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范围、技术及其他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货范围、技术及其他要求
一、供货总则
本文件规定了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加工材料提供先进的技术,成熟的工艺、高质量全新的产品及材料。卖方对于所加工制造的产品及材料的质量、技术性能及完整性负有全责。
二、本次是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燃气模块热水锅炉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3台)
三、项目情况说明
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现有采暖总面积为:3.1万平方米,共9栋楼,层高最高5层;暖气片采暖,建筑物最高20米,水电气已到位,锅炉房面积200平方米,高度6.5米(注:投标人应根据此面积进行锅炉房的布置);
四、采购项目技术规范
(一)执行标准
所供设备和材料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检验、实验、验收等应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的有关说明,同时还应符合所列标准和规范中隐含的其他规范和标准中的有关章节。供应商所遵循的标准与规范因为最新版本。
1、《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094-2002)
2、《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
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4、《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
5、《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TSG G0001-2012)
6、《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04)
7、《关于锅炉水质》(GB/T1576-2008)
8、《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1612-1994)
9、《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1615-199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5)
1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
13、《锅炉设计规范》(GB50041-2008)
1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二)技术规范(*为不可偏离项)
*1、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本次改造根据市政府文件和环保部门要求,将旧燃煤锅炉拆除,采购燃气热水锅炉,单台输出功率≥1000KW,总输出功率≥3000KW。主管道要求与现有主管道进行连接,负责系统调试到位,排放必须达到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2、系统要求加装板式换热器,一次侧常压运行。本次采购范围为一次侧锅炉及辅机设备、板式换热器,二次侧负责和原有主管道碰头。
*3、所投设备系统设计合理,节能措施到位,符合环保规定,尺寸满足设备空间要求。
*4、适用燃料:天然气,热值8500kcal/Nm3。
*5、单台锅炉额定输出功率≥1000KW(以权威部分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简单测试报告),按国内燃气低位热值(8600kcal/m³)计算。
*6、锅炉燃气压力:2000pa。
*7、运行方式:自动化控制,温度自动调节运行,可实现智能群控。
*8、额定热效率:≥9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9、锅炉排烟温度≤100℃,氮氧化物排放≤30mg/m³(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原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10、单台运行噪音:≤75dB(不带消音罩距锅炉一米测量值)。
11、设计寿命:大于30年。
12、锅炉控制系统采用单机控制系统和联机控制相结合的方式。锅炉液晶显示,PLC编程全自动运行。具备智能群控功能,可实现自动化运行、故障报警、运行状态监控、气候补偿、时间设定、水泵保护等功能,可接入楼宇控制,实现远程监控。
13、锅炉安全保护设备具有在锅炉超压、超温、锅炉熄火、突然停电及燃烧系统压力高于、低于设定值,和锅炉控制元件、燃烧器故障时有效及时地将运行中的设备停机,确保设备和人身的安全。锅炉安全保护功能应具有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燃气压力异常保护(报警、连锁、提示、记录)
低水位保护(报警、连锁、提示、记录)
给水泵断电保护(报警、连锁、提示、记录)
不着火保护(报警、连锁、、提示、记录)
熄火保护(报警、连锁、、提示、记录)
排烟温度超温保护(报警、连锁、提示、记录)
异常情况保护(报警、连锁、、提示、记录)
供水不足控制
五、技术资料交付要求
1.供应商需在合同生效10日内提供以下图纸及技术资料:
1.1系统原理图
1.2锅炉基础图
1.3使用说明书
1.4锅炉房平面布置图
2.在锅炉发货时,需提供以下锅炉随机图纸及资料:
2.1锅炉安装及使用说明书
2.2锅炉质量证明书
2.3锅炉出厂合格证
3.其它需要提交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资料。
六、供货及要求
1、供货标准:
(1)产品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产品,其出厂日期或实际生产时间为最新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随产品的标准配置附件必须齐全。产品的装箱单、用户手册、保修手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齐全。
(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出厂检验合格。
(3)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正常运转。
3、免费保修期:中标供应商提供全部设备(或材料)、零部件等免费保修期不低于二年。
4、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范围
(1)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满足设备正常运行二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详细清单(包括名称、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单价等条目)。
(2)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维修所必需的专用工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详细清单(包括名称、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单价等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