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操作规程.doc
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行制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电气系统的运行安全,提高电气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企业电气系统的运行。
第三条电气系统必须执行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违者将追究责任。
第四条电气系统的运行必须按照本规程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五条电气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和执行。
第七条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保持其内容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操作第八条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等。
第十一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道畅通,防止跌倒和撞击。
第十二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禁止使用手机等分心设备。
第十三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禁止擅自离开岗位或私自操作。
第十四条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五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流操作,严禁超负荷操作。
第十六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散热情况,防止设备过热引发事故。
第十七条在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严禁私自操作。
第十八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停机检修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维护。
第二十一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禁止擅自动用工具更换设备的零配件或进行维修。
第二十二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禁止随意调整设备参数。
电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三篇)
电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规范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单位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企业、办公场所、住宅区域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电气设备使用和操作单位应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和操作单位应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并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和操作单位应向员工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加强员工的使用和维护培训。
第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和操作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电气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违反本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二章用电安全第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用电负荷标准配置电气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九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电气线路和接头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确保线路通畅可靠。
第十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包括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确保电气设备的接地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电阻,确保安全接地。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电器设备的清洁和保养,防止积尘和杂物引起短路和火灾。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严禁临时接线和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缆,确保电源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绝缘测试,确保设备绝缘电阻符合标准。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禁止使用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第十六条室外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采取防水、防雷等安全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电气设备管理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第三章电器操作第十八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工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电气安全操作是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规程旨在明确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提高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凡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二、安全操作原则1. 确保设备安全:在进行电气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无任何潜在危险。
2. 佩戴适当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并正确使用。
3. 避免湿润环境:电气操作区域必须保持干燥,避免发生漏电、触电等危险。
4. 遵循正确操作程序:电气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切勿擅自修改、绕过电路等行为。
5. 禁止超负荷操作:严禁超负荷操作电气设备,以免发生设备故障、火灾等安全隐患。
三、个人防护措施1. 佩戴防护用具: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2. 接地保护: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接地,操作人员接触设备时也要保持良好接地,防止意外触电发生。
3. 禁止触摸裸露导体:切勿用手直接触摸裸露的电源线、导线等,必要时可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4. 禁止擅自操作: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禁止擅自进行电气操作,必要时应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5. 防止静电积聚:电气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在进行操作前进行身体的接地,避免静电积聚引起火灾。
四、操作程序1. 操作前准备:在进行电气操作前,必须先将电气设备关闭,并断开电源,确保操作安全。
2. 操作过程:根据操作需要,依次打开所需电路开关,注意观察操作过程中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
3. 操作结束:完成电气操作后,必须关闭电路开关,断开电源。
对于需要维护的设备,需进行相应的记录和通知。
五、应急处理1. 发生触电事故: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紧急救援,及时送医治疗。
2. 发生火灾事故:如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警,采取灭火措施并疏散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3. 设备故障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切勿擅自进行修理,以免发生意外。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 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 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 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 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 及以下者。
第5 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6 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 应经专门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 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 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 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 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低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低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基本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机电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低压电气设施安装、使用、维护、开关操作或者其它相关工作的员工、管理人员和访客。
第二条:用电安全1. 所有接触电气设备的员工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特性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不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电气装置的接线、操作和维修。
2.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一米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接线时未经批准直接启动未经检修的设备。
3. 对于所有未装有可视断路器(如电视、电脑)的电气设备,开启电气设备前必须先检查设备的绝缘情况,确保绝缘性良好,再通电。
4. 禁止出现电气设备短路、过载等故障时,通过过大电流更改保险丝和跳闸进行处理的情况,请通过使用合适的开关和保护装置及时排除故障。
第三条:设备维护1.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保养维护的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洗、润滑、更换损坏部件等工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2. 在清洗或更换电气设备时,先拔掉电源;禁止在带电状态下进行任何维护工作。
3. 受检设备必须在电源关闭并由专人陪同下检修;禁止用潮手或穿戴金属物品进行任何维护工作。
4. 所有维修记录必须记录,包括设备的故障、维修人员、维修时间和维修内容等信息,并保留两年。
第四条:特殊工作情况1. 在有毒、有害或者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或环境中工作,必须佩戴相应的保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安全鞋、服装等。
2. 在电气设备作业场所内,必须严格按照防静电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3. 对于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更换配件工作时,所需工具必须符合规定并在专用工具箱内使用,禁止使用没有经过认证的工具,不得使用金属工具直接进行开关操作和接触电气设备。
第五条:电气安全教育1. 对新员工和拟从事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知识的培训;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篇)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力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设备检修等领域。
第三条在电气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操作。
第四条本规程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不断改进”。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五条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由安全负责人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位置、工作时间、作业人员和必备工具设备等。
第六条进行电气作业前,工作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交底,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严禁个别人员擅自进行有关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安全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
第八条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第九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条电气作业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一条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漏电、短路等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在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对电源线进行投下,确保电气设备无电工作。
第十三条进入电气设备作业区域前,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
第十四条作业前必须了解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能识别常见的电气故障。
第十五条在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并进行合理摆放,确保易取易用,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在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第四章作业过程第十七条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等。
第十九条进行高温作业时,必须穿戴防火防热的防护服装,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第二十条不得在电气设备上随意增设临时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电工、维修工、操作工、检修工以及其他从事电气维护的人员。
第二章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三条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电气事故的危害和防范措施,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能够熟练而安全地操作电气设备和进行维修。
第五条对于培训合格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证件应放置在工作岗位上,随时供检查使用。
第三章电气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六条电气设备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员靠近设备,进行维修、操作等电气作业。
必需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戴好绝缘手套、穿戴绝缘鞋等。
第七条进行高压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佩戴好安全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在开展电气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未发现异常情况才能进行作业。
第九条在进行电气维修时,必须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采取可靠的防误操作措施,禁止盲目接近带电部件。
第十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好安全带、栓好护栏等。
第十一条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必须戴好耐压手套,并遵守工作规程。
第四章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在发生电气事故时,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现场安全撤离,并及时向现场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在电气事故发生时,必须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紧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在紧急救援时,必须穿戴好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绝缘手套等,并遵循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在电气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工作。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3篇)
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本电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电气运行工作的安全性,规范电气设备的操作步骤,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操作人员应事先了解电气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流程,并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防护措施。
2. 在操作电气设备之前,必须穿戴好相关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并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
3. 对于需要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气设备,务必先切断电源,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如有必要,还需使用控制开关、锁定装置等进行额外防护措施。
4. 操作前应清理工作现场,确保工作环境整洁有序,并消除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电气设备的操作步骤1. 接通电源前,必须先检查电源线路和插座是否正常,并确保所有的电气连接安全可靠。
2. 操作人员在接通电源前,应先操作设备的电源开关,然后逐级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顺序。
3. 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的参数和工作状态。
4. 在操作控制面板时,应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触碰其他未经授权的按钮和开关。
5. 对于需要进行故障排查和维护保养的设备,应先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设备。
6. 操作结束后,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将设备恢复到安全状态,清理现场并恢复好工作环境。
四、电气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1. 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注意使用绝缘工具,并保持双手干燥,避免因人体导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2. 遇到设备突发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进行处理。
3. 严禁在电气设备上进行超负荷工作,以免引发设备的损坏和安全事故。
4. 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
5. 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相关设备与水源、易燃物等产生接触,以免引发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6.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的可靠性。
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电气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为保障电气设备运行安全,规范操作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要求第三条电气设备的操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气知识和技能,接受过相应的培训;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的操作指导书和使用说明书;4.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改变设备的工作参数;6. 操作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系统操作:按照设备工作顺序进行操作,保证设备运转的稳定性和安全性;2. 个人安全: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对高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3. 设备保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和完好,禁止随意操作,严禁拆除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三章电气设备操作流程第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流程如下:1. 准备工作: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2. 开始运行:按照设备的启动顺序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3. 运行监控: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4. 运行结束:对设备进行停机和冷却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运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严禁超负荷运行,避免设备过热和损坏;2. 防止设备发生漏电和短路,确保用电安全;3. 防止设备电缆和线路过载,确保电气安全;4. 注意维护设备的清洁和通风,避免灰尘和杂物对设备的影响;5. 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和绝缘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6. 注意设备的运转音和振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7.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参数,必要时应向专业人员咨询;8. 注意通风设备和排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爆炸和火灾的发生;9. 严禁在设备运行中进行维修和改装,必要时应停机处理。
电气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篇)
电气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一、概述电气安全操作是指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检修和操作过程中,为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操作技术。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电气安全操作行为,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1.操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3.严禁酗酒或使用药物后进行电气作业;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私自修改或更改设备接线配置;5.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6.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事故应急预案,掌握正确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三、操作流程1.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操作的设备和线路,并将其通电状态关闭;(2)检查设备和线路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等待处理;(3)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检查装备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4)清理操作区域,确保场地整洁、无积水、无杂物。
2.开启电气设备(1)按照操作要求,依次打开前置设备,如断路器、隔离开关等;(2)确认设备和线路正常,无异常现象;(3)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并上报。
3.操作过程(1)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工作,如更换元件、接线、调试等;(2)严禁带电操作,必须确保设备通电状态下不接触任何线路;(3)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进行操作,严禁使用损坏或不合格的工具;(4)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专注,不得进行分心或走神的行为;(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准确、高效。
4.操作后的处理(1)操作结束后,将设备和线路的通电状态关闭;(2)清理操作区域,将工具归位整理,并及时上报设备的运行情况;(3)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停机状态下的安全性。
四、事故预防措施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2.设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3.在操作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4.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5.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6.对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7.建立电气安全档案,记录设备的检修、维护、操作情况,便于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
电气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气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条:电气工作总则1、本规程适用于本厂一切从事电气工作人员2、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和佩戴好防护用品并具备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
(2)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有关内容,并经有关单位考试合格,持有电工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新参加本工种的工人和实习人员,须经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3)具备电气基本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接受一次考核。
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者,必须重温规程,经考试合格,方能恢复工作。
4、本规程所指安全用具,系指经定期试验合格,妥善保管的安全用具。
5、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按指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6、使用电钻,不准戴手套,电钻外壳要有良好接地保护。
7、本规程所称高压电气设备,系指对地电压(三相电压)为250伏以上者。
8、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
对一切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者,必须分清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人体距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如下: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1以下 0.31—10 0.720—35 110、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第二条:电气工作的组织措施1、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是在高压设备上工作的根据,不论高压设备停电、带电工作,以及高压设备试验和二次回路上作业时,均需填写工作票。
对工作所需时间不长,且不需要布置安全措施的简单工作。
可以在值班人员监护下进行。
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1)要有工作票或口头命令;(2)至少应二人在一起工作;(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终结制度;3、停、送电工作申请单格式按电业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本规程适用于配电房的配电设施及其线路。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第三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对造成严重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及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配电房工作基本要求第四条配电房必须做好“四防’’(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工作,保持通风良好。
第五条配电设备的裸导电部分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如低于应加装不低于1. 7m 高度的遮护围栏或护罩。
第六条配电柜前的操作通道上应铺设橡胶高压绝缘垫。
第七条应按期对配电设备及绝缘用具进行预防性试验。
配电装置应保持清洁,漆色鲜明。
第八条配电房的防霉设施及接地应保持有效完好。
接地电阻值要定期测定。
符合标准,并做好测试记录备查。
第九条消防器材必须配全,摆放整齐。
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第十条非配电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入内。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全面掌握电气仪表,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值班、巡视检查、负荷、跳闸、设备缺陷、操作、人员出入记录以及其它需要的记录。
凡需在电房内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一律凭“工作票”进行,并指定专人监护。
第十二条倒闸操作倒闸操作时必须根据值班主管领导批准,由值班人员按操作票执行。
倒闸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见表1)。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
一般停电拉闸必须按照开关,负荷刀闸,电源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
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合闸回路保险,切换保护回路压板和检验是否有电压,应向主管领导或其他人员的汇报和联系事项等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执行。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篇)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
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8、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____米。
11、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是为了保障电工的安全,防止发生电器事故而制定的一套标准操作程序。
下面是一个2000字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示例:一、前言电工是电气设备的维修、安装和使用人员,他的工作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1. 做好安全准备在进行电气工作之前,必须检查工作环境和设备,确保安全。
无论进行任何电气工作,都应佩戴适合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2. 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在进行电气工作时,必须遵循正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确保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操作步骤,以免引发危险。
3. 注意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不得使用老化、损坏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4. 情况紧急时机敏应对在发生电器事故或突发情况时,电工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并将事故扩大到最小程度。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要求1.所有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熟悉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2.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操作步骤。
3.在进行电气操作前,必须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作服等。
4.对于停电的设备,必须先使用电压表或电流表进行检测,确认无电后方可操作。
5.在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保持思维清晰,不得喝酒或服用药物。
二、现场操作要求1.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环境下。
2.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设备接地良好。
3.操作前必须确认相关开关已关闭,确保安全操作。
4.在操作高空设备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由工作人员进行固定。
5.在操作电气设备时,使用专业工具,不得使用带电的金属工具。
三、电气设备维护要求1.设备维护操作必须在设备停电状态下进行,且必须使用绝缘手套和工具。
2.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接地良好。
3.定期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并进行记录。
4.设备维护后,必须经过电气检测,确认设备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事故应急措施1.发生电气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确保现场的安全。
3.在电气事故发生现场,其他人员必须迅速撤离,并保持现场的封锁。
4.对电气事故进行相关调查和记录,并进行事故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因此,每一位从事电气操作的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规程的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且在操作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和检查,以确保自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只有在严格遵守规程要求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有效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完整)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及安全工具。
(2)检修高低压设备,必须先拉开阐刀开关,切断电源。
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阐”的警示牌,验明无电后方能够进行工作.(3)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金属导电品及杂物.(4)所有开关保险丝应按容量大小适当装置,不得随意加大。
(5)工作行灯不得超过36伏。
(6)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器设备及变压器、油开关、电动机等应使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并要立即消防报警。
(7)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每年雨季前应做一次线路的全面检查,发现破损老化等绝缘不良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高空作业应检查电工梯及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并要配带安全帽、安全带,作业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场地。
(9)如需高压带电作业,要经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操作。
(10)安装照明电在干燥屋内不得低于1。
8m,潮湿场所不得低于2。
5m,低于此高度应加保护。
安装墙边开关,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
3-1.5m以上.(11)在工作场所不准追逐打闹,禁止穿拖鞋,凉鞋进行工作。
(12)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应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电工应严格执行“绿地能源设备管理手册电气规程部份”进行工作。
2.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操作规程(1)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停电检修,必须做好以下四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①停电;②验电;③装设接地线;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2)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低压绝缘手套、穿长袖衣服,其相邻相电部分或接地金属部分应有绝缘隔离,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工具及金属尺。
3.低压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临时遮拦;(5)应有明显的断开点;(6)带电时应做好绝缘措施,有专人监护.4.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时的安全操作规程在全部或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指: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电气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电气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0 前言为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生产,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2.0 术语和定义1.电气事故:指因电气装置、电气设备、电力线路、电子装备和系统、雷击及静电放电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事故。
2.安全电压:电压不超过36V交流或直流、不超过的安全规定的接地电位。
3.人员安全距离:按照规定的标准,按电压等级和危险等级分别划分的安全距离。
4.电气作业:包括建设、改造、维护、试验、测量及拆除电气设备、电力装置与电力线路的各种技术活动及必须伴随进行的管理活动等。
3.0 电气安全知识1.物体接地原理:任何接地故障都应在20毫秒内自动维持下去,使保护接地系统能正确动作。
2.绝缘等级:电工用具的绝缘等级应按照设计规定和应用规定选用,材料、绝缘层、空气孔隙等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要保证其绝缘性能。
3.人员安全距离:在各种电压等级上应按电压等级和危险等级分别划分人员安全距离。
4.静电放电:人员接触活动的静电电荷会在接地故障时形成放电弧,放电电流可引起电焊火花、引起润滑油着火等危险。
4.0 安全生产规范1.操作前必须完成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电子装备和系统等处于安全状况。
2.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不当或者出现故障时马上停电。
3.电源必须为双向开关,操作人员必须有操作权限。
4.操作时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器具。
5.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随便改变电器设备的内部结构或电气参数。
6.电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必须在电源关闭后进行。
7.电器设备的升级改造应有质量保证的厂商进行。
应急措施: 1. 疏散人员,切断电源。
2. 完成电器设备的隔离与锁定作业。
3. 使用安全出口进出但不能使用电梯等电动设备。
4. 进行现场的故障排查与限时补救。
5.0 安全措施1.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认所有设备运行不良时已进行维修,并得到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的认可和批准。
国家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年10月7日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文颁发,自1987年1月1日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
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
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
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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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送电前必须查明的问题
1.1开关线路、变压器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有人工作。
1.2检修是否结束,检修负责人是否亲自联系,或记录本上有签字。
本线路或设备是否有其他人员进行作业。
1.3双回路并列运行时,是否定过相序,定相后的线路是否检修过,更换过。
2.操作程序
2.1变电所应按先总开关,后分路开关的顺序操作(先拉油开关,后拉隔离开关)。
停电时应先断分路(先油开关后隔离开关)再断总电源。
2.2停送电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3.注意事项
3.1停送电指令和检修人员的联系,必须记录清楚,以备查考。
3.2严禁带负荷合关隔离开关。
3.3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制度、措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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