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评价标准(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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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学生学业考核量化评定标准一学生学业总分:共2000分,具体构成如下:(一)每学期学分构成1—4期每期300分,共1200分每学期操行分总分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学生实际操行分记分,如**学生学期操行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理论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理论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理论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实训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实训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实训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加减分(具体细则附后)(二)技能鉴定:每工种100分,共200分由班主任按照鉴定工种实际成绩记分上表(补考通过工种只记60分/工种),学生多鉴定,多鉴定工种同样累记记分。

(三)毕业成绩:总分500分,每科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实际成绩记分上表。

(四)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在第四期学生顶岗实习前,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表现的综合素质自行评定并记分上表。

主要指学生获得各种奖励成绩,每学期同一活动,参加不同级别竞赛,只记最高的那次加分,加分由专业部委统一管理并量化记分,具体标准为:1)奖励加分:学生获得省、市、县、校、部优干和三好生每次分别记加分50、40、30、20、10分;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50、40、30分。

竞赛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40、30、20分。

竞赛获得县级(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30、20、10分。

竞赛获得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20、10、5分。

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加分:有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的,根据情况加10—50分。

注意加分程序要求:学生或班主任凭荣誉证书、奖状或各活动负责人签字字条,到专业部学生学分管理处登记记分。

每期记录上表。

2)处罚减分学生违纪受学校或专业部处分:按照留校察看、记过、警告分别记减分30、20、10分。

班主任同时按照学校学生操行分管理细则扣学生操行分。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优秀艺术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和个性发展的综合反映,它是衡量学校教育成效的标尺。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有关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就业选择时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除外),每学年评价一次,评价内容为学业水平、品德素质、身体素质、综合能力四方面。

第四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学业水平70%+品德素质10%+身体素质10%+综合能力10%。

二、学业水平评价第五条学业水平评价主要依据学生每学年的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成绩,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评价方式为每学年必修课的成绩(绩点平均分)。

三、品德素质评价第七条主要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集体组织意识、文明修养、学习态度作风和法制纪律观念等表现。

第八条评价方式为基本分80分+记实加减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第九条记实加减分标准:1、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院(系部)、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思想政治学习、教学创作、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视具体表现加1—3分。

无故缺席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减1分/次。

2、在文明寝室日常卫生检查中评定为优秀的,寝室成员每人加1分/次,评定为不合格的减1分/次,评定为学年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10分。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总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其制定学业考核标准,并以此标准进行学业考核: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纪律占30%,学习态度与过程占30%,考试成绩占40%。

每位任课教师均应以此方案给出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

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细则一、课堂纪律(原则分值比例30%)1.一学期内没有出现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者,加1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节扣3分。

2.上课不得嬉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玩手机、听音乐、睡觉及从事其它与课堂无关的活动,一学期内严格遵守者,加15分,违者每次扣1分。

3.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对累计扣分达30分者,通报学工处做出相应的违纪处分。

二、学习态度与过程(原则分值比例30%)1.尊重老师,课前起立向老师问好,服从老师课堂管理,每学期加5分。

无理顶撞老师者,每次扣2分;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课程,上课勤动手爱动脑者,每学期加5分。

积极举手发言且观点(回答)正确者,每次加1分;3.虚心向老师求教,每次加1分;4.课前值日生主动为老师擦黑板、整理讲桌。

缺一次,扣1分。

5.一学期内按时交作业,加10分;不交作业每次扣2分。

6.按时、认真参加学科实训考核、考查(含月考)者,每学期加5分,无故缺考者每次扣3分。

7.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三、考试成绩(原则分值比例40%)学科考试成绩以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期中考试占30%(满分为12分),期末考试占70%(满分为28分)。

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者,加2分。

四、评定办法任课老师认真记载上课情况,及时打出课堂纪律分和学习态度与过程分。

学期结束时将考试分数汇总,给出学生该课程综合分=课堂纪律+学习态度与过程+考试成绩,即为学生该门课程综合成绩。

五、成绩等级90分及以上:优秀 75-89 分:优良 60-74分:良好 60分:及格 60分以下:不及格课程综合成绩累计达三门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

五年级语文(10册)学生学业水平达成度评价标准与办法(试用稿)

五年级语文(10册)学生学业水平达成度评价标准与办法(试用稿)

鄂教版小学语文第四册学生学业水平达成度评价标准与办法(试用稿)第一单元自然之景一、单元内容:‚自然之景‛这个单元中,《海上日出》是巴金先生按照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顺序,描绘了晴朗天气和有云时海上日出的不同景象,展示了海上日出这一伟大奇观,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的思想感情。

《暴风雨》按照时间顺序,描写了暴风雨之夜和雨后清晨的情景,不仅表现了大自然的和谐与美,还揭示了用发展的、全面的眼光看待事物的道理。

《青海湖,梦幻般的湖》以游踪为叙述线索,通过写游前、游中、游后的所见所想来展开全文,描写了青海湖的优美景色和丰富物产,表达了作者对青海湖以及大自然的热爱与赞美。

《江南春》是唐代诗人杜牧之名篇。

全诗着眼于整个江南特有的景色,从晴天和雨天两方面落笔写出了江南春景的丰富多彩。

‚语文乐园‛安排了积累表示时间的词语;体会表示转折关系的句子的表达特点;加强经典古诗文的识记和积累;引导学生了解读书的方法;本次口语交际的话题是‚有意思的地名‛;习作‚我喜欢的季节‛,主要目的让学生留心生活,注意观察,丰富见闻,表达自己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热爱之情。

二、单元总体目标:1.能正确掌握30个生字、新词,会运用;2.能紧扣重点段,深入字里行间,细细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要学会边读边想象画面,体味词句运用的巧妙、领悟观察和描写的方法、揣摩文章表达的顺序;3.能运用领悟到的方法去观察生活、留心生活、表现生活,提高语文学习的能力。

4.背诵、抄写优美语句或段落,积累语言。

第二单元读书生活一、单元内容:‚读书生活‛这个单元中,《背课文》讲述‚我‛小时背课文的经历和感受;《钟楼读书》反映了读书的无穷乐趣;《意外》赞扬了高尔基关心青少年的高尚品质。

古诗《江畔独步寻花》是唐代诗人杜甫的作品,全诗语言平实,借景抒情,赞美了迷人的春景,抒发了对春天的热爱之情。

‚语文乐园‛围绕‚读书生活‛的话题安排了:介绍读书方法的词语、名言警句的积累;成语故事是激励学生发奋学习,坚持不懈,终究会‚大器晚成‛,习作以‚我开的小店‛为主题,训练学生的想象能力和叙事能力,学习按照表达的需要安排内容的详略,引导学生观察生活,热爱生活。

学生学业成绩标准及评价办法

学生学业成绩标准及评价办法

--- 学年第 学期 年级学生学业成绩评价表学 生 姓名 课堂表现20 作业表现20 印象分20 测验40 总评 问答5倾听5思考5纪律5作业5口算5当堂5整洁5勤奋5细心5创造5大胆5平时10期中15期末15说明:1、课堂表现20学分包括问答、倾听、纪律、思考四项,每项5学分。

提问数量的要求,每学期至少有10次提问。

质量要求,好的提问优先加分。

倾听5分,达到要求得5分,未达要求不得分。

思考5分,纪律5分,违反纪律者一次扣1分。

2、作业表现20学分包括作业本、口算、当堂练的完成程度及改正后全对情况全部优-以上,达到要求5分,作业要整洁,5分,不达要求不得分。

(看优+个数,一个没有的,不得5分)3、印象分20学分,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等各方面情况,学生在上课、作业、平时表现出来的勤奋、细心、大胆、有创造性等方面的品质,给教师留下较好印象的可得满分。

4、测验40学分为平时测验10学分,期中与期末测验各15学分。

平时测验按5次算,每次2分,85~100分得2分,75~85分得1.5分,60~75分得1分,30~60分以下得0.5分,30分以下不得分。

期中、末测验一次算,85~100分得15分,80~85分得13分,70~80分得10分,60~70得5分,30~60得3分,30分以下得2分。

考零分者不得分。

5、总评成绩是将各项所得学分相加。

85分以上为优,70~85良,60~70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范本(2篇)

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范本(2篇)

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范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也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

我校在汲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小学生学业评价改革方面进行初步的尝试和探索。

一、评价的指导思想“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

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课程标准“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课程标准提出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二、评价目的1.通过评价,学生能明确学业的发展方向,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学业发展目标,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2.通过评价,教师能树立正确的学生学业评价观,了解科学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改变教学行为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评价的原则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即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的过程。

2.评价内容多维化,从学生学业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主体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

4.评价方式多样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考试和实践应用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本科生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价对象外语学院全体全日制本科生一、评价标准1.坚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制定和完善公平公正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做好评价公示。

2.坚持全面评价的原则。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3.坚持价值引导的原则。

发挥评价过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相关选拔的主要依据。

二、评价指标本科学生评价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养和体质健康四个维度的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学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1.评价依据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评价,主要包括:(1)学生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表现。

(2)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

(3)学生是否有诚信缺失、不良行为等情况。

(4)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

(5)学生在宿舍文明建设中的表现。

2.评价方式及结果思想政治素质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1)“记实”部分主要包括“活动记实”、“宿舍记实”和“行为记实”。

“活动记实”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记录和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系)、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学院组织的讲座、辅导报告、学院大会、年级大会等,还有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

“活动记实”还包括“系所突出贡献记实”,指对各系所作出非本职工作的突出贡献的学生予以的记实加分,由专业负责人评定,上限为10分。

小学语文学业水平评价标准

小学语文学业水平评价标准
评价内容:口语交际
评价标准:
1、能听懂别人说的一段话和一件简单的事。能听懂老师的提问和同学的回答。
2、能看图用普通话说一句意思完整的话或几句连贯的话。
3、能按照要求用几句连贯的话讲一件简单的事。
4、愿意与别人进行口语交际,态度大方,口齿清楚,有礼貌。
评价方式:检测方式可采用讲故事、小演讲、小辩论、心得交流等,由学生自己抽签确定话题。限时3分检测。
阅读部分:为学生提供与课文的难度相当的短文,请学生读完后回答问题。问题不要超出学生的实际水平,提出的问题与下面的问题相类似:文中讲了几个人(动物)?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件什么事?这件事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发生的?你最喜欢文中的哪个人(动物)?为什么?等等
4、正确率在95%以上为优秀等级;正确率在80%-94%为良好等级;正确率在60%以上为合格等级正确率在60%以下为待达标。
2、在习作中乐于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3、能根据表达的需要,正确使用逗号、句号、问号和感叹号,初步学习使用冒号、引号。
4、能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句子。
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评价方式:每学期定期进行其中期末检测。由教研室提供题样,学校或教研室统一组织。可以考查命题作文、半命题作文和自拟题目,作文内容分记实类和想象类,要引导学生观察生活,关注社会,写真情实感。
评价方式:检测方式可采用讲故事、小演讲、小辩论、心得交流等,由学生自己抽签确定话题。限时3分检测。
评价内容:综合性学习
评价标准:1、能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观察社会,书面语口头结合表达自己的观察。
2、能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习合作。
评价方式:手抄报、语文实践作业。

最新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最新职高学生学业评价标准

学生学业考核量化评定标准一学生学业总分:共2000分,具体构成如下:(一)每学期学分构成1—4期每期300分,共1200分每学期操行分总分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学生实际操行分记分,如**学生学期操行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理论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理论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理论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实训学科成绩平均分100分,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实训学科实际成绩平均分记分上表,如**学生学期实训学科平均分为70分,则记70分。

每学期加减分(具体细则附后)(二)技能鉴定:每工种100分,共200分由班主任按照鉴定工种实际成绩记分上表(补考通过工种只记60分/工种),学生多鉴定,多鉴定工种同样累记记分。

(三)毕业成绩:总分500分,每科100分,由班主任按照实际成绩记分上表。

(四)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在第四期学生顶岗实习前,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表现的综合素质自行评定并记分上表。

主要指学生获得各种奖励成绩,每学期同一活动,参加不同级别竞赛,只记最高的那次加分,加分由专业部委统一管理并量化记分,具体标准为:1)奖励加分:学生获得省、市、县、校、部优干和三好生每次分别记加分50、40、30、20、10分;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50、40、30分。

竞赛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40、30、20分。

竞赛获得县级(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30、20、10分。

竞赛获得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加分20、10、5分。

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加分:有毕业论文或大型作业的,根据情况加10—50分。

注意加分程序要求:学生或班主任凭荣誉证书、奖状或各活动负责人签字字条,到专业部学生学分管理处登记记分。

每期记录上表。

2)处罚减分学生违纪受学校或专业部处分:按照留校察看、记过、警告分别记减分30、20、10分。

班主任同时按照学校学生操行分管理细则扣学生操行分。

鲁村中心小学学生学业评价细则

鲁村中心小学学生学业评价细则

鲁村中心小学学生学业评价细则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学业评价细则。

1.课堂上个人发言积极踊跃、声音洪亮、表达理由充分,受到教师肯定的,由教师在当节课上或课下前,给学生计1至2颗星。

2.一周内平时作业能按时完成的计1颗星,在完成的基础上且能做到书写认真的,再加1颗星。

3.学科中需要背诵、默写的,每次按规定时间完成背诵、默写完全正确的,计1颗星。

4.周末作业按时完成且书写认真的,在小组内核实,计1到2颗星。

5.其他加分情况,可根据教师所带学科的情况,酌情加星。

6.参加班级、学校、学区、县、市各种比赛或展评的,依次加1、2、3、4、5颗星,获得荣誉的加倍加星,不累计加星。

7.小组合作学习中,能够做到有序条理、效果良好,加1颗星。

8.课上遵守纪律、积极进行自学与小组学习的成果展示,大胆发言,勇于表现,主动辩论,质疑,正确展示一次加1颗星,展示反馈表现突出一次加1颗星。

9. 经常违犯课堂纪律、不按时完成作业,或者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本学期不得参与评模。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我校制定了学生学业水平测评方案。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

教育的本质在于促进人的发展,素质教育要求我们创造适宜于孩子们成长的环境,使学生实现思想、智力、心理、实践、身体、创新、审美能力的全面、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二)体现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状况。

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学业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

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学生学业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

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学生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

通过探索学生学业评价方式,建立健全学生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实施学生学业评价方案,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初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初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

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初中教育与学生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

方案实施要为家长老师学生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

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

加强学业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

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实施细则(试行)潍坊锦程中学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5个,标准及分值如下: 1、公民道德与素养(3×12=36分)1.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升降国旗时能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1.2能分清善恶是非,遵守社会公德及国家法律。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见义勇为,对有违反社会主义公德的行为能够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及时报告。

1.3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早退或旷课。

骑自行车入校门时,在停车线前必须下车推行,校园内不骑车。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1.4在校期间,因病、因事需中途离校的,必须执班主任同意离校的证明方可离开,不随意离校。

1.5能够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能够自觉远离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游戏厅、舞厅、网吧,不携带手机、MP3\\4及随身听等进校园。

1.6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集会时或在公共场所不喧哗,不起哄,做文明观众。

1.7了解环保知识,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能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环保活动。

1.8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能够以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与家人、同学、老师在交流中能够和谐相处。

经常与家长、老师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师长的意见和教导。

1.9有集体观念,当个人与集体发生冲突时,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服从集体。

对师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1.10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不吸烟、喝酒。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

1.1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11.12能够与别人友好相处,做到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能与异性同学正常交往。

2.学习态度与能力(3×10=30分)2.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课前预习、完成作业、课后复习,主动学习,诚信考试、不违纪、不作弊。

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试行)》(以下简称《成长记录册》)的日常性记录基础上进行。

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的评价,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学年评价。

在小学、初中、高中毕业时,以各学年评价为基础,再做出学段评价。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精神,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在该学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也可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时的参考。

二、基本原则1.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全面评价学生,全面反映中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2.按照《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上海市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以及《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的要求,构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维度评价学生发展水平。

3.以《成长记录册》为基础,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要反映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综合素质及个性发展的关键指标,各指标的具体评价内容与标准在《成长记录册》上要有详细的评价和记录要求,每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本学年《成长记录册》上的记录为基础。

三、评价指标1.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方法逐步细化。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一)发展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

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一)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

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学校要引导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成长记录,如实反映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应重点包含学习情况的记录,如选修课的修习及所获学分的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基本信息。

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标准

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标准

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标准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市教育局有关精神,为积极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学习热情,XX所中心学校特制定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初中学生学习情况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既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其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评定机构: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成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评定的有关工作。

具体如下:1、学校评定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XXX 于伟芳XXX成员:各班班主任工作职责:①制定学校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程序;②认定学校评定工作细则并上报;③对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审定评定结果;2、教师评定小组:按班级设定,每班各设一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等5人组成,成员必须任教该班一年以上。

工作职责:负责对班级学生学习情况的评定。

3、学生评定工作组:由同班全体学生组成,班委牵头负责组织。

工作职责:每位学生对班级参加评定的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公正评定。

六、评定程序:1、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教师评定小组2、以班级为单位,宣传学习评定方案及操作方法。

3、按照《学生学习情况评价表》中内容组织学生自评。

每个同学对其它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定。

班委对所有参评学生评定等级进行统计,按规定比例分别综合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4、各班级评定组长(班主任)填写“综合性评语”。

5、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

学生的学业考核标准

学生的学业考核标准

学生的学业考核标准目标本文档旨在确定学生学业考核的标准和指导原则,以确保学校对学生的评估公正、准确,并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考核内容学生在各个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将被评估。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知识与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概念的理解能力。

2. 分析与应用:学生能够分析和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创造与创新:学生在学科领域内能够展示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4. 沟通与表达:学生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理解和观点的能力。

5. 协作与团队合作:学生在团队中展示积极参与和合作的能力。

评估方法为了准确评估学生的学业表现,我们将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笔试和口试:这些形式的考核能够测试学生的知识和理解能力,以及沟通和表达能力。

2. 项目和作业:通过给学生一些实际项目或作业,我们能够评估他们的分析、应用和创造能力。

3. 小组项目:通过小组合作项目,我们能够评估学生的协作和团队合作能力。

4. 实践实和实验:通过实际实和实验环境,我们能够评估学生的应用和实践能力。

评估标准学生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以确定他们在研究方面的表现:1. 知识和理解水平2. 分析和应用能力3. 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4. 沟通和表达能力5. 协作和团队合作能力评估结果将根据上述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学生相应的成绩或反馈。

公正与透明为了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2. 提供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指导,使学生清楚了解被评估的内容和要求。

3. 评估过程中的记录和结果将被妥善保存,并根据需要进行审查和核实。

总结学生的学业考核标准包括了对知识与理解、分析与应用、创造与创新、沟通与表达、协作与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评估。

为了确保公正和透明的评估过程,我们将采用多种评估方式,并根据明确的评估标准进行评定。

通过这样的评估,我们希望能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学习成果。

2023年优秀学生评语标准版本

2023年优秀学生评语标准版本

2023年优秀学生评语标准版本一、优秀学生评语标准概述在评价优秀学生时,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品德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下面将针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的评价标准说明。

二、学业成绩评价标准学业成绩是评价一名学生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下面是对学业成绩评价的标准:1. 优秀:成绩总分在班级、年级前10%以内,且在各科目上均达到90分及以上。

2. 良好:成绩总分在班级、年级前20%以内,且在各科目上均达到80分及以上。

3. 进步明显:成绩总分较上学期有较大提升,或在某一科目成绩明显提高,并且超过了班级平均分。

4. 表现稳定:成绩总分基本保持稳定,或在某一科目成绩稳步提高,且稳定在班级平均分以上。

5. 有潜力:虽然成绩尚不理想,但在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上表现出较大潜力。

三、综合素质评价标准除了学业成绩外,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评价优秀程度的重要依据。

下面是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1. 全面发展:具备较强的学科知识和技能,同时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也有出色表现。

2. 专项突出: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突出的表现,如音乐、绘画、体育等。

3. 积极参与: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在其中有积极的表现。

4. 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活动。

5. 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问题解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品德道德评价标准优秀学生在品德道德方面应该具备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道德行为。

下面是对品德道德评价的标准:1. 遵纪守法:积极遵守学校和社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中遵循道德准则。

2. 公德心强:具备较强的公共意识,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3. 自律性强:具备自觉遵守自律要求,能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4. 正直诚信:做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

5. 团队协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同完成任务。

五、优秀学生评语示例1. 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成绩总分在班级、年级前10%以内,且在各科目上均达到90分及以上,是一名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学生学业评价标准(试行稿)

学生学业评价标准(试行稿)

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学业评价标准(试行稿)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实践科一、评价的原则1.参与性。

注重学生亲历实践和学生全员参与,强调保证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活动量和参与态度的考核,即学生是否参与活动的全过程,参与是否主动积极,同时重视学生自我评价并自觉参与评价。

2.过程性。

特别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和实践体验,重视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的评价,并且把对学生的评价与对学生的指导紧密结合起来。

3.综合性。

评价的内容、要求、过程和结论都应是综合而全面的。

4.激励性。

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促进学力的发展。

二、评价的内容通常应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参与活动的课时量与态度;二是在活动中所获得的体验情况;三是过程、方法、技能掌握情况;四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五是活动的收获与成果。

三、评价的形式一般可采取“四结合”的形式,即教师的评价与学生的自评、互评相结合;对小组的评价与对组内个人的评价相结合;对书面材料或考查的评价与对学生口头报告、活动、展示的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等形式。

四、评价的实施评价分活动过程评价和学期评价。

活动过程评价应贯穿每项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具体的评价方式可以由学校或指导教师提出,也可以在师生协商的基础上提出。

鼓励学生个人或小组自行设计评价方案,对自己的研究与活动情况加以评价,以充分体现评价的教育功能、发展功能。

学期评价要求各校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各年级考核评审小组(以教师为主、可适当加上家长代表、社会人士等),建立课程实施的评价制度,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

五、评价的方法评价采用学分制和等级描述相结合的方式,力求涵盖多元教学要素的管理功能、评价功能和激励功能,同时利于跟中学接轨。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包括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的学期学分和总学分。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规定(试行)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规定(试行)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规定(试行)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反映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有力抓手。

随着我院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教学管理总体要求,对我院现行的《教学管理规定》、《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中有关“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规定作如下修订:第一条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1.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由平时成绩和结课考核两部分组成。

平时成绩占50%,结课考核成绩占50%。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内容包括学习态度成绩(迟到、早退、旷课、缺课、课堂纪律等)和其它平时成绩(①作业②课堂提问、③讨论④小测验或小论文⑤实训考评等)。

学习态度成绩和其它平时成绩按如下方式评定:(1)学习态度成绩的评定(25分)学习态度成绩按25分计算,学生旷课1节,扣5分;缺课(病假除外)1节扣3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2分,课堂纪律(讲小话、睡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等)老师每点名1次扣2分。

(2)其它平时成绩(25分)作业、课堂提问、讨论、小测验或小论文、实训考评等平时成绩的评定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类型确定,但必须向学生说明。

2.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以过程控制为主,由任课教师综合评定。

其成绩结合学习态度、平时作业、小测验、实训报告、课程总结、笔试、口试、答辩、上机操作等综合衡量。

3.公共体育课为考查课,体育课成绩应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公共体育课虽为必修课,但因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体育教研室核准,基础课部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可免试体育课。

4.环节周实训课程为考查课,考核办法由各系实训中心(室)会同专业组(教研室)研究制订,成绩评定由平时成绩结合考核成绩综合确定。

实训课程规定的实训项目,学生应全部完成,凡缺做三分之一实训项目者必须在本课程考核前补做,否则实训课程为不合格。

5.毕业论文(设计)和顶岗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初评,专业组(课程组)复评确定成绩,并上报校外实训(习)信息表和本专业的实习报告或工作日记,经毕业答辩小组综合评议后方可确认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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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学业评价标准(试行稿)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实践科一、评价的原则1.参与性。

注重学生亲历实践和学生全员参与,强调保证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活动量和参与态度的考核,即学生是否参与活动的全过程,参与是否主动积极,同时重视学生自我评价并自觉参与评价。

2.过程性。

特别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和实践体验,重视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的评价,并且把对学生的评价与对学生的指导紧密结合起来。

3.综合性。

评价的内容、要求、过程和结论都应是综合而全面的。

4.激励性。

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促进学力的发展。

二、评价的内容通常应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参与活动的课时量与态度;二是在活动中所获得的体验情况;三是过程、方法、技能掌握情况;四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五是活动的收获与成果。

三、评价的形式一般可采取“四结合”的形式,即教师的评价与学生的自评、互评相结合;对小组的评价与对组内个人的评价相结合;对书面材料或考查的评价与对学生口头报告、活动、展示的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等形式。

四、评价的实施评价分活动过程评价和学期评价。

活动过程评价应贯穿每项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具体的评价方式可以由学校或指导教师提出,也可以在师生协商的基础上提出。

鼓励学生个人或小组自行设计评价方案,对自己的研究与活动情况加以评价,以充分体现评价的教育功能、发展功能。

学期评价要求各校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各年级考核评审小组(以教师为主、可适当加上家长代表、社会人士等),建立课程实施的评价制度,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

五、评价的方法评价采用学分制和等级描述相结合的方式,力求涵盖多元教学要素的管理功能、评价功能和激励功能,同时利于跟中学接轨。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包括小学阶段和中学阶段的学期学分和总学分。

小学阶段的总学分是小学三到六年级四个学年学分的总和,表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小学阶段的总成绩。

学生在升读初中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相应总学分。

中学阶段的总学分是中学初一(七年级)到初三年级(九年级)三个学年学分的总和,表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中学阶段的总成绩。

(一)学分的评定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必须达到的教育教学量,以及学生在活动全过程所显示出来的态度、表现,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创新意识、探究实践等能力发展水平的差异,评定成绩等级。

然后,根据成绩等级,赋予不同的学分。

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至少一个主题活动,“综合评价等级”为每学期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业的最终成绩,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经评审得C(合格)以上等级者,每学期得2个学分,每学年合计4学分。

小学四学年共计16学分,中学阶段三学年共计12学分,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三年级合共28个学分。

“学分”反映学生有否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综合评价等级”则反映学生的参与程度以及能力形成和发展状况。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毕业标准为:总学分不低于16学分;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毕业标准为:12学分。

(二)学分评价的内容与方法1.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4个指定领域构成,评价根据《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能力培养序列》(见附件一)综合进行考量。

2.具体评价的方法:(1)学期评定目前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方式普遍采用以大主题长周期的研究性学习为主线,整合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等其余三个指定领域。

因此,评价也针对主题活动的评价来实施,自评、互评、家长或社会评、教师评等方式均可使用各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评价表》(见附件附四、附件六)。

评价应在学校的评价管理领导小组统调下,由各年级组的考核评审小组执行,每学期实施一次,一般建议在学期结束周时完成。

(2)成绩记载学校应重视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与记录,每学期的考核结果要根据各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评价表》记入《广州市荔湾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成长过程性评价记录手册》里的《荔湾区小学阶段综合实践活动学业成绩记录表》和《荔湾区初中阶段综合实践活动学业成绩记录表》(见附件五,附件七),而整份《广州市荔湾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成长过程性评价记录手册》作为学生档案保存(此册在学生三~九年级的学习期间,只使用一份)。

附件五和附件七中的“活动心路”由学生记录其每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最满意的事例或成果,以及每学期参加社区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小时数)。

附件一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能力培养序列一、生成问题能力3年级:能对一些很感兴趣的事情提出问题。

4年级:能对家庭和学校生活中所见的很感兴趣的或是很不理解的情况提出问题5年级:就自然中一些感兴趣的现象提出问题,能够用头脑风暴的方法生成问题。

6年级:能就社会中的一些热点现象提出问题7年级:能就与同学之间或与家人之间的关系提出问题8、9年级:提出的问题有一定深度,有比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规划能力3年级: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小组为单位,填写出一份活动计划(由指导教师设计成表格形式),准备好活动所需的档案袋。

4年级:填写活动计划,并猜想可能遇到的困难,并会寻求指导老师或专业人事帮忙。

5年级:在活动计划中列出简单的活动流程。

6年级:在活动计划中列出比较详细的活动流程。

7年级:在活动计划中列出完整的活动流程,设定活动成果。

8、9年级:所设计的计划完整,并预计会遇到的困难,并会寻求各种渠道解决,活动能大体按计划自主进行。

三、传统信息能力3年级:从父母、亲人、朋友的口中、课外书中、电视电台广播中关注对活动主题有用的信息。

4年级:从报纸杂志中找到信息。

5年级:利用观察法收集信息,学会从图书馆中找到信息。

6年级:初步学会设计调查表和利用访谈法收集并整理信息。

7年级:能自主运用调查表和访谈法取得信息。

8、9年级:能选择使用适合的方法取得足够的、有效的信息。

四、现代信息能力3年级:知道可以从互联网获得信息(可由指导教师以电脑室局域网广播的方式向学生介绍)。

4年级:懂得中英文输入,简单的文字处理,保存文档。

5年级:从互联网上搜索信息并保存,制作图文并茂的电子板报,懂得申请电子邮箱并收发电邮。

6年级:制作有动感效果的演示文稿,有条理地管理自己的电子文件。

7年级:能运用EXCEL分析数据。

8、9年级:能尽量利用网络资源发布信息。

五、劳动能力3年级:能整理档案袋中的物品,通过操作,初步形成手工制作技能。

(如:折纸、扎纸花等)4年级:能安全地使用剪刀、小刀,制作比较精美的手抄报。

5年级:会做比较简单的家务劳动(如擦地板、洗衣服、洗碗筷、收拾房间等)。

6年级:安全使用家电,会煮饭,制作简单的菜式。

7年级:在有需要的时候,懂得使用3~5种家居生活中常用的工具的方法。

8、9年级:能根据生活和学习的需要,初步设计制作小物品。

六、协作能力3年级:在教师指导下分组分工,能够进入组长、记录员、时间控制员、噪音控制员等角色,记住自己在活动中的任务和要完成的工作,参加小组会议,积极发表意见。

4年级:在教师指导和协调下,自主组织小组,耐心聆听他人意见,尊重全体组员的决定,依照计划活动。

5年级:能根据兴趣爱好,自主组织小组,经过协商自主分工,了解同伴所做的工作。

6年级:能积极参与小组活动,自觉完成自己的任务,主动帮助其他组员,用适当的方式向适合的人寻求帮助,并能理解和配合同伴工作。

7年级:能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矛盾。

8、9年级:有为组内成员服务的意识,对组内成员的不足之处以委婉的方式善意地进行批评,并能自行解决活动中产生的矛盾。

七、表达能力3年级:乐于参与讨论,有感情、流利地把写好的发言稿大方读出来。

4年级: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能够用比较流利的语速和有感情的语调,脱稿讲一分钟的专题发言,并且眼光对着观众。

5年级:能比较流利地脱稿讲两分钟的专题发言,用眼光与观众交流。

6年级:能理解材料,尝试用自己的语言概括表述,并能有条理地作三~五分钟的发言。

7年级:能概括材料,扼要发言,仪态大方,伴以适当演示。

8、9年级:观点明确,思路清晰,能充分展示活动中的所得。

八、评价能力3年级:能够判断自己是否完成份内的任务,能够讲出自己和其他组员的一个优缺点。

4年级:能根据活动过程评定自己的活动表现,通过交流了解其他小组活动的成果。

5年级:指出其他组员、其他小组的优缺点,学会欣赏他人。

6年级:能对其他小组的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

7年级:能比较全面地分析自己在活动中的各方面表现,指出改善自己的努力方向。

8、9年级:能自行设计评价表,比较全面地分析个人与小组活动之间的关系。

九、反思能力3年级:能讲出一两件活动中印象最深的事情。

4年级:指出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两个问题,并想出改进办法。

5年级:检查计划执行的进度,在教师指导下归纳活动的收获。

6年级:在活动中及时调整计划,尝试自行归纳活动的成果。

7年级:比较系统地整理归纳活动过程与成果,分析不足之处。

8、9年级:知道所参与的主题活动可以沿什么方向继续发展,或者能生成新的活动主题。

广州市荔湾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学业评价手册姓名:小学就读学校:初中就读学校:入学年月:小学所在班别:中学所在班别:小学学号:中学学号:手册使用说明1.此手册从小学3年级开始一直使用到初中3年级,并将记录其小学、初中阶段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成长情况,其综合实践活动所得的学分也将累积统计,请注意保存使用。

2.手册中的评价表,一般在期末考试的前两周内,按照表中的“评价方法”用两到三个课时,在担任该学期指导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下完成。

3.等级。

(A:做得很好;B:做得比较好;C:做得一般,还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D:完全没有参与和体会。

)4.“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部分由学生填写;“家长或社会评价”在小学阶段为必填项目,由家长填写,到了初中阶段则为可选项目,由家长或相关社会机构、人士填写;“教师评价”由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老师填写。

5.“二级指标评价等级”可按A、B、C、D四级评判,由该学期担任指导教学的教师在综合各项二级指标后评定“教师评价”,其具体细则由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评价领导小组自行制定。

6.“综合评价等级”判定标准为:四项“一级指标评价”(即“教师评价”部分)等级为2A2B及以上,评为A级(优秀);四项“一级指标评价”等级中,C不超过1个,无D,评为B级(良好);四项“一级指标评价”等级中, C有2个及以上,无D,评为C级(合格);其他情况评为D级(不合格)。

7.学生每学期至少必须完成一个主题活动,凡经评审得C(合格)以上等级者,每学期得2个学分,每学年合计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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