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吗,交通补贴是否扣缴个税
关于交通补贴是否需要交个税
关于交通补贴是否需要交个税我们都知道有的公司如果要求员工上早班或者晚班的时候,可能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给员工相应的交通补贴,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交通补贴是否需要交个税,欢迎阅读!交通补贴是否需要交个税交通补贴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所以,交通补贴在个人所得税上应并入到“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应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如有地方性政策规定交通补贴扣除标准的,具体还需要结合地方的规定来确定。
另外,根据相关的规定,不需要缴纳个税的有: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等。
交通费补贴是否属于工资发给个人交通费补贴也属于工资,要交个税的。
提供发票那就变成费用了。
按福利费处理的话,会占用企业的福利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单位对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来说,交通补贴无论是否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都需要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按照超过5000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全国“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
文号 《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 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
云南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资、薪 金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3〕145号)
深圳市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 复》(深地税发〔2007〕186号) 《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 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 知》(豫财税政〔2015〕82 号) 《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 得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 〕 121号)
补贴收入,标准内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
标准
可能已作废
一般企业交通补贴需缴纳工资、薪金所得 公务员: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标准内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
内容 一、各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并入当 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我省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200元的补贴、津贴扣除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0元,另增加200元 的通讯补贴费用扣除。即: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国家统一规定的减除费用 标准)的基础上,再减除600元的补贴、津贴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再减除600元的补贴、津贴扣除标准的范围包括:我省发放的“三项补贴”收入、独生子女补贴、家属成员的 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交通补贴、误餐补贴、伙食补贴、取暖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或医药费包干、边 疆津贴等各项津贴、补贴收入以及通讯补贴收入。 三、通讯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不得再扣除200元的通讯补贴。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305号) 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有关工资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我市继续按照据实扣除的原则执行。公务用车改革 后,单位为员工报销的相关费用,以及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在给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同时应 并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 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允许在 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对已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 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 得税时,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依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晋办发〔2015〕45号)确定的公务交 通补贴实际发放标准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对其单位高层、中层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 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一、个人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我省个人公务交通费用扣除标准,按照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明确的公车改革适用范围内相应职级人员对应的公务用车货币补贴标准确定。各主管地税机关应根据省直机 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本公告,公告管辖范围内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公 务交通费用的具体标准,并层报上级税务机关备案。 三、个人取得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或取得不属于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适用范围的公务交通 补贴收入,无论是直接计入月工资薪金的,或是采用限额实报实销的,凡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计征个人所得税;凡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公务交通补贴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 (一)厅局级每人每月在195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二)县处级每人每月在12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三)乡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在75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个人取得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适用范围是全省党政机关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适用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全省党政机关包括各 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 众团体、事业单位。 一)应税收入范围。“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发放给个人的所有工资、奖金(含目标奖、年终双薪、单项奖、月 奖、季度奖等)、补贴(含“阳光补贴”、通讯费补贴、公务用车补贴等)、津贴等所有收入,无论是否列入工 资表内还是表外,也无论以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方式发放,均应并入应税收入范围计算扣税。 四、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2018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日期:2018-07-18 11: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区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费用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我区公务人员按公务交通补贴规定取得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收入,即: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的标准,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超出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今后,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扣除。
三、我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相关规定的岗位和人员,按照《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取得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收入,无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以报销方式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参照公务人员的标准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超出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对企业职工公务用车费用扣除标准划分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两档处理,具体为:(一)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950元;(二)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
企业在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应明确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范围。
五、本公告第四条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本级企业或社会组织中担任高管职务的人员。
通讯费、交通费补贴个税扣除标准各省市规定全汇集
通讯费、交通费补贴个税扣除标准各省市规定全汇集通讯费、交通费补贴个税扣除标准各省市规定全汇集品税阁国家税务总局在1999年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文件中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截止到2021年5月,有哪些省市出台了当地的扣除标准呢?有哪些省市明确没有扣除标准呢?目前我收集到的执行口径有26个,欢迎网友提供相关信息,不断补充完善。
具体如下:通讯费1、山西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可以作为公务费用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西藏藏政发〔2018〕38号:个人取得的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限额扣除标准如下:公务交通补贴每人每月4,000元,公务通讯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在上述限额标准之内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对公务人员按规定标准取得的公务通讯补贴收入,即:厅级每人每月240元,处级每人每月180元,科级每人每月13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超出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我区企业职工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无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以报销方式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每人每月不超过240元的标准内据实税前扣除,超出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讯费及交通费补贴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梳理
通讯费及交通费补贴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梳理一、通讯费补贴方面1、《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7号公告)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费用扣除标准为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 年第2号)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3、《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京地税个[2002]116号)规定: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33号)规定:因公务通讯制度改革而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其中:法人代表、总经理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他人员每月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是否扣缴个税
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是否扣缴个税有些公司会给员⼯发放交通费、通讯费,每个⽉拿到的这笔交通费、通讯费补贴的数字也不⼩,它是跟⾃⼰的⼯资⼀起发放。
在发⼯资的时候超过了个税征收标准,那么,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是否扣缴个税?店铺⼩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交通费、通讯费补贴要不要扣缴个税?需要。
以现⾦或发票报销形式发放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件规定:个⼈因公务⽤车和通讯制度改⾰⽽取得的公务⽤车、通讯补贴收⼊,扣除⼀定标准的公务费⽤后,按照“⼯资、薪⾦”所得项⽬计征个⼈所得税。
按⽉发放的,并⼊当⽉“⼯资、薪⾦”所得计征个⼈所得税;不按⽉发放的,分解到所属⽉份并与该⽉份“⼯资、薪⾦”所得合并后计征个⼈所得税。
公务费⽤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税务局根据纳税⼈公务交通、通讯费⽤的实际发⽣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因此,个⼈取得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按搜索当地规定,扣除⼀定标准的公务费⽤后,按照“⼯资、薪⾦”所得项⽬计征个⼈所得税。
什么是个⼈所得税个⼈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然⼈(居民、⾮居民⼈)之间在个⼈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也包括⾮居民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义务⼈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所得税;⽽⾮居民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所得税。
个⼈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的所得和境外个⼈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中占较⼤⽐重,对经济亦有较⼤影响。
交通费、通讯费补贴要不要扣缴个税?员⼯每个⽉的经济收⼊超过了相关的标准是需要征收个⼈所得税,具体个税征收的⽅式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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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背景公务交通补贴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由政府机关雇佣的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私人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的一种补贴措施。
该补贴旨在减轻个人的工作交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公务交通补贴是否需要纳税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公告将阐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并对纳税人提供相关政策和操作指南。
二、个人所得税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
此处的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三、公务交通补贴的征税原则1.公务交通补贴属于个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
2.公务交通补贴应按照个人所得的增值额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3.具体的计税方式和税率根据地方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公务交通补贴的计税方法公务交通补贴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两种:实际费用法和差额全额计税法。
1.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指在纳税时,公务交通补贴按照纳税人实际使用其私人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交通费用凭证,如加油发票、停车票据等。
计算公式如下: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 = (实际费用 - 起征点) × 适用税率其中,起征点为税法规定的免征额,适用税率根据个人所在地的具体规定而定。
2.差额全额计税法差额全额计税法是指在纳税时,将公务交通补贴的全额金额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进行比较,取较高者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如下: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 = (公务交通补贴 - 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 × 适用税率五、如何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1.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申报平台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交通费补贴要交个税吗
交通费补贴要交个税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应纳税,交通费补贴也不例外。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收入的金额和性质来计算税款的,而交通费补贴一般属于劳务报酬、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的一部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征收是根据税法明确的税率和税目进行的。
税率分为7个等级,从3%到45%不等。
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扣除标准也是按年度计算的,根据最新的个税法修正案,该标准分为三个档次:每月起征点为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扣除5000元;综合所得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扣除2000元;特定才能费用标准为每月扣除3000元。
因此,要确定交通费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政策规定:交通费补贴是否属于纳税范围,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的规定以及公司所执行的政策。
一般来说,交通费补贴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是免税的,超过一定金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补贴性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所得性质有关。
如果交通费补贴属于劳务报酬,那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是20%。
如果交通费补贴属于经营所得,那么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是3%~35%。
3.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扣除标准也需要考虑。
如果一个人的收入超过起征点,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如果交通费补贴与其他收入合并计算,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扣除标准进行相应的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对交通费补贴的规定可能不尽相同。
一些企事业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政策,用于员工的激励和保障,可能对交通费补贴实行一定的免税或税前扣除的政策。
而一些中小微企业可能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这就需要个人根据相关法规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要不要缴纳个⼈所得税邓-芳是湖南⼀家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去年年初她花10多万元购买了⼀台本⽥飞度,并时常作公务之⽤,年底单位给她发放了6000元的交通补贴。
这6000元的交通补贴算不算“⼯资、薪⾦”,该不该计个税?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前出台的《关于2009年度税收⾃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中,国税总局⼤企业司明确指出,对于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制度改⾰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报销的燃油费,计算企业所得税可以计⼊⼯资总额,按照计税⼯资或⼯效挂钩⼯资标准进⾏税前扣除。
但是企业采⽤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式向职⼯发放交通补贴的⾏为,扣除⼀定标准的公务费⽤后,按照“⼯资、薪⾦”所得项⽬计征个⼈所得税。
在⽬前正在开展的“查税风暴”中,由于部分税收政策⽂件的可执⾏性不强,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产⽣了不同的理解和争议。
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财务会计处理、税收政策法规“打架”现象等⽅⾯。
针对当前争议较多的涉及企业所得税、个⼈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六⼤税种的问题,国税总局⽇前下⽂进⾏了明确。
其中能源⾏业和⾦融保险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所得税,成为此次⽂件规范的重点领域。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释疑个税热点】问:单位给员⼯报销的旅游费是否计⼊⼯资、薪⾦所得,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回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式提供对营销⼈员个⼈奖励有关个⼈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实⾏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费⽤全额计⼊营销⼈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问:个⼈取得⾼温补助是否要并⼊⼯资、薪⾦所得,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回复:根据《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资、薪⾦所得,是指个⼈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资、薪⾦、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30%交通补贴和20%通讯补贴作为个人收入缴个税3页
30%交通补贴和20%通讯补贴作为个人收入缴个税国税总局明确:交通补贴的30%、通讯补贴的20%将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税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个人实物的,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没有明细赠送记录,无法按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合理比例统一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有了明确的计税标准。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征收作出解释。
文件指出,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全额的30%和20%要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税。
在这份文件中,国税总局共对7类“个税”问题作出了解释。
除交通、通讯补贴外,企业为职工交的人身意外险、企业年金、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费、补充医疗保险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个人实物该如何缴税,国税总局都进行了说明。
1000元交通补贴按300元收入来扣税关于个人所得税中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的问题,这份文件显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目前上海没有指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因此根据国税总局的意思,企业给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分别按照全额的30%和20%作为个人收入来扣税。
”在税务领域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高级经理罗先生举例,如企业每月给员工发1000元的交通补贴,那么其中的300元是要计入个人收入扣税的。
国税函2006 245 车补报销涉及的个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
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4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6-03-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
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我们需要明确出差补助的性质。
出差补助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以及日常餐补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这些补助如果属于因公出差的实际开支,且在一定标准内,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超出规定标准的出差补助则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我们来看一份标准的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范本:【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范本】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一、出差补助项目及标准1. 交通费:按照公司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标准报销,或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2. 住宿费:根据出差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
3. 餐补:按照公司规定的日补贴标准发放。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上述出差补助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2. 若出差补助超出规定标准,超出部分应按规定计入乙方的应纳税所得额,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事项1.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出差证明及费用票据,以便甲方审核确认。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出差补助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3. 本范本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四、生效与解释1. 本范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范本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制定出差补助政策时,应当遵循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并在员工出差结束后,按照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
这样既保障了员工的利益,也符合了国家的税收法规,体现了企业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交通补贴是否要交个税
交通补贴是否要交个税交通与补贴在很多城市都是比较多见的,尤其是对一些公务人员,每个月都有一定的交通补贴,具体要看情况,而对交通补贴是否要补税这个问题感到人们并不太清楚。
那么交通补贴是否要交个税?下面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交通补贴是否要交个税交通补贴要交个税,公务用车改革后,各级党政机关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
需要强调的是,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
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并且要注意的是,发放的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用于上下班的交通补助。
准予税前扣除的公务费用的标准到底如何确认,由于各地执行的具体标准不尽一致,纳税申报时可以参照的标准是经当地省级政府审批同意,并报主管税务局备案的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公务费用标准。
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公务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不用交个税的项目住房补贴: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餐贴: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曾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
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交通补贴税前扣除标准
交通补贴税前扣除标准交通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员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通勤而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交通费用。
交通补贴的发放对于员工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福利支出。
然而,在享受交通补贴的同时,员工和企业都需要了解交通补贴的税前扣除标准,以便合理规划和使用这一福利。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员工获得的交通补贴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支付的交通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就意味着,员工在领取交通补贴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优惠。
目前,我国对于交通补贴的税前扣除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员工每月实际领取的交通补贴金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具体标准是,员工每月实际领取的交通补贴金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城市公交车标准单程车费的两倍,即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税。
因此,用人单位在发放交通补贴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并将超出部分进行合理的税后处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了解交通补贴的税前扣除标准,有助于合理规划和使用这一福利。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交通补贴的发放,既能够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又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支出。
而员工则可以在享受交通补贴的同时,也能够享受一定的税前扣除优惠,减轻个人税收负担。
总之,交通补贴作为一项重要的员工福利待遇,其税前扣除标准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用人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员工则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和使用这一福利。
只有在双方共同的努力下,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交通补贴的积极作用,实现共赢的局面。
交通费每个月固定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
交通费每个月固定补贴,需要缴纳个税吗?
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在山西,对已经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等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标准依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公务交通补贴实际发放标准执行;超过标准对策,并入工资薪金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
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之后,对其单位高层、中层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交通费补贴、交通费报销的财税处理
严格说来,自己要判断,其实质是补贴还是费用。
补贴是发给个人的一笔收入;费用是公司的消费(个人代表公司发生的因公消费)。
以一补贴中,可能有因公的,也可能有因私的,前者是管理费用、不计个税;后者是福利费或工资,要计个税,应自己进行核算,最好按本地税务机关的“公务费” 比例标准进行核算,分别入账。
交通费补贴、交通费报销的财税处理A公司由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与本企业的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偿,金额根据每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和岗位的不同从2万元到25万元不等。
财务人员胡会计询问该笔补偿收入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补偿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还是要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税的。
当然,考虑到个人取得的计税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个人取得的经济补偿金计税收入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
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计税收入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月工薪收入,减除费用扣除标准,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相当于一个月的税款,再乘以工作年限数,最终得到这笔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全部税款。
这里注意,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例如,某位职工超过的部分有4万元,他在A公司实际工作了4年,以4万元除以4的商数1万元作为个人的月工薪收入,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实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就按照12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工资服务法律知识:交通补贴是怎样的进行处理的?
工资服务法律知识:交通补贴是怎样的进行处理的?交通补贴在生活中会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关的问题处理会存在不小的争议,因为在具体的实施上会有不小的差异,一旦自己的不能有效的处理,那么属于自己的补贴就会丧失主动权,但是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保障在生活上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工资服务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如果在工资中按照出勤天数发放交通补贴,并且是以现金的形式,这就属于福利,均应计征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的需要自己的结合公司有关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置。
交通补贴是怎样的进行处理的如果在工资中按照出勤天数发放交通补贴,并且是以现金的形式,这就属于福利,均应计征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中职工福利费的范围,此类补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建议企业可以将此类交通补贴直接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同样需要缴纳个税,但是不需要占用职工福利费的限额。
有些企业没有车,且要求员工凭加油票实报实销,这种做法很可能在税务稽查中被要求交个税。
但是如果企业在员工手册中明确,员工可以以实报实销形式获得交通补贴,不但可以免除个税,还能作为相关成本费用中的交通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4年7月1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中国公车改革全面推开。
根据方案,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一、单位职工每月报销的交通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员工上下班实报实销的公交IC卡,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交通补贴,徐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买卖股票如何计算营业税?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税率为5%。
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1、出差人员住宿费:副部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日300元,处级以下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实报销;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四、公司员工的电话费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关于通信费的税前扣除。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相关规定发放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补贴,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处理。
票据为个人名头的个人通讯费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五、私车公用‚租赁费和报销费税务上如何处理?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
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报销的餐费和医疗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员工的中餐费用和报销的医疗费用发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然后摊入成本费用: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企业自查风险提示之一:乱开“礼品”发票风险大发票是商事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放交通补贴的条件是怎么规定
发放交通补贴的条件是怎么规定交通是我们经常关注的一个话题的,国家在这些方面也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这其中就包括交通补贴,那交通补贴是怎么申领的呢?申领需要什么条件的吗?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发放交通补贴的条件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发放交通补贴的条件规定1、享受车贴的人员均需自备有车且日常由本人使用。
“自备有车”的定义如下:车辆行驶证所登记的车主为员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且申请时提交行驶证原件供各审核环节审核(如登记车主为员工父母、配偶的,还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供审查);除此之外,均不属于“自备有车”的范畴。
“日常由本人使用”的定义如下:车辆由本人使用的频率在80%以上,连续一周发现车辆不由本人日常使用的情况或因本岗位车辆外借影响工作3次以上的(每月累计3次以上的),则取消车贴享受额度。
2、享受车贴的管理层需经常到政府职能部门、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施工现场等地开展工作或其它外联工作频繁的。
若公司岗位工作内容有调整或产生新设岗位,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报批新岗位的车贴额度。
3、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原则上车贴福利自转正当日起开始享受,如有特殊情况,以固定流程批准的日期为准;转正之日不在月初,变岗或离职之日不在月末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福利享受标准计算当月福利享受金额。
4、享受车贴人员原则上不再申请使用公司行政车辆,一旦发现有多次使用的,取消车贴享受资格。
交通补贴是否要缴个税交通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1、高层管理人员(集团副总以上人员)、房产项目总经理、前期部经理、采购中心经理、财务部经理、研发中心经理2000元/月2、建设项目经理及建设部门经理、房产集团其他部门经理及房产项目部门经理 1500元/月3、负责前期、投资、研发工作的员工1200元/月备注:1、临安项目公司项目总经理、销售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专员(日常居住地在临安本地的除外),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额外享受500元/月的过路过桥费补贴(其它配合部门员工不享受);2、交通补贴标准(本项针对不符合车贴福利标准但需经常到政府职能部门、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施工现场等地开展工作或其它外联工作频繁的普通员工),享受额度为:50—100元/月,凭公交卡充值发票至财务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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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吗,交通补贴是否扣缴个税
“给到”APP是由中智集团旗下子公司: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一站式移动员工服务平台,内容涉及员工福利、员工激励和员工公务费用管理。
用“给到”员工餐补产品企业约节约成本40%,员工所得约增加21%。
↑案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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