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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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帽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在作业人员受到物体的冲击或挤压时,能更好的发挥安全帽的保护作用,减少冲击力以消除或减轻对人体头部的伤害,使得安全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有需要配备安全帽的人员和班组,安全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1.项目部材料物资部负责对安全帽的购买、验收。
2.安全部配合监理见证取样并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项目部材料物资部材料员与安全部安全员负责安全帽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具体发放数量由安全部安全员统计并建立台账。
4.安全部负责教育工人正确佩戴安全帽,凡是不懂得安全帽使用和防护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
5.安全部负责指导、检查工人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帽,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
第四条安全帽的使用
1.戴安全帽时,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2.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在施工区域内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4.人员在施工区域内以及室外距离建筑物10米范围内休息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与施工现场要求保持一致。
5.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6.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第五条安全帽的管理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3.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4.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5.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和有损伤的安全帽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6.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安全帽的使用期:按出厂日期3年后更换,由项目部为每名工人建立发放档案,到3年期以旧换新。
8.安全部依据国家标准每年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第六条安全帽的更换
1.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全部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至材料物资部进行重新领取。重新领取的安全帽,材料物资部按成本进行收费。
2.新安全帽发下,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班组或个人,应该立即上交项目部处理。
第七条安全帽过期、内衬损坏、出现裂痕、缓冲垫损坏、磨损严重以及其它情况影响防护效能的予以报废,同时以旧换新,项目部回收报废安全帽,统一处理。如发现使用旧安全帽者按照违章进行处罚。
第八条项目部预留部分安全帽备用,外来学习、参观、检查等人员一律到材料物资部借用,并如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