来的新挑战电子商务概论
电子商务对法律带来的新挑战电子商务概论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今商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特点,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商业模式。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给法律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
首先,电子商务中的合同问题是法律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在传统商务中,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有双方的签字和盖章。
但在电子商务中,合同往往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例如电子订单、电子邮件等。
这就引发了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成立时间、地点等问题。
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的签订双方的真实身份和意愿,如何保证电子合同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都是需要法律明确规定的。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也面临巨大挑战。
在网络上,信息的传播极为迅速和广泛,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且难以监控。
例如,数字产品的盗版、商标的侵权使用、网络域名的抢注等问题屡见不鲜。
对于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来说,如何在电子商务中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法律来说,如何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来打击侵权行为,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再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电子商务法律领域的另一个关键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往往无法直接接触商品,只能通过商家提供的图片、文字描述等信息来了解商品。
这就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容易受到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的侵害。
而且,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地域特性,维权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如管辖权的确定、证据的收集等。
此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电子商务中也存在被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如何保障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也是法律需要关注的重点。
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难以适用。
例如,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如何确定纳税主体、纳税地点和纳税金额等,都需要法律进行明确的规定。
否则,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还会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另外,电子商务中的竞争秩序问题也不容忽视。
电子商务时代完善我国合同法的几点思考
电子商务时代完善我国合同法的几点思考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今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这个数字化的交易环境中,传统的合同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保障交易的安全与公平,完善我国合同法显得尤为重要。
电子商务的兴起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交易模式和法律问题。
首先,电子合同的形式和效力问题备受关注。
与传统的纸质合同不同,电子合同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其订立、传输和存储都依赖于网络和电子技术。
如何确保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成为了合同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其次,电子商务中的格式条款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在许多在线交易中,商家往往事先拟定好格式条款,消费者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而没有协商的余地。
这些格式条款可能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再者,电子商务的跨境交易特性使得法律适用和管辖权的确定变得复杂。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当交易发生纠纷时,应该依据哪国的法律来解决,由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院来管辖,都是亟待明确的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完善我国合同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认定规则。
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时,建立电子签名和认证制度,确保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技术手段来确定,例如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指定系统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二是加强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合同法应当规定商家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必须以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要条款,并赋予消费者一定的权利,如要求商家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以及在格式条款明显不公平、不合理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三是完善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并建立相应的救济机制。
例如,当消费者因商家的欺诈行为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加倍赔偿。
电子商务法律瓶颈及解决措施
电子商务法律瓶颈及解决措施纳斯达克的狂风攀雨,使很多人对新经济由感性的炒作回归理性的思考。
电子商务作为新经济的核心,更需要人们以务实的态度克服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瓶颈。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没有宏观的法律环境作支撑,电子商务只能是空中楼阁,根本不可能广泛应用。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法律体系面对电子商务的冲击时,已显得力不从心。
尽快地完善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强化电子商务的安全管理,规范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的交易行为,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交易行为,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主要法伸问压电子商务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极具变革性的商业运营模式。
随着In坟组net的发展,玩奴组t吧t已成为全世界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畜的计算机网络。
玩忱met本身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虚拟性、自由性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
电子商务的本身属性决定了它必然会冲击原有的法律体系,出现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
1.电子交易的安全性问题电子交易的安全性问题是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问题。
国内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是玩沈r-net技术应用的全新方向,是建立在技术性的网络系统基础上,它源于技术,因此,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间题也只有技术的提高才能解决,即通过防火墙、加密技术、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技术,来确保网上信息流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但是,就目前而言,技术的提高并没有解决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
应用比较广泛的由Ne住犯月犯公司于1望科年推出的安全套接层技术(L:SeCurity祀ket肠yer)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而于1996年2月,由V正流与M涛51下RCAI引D两大信用卡国际组织共同发起的保障在b仪如吧t上进行安全电子交易的SET协议(SeC面ty凡ectIDnicTra几组tion)虽然比较好地解决了现阶段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问题。
但是,实践证明,纯技术性的防范手段不能对各种恶意攻击和网络犯罪起永久性的制约作用。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也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然而,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法律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界定、数据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
(二)监管机制不健全电子商务的跨地域、虚拟化等特点,使得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适应。
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的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同时,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还存在诸多困难,难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问题,而消费者在维权时面临着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困境。
此外,对于消费者的反悔权、隐私权等权益的保护也有待加强。
(四)税收征管难度大电子商务的交易形式多样、交易数据庞大且复杂,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目前,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还不够明确和完善,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五)法律适用冲突由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和跨地域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容易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在处理跨境电子商务纠纷时,如何选择适用的法律成为一个难题。
二、解决我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规则、商家的经营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完善数据隐私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收集、使用、存储和共享的规则;加强对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制,确保其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电子商务中的法问题
电子商务中的法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和普及。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大量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中的一些关键法律问题,并提供关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一、合同法问题电子商务中的主要法律问题之一是合同法的适用。
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许多传统的合同法规则可能无法直接适用于在线交易。
特别是在跨境交易中,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之间存在差异,这给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带来了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社会逐渐采用了一些国际法律文书,如《电子商务和国际合同公约》。
根据这些文书,各国可以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合同制定和执行上达成共识,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知识产权的问题。
在线销售涉及大量的产品、品牌和创意作品,这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大大增加。
虚假销售和盗版产品的出现给企业和创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此外,一些跨国公司也加强了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或采取其他措施来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让他们面临更多的风险。
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诈行为等问题在电子商务中比较常见,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并设立了相关的机构来监督和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电子商务平台也应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在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个人隐私泄露和数据安全的风险。
不当使用个人信息可能导致用户的权益受损,甚至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处理。
电子商务平台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人们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成为了许多企业进行商业活动的重要渠道。
但是,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一、合同法问题在电子商务中,双方之间的交易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因此合同的形式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中,合同一般都是以书面形式存在,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而在电子商务中,由于交易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因此合同的形式也就变成了电子合同。
但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和传统合同是否相同,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其中,书面形式的合同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而口头形式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则要低一些。
对于电子合同,由于没有实体文件,因此也需要考虑其法律效力的问题。
国家出台的《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了电子签名的认证和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合同也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权益。
在电子商务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类型,例如交易平台的协议、隐私协议等,这些协议的缔结和效力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在电子商务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购买者和销售者在签署合同之前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避免因为合同条款不明确或者漏洞而造成的法律纠纷。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问题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消费者常常面临虚假销售、不良售后服务等问题,因此需要法律来保护其合法权益。
国家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和权利,保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的利益。
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也拥有与传统交易相同的保护。
例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销售者需要提供完整的商品信息和价格,以及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受到虚假宣传或者商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影响,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的挑战
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的挑战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的挑战引言挑战一:合同法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形式和效力面临着新的问题。
传统合同需要书面签署、见证等形式,而电子合同的签署可以通过按钮或在网页上勾选,这引发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可证明性的问题。
电子合同的跨国性质也增加了解决约束力和争议解决的难度。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合同法方面的挑战,司法机构和立法机关需要更新合同法,认可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并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标准。
可以借鉴跨国互联网企业的实践,通过引入多管道的争议解决机制来处理国际电子商务争议。
挑战二: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知识产权法构成了新的挑战。
在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更容易发生,并且难以追踪和制止。
跨境电子商务使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复杂,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和标准存在差异。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知识产权法方面的挑战,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通过制定国际标准和协议,增加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电商平台也应加强自我监管,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挑战三:消费者保护法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也增加了消费者受骗的风险。
在传统商业模式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实地逛店、试用商品等方式来判断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而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无法直接接触商品,容易上当受骗。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消费者保护方面的挑战,国家和地区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推行更加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法规。
电商平台也应加强自律,完善商品质量和真实性的验证机制,提供更加全面的退换货服务。
挑战四:隐私法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个人隐私面临更大的风险。
在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是不可避免的,但滥用个人信息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跨境电子商务也带来了个人信息跨国流动的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隐私法规存在差异。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隐私法方面的挑战,国家和地区应制定更加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电商平台和企业应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日益普及,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方式和商业模式的兴起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始料未及的问题,如交易的可靠性问题、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买卖双方身份的认证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电子信息的个人隐私问题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本文主要分析电子商务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国际上和我国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1.安全性与便捷性的问题安全性与便捷性,二者的关系是辨证关系,需要妥善处理。
真正实现电子商务,关键在于安全性。
但片面强调安全性会影响电子商务的推广,因为技术上的多层保障,必然增加操作环节,也增加交易成本。
解决这一矛盾,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区分交易的安全级别,采用不同的安全措施;二是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从一开始就使电子商务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下运行。
2.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离不开电子合同。
而如何使电子合同与传统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实现对当事人利益和义务的保护及监督,也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各国纷纷立法或调整现有的法律规范。
我国的新《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但还只是粗线条的,缺少其他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配套规定。
要真正给电子商务立法,需要世界各国共同研究和制定通用的法律原则,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以解决此类电子合同问题。
3.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的设立问题数据资讯的商业化应用,使得认证机构的服务成为电子商务的必需。
认证机构的核心职能是发放和管理用户的数字证书,它提出的是经过核实的、交易双方都关心的基本信息和信用证明,通常包括交易人是谁、在何处、以何种方式电子签名、其信用状况如何等。
尽管不少地区、部门甚至企业都建立起认证中心,但存在不少的隐患。
目前,司法公证应介入电子商务,充当认证机构的角色,以避免电子商务法未出台前发生认证机构的法律纠纷。
4.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随着网络信息传播和电子商贸交易方式及途径成为主流,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开始显现,域名抢注和商标侵权成为某些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网上大量无授权软件下载,使用未经授权的他人作品、链接他人网站网页、网络原创作品下载和转载等侵权行为与纠纷大量存在。
网络技术对合同法的冲突与解决
网络技术对合同法的冲突与解决摘要:合同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在当代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技术与合同法形成了复杂的关系,一方面网络技术不能脱离合同法的规制,另一方面合同法的进步也不能缺少网络技术的参与,因此网络技术与合同法的冲突与解决成为我们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网络技术;合同法一、合同的新形式—数据电文数据电文也称电子信息、电子通信、电子数据、电子记录、电子文件等。
一般是指通过电子手段形成的各种信息。
数据电文一词最早在国际法律文件1986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中出现。
因此数据电文形式早就存在,只是在现代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更具有实用性和代表性。
在我国合同法上,合同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现如今存在形式最常用的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推定形式。
当今社会科技不断进步,日益更新,所以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如edi、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
①这种存在于网络技术时代的数据电文合同形式的特点是:(1)保护性差:即容易被复制,因为数据电文更多的是脱离传统数据存在形式,很容易被拷贝。
(2)稳定性差:电子数据文本因为它的最主要的存在载体就是电子计算机,所以很容易被修改和丢失。
(3)虚拟性: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合同是由数字等信号构成的,它的内容是以计算机中的字节来表示的。
这些电子字节在未与特殊电子计算机连接的情况下是不能显示的。
②正是上述电子数据的新发展和特点,使得电子数据这种新合同形式在实践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应用问题,如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判断问题及通讯安全问题等。
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合同法在实践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以下有几种方法作为参考。
一是在协议中当事人之间互相约定将数据电文视同合同的书面形式。
这样使得数据电文成为一种真实存在的文本形式合同,但是这种办法实践起来不是很容易,对交易的迅速完成构成不利影响,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提前对电子数据形式的合同的效力进行约定,而这种约定只是相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具有相对性,在遇到问题时,对抗性就会出现问题,所以这种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方法在实践中有其适用的限制性。
合同法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问题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交易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电子商务交易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角度探讨电子商务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一、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兴的合同形式,其有效性问题备受关注。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书面形式。
然而,电子合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形式,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引发了争议。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相等的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当电子合同中使用了电子签名时,其具备了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一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的合同并不都采用了电子签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判断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成为了一个困扰人们的问题。
二、网络虚假交易的处理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网络虚假交易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一些不良商家通过虚假商品宣传和欺骗手段,使消费者无法得到真实的商品信息,从而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如《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商家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然而,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管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网络交易纠纷解决机制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纠纷解决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一些纠纷往往难以通过传统的诉讼方式解决。
因此,建立一个高效、便捷的网络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变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网络交易纠纷解决的机构,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专门负责处理网络交易纠纷。
另外,一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建立了自己的纠纷解决机制,如淘宝网的网络仲裁机制。
然而,这些纠纷解决机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执行费用高昂、效率低下等。
因此,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合同法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问题围绕着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网络虚假交易的处理以及网络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展开。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一些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电子商务法律问题1.1 电子合同问题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交易必不可少的一部份。
但是,电子合同在法律上与传统合同的认定存在差异。
例如,如何证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证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问题都需要加以解决。
1.2 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是电子商务中时常涉及到的问题。
特殊是在网络售假、侵犯他人商标或者专利等方面,如何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是电子商务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3 数据安全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大量的个人和企业数据被储存于互联网。
因此,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如何利用好这些数据,合法地开展商业活动,也成为了电子商务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1.4 争议解决问题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分散、跨地域等原因,往往存在交易争议。
如何有效解决交易争议,成为电子商务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二、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2.1 确认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电子合同应当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对于电子合同的认可,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确认。
2.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设置、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管等。
2.3 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在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方面,应该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出台有关数据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并加强数据安全措施的建设和管理。
2.4 建立争议解决机制为了有效解决交易纠纷,电子商务需要建立争议解决机制,包括建立公正、透明、专门的电子商务仲裁机构、加强电子商务维权平台建设等。
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电子合同问题:电子合同在法律上与传统合同的认定存在差异,需要解决如何证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问题。
- 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包括网络售假、侵犯他人商标或者专利等,需要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一、引言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发展,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巨大机遇。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支付、网络侵权等。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本文将详细探讨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及解决对策1.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是指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面临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解决对策包括加强消费者教育、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披露机制等。
2.虚假宣传和商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和商品质量问题是电子商务中常见的消费者投诉问题。
解决对策包括加强广告监管、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机制等。
3.交易争议解决机制问题交易争议解决机制问题是指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中遇到问题时,缺乏有效的解决渠道。
解决对策包括建立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解决机构、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客户服务中心等。
三、电子支付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1.网络支付安全问题网络支付安全问题是指网络支付过程中存在的信息泄露、支付风险等问题。
解决对策包括加强支付信息保护、建立网络支付监管机构等。
2.跨境支付问题跨境支付问题是指跨境电子商务中支付结算存在的法律障碍、汇款困难等问题。
解决对策包括完善跨境支付监管机制、促进国际合作等。
四、电子商务网络侵权问题及解决对策1.网络侵权行为类型问题网络侵权行为类型问题是指电子商务中常见的侵权行为,如盗版、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等。
解决对策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网络侵权监管机制等。
2.网络侵权责任分担问题网络侵权责任分担问题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侵权责任的划分存在争议。
解决对策包括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建立网络侵权责任认定机制等。
五、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相关法律法规2.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范3.消费者维权指南4.电子支付规范5.网络侵权案例分析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法律法规。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详细分析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存在的问题1. 数据保护与隐私权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个人数据保护和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导致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增加。
对策: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2.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证明方式的规定不明确,存在合同纠纷的风险。
对策: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证明方式,建立电子合同交易的信任机制,加强电子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3.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健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较为严重。
对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4. 交易争议解决机制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交易争议的解决机制不完善,导致消费者和商家难以维权。
对策: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争议解决机制,提供多种纠纷解决途径,加强维权意识和法律援助制度。
5. 信息安全和网络诈骗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对于信息安全和网络诈骗的预防与惩治不够有力,网络犯罪问题严重。
对策: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监管,提升网络防护能力,制定针对网络诈骗的法律法规,增加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 《电子商务法》3. 《网络安全法》4. 《电子合同法》5. 《著作权法》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涉及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法律法规。
2. 电子商务法:主要涉及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
3. 网络安全法:主要涉及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4. 电子合同法:主要涉及电子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法律法规。
5. 著作权法:主要涉及著作权的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一、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发展现状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电子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经济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二、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1、电商平台责任不明确:我国现行法律对电商平台的责任界定不够明确,缺乏明确的规定,容易导致平台与商家之间的争议;2、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尽管我国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的维权渠道仍不畅通,维权成本高,难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个人信息保护难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件也在增多。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难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4、电子合同有效性认定困难:电子合同的订立、签署和认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无法确定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缺乏证据形式等,给纠纷解决带来一定的难度;三、解决电子商务存在的法律问题的对策1、完善电商平台责任规范: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明确其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规定,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精细化管理,及时解决商家与平台之间的争议;2、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加大对商家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3、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销毁等方面的规范,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4、完善电子合同认定机制:建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认定框架,明确电子合同的订立、签署和认定规则,加强对电子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
附件:本文档不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等电子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经济行为;2、电商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企业或组织;3、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4、个人信息保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5、电子合同:通过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主要包括合同订立、签署和认定等方面的问题。
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及应对
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及应对1. 合同订立方式的改变: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主要是通过面对面的谈判和签署纸质合同完成。
而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订立往往是通过电子方式完成,如在线下单、确认等操作。
这种电子方式下合同的订立容易引发认证和证明的问题,合同的有效性可能受到质疑。
2. 合同条款的明示和隐含:在传统的合同中,双方通过书面合同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电子商务中,合同往往是以电子形式存在,合同条款的明示和隐含内容需要明确约定,以免引发纠纷。
3. 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重要问题。
合同中需要约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条款,如退货退款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条款等。
4. 合同争议解决的问题:电子商务跨越国界,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可能存在多个法律体系的适用和标准的不一致。
如何解决合同争议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
1. 立法完善:相关国家和地区应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电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原则,如认证和证明的方式、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等。
2. 合同明示和隐含约定:电子商务平台应提供清晰明确的合同条款,明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隐含条件。
并确保消费者在订立合同前有充分理解和知情的情况下完成合同的订立。
3.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定相关规定和政策,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约定退货退款政策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
4. 强化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制定相关法律规定,统一适用标准,如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有序进行。
,电子商务对合同法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冲击,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和加强保护措施来应对这些挑战,确保电子商务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子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电子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一篇范本:学术风格正文:一:引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引发了对立法的需求。
然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本文将就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现有问题2.1 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当前的电子商务法未能全面而系统地涵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各个领域,导致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存在困难。
2.2 法律分类不清晰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在法律分类上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相同或类似的电子商务活动在不同法律体系下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也不一致,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不便。
2.3 私隐和数据保护问题电子商务活动涉及大量的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但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在个人信息的保护和使用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缺陷。
2.4 网络安全风险管理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恶意网络行为和网络犯罪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措施还不够完善。
三:对策建议3.1 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加强对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完善,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明确各个领域的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并与相关法律相互衔接。
3.2 优化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加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保护的规范,加强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3.3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结论通过完善和优化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法治化水平,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2.《电子商务法实施细则》3.《电子商务法解释(一)》法律名词及解释:电子商务法:指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包括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个人信息:指与个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明信息等。
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全文)
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对策(全文)(1)正文:一、引言电子商务在我国蓬勃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详细分析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电子商务平台合规问题1. 平台责任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平台上的商品质量、广告虚假宣传、侵权商品等问题层出不穷。
如何确保平台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2. 数据保护与隐私问题电子商务平台在处理信息时,需要注重的隐私保护。
然而,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隐私保护问题缺乏明确规定。
建议立法机关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三、电子支付与金融问题1. 跨境电商支付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支付结算的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支付体系存在差异,涉及到货币兑换、支付方式等问题。
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促进跨境电商支付的便利化和安全性。
2. 金融监管与防范风险电子商务平台往往涉及到支付、理财等金融业务,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金融的监管与防范风险。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商务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电子商务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四、知识产权保护问题1. 侵权商品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大量的侵权商品,损害了知识产权者的权益。
针对侵权商品的处理,建议建立健全的投诉机制和快速有效的处理渠道,同时加强对平台商家的监管,减少侵权商品的上架。
2. 平台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应当承担对侵权商品的审查责任。
建议完善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审核和对商品的监管,确保平台上商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附件:1. 电子商务平台合规指引2.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平台责任:指电子商务平台对于其承载的商品信息、广告等内容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个人信息保护:指对个人的姓名、生日、身.分.挣耗.吗、电.化耗.吗、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防止其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和利用。
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律问题与应对措施
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律问题与应对措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便利消费者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其监管问题也日益严峻,这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需要关注电子商务的监管问题,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加以管理。
一、电子商务的监管问题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模式不同,其交易方式与范畴不断扩大。
然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目前,电子商务监管存在以下问题:1.网络安全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站和APP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会导致安全性问题的增加。
个人信息泄露、虚假广告和欺诈等都是常见的问题。
因此,网络安全监管和法律保护应该是重点。
2.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市场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看到商品本身并进行实物检查。
因此,消费者很容易遇到虚假宣传、侵犯个人信息、诱导消费等情况。
这也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和保护,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商业网络平台管理问题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特别是在诸如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中。
这些平台有如海量商品、消费者数量众多、交易量巨大的情况下,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价格欺诈、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
二、电子商务的法律应对措施1.立法保障目前国家已经制定了许多法律规范,如《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和《消费合同法》等。
这些法规对于电子商务市场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限制和保护,为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加强部门协调电子商务涉及的部门众多,如工商、税务、公安、网络安全、交通、法律等。
因此,需要加强协调,形成“多部门一体”的电商监管模式。
3.完善技术手段在电子商务监管中,技术手段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因此,技术手段的完善是必不可少的。
例如,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商户身份认证和产品认证,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可严格管控商家的入网准入,确保电商平台的公平合法性。
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和挑战
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和挑战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法律在其中的应用和挑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并分析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法律挑战。
一、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1.合同法的应用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大多通过互联网进行,因此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问题。
传统的合同法规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中的合同关系,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2.知识产权法的应用电子商务涉及到大量的商品和服务,其中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应用于电子商务中,保护商家的创新成果并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应用电子商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购买选择的机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虚假宣传、不良商品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4.网络安全法的应用电子商务的繁荣离不开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网络安全法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应用,保障了商家和消费者的交易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二、电子商务中的法律挑战1.跨境交易的难题电子商务的全球化特点使得跨境交易成为常态。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差异巨大,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如合同法的适用、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等。
2.数据隐私与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中涉及大量的个人数据和商业信息,如何保护用户的隐私和防止信息泄露成为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相关的隐私法规和信息保护法律必须制定和完善。
3.网络侵权和虚假宣传电子商务中存在网络侵权和虚假宣传等问题。
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性,造假者和侵权者往往隐藏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使问题的查处和打击变得困难。
建立健全的互联网司法体系,加强执法力度,成为必然之举。
4.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境性和网络属性,涉及到的交易纠纷处理也成为难题。
传统的争议解决机制无法适应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特点,需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争议解决机制。
三、结语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和挑战不可忽视。
法律的应用为电子商务提供了保障,但也需注意法律的应用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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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 NO.1,2012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83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及应对宋 皓(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尤其是在民商法领域,对合同法、隐私权法等都有冲击。
本文意在分析了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冲击和带来的问题,即电子合同的形式和电子合同的签订问题。
并且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属于书面形式,而且关于电子合同的签订问题还是遵循合同法的基本规定。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法;要约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1-0083-3一、电子合同概述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和应用,有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也伴随其出现。
电子商务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特定的技术环境,因此对传统的法律法规也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李适时老师认为,电子商务法属于特别商法,也是民商法的分支;田文英老师认为,电子商务法既不属于民法,也不属于商法,更不属于经济法,而是新形势下产生的一个新的法律部门。
笔者认为,不同的观点说明电子商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指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所有法律,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是指《电子商务法》或者《电子签名法》等标有电子商务名称的法律。
其实,就电子商务法而言,是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的。
换句话说,电子商务法对于传统法律的冲击和挑战是全面的,不仅仅是传统的民商法。
不仅仅包括民商法等私法问题,也有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等公法问题。
除了实体法问题,还有程序法问题。
总之,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来看,电子商务势必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程序法、证据法等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本文就从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问题、和合同法的冲击和应因。
二、电子商务引发的合同法问题电子商务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寻找目标客户以及交易前的准备,然后是订立合同,最后是支付和履行合同。
从这个过程中可以得知,其实电子商务和一般商务区别差别不大,从本质上是一样的,在手段、环境和方式方面是不同的,电子商务的全部或者某些阶段是需要借助电子手段来完成的。
由于电子商务合同的所依赖的方式、手段以及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就有我们需要研究的合同法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电子商务在实际的生活中,和以口头形式或者纸质形式为基础的传统合同无法避免的发生了冲突。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一)电子合同的形式问题现行的合同法是将合同分为了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可以看出,其对合同的形式有一定要求。
尽管在原则上将电子合同划为书面合同那一类,但是问题就是电子合同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才是符合书面合同的标准,还需法律上进一步的明确。
对于划归书面合同的电子合同,什么是原件、什么事复印件还需要进一步的立法标准。
(二)电子合同的签订问题对于数据电文中的要约和承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地点和时间、合同条款等,传统合同都无法涵盖其中。
怎样在电子合同中进行要约和承诺,网络在商品交易中到底是什么作用,怎么确定电子合同发生的时间、地点,通过电讯传媒的承诺和要约能否撤销,怎样鉴定要约人和承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还有电子文书上的签名如何鉴别等问题,都需要重新梳理或者再建立一套新的规则。
除此之外,如果电子合同中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的,可能还会遇到电子资金的划拨问题,怎样保障电子货币、电子现金或者电子货币的安全,以及电子货币的有效性,如何确定支付地点等等问题也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
三、问题的解决(一)电子商务合同的书面形式其实在早期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电子合同为书面的形式的效力。
即由当事人在电子合同中特别约定电子合同本身为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本身共同放弃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确定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另一种解决方式则是对书面形式作了扩大解释,使得电子商务合同包括在书面合同之内。
换句话说,书面形式这个概念本身在各国法律体系中就是值得讨论的问题,其含义还参考文献:[1] 张军.反洗钱立法与实务[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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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法既不必取消对书面形式的要求,也顺应了新的技术发展。
在这以后,对于书面形式的讨论,在电子商务中开始流行“功能等同法”的思考模式,也就是说,研究传统法律制度要求书面形式的目的何在,而作为电子合同本身是否也能满足这样的要求,这种思考模式本身也受相关立法的影响。
例如,《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就将书面形式定义为“保持有其中所载信息的记录并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的任何通信方式”。
实际上,这个解释已经扩大了书面形式的概念了,其理论基础就是认为扩大以后的的书面形式的概念同样可以实现书面形式的功能。
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学者们的研究可以发现,传统法对于书面合同的要求,需要体现以下几个功能:第一,所提供的文件具有可读性;第二,所提供的文件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不变;第三,文件具有可复制性,每一个当事人可以拥有一份内容相同的副本;第四,可以通过签名来核对内容;最后,文件形式是当局或者法院许可的形式。
根据上述论述书面形式的内容,笔者认为,电子商务合同在一定程度是可以满足书面合同的特征的。
特别是作为其主要功能的长久保存性和可读性,电子合同是完全符合其要求的。
对于其他的功能,联系电子签名的内容,是可以满足的。
所以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法律要求信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则假如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要求。
我国虽然没有关于电子合同的专门立法,但《合同法》中的一些规定为电子商务合同的发展提供了依据。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新建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实际上这条规定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都是扩大了书面形式的外延,强调只要能够实现书面形式功能,也就是可读性,就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的。
然而,需要强调的一点就是,电子合同与数据电文两者之间虽然有联系,但绝不是完全相同的。
我国的《合同法》和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规定,可知我国的规定相对比较简单。
而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不仅规定了“可读性”,还要求“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这就要求电子合同的内容具有“耐久性”的特征。
强调数据电文的“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是非常必要的。
因为,一方面,电子信息的易改性决定了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存数据电文,从而保证数据电文真正能够同其他书面形式一样既可以用来记载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笔者认为,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没有原则性的问题,是因为其扩大了书面形式的外延,并且将电文纳入了书面形式的范畴。
可是要获得法律认可的书面形式,当然需要具有书面形式的功能,而这种功能也包括对其未来的“耐久性”的要求。
倘若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然而作为当事人无法提供与其相应的电子合同的内容,当然也不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 1.要约与要约邀请根据民法的基本理论,合同行为就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所以,意思表示在缔约的过程中十分重要。
而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就出现了如何实现意思表示的问题。
在平时的生活中,当事人可以用口头、书面的形式来做出意思表示;而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工具等方式,或者直接从网站上下载商品或者用鼠标点击商品,而以上这些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
从网站上下载商品可以理解为意思表示,这点是没有太大争议的。
目前的问题是,如果用鼠标点击的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到底属什么方式的意思表示。
万以娴老师认为,用鼠标点击按钮,或者是从网页上下载资料等,相较于单纯的沉默有更强的动机,因此应属于适当的接受要约的方式。
笔者认为,用鼠标来点选按钮这种意思表示视为默示的意思表示的观点,是有点讨论的。
其实,鼠标点选商品应当理解为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原因如下,点击鼠标的前提就是必须要有意思表示,而当事人所要点击的商品是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表现出来,之后当事人根据电子文档的向导做出点击的动作。
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电子文档属于书面形式,据此可以说鼠标点击的行为是以书面形式做出的意思表示。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网络中,要区别性质不同的两种点击,即确认收到来信的点击和促成合同成立的点击。
确认来函的点击本质上不是代表要约或者承诺的意思表示,只是对一种事实状态的承认而已,不能决定合同的成立。
合同意思表示的第一个阶段是要约。
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求内容确定,并因相对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使得合同成立。
从电子商务的性质上来看,大多数的情况应该是要约邀请,由于网络上的大部分广告都是库存有限制的,当然也有对购买人资信的忧虑。
所以,把其确定为要约邀请也比较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
如果销售方可以提供及时的供货服务,使买方可以即时在网络下载软件等,则可以理解为要约。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统一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电子商务中,承诺人可以通过发出电子邮件、点击等方式作出承诺。
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承诺,最总要的问题就是承诺到达的问题。
《合同法》第26条规定,采取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达到的时间使用本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即收件人制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除此之外,《电子签名法》第11条第2款也有相似规定,不同的是载于规定当事人也可以依约定进行。
我国上述的两部法律的规定基本上采用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中的规定,和该法第15条是一致的。
但是,我国有关于承诺到达的规定还是有一定缺陷的,其表现为法律并没有为“特定系统”做出定义。
通常认为,“特定系统”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某一计算机系统虽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 NO.1,2012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85然不是专门为了设立电子合同而设计的,但是确实为收件人所专有的,且隶属于整个网络的一个终端或者是特定的电子邮箱,该系统可以被认定为特定系统;第二种则是合同当事人有专门的计算机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