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地形图测绘规范
地形图测绘规范地形图是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的专业测绘成果,是人们对地球表面地势、地貌、地物分布等特征的直观呈现。
地形图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测绘规范,以保证地形图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下面是地形图测绘规范的一些要点,共计1000字。
一、地形测绘规范的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地形图应准确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包括高程、坡度、坡向等信息。
2. 完备性原则:地形图应包含目标区域内所有重要的地形特征,如山脉、河流、湖泊、森林等。
3. 统一性原则:地形图的编制应遵循统一的坐标系统和符号规定,以确保不同地区的地形图之间的连续性和对比性。
4. 实用性原则:地形图应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直观、易懂的地形信息。
二、地形测绘数据的采集和处理1. 高程数据的采集:高程数据是地形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地面控制点的实地测量、卫星测高等手段获取,以确保高程数据的准确性。
2. 坡度和坡向数据的计算:根据高程数据,可以计算出各点的坡度和坡向,以表示地形的陡缓和走向。
3. 地物分布数据的采集:地物分布是地形图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通过航空遥感、卫星影像、GPS测量等手段获取,以确保地物分布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4. 地形数据的处理:对采集到的地形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数据的筛选、分类、修正等,以消除异常值和噪声,提高地形数据的精度和可靠性。
三、地形图的编制要求1. 地图投影和坐标系:地形图应采用合适的地图投影和坐标系,以保证地图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地图比例尺:地形图的比例尺应根据目标区域的大小和特点确定,一般不小于1:10,000,以保证地图的细节和清晰度。
3. 符号规定:地形图的符号应遵循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以确保地图的一致性和易读性,同时可以根据目标区域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4. 图例和注释:地形图应配备清晰明确的图例和注释,以帮助用户理解地图内容和使用方法。
四、地形图的制作和发布1. 制作软件和设备:地形图的制作应使用专业的地图制作软件和设备,以保证地图的质量和效率。
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测量规范地形测量规范是指在地理信息系统(GIS)领域中,为了获取准确、一致、可靠的地形数据,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指南。
地形测量规范主要用于指导地形测量人员进行地形数据采集、处理和存储,并确保地形数据的质量和一致性。
地形测量规范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测量设备和仪器要求:地形测量需要使用专业的测量设备和仪器,如全站仪、GPS接收器等。
这些设备和仪器需要具备一定的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2. 测量方法和步骤要求:测量人员需要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步骤,如三角测量、剖面测量、交会测量等。
在进行测量时,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数据的准确和一致。
3. 控制点布设和测量精度要求:在进行地形测量时,需要布设控制点来进行数据校正和精度控制。
控制点的布设需要根据测量区域的大小和复杂程度来确定,同时还要根据测量任务的要求确定测量精度的要求。
4. 数据处理和纠正方法要求:测量数据采集完成后,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和纠正。
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数据的配准、去噪、滤波和插值等。
数据纠正主要是对采集误差进行校正,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5. 数据格式和存储要求:地形数据的格式和存储方式需要符合标准规范,以便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共享。
常用的地形数据格式包括DEM(数字高程模型)、DSM(数字表面模型)等。
6. 质量控制要求:为了确保地形数据的质量和一致性,需要进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数据的检查、评估和校核,以及数据的更新和维护等。
地形测量规范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提高地形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同时,规范的执行能够促进地质、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等领域的发展,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建设项目1:500地形图测绘测量要求
测绘项目名称1:500地形图测绘服务标准和要求一、基本要求1.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2.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3.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4.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5.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二、数据采集方法1.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2.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三、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2.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3.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四、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1.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地形测量规范
1 :500、1 :1000、1 :2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1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总则........................................................................................................................... ( 3 )4 平面控制测量 ........................................................................................................... ( 4 )5 高程控制测量............................................................................................................. (6 )6 基础数字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 ( 9 )7 图根控制测量................................................................................................... ( )118 数字测图 ...................................................................................................... ( )149 基础数字地形图要素的表示.............................................................................. ( )1510 基础字地形图基础要素的分类与代码.............................................................. ( )1911 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 ................................................................................... ( )2112 图幅拼接、整饰、检查和资料整理 (22)13 基数字地形图测绘成果的提交 (23)附录A (资料性附录半测回高差互差及测回间高差互差限差△H 允速查表 (2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房屋建造结构分类表 (25)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基础要素数据分类(大类、中类) (26)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基础数字地形图基础要素分类与代码 (27)附录E (规范性附录) 辅助要素类型编码 (41)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42)附录G (资料性附录) 1:5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4)附录H (资料性附录) 1:1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5)附录I (资料性附录) 1:2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6)考文献 (47)DB33/T 552-2005 II前言本标准是在我国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近期科技的发展和生产的需求,并根据我省现阶段和今后一定时期国内外所采用的1:500 1:1000 1:2000 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测绘技术而制定的。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一般规定5.1.1 地形图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的设计阶段、规模大小和运营管理需要,可按表选用。
地形图可分为数字地形图和纸质地形图,其特征按表 5.1.2 分类。
地形的类别划分和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确定,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地形类别。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 5.1.3 选用。
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建筑区、工矿区和水域。
地形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5.1.5-1 的规定。
等高(深)线的插求点或数字高程模型格网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表5.1.5-2 的规定。
工矿区细部坐标点的点位和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5.1.5-3 的规定。
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不应大于表 5.1.5-4 的规定。
地形图上高程点的注记,当基本等高距为 0.5m 时,应精确至 0.0lm;当基本等高距大于 0.5m 时,应精确至 0.1m。
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应满足下列要求: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正方形或矩形方式。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带状地形图或小测区地形图可采用顺序编号。
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也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地形图图式和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的使用,应满足下列要求:地形图图式,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l: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7929 和《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 5791。
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 和《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T 15660。
对于图式和要素分类代码的不足部分可自行补充,并应编写补充说明。
工程测量要求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地形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地形图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的设计阶段、规模大小和运营管理需要,可按表5.1.1 选用。
5.1.2 地形图可分为数字地形图和纸质地形图,其特征按表 5.1.2 分类。
5.1.3 地形的类别划分和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确定,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地形类别。
2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 5.1.3 选用。
5.1.4 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建筑区、工矿区和水域。
5.1.5 地形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5.1.5-1 的规定。
2 等高(深)线的插求点或数字高程模型格网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5.1.5-2 的规定。
3 工矿区细部坐标点的点位和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5.1.5-3 的规定。
4 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不应大于表 5.1.5-4 的规定。
5 地形图上高程点的注记,当基本等高距为 0.5m 时,应精确至 0.0lm;当基本等高距大于 0.5m 时,应精确至 0.1m。
5.1.6 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正方形或矩形方式。
2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3 带状地形图或小测区地形图可采用顺序编号。
4 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也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5.1.7 地形图图式和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的使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形图图式,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l: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7929 和《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 5791。
2 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 和《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5660。
工程测量要求规范(GB50026_2007)_地形测量
工程测量规(GB50026-2007)--地形测量工程测量规(GB50026-2007)地形测量5.1 一般规定 5.1.1 地形图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的设计阶段、规模大小和运营管理需要,可按表5.1.1 选用。
5.1.2 地形图可分为数字地形图和纸质地形图,其特征按表 5.1.2 分类。
5.1.3 地形的类别划分和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确定,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地形类别。
2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 5.1.3 选用。
5.1.4 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建筑区、工矿区和水域。
5.1.5 地形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5.1.5-1 的规定。
2 等高(深)线的插求点或数字高程模型格网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表 5.1.5-2 的规定。
3 工矿区细部坐标点的点位和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表5.1.5-3 的规定。
4 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不应大于表 5.1.5-4 的规定。
5 地形图上高程点的注记,当基本等高距为 0.5m 时,应精确至 0.0lm;当基本等高距大于 0.5m 时,应精确至0.1m。
5.1.6 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正方形或矩形方式。
2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3 带状地形图或小测区地形图可采用顺序编号。
4 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也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5.1.7 地形图图式和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的使用,应满足下列要求:1 地形图图式,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l: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7929 和《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GB/T 5791。
2 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 14804 和《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5660。
地形测量规范
地形测量规范地形测量是指对地表地貌、地势等特征进行测量的一项工作,它是建设工程、水资源管理、土地规划等领域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活动。
为了保证地形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和遵守一定的地形测量规范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地形测量规范的要点,供参考。
一、测量前的准备工作1. 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明确测量区域、测量内容、测量精度等要求。
2. 对要测区域进行充分的事先调查,了解地形地貌特征、植被覆盖以及地下设施等相关信息。
3. 根据测量内容和精度要求,选择适当的测量仪器、设备和相应的测量方法。
二、测量方法和技术1.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如平面测量、高程测量、地形测量等。
2. 采用合理的测量技术,如全站仪、GPS测量仪等,确保测量精度和效率的平衡。
3. 注意选择测量控制点,控制点的设置应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涵盖整个测区域。
三、测量过程的要求1. 在进行地面实测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观测点,避免遮挡物对测量精度的影响。
2. 严格按照测量计划进行测量,测点之间的布设应合理,能够准确反映地形地貌特征。
3. 在不同的地形地貌条件下,合理选择测量方法和测量工具,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四、数据处理和成果报告1. 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时,应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法,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2. 在进行数据处理时,要考虑地表地貌特征的变化,对不同地形地貌区域的处理要有针对性。
3. 在成果报告中,要详细描述测量的区域范围、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并给出测量结果的分析和讨论。
五、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1. 在进行地形测量工作时,要加强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测量误差。
2. 百率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进行现场核对和复测。
总之,编制和遵守地形测量规范对于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
地形测量的质量和精度直接关系到后续工程计划和设计的效果,只有按照规范进行测量,才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和参考依据。
地形图测绘规范
地形图测绘规范地形图测绘规范是指在测绘过程中,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对地形地貌进行测量、绘制和描述的要求。
地形图是地理学研究和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中常用的一种图件,它以等高线为主要表现形式,反映了地面的起伏情况和地貌特征。
下面将从测绘流程、测绘仪器和测量方法三方面介绍地形图测绘规范。
一、测绘流程地形图测绘的主要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野外测量、数据处理和地图绘制。
1. 前期准备:确定测绘区域范围,并收集背景资料,如高程资料、地形图、影像图等。
2. 野外测量:在实地进行测量,包括高程测量、地貌测量和控制网的建立。
高程测量主要通过全站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进行,地貌测量可以通过GPS、倾斜仪、测距仪等仪器进行。
3. 数据处理:对野外测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的筛选、差值、配准等过程,形成清晰准确的等高线数据。
4. 地图绘制:根据数据处理结果,进行地图的绘制,包括等高线的绘制和附加符号的添加等。
二、测绘仪器地形图测绘常用的测量仪器包括全站仪、水准仪、GPS、测距仪和倾斜仪等。
1. 全站仪:全站仪是一种功能强大的测量仪器,在地形测绘中主要用于高程测量和地貌测量。
全站仪具有高度精度和自动化功能,能够提高测量效率和准确度。
2. 水准仪:水准仪主要用于高程测量,能够测量点之间的高差,也可以用于控制网的建立,提高地形图的精度。
3. GPS:GPS可以提供全球定位系统,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高精度的定位和测量,广泛应用于地理测绘和导航领域。
4. 测距仪:测距仪主要用于测量距离和角度,可以配合全站仪进行高程测量和地貌测量,提高测量效率和准确度。
5. 倾斜仪:倾斜仪能够测量地面的倾斜角度和方向,对地形测绘中的地貌特征和地面辐射进行测量和分析。
三、测量方法地形图测绘常用的测量方法包括高程测量和地貌测量两种。
1. 高程测量:高程测量是地形图测绘中最基本和重要的工作,常用的方法包括水准测量、三角测量和差分测量。
水准测量通过水准仪进行,可以测量点之间的高差;三角测量通过测距仪和倾斜仪进行,可以测量点之间的距离和角度;差分测量通过全站仪进行,可以测量点之间的高差和坐标。
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10mm,伸缩率小于‰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和表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1:1000 1:2000 1:5000比例尺地形、地质勘探工程测量规范》
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地质总局制定1:1000 1:2000 1:5000比例尺地形、地质勘探工程测量规范关于颁发《1:1000 1:2000 1:5000 比例尺地形、地质勘探工程测量规范》的通知国家测绘总局1966年主编的《1:1000 1:2000 1:5000比例尺地形测量规范草案(地质勘探专业)》,和原地质部编订国家测绘总局1965年修订的《地质勘探工程测量规范》已经使用多年。
鉴于我国测绘事业的发展,新技术、新方法的不断出现,原规范许多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国家地质总局根据地质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和补充。
现将修订的《1:1000 1:2000 1:5000 比例尺地形、地质勘探工程测量规范》印发供地质勘探部门使用。
希各单位在执行中地质勘探工程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意见,以使本规范逐步完善。
国家测绘总局1966年主编的《1:1000 1:2000 1:5000比例尺地形测量规范草案(地质勘探专业)》,和原地质部编订国家测绘总局1965年修订的《地质勘探工程测量规范》停止使用。
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地质总局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三日第一章平面控制测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条一个矿区应采用同一的平面坐标系统。
控制网的平面坐标在有条件时应与全国坐标系统联测。
第2条平面控制网的观测成果应归化到参考椭球面(或大地水准面)上,并按高斯正形投影计算其在3°带内的平面直角坐标。
有特殊需要时,控制网的边长可化归到测区平均高程面上,投影带中央子午线也可采用3°带的分界子午线或其它任意轴子午线。
独立控制网测区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且无发展远景时,可直接在平面上计算。
第3条首级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及加密关系应从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测区面积的大小、测图比例尺、发展远景,因地制宜地选择经济合理的布网方案。
第4条各级三角测量的精度及规格要求如表1。
第5条各级平面控制网的布设方法与要求:1、独立三角网:一般按测区形状布设三角网、单锁、双锁或中心多边形;2、加密三角网:在高级控制网基础上,以插网、或插点的形式进行加密。
最新地形测量规范标准
最新地形测量规范标准地形测量是获取地表形态特征和地理信息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
随着技术的发展,地形测量规范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测量技术和应用需求。
以下是最新地形测量规范标准的概述:1. 测量范围与精度要求地形测量应覆盖所有需要详细地形信息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乡村、山脉、河流等。
测量精度需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例如,对于城市规划,可能需要达到厘米级的精度。
2. 测量方法与技术地形测量应采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如卫星定位系统(GPS)、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等。
这些技术可以提供高效率、高精度的测量结果。
3. 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采集应遵循标准化流程,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数据处理应使用专业的地形测量软件,进行地形图的绘制和地形数据的分析。
4. 地形图的绘制地形图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绘制,包括等高线、地形特征、地物标记等。
地形图应清晰、准确,便于阅读和使用。
5. 质量控制地形测量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现场检查、数据复核、成果审核等,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6. 信息安全与保密地形测量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规定,防止数据泄露。
7. 环境保护在进行地形测量时,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环保的测量方法和设备。
8. 规范更新与培训随着技术的发展,地形测量规范需要定期更新。
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以适应新的规范和测量技术。
9. 法规遵守地形测量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
10. 结论地形测量是一项技术性强、要求高的工作,需要遵循严格的规范和标准。
通过不断更新和完善规范,可以确保地形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地理信息支持。
请注意,上述内容为概述性质,具体实施时应参考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文件。
地形图测量规范标准
地形图测量规(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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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总则 (3)4 平面控制测量 (4)5 高程控制测量 (6)6 基础数字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9)7 图根控制测量 (11)8 数字测图 (14)9 基础数字地形图要素的表示 (15)10 基础字地形图基础要素的分类与代码 (19)11 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 (21)12 图幅拼接、整饰、检查和资料整理 (22)13 基数字地形图测绘成果的提交 (23)附录A (资料性附录半测回高差互差及测回间高差互差限差△H允速查表 (24)附录B (规范性附录)房屋建筑结构分类表 (25)附录C (规范性附录)基础要素数据分类(大类、中类) (26)附录D (规范性附录)基础数字地形图基础要素分类与代码 (27)附录E (规范性附录)辅助要素类型编码 (41)附录F (规范性附录)基础数字地形图元数据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42)附录G (资料性附录)1:5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4)附录H (资料性附录)1:1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5)附录I (资料性附录)1:2 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例样 (46)考文献 (47)DB33/T 552-2005 II前言本标准是在我国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有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近期科技的发展和生产的需求,并根据我省现阶段和今后一定时期国内外所采用的1:500 1:1000 1:2000 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测绘技术而制定的。
内容涉及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大比例尺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大比例尺基础要素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G、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第一测绘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一挺、赵水泉、宋陶丹、胡有顺、景军郎、沈正中。
DB33/T 552-20051:500 1:1000 1:2000 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1:500、1:1000、1:2000 比例尺基础数字地形图的控制测量、地形图测绘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19-2002 公路等级代码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CJJ 8-99 城市测量规范CJJ 73-97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3总则3.1测量基准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54 年北京坐标系或1980西安坐标系。
若采用地方坐标系,应提供与国家坐标系换算的参数。
高程系统采用正常高系统,高程起算基准为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2 精度衡量指标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绘精度的指标,2 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3.3 标准内容的系统性按本标准进行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并满足地籍图、房产图基础公共要素的基本要求,同时为数据建库作好准备,使之成为后续高新测绘产品的良好数据源。
3.4 测量方法的可行性本标准鼓励各项测量工作积极采用高效、可行的高新技术和先进方法,但同时应满足本标准的基本精度要求。
3.5 依据标准的一致性1:500 1:1000 1:2000 比例尺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应符合本标准。
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最新版本的相关规定。
DB33/T 552-2005 44 平面控制测量4.1 一般规定4.1.1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
允许越级布设平面控制网。
4.1.2 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在平面控制网中,GPS 控制网、常规边角组合网和导线网的等级划分均依次按二、三、四等与一、二级进行分级。
4.1.3 坐标系统的选择控制测量平面坐标系统的选择,应以坐标系统的归算、投影长度总变形值不大于±2.5cm/km 为原则,并根据测区的地理位置和平均高程确定该平面坐标系统的基本参数。
4.1.4 平面控制网的精度要求4.1.4.1 四等平面控制网中最弱相邻点相对平面点位中误差Mij 应满足Mij≤±5 cm。
4.1.4.2 四等平面控制网以下各级网的最弱点平面点位中误差Mw相对于起算点应满足Mw≤±5cm。
4.1.5 平面控制点标石的埋设4.1.5.1 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其中二、三等平面控制点普通混凝土标石应按CJJ 8-99 埋设上、下两层柱石和盘石,两层标石中心的偏离值应小于3 mm;四等平面控制点普通标石可不埋设下层盘石。
4.1.5.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其他各类标石的埋设均按CJJ 8-99 执行。
4.1.5.3 平面控制点各类标志的制作宜同时考虑平面和高程测量的需要,将控制点标志设计成半球形,球形顶部为标志中心,标志中心可用钻小圆孔或刻十字丝等形式清晰设定。
4.2 平面控制测量技术指标4.2.1 GPS 测量4.2.1.1 各等级GPS 网相邻点之间基线长度精度用式(1)表示。
σ= ±开方【a2+ (bd)2】式中:σ——基线长度标准差,单位为毫米(mm);a ——固定误差,单位为毫米(mm);b ——比例误差系数,(×10 -6 );d ——相邻点间距,单位为千米(km)。
4.2.1.2 GPS 网的各等级的平均距离、精度指标等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相邻点基线最小距离不宜小于平均距离的1/3;最大距离不宜大于平均距离的3 倍。
4.2.1.3 其他有关的测量技术要求按CJJ 73-97 中相应等级的GPS 网执行。
DB33/T 552-2005 5 表1 GPS 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平均距离km a mm b (×10 -6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二等9 ≤10 ≤ 2 ≤1/120 000 三等 5 ≤10 ≤ 5 ≤1/80 000 四等2 ≤10 ≤10 ≤1/45 000 一级0.5 ≤10 ≤15 ≤1/20 000 二级0.2 ≤15 ≤20 ≤1/10 000 当边长小于0.2 km 时,其边长中误差应小于±20 mm。
当为1:1000、1:2000 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而进行GPS 测量时,其平均距离可适当放长。
4.2.2 边角组合网测量边角组合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边角组合网测量主要技术要求测距测回数方向观测测回数等级平均边长km 测距中误差mm 测距相对中误差所用测距仪等级往返测角中误差(〃) DJ1 DJ2 DJ6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Ⅰ3 3 二等9 ≤±30 ≤1/300 000 Ⅱ4 4 ≤±1.0 12 ≤±3.5 Ⅰ2 2 三等5 ≤±30 ≤1/160 000 Ⅱ3 3 ≤±1.8 6 9 ≤±7 Ⅰ1 1 四等2 ≤±16 ≤1/120 000 Ⅱ2 2 ≤±2.5 4 6 ≤±9 一级1 ≤±16 ≤1/60 000 Ⅱ 2 -≤±5.0 2 6 ≤±15 二级0.5 ≤±16 ≤1/30 000 Ⅱ1 -≤±10 1 2 ≤±304.2.3 光电测距导线测量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水平角观测测回数等级闭合环或附合导线总长度km 平均边长km 测距中误差mm 测角中误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DJ1 DJ2 DJ6 方位角闭合差(〃)三等15 3 ≤±18 ≤±1.5 ≤1/60 000 8 12 ≤±3 n 四等10 1.6 ≤±18 ≤±2.5 ≤1/40 000 4 6 ≤±5 n 一级3.6 0.3 ≤±15 ≤±5.0 ≤1/14 000 2 4 ≤±10 n 二级2.4 0.2 ≤±15 ≤±8.0 ≤1/10 000 1 3 ≤±16 n DB33/T 552-2005 6 a) 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之间或结点与结点之间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表3中附合导线规定长度的0.7 倍;b) 当附合导线的总长度短于表3 所规定导线长度的1/3 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 cm;c) 在平坦、开阔地区光电测距导线的总长度和平均边长可根据表 3 的规定放长至1.5 倍,但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6 cm;d) 当附合导线的边数超过12 条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
5 高程控制测量5.1 一般规定5.1.1 高程控制测量分为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 高程测量等。
水准测量的等级依次分为二、三、四、五等。
a) 首级高程控制网的等级一般不应低于四等水准,城市首级高程控制网不应低于三等水准。
b)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代替四等水准测量或五等水准测量,若需要代替二、三等水准测量,则需作专门的技术设计。
c) GPS 高程测量主要用于山地以及建筑物上平面控制点高程的测定。
5.1.2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的高程,在平坦地区一般应用四等水准精度要求施测,平坦地区一、二级导线点的高程亦可用五等水准精度要求施测。
5.1.3 首级水准网等级的选择应根据城市面积的大小,城市的远景规划,水准路线的长短而定。
四等以上水准网中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相对于起算点)应≤±20 mm。
5.2 水准测量设计规格各等水准测量设计规格应符合表4 的规定。
表4 各等水准测量距离设计规格单位为千米设计项目地区/等级距离建筑区1~2 水准点间距离(测段长度)其它地区2~4 二等400 三等45 四等15 水准环线或附合于高级点间水准路线的最大长度五等12 a) 水准网中结点与结点之间或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水准路线长度不应超过表 4 规定的0.7 倍;b) 对高程精度有特殊要求时,可在有关专业技术设计书中专门制定的技术方案。
DB33/T 552-2005 7 5.3 水准测量基本技术要求5.3.1 各等水准测量高差的基本精度指标一般以每千米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M△与每千米高差中数全中误差M W 进行衡量。
凡是进行往返测的每条水准路线均应按测段往返高差(或左右路线)不符值计算M△;当测区内水准网形成的水准环数超过20 个时,还应按环闭合差计算M 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