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职业病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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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职业病鉴定流程
声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
性听觉损伤,是法定职业病。
噪音职业病鉴定流程
一、申请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
议的首次鉴定。
二、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需要指出的是,设区的市
级卫生行政部门不设立专家库。因为不管是首次鉴定还是再鉴定,都应从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
员会的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鉴定委员会设
主任委员1名,由鉴定委员会推举产生。
三、申请鉴定相关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所需的各项材料
其他有关资料
除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外,如果因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
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鉴定委员
会根据需要还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
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四、审查材料、调查取证
根据规定,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参加职业诊断鉴定。邀请的专家可以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有关资料,但不参与鉴定结论的表决。
五、作出鉴定结论
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鉴定结论的作出应以鉴定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为准,同时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载下来。
六、对鉴定结论有异议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