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课后思考题
法导期末复习资料:法导练习及答案
《引论》思考题一、名词解释:法学答案: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知识,实践学问,即通过“实践之思”获取的知识。
律学答案一:中国传统的律学是与成文法同时产生并同步发展的,它作为成文法的附属物,与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分不开,它研究具体的法律原则,阐述法律的宗旨、名词术语,解决法条对具体案件的适用等问题。
答案二:所谓律学,以准确、统一适用法律为目的,通过考证、分析、注释等方法,注释律文、阐发律意的学科。
法理学答案: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
因而,就制度层面言,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法学体系答案:法学体系,也称为“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它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学内部各分支学科的划分或法学学科的分类。
法学思维法学方法二、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错误的是哪项?(C )1、A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不是应用法学B 法理学围绕实践理性展开讨论C 法理学具有理论意义,不具有应用意义D 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2、下列有关法理学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C)A、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法学,因而没有实践价值B、汉语中“法理学”一词来自于日语,与法哲学没有任何关系C、法理学既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也是法学与其他学科联系的纽带D、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具有基础地位,因此部门法学对法理学的研究没有影响三、多选题:1、下列有关法学特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BC)A、法学的语言是独特的B、法学具有实践性C、法学的兴衰取决于法律制度的建设D、法学思想不能用文学作品表达2、下列有关法学和法学体系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BD)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治国家为前提条件B、法学体系等同于法律学说体系C、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D、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完全相同3、下列有关法理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BC)A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具有理论性B 法理学不是应用法学,但具有应用性C 法理学是实践理性四、简答题:1、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答案:笼统地说,法学研究法律现象。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教材《法学导论》卓泽渊习题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法学1612.法律权利1323.法律体系224.法律渊源455.司法154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小题16分)1.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有哪些?175-176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一般地说有两个:第一,从客体上讲,历史上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第二,从主体上讲,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
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几个标志: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层因此而形成;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3、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2.法律思维的方法有哪些?法律思维方法是认识法律及事实的法律意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亦是法律思维方式内容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没有法律思维方法,法律人不可能对待处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也不可能认清事实的法律意义,更无法建构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
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思考法律的方法属性,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思维过程的操作方法,如刑法中的定罪、量刑等方法,民法中的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归责方法等。
二是作为理论工具的方法,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方法。
2)、根据思考法律问题时所站的角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立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这种思维方法把立法者以及由立法者所创设的法律文本置于核心地位,强调由文本所确立的法律规范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这里,作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是根据法律进行思维。
第二类是司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使命就是针对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的程序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等方法如何去发现及建构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
《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1、法和国家是同时产生的。
(×)2、仅有法律是通过对权利义务的双向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3、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
(√)4、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同时,法律一经公布,即具有普遍约束力。
(√)5、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6、对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7、在我国,成为公民的资格条件除了要求具有我国国籍以外,没有其他规定。
(√)8、犯罪对象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者物,因而其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9、张三把李四的牛偷偷赶出去并驱使其撞人,受到威胁的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把牛打死了。
打死牛的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10、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或怀孕的妇女,均不适用死刑,但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1、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12、被告人刘某因盗窃罪被抓获,在审判期间查出其3年前因犯医疗事故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认为刘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3、小偷在黑暗处实施盗窃时,为了物色盗窃物品而打燃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
因为打燃打火机的行为是故意的,因此,小偷对所造成的火灾其心理态度也就是故意。
(×)14、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若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认定为单独犯罪。
(√)15、宣告死亡会引起和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16、债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1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和报酬的行为也无效。
(×)18、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以血缘关系来确定的。
(×)19、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学导论思考题
法学导论思考题章一:1.什么是法学?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1)、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
而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又可分为三个层次:①知识之学。
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统;②智慧之学,即关于法律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如破案智慧、立法技术和管控社会等;③精神之学,法学作为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如公平、正义精神。
(2)、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是研究规则与秩序的学问。
2.试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
法律现象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例如,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文化、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等受到法律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社会现象,都是法律现象。
法学不仅要研究法的本身,还要研究法律现象的规律性。
3.什么是法律现象?请举例说明。
法律现象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例如,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文化、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等受到法律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社会现象,都是法律现象。
4.试论法学的品格。
(一)法学是治国之学:法学不仅要研究法国理念、法国模式(人治还是法治)、治国体制(共和还是专制)、治国目的,还要研究国家权力的设立和运作等问题(如分权制衡)。
(二)法学是强国之学:任何国家的发展和强盛,都离不开改革和开放。
而改革开放之过程,就是法的废、改、立过程,就是法学对之进行导航和护航的过程。
法学的发展和兴盛,对于国家的强盛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法学是正义之学:法学之所以是正义之学,最根本的原因是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的法律是正义的体现。
无论作为法学一般理论的法理学,还是作为法学体系组成部分的部门法学,都要研究正义问题,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特别是司法,更是维护正义之神,司法公正和司法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2
第一章 民法导论
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研究民法调整对象有何重要意义? 怎样正确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怎样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
3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特征有哪些? 我国民法究竟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12
第十章 代理
何谓代理?代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简述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何谓复代理 何谓权利外观 无权代理的情形 试论表见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13
第十一章 时效
何谓诉讼时效?何谓时效利益? 简述时效制度的功能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及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简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哪些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的分类 什么是 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 何谓一般人格权 绝对权、相对权的区分及各自类型 何谓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 各有哪些类型?相互区别是什么? 简述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守的原则
10
第八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4
第三章 民法的法源
什么是民法的法源? 我国民法的法源有哪些?
5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
何谓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各种类型的法律关系如何区分? 民事法律事实及其分类。
6
第五章 自然人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确定 何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的区别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教材《法学导论》卓泽渊习题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法学1612.法律权利1323.法律体系224.法律渊源455.司法154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小题16分)1.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有哪些?175-176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一般地说有两个:第一,从客体上讲,历史上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第二,从主体上讲,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
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几个标志: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层因此而形成;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3、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2.法律思维的方法有哪些?法律思维方法是认识法律及事实的法律意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亦是法律思维方式内容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没有法律思维方法,法律人不可能对待处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也不可能认清事实的法律意义,更无法建构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
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思考法律的方法属性,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思维过程的操作方法,如刑法中的定罪、量刑等方法,民法中的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归责方法等。
二是作为理论工具的方法,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方法。
2)、根据思考法律问题时所站的角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立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这种思维方法把立法者以及由立法者所创设的法律文本置于核心地位,强调由文本所确立的法律规范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这里,作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是根据法律进行思维。
第二类是司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使命就是针对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的程序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等方法如何去发现及建构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
法理学每章课后思考题
导论法理学概述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第一章法的概念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第二章法的要素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第三章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第四章法的价值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第五章法律文化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第六章法律起源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法学概论之思考题版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1、试述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1)意志是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即人们的愿望和要求。
(2)法是整个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
(3)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试述法的特征。
1、法具有规范性2、产生方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实施方式—国家强制力保证4、调整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5、表现内容—权利和义务3、简述法的分类。
1、成文法(制定法)和不成文法(非制定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4、试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1、经济基础决定法(1)性质(2)发展变化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1)反作用不一定是积极的(2)是否积极取决于所维护的生产关系的性质5、试述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
1、不同点:(1)存在时间(2)产生方式(3)实施方式(4)体系数量(5)调整范围2、相同点:都是上层建筑,都是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3、关系:(1)内容上相互渗透(2)作用上相互促进和补充法以其国家强制性维护统治阶级道德的统治地位。
统治阶级的道德则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方式敦促人们遵守法的规定。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及其关系1、试述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
(1)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依据(2)社会主义法是推行党的政策的有力工具既不能等同起来,也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2、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首先: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必须考虑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其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不足部分起着弥补的作用。
(2)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首先:通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形式,确认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法学导论(1-绪论)
➢ 1.什么使法律区别于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
➢ 2.什么是法律义务及它是如何同道德义务相关联;
➢ 3.什么是规则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法律是由规则构成的。
社会学法学关注: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即“活法”;被发现或创造的 法律是服务于一定社会目的的工具;法律是一项以最小社会消耗最 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社会利益需要的社会工程。
中其他船只的情形;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确定该船船主有无过失。 (1)船脱锚的可能性(简称P); (2)船脱锚后将给其他船只造成的损害(简称L); (3)对此采取足够预防措施将给该船主带来的负担(简称B)。
思考题 ➢ 法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 什么是法学体系? ➢ 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阅读书目 ➢ 1.[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
出版社1997年版。 ➢ 2.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 3.何勤华:《西方法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 4.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第三节 法学方法论
一、概述 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者分析和思考法律现象的一种路径。 ➢ 法学研究方法也应该是多元的,法学研究者应该根据选取的研
究视角和目标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或者综合运用若干方法达 成其目的。 法学方法论的功能: ➢ 选择功能,即方法论为我们提供一种从何种角度、运用何种方 法进行法学研究的路径选择; ➢ 创新功能,法学研究的进步往往源于法学方法论的更新和完善。 ➢ 沟通功能,方法论有助于不同法律文化的沟通与交流。
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 3.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 4.法学边缘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是指将法学与有关的
法学概论课后习题1
课后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一、名词解释1. 法律调整2.法的创制3.法律规范4.法律关系二、论述题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2、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特征和本质分别是什么?3、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4、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方面?5、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哪些?6、执法与司法的关系是什么?7、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内容是什么?8、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亡的条件是什么?9、法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10、简述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的优缺点。
11、简述法的外部特征。
12、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13、请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一下这句话: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法律有强制性,道德没有强制性。
14、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角度谈谈你对“见死不救”问题的理解三、分析题---法的规范作用1、《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体现法的()作用2、《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作用3、小张现在某大学已经取得法学大专文凭。
但他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的规定认为自己必须再读一个法学本科文凭,只有这样,他才能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
这体现了法的()作用。
4、陈某与李某签定一份租赁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
陈某向律师刘某咨询,刘某认为根据合同法,李某行为构成违约,如提起诉讼将有较大胜诉把握。
刘某的分析体现了法的()作用四、案例分析题案情:张某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现赵某被汽车撞伤,倒在地上。
张某将张某扶进自己的汽车,闯过六个红灯,将赵某送到医院。
后张某由于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被交通警察罚款200元。
问题分析:(1)交通警察对张某罚款200元,体现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立场,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2)假如你为张某的行为辩护,那么应当站在什么样的法学立场上?。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二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二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1、卢某的妻子去世时,家中有 4000 元存款,其中 2000 元是半年前卢的岳父去世时,由卢妻继承过来的,现在卢以及卢的岳母都要求继承卢妻的遗产,依继承法规定,该存款()4A. 卢得4000元B. 卢得2000元,卢的岳母得20000元C. 卢得30000元,卢的岳母得100元D. 卢得10000元,卢的岳母得3000元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遇到下列哪种情况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A.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B.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C. 罪行轻微,危害不大的D. 罪行较轻,有悔改表现的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什么时间内提出()4A. 1年B. 半年C. 2年D. 3个月4、专属经济区的管辖范围,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
2A. 不应超过12海里B. 不应超过3海里C. 不应超过24海里D. 不应超过200海里5、地方性法规是指()2A. 全国人大为地方所制定的法规B. 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C. 省级人大和较大的市的人大所制定的法规D. 省级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6、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所作的()3A. 第一次修改B. 第二次修改C. 第三次修改D. 第四次修改7、依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由()2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B.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推举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8、下列部门法中,不属于公法部门法的是()3A. 刑法B. 经济法C. 诉讼法D. 社会法9、法律义务与法律规则的关系表现在()3A. 义务可以从法律规则中推定出来B. 义务只能由法律规则明确规定下来C. 义务与法律规则无关D. 义务有时需要法律规则的调整10、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形式是()3A. 法律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规章11、习惯上升为法律规则的途径是()2A. 国家制定B. 权威机构认可C. 国家间协议D. 法学家论证12、法律规则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3A. 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效力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律规则B.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C. 新法优于旧法D. 文本优于解释13、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生产、贩运、销售假药,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学导论答案
答案一1、人权:人权就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有的权利,包括生存权、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三种意义上使用,包括6方面的内容。
2、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特别法:对于特定的人和事,在特定的地区、时间内有效的法律。
4、司法:指审判、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5、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和运用法律的活动。
二.1.答: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法律是调整行为的规范;法律以权利、义务、权力为基本内容;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答(一)、法学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二)、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于并服务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三)、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四)、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而发展的三.1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是1).调整方式不同原则一般较为抽象,通常是指明一个方向;规则是具体的,它是解决具体问题的直接依据。
2).适用范围不同原则具有宏观指导作用,规则具有微观调控作用,原则的适用范围比规则广泛。
3).适用方式不同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而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当中。
2.(一)执政党的政策对法的作用1.执政党的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2.法律通常由党的政策转化而来;3.执政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法律的实施。
(二)法对执政党政策的制约1.国家活动和执政党领导国家的活动都要以法为依据,不能与法相背离。
2.法对党的政策的制定有必要的制约和指引作用。
3.法对党的政策的实施有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四. 答:本案中甲是主犯,乙、丁是从犯,丙是协从犯。
因为犯罪是由甲谋划且具体组织实施的,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乙、丁在本案中起的是次要作用,主要是准备作案工具、查看地形;丙在威胁的情况下进行了销赃行为,属于协从犯。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2、D3、A4、D5、D6、B7、B8、C9、A 10、B 11、B 12、D 13、C 14、B 15、C 16、B 17、B 18、A 19、B 20、B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AC4、ABD5、BC6、ABCD7、CD8、ABC9、ABC 10、ABC三、判断题1、×2、×3、×4、√5、√四、简答题1、答: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在;(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答:(1)概念:是指法律作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应该得到所有人的普遍遵从,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2)意义:维护法律权威性的需要;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是建立法治的社会基础。
3、答:人权的内容一般认为有三大类:(1)人身权、财产权,例如生命权、生存权、人身安全权、人格尊严权等;(2)政治自由与权利;(3)经济、文化、社会权利。
五、论述题1、答: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或一定的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通常可以把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社会规范自身所具有的、对人们的行为发生影响的性能。
其主要内容包括: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指法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或政治目的而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其内容包括: 1、法的政治作用;2、法的社会公共作用。
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长春理工大学精品课
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长春理工大学精品课习题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一、单项选择题1.“法学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这一观点的提出者是()。
A.乌尔比安 B.亚里士多德C.伊壁鸠鲁 D.托马斯·阿奎那2.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曾明确宣布“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直到()以后,法学才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A.18世纪中期 B.19世纪中期C.19世纪晚期 D.20世纪初期3.法学与逻辑学共同关注的焦点是()问题。
A.法律论证 B.法律辩论C.法律推理 D.法律概念二、多项选择题1.法学与历史学的密切关系表现在()。
A.法律是凝结的历史 B.法律的生命更重要的是经验C.历史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可以借鉴的重要方法D.法学中的概念、范畴、理论观点、学说、学派都是历史的产物2.下列哪些学科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边缘法学”?()A.法律社会学 B.法律心理学C.刑事侦查学 D.法医学3.下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的说法是正确的?()A.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B.马克思主义法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C.马克思主义法学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思想D.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善、美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论代替法学的具体原理和方法三、复习思考题1.什么样的法律现象才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2.思考学科分化之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并反思其不足之处。
3.法学教育什么类型的教育?4.法学是不是一门社会科学?部分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 2.B ; 3.C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D; 3.ABC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和重要程度,法学方法可分为()。
A.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 B.主要方法和次要方法C.理论方法和实践方法 D.原始方法和派生方法2.列宁指出,为了解决社会科学问题,为了用真正获得正确处理问题的本领而不被一大堆细节或各种争执意见所迷惑,为了用科学的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从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3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B.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D.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有() 3A. 条例、规定、章程B. 条例、办法、规章C.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D. 条例、规定、办法3、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2A.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B. 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C. 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D. 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4、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3A. 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 接受赠与的财产C. 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D. 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5、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3A.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 未到法定婚龄的C.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D. 因胁迫而结婚的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3A. 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何继承人B. 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 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D. 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得适量财产7、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调整对象方面()3A. 只调整生产消费关系B. 主要调整生活消费关系,同时也调整农民的一部分生产消费关系C. 既调整生产消费关系,也调整生活消费关系。
D. 调整农民购买、使用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生产消费关系8、环境法学等学科的出现,表明法学与()学科有密切关系。
3A. 哲学B. 思维科学C. 自然科学D. 数学9、法学是正义之学,反映了法学的()3A. 价值性B. 科学性C. 阶级性D. 实践性10、西方学者关于法律责任的本质的理论中,强调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是()3A. 道义责任论B. 社会责任论C. 规范责任论D. 阶级意志论11、“恶法非法”的观点反映了法学研究的哪一种方法()2A. 阶级分析方法B. 价值分析方法C. 实证分析方法D.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12、在我国,违宪责任的认定主体是()3A. 人民法院B. 最高人民法院C. 人民代表大会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13、中国古代最早提出“以法治国”思想的学派是()1A. 儒家B. 墨家C. 法家D. 道家14、古希腊最早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观点的思想家是()1A. 柏拉图B. 亚里士多德C. 苏格拉底D. 乌尔比安15、以适用法律制裁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叫做()3A. 调整性法律关系B. 第一性法律关系C. 保护性法律关系D. 第二性法律关系16、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享有的法律资格叫做()1A. 权利能力B. 一般权利能力C. 行为能力D. 特殊权利能力17、第一性权利义务与第二性权利义务划分的标准是()2A. 权利义务的效力范围B. 权利义务主体的性别C. 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D. 权利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18、10周岁以下公民属于()1A. 无行为能力人B. 限制行为能力人C. 完全行为能力人D. 无权利能力人19、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叫()3A. 法律关系参加者B. 法律关系客体C. 法律关系内容D. 法律关系演变20、与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2A. 合法行为B. 非法律行为C. 违法行为D. 个人行为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1.下列属于担保形式的有()2A. 保证B. 抵押C. 质押D. 留置2、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2A. 履行B. 抵销C. 提存D. 免除3、下列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主刑有()3A. 拘役B. 拘留C. 管制D. 死缓4、甲年满十五周岁,他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3A. 故意杀人B. 放火C. 绑架D. 抢劫5、根据法律意识内容的专业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分为()2A. 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B. 职业法律意识C. 公众法律意识D. 从属地位的法律意识6、权利和义务从形态上讲分为()3A. 法定权利和义务B. 应有权利和义务C. 习惯权利和义务D. 现实权利和义务7、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有()2A. 法制宣传B. 普法教育C. 法学教育D. 法学研究8、拉丁语系国家,法除了具有法律规则的含义外还表示()2A. 权利B. 道德公理C. 正义D. 成文法9、法学研究的对象应该包括()2A. 法的形式B. 法律价值C. 法律与其它现象的关系D. 道德10、体现法学与经济学密切关系的学科有()2A. 民法学B. 商法学C. 经济法学D. 法律社会学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2分)1、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
法理学导论(思考题)
法理学导论引论本章思考题在某个学术研讨会上,甲、乙、丙三位学者分别就“法理学”一词作了不同的解释:甲说:“法理学就是法哲学,研究法律中的哲学问题,比如法律原则、概念、制度、方法等。
”乙说:“法理学是研究社会现实问题的学问,相当于法社会学。
”丙说:“法理学是研究刑法、民法、宪法、诉讼法等等法律部门如何适用问题的学问。
”你认为上述哪一种或哪些观点有道理?为什么?第一编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章法本章思考题1.分析案情:张某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现赵某被汽车撞伤,倒在地上。
张某将张某扶进自己的汽车,闯过六个红灯,将赵某送到医院。
后张某由于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被交通警察罚款200元。
问题分析:(1)交通警察对张某罚款200元,体现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立场,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2)假如你为张某的行为辩护,那么应当站在什么样的法学立场上?2.思考案情:英国某法院曾审理一件颇为棘手的刑事案。
一名叫乔治的年轻人设法进入某皇家空军机场,坐在机场跑道上观看天上的飞机,被警察带走并于几天后被送上法庭。
乔治的辩护律师为其辩到:《官方机密条例规定》:“不得在禁区附近妨碍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
虽然军用机场是个“禁区”,乔治也妨碍了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但是,他不是在“禁区附近”而是在“禁区里”做的事。
条例只规定了“在……附近”,没有规定“在……里”,所以依据这条规定是不能处罚乔治的。
律师还提醒法官注意,英国是个法治国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官在对此案进行裁决时甚感为难。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以下问题:(1)认为法的作用有局限性吗?(2)如果法有局限性,那么结合本案,请分别列出哪些情节能够说明这一点?第二章法的内容与形式本章思考题1、根据本章内容,试总结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2、以下事例与英美国家的判例法制度有何相似之处?二者之间有无不同?该人民法院采取这种做法,对审判工作有何益处、有何不足?2002年8月上旬,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与该院不久前审结的另一起盗窃案相比,无论是被告人采取的犯罪手段、盗窃金额还是悔罪表现,都非常相似,便比照此先例做出基本一致的判决。
法理学试题
法理学试题法理学思考题第1章法学导论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属于“边缘法学”①民法学②宪法学③法律社会学④刑法学2、孟德斯鸠的代表作品①《论法的精神》②《政府论》③《利维坦》④《社会契约论》二、多项选择题1、法律素质应该包括以下基本要素①法律思维能力②法律表达能力③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④很高的学力2、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分为①中等专业教育②高等专科教育③本科教育④研究生教育三、简答题1、如何理解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2、如何看待法律人的身体心理素质3、简述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四、论述题:1、试分析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2、为什么法律人需要广博的人文基础?第2章法学的历史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早在就形成了法学家集团①古希腊②古罗马③古埃及④古印度2、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最正统的法律思想①重刑轻罪②公布成文法③平等观念④德主刑辅3、“兼相爱、交相利”是最基本的政治主张①法家②墨家③道家④儒家4、时期,为传授法律专门设立了律博士一职①汉代②三国③唐代④宋代二、多项选择题1、中世纪对罗马法的复兴起到重要作用的学派有①行为主义法学派②综合法学派③注释法学派④存在主义法学派⑤人文主义法学派2、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近代学者有①康有为②梁启超③孙中山④章太炎⑤袁世凯三、简答题1、你是如何看待西方法学的发展史的2、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开创了法学的新纪元?四、论述题综观中西法学发展的历史,你能得出什么结论?第3章法理学概述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穗积重远在东京帝国讲授“法论”时,提出了“ ”这个译名①法理学②法哲学③法社会学④法经济学2、从学科的角度来看,学习西方法理学首先必须学好①中国法制史②刑法史③西方法律思想史④民法史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法理学研究的问题基本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法是什么②法应当是什么③法在人类历史上是如何发展的④法在社会中是如何运行的⑤法与社会其它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三、简答题1、为什么说法理学既世界观又是方法论?2、如何理解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3、学习法理学有什么意义?4、如何才能学好法理学?四、论述题中国法理学的将来发展应该呈现什么样的态势?第四章法学方法论思考题:一、什么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法学方法论就是法律方法吗?二、简述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三、如何理解阶级分析的方法?四、实证的分析方法包括哪些方面?五、分析题:小张要写一篇论文,他选的题目是《论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你认为有哪些已经方法可以被援用?为什么?第五章法的本体思考题:一、填空题1、实然法与2、商鞅“法”为3、与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二个基本途径二、单项选择题1、①秦代以来②汉代以来③宋代以后④清末以后2、“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强御暴也”,这是从角度来给法定义的①法的作用②立法者的③司法者的④守法者的3、庞德是社会法学家①法国②德国③英国④美国4、圣·奥古斯丁是中世纪早期著名的①经济学家②法学家③神学家④政治家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1、以下法学家中,属于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有①埃利希②狄骥④庞德⑤哈特2、法律规范性的具体体现①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②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与概括性③法是反复适用的④法针对具体的人物与事件⑤法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是个别调整四、简答题1、简述法的特征2、为什么说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五、论述题:如何理解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第六掌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溯及力属于①法的地域效力②法的时间效力③法对人的效力④法对事的效力2、在法学史上,首先提出公私法划分的法学家是①乌尔比安②洛克③卢梭3、国家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予以审查、整理并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活动为①法律汇编②法典汇编③法律整理④法律清理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法的对象效力所实行的原则①属人原则②属地原则③折中原则④从新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不属于法的正式渊源有①执政党的政策②行政机关的决策③乡规民约④立法活动⑤宗教规范2、现代国家法的渊源重要包括①习惯②国际法③司法机关的判例④道德规范⑤理论学说3、在法律有无溯及力的问题上,各国规定不同,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从旧原则②从轻原则③从新原则④从旧兼从轻原则⑤从新兼从轻原则三、填空题1、一般法与特别法是以_____________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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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课后思考题第一章1.法的基本定义: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法是由国家制定的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2.法有哪些基本的表现形态:①制度的法(法最基本的存在与表现形态,即以制度状态存在的法)②观念的法(是在人们思想意识中存在的法;包括应然的法:人们关于法的状况的期待模型;认识的法:人们对现实的法的主观映像。
)③现实的法(以现实状况存在的法)3.法与法律的相互关系:①法是广义上的法律。
②狭义上的法律不同于法(狭义上的法律,仅指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4.法的基本属性有哪些及其各自的基本含义:①特殊规范性(规范性:法具有能够指引人们行为,并作为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的属性+概括性:法具有能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的属性+可预测性:人们可以根据法的规定得知国家对自己和他人行为所持有的态度。
)5.法的本质包括哪几个层次的基本内容:①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
②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
③法的最终根据和决定因素。
第二章1.法律体系的基本含义: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2.法律部门的含义及其与法律体系的关系:•含义:法律部门即失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同类法律法规的统称。
•关系:①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元素,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及其主导下的各个部门法律所构成的法律部门体系);②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
3.法律部门划分的依据与相关因素:•依据:①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相关社会关系的性质,是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
②法律调整方法是法律部门划分的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
•相关因素:①法律部门的划分要注意各个法律部门中法律法规的数量;②要注意到人们对法律部门的归类习惯;③要注意到法律部门的发展趋势。
4.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有哪些:宪法部门、行政法部门、民法商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婚姻法部门、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部门、军事法部门5.我国已经形成了怎样的法律体系: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的法律规范高铺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6.法律体系的完备目标:内容上完善;结构上科学;形式上规范;价值上公正7.如何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①以中国国情为基本依据;②以中国传统为历史前提;③以中国现实为客观基础;④内容具有中国特色(成文法典是法律体系的制度基础;实现和谐是法律体系的社会目标;以人为本是法律体系的价值归宿)第三章1.法律要素包括哪些基本内容: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2.法律规范的含义:法律规范也称为法律规则,它是规定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则。
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含义与四大元素的基本内涵:•含义:是指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都应当具备的要素结构方式和要素结构状态。
•四大元素基本内涵:①假定条件(是指在法律规范之中规定该规范适用的条件或情况的部分,如:“在...情况下”“在...条件下”“假如...”)②适用主体(特定的职务主体;特定社会身份的主体;特定人身身份的主体;不特定的所有主体)③行为模式(是行为规范之中规定人们实际行为方式的部分,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以及不得做什么即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④法律后果(规定人们遵守或者违反法律的行为模式要求后将要承担的法律上的后果的部分。
包括:奖励、放任和制裁)4.法律规范种类的划分:授权性规范强制性规范确定性规范分类一义务性规范分类二分类三非确定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准用性规范5.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的含义及其文字表达方式:•含义及其表达方式:①授权性规范是指规定一定主体可以做出某些行为或者可以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常表达为:“有权做什么”,“可以做什么”,“有权或可以要求他人做什么”等;②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一定主体应当或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常表达为:“有义务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有责任做什么”等。
③禁止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些行为或必须抑制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常表达为:“不得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等。
6.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划分及其各自的基本内涵:•划分及其内涵:①强制性规范是指规定人民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不允许人民自由确定或予以变通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等都是强制性规范)②任意性规范是指允许主体在法律范围之内自行确定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
(民事和商事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大量的任意性规范)7.确定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以及准用性规范的基本含义:•含义:①确定性规范知识规则内容清楚明晰,无须其他法律规范予以说明,亦无须参照其他法律规范就能使用的法律规范。
②非确定性规范是指自身没有对内容进行规范,仅仅是规定将由其他机关制定出相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规范。
③准用性规范是指自身没有对内容进行完整表述,而是规定相关事项应参照、比照或依照其他法律规定予以实施的规范。
第四章1.法律渊源的含义及其与法律形式的关系:•含义:①第一层含义是指法律的终极来源,即法律所依赖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环境、人口状况、生产力水平等)②第二层含义是指法律的效力来源,包括立法、习惯、法理、学说等。
③第三层含义是指法律的形式来源,即法律的各种表现形式。
•关系:一般来说,大部分学者认为法律形式就是法律渊源,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两者不同。
2.法律形式的含义及其种类划分:•含义: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因为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成文法(制定法)法的存在形式习惯法不成文法(非制定法)法的形式判例法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法律法的效力形式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3.成文法、不成文法及其各自的特点:•含义:①成文法也称制定法,是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照特定程序创制的,以文字的条文形式作为其表现形式的法律的总称;②不成文法也称非制定法,是指不是由相关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指定的,也不以文字的条文形式作为其表现形式,但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
•特点:①成文法明确具体;修改废止程序严格;有利于社会的安全与自由;有较好的预防作用;有利于推进社会改革。
②不成文法易于适应社会现实;不存在背离立法原意的问题;易于发挥司法官员的创造性。
4.法的种类划分:•划分:根本法与普通法、公法与私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固有法与继受法5.根本法和普通法的含义与区别:•含义:①根本法即宪法,也称为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及其职权等根本问题和重大事项。
②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区别:①基本内容不同;②法律效力不同;③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不同;④解释和监督不同。
6.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划分:①公法:凡是调整不平等的权力与服从关系,并不允许公民自由取舍的法律;凡是其规定的主体中有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公法人的法律;凡是保护公的利益的的法律;凡是在应用中,公民私人不能自主决定对其是否予以应用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②私法:凡是调整平等主体关系,有公民自主取舍的法律;凡是规定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的法律;凡是保护私的利益的法律;凡是在应用中,公民私人可以自主决定对其是否予以应用的法律(如:民法、商法)•意义:有助于人们用正确的方法调整纠纷,有助于明确私权的独立地位和不可侵犯性,有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乃至法治基础的基础。
6.国内法、国际法的含义及其区别:•含义:①国内法是指调整国内法律关系的、由一国所制定或认可的,并在一国领域内实施的法律。
②国际法是指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区别:①两者的创制主体不同(国内法由一国的立法机关来创立;国际法是由国家与国家质检来制定的)②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国内法调整的是一国国内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国内法调整的主要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民族之间等的关系)③两者的强制性质不同(国内法的强制力来自国内司法机关和警察、法庭、监狱等;国际法的强制力来至国家单独或集体的行动)8.实体法、程序法及其原则差异:•含义:①实体法是规定法律关系实体内容的法律,也即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后果极其范围的法律(如:民法、行政法、刑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②程序法是规定实现实体法律的方法与手续的法律。
它是为实体法的实现服务的(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立法程序法等)。
•差异:①效力原则不同;②类推原则不同;③优先原则不同。
9.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区别以及这一划分的意义:•区别:特殊法以人为标准、以事为标准、以地为标准(以上三个标准有一项为特殊者,即为特殊法)•划分意义:①是立法技术的需要;②是由特定人、事、地需要特别的法律调整决定的;③其划分有利于正确确定各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
10.固有法和继受法的含义:•含义:①固有法是一国在本国文化、道德、风俗、习惯以及风土人情的基础上,遵循本国法律传统二形成或建立的法律的总称;②继受法是模仿他国法律所制定的法律的总称(我国的法律基本上都是继受法)11.法律效力的含义:•含义: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
12.法律产生效力的要件:•要件:①形式要件:必须有法定机构根据法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是公布和公开的。
②实质要件: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13.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效力、对事效力:•含义:即法在什么时间区间、在什么领域之内、对什么人、什么事项是有效的。
14.法律生效、失效、溯及力的基本含义:•含义:①法律生效是指法律开始产生效力;②法律失效是指法律终止其效力;③法律溯及力是指法律的溯及既往能力,即指新的法律对其实施以前的行为或事项是否具有效力。
第五章1.法与经济基础的基本关系:•基本关系:①经济基础决定着法(法是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着法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也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经济基础的发展也为法的最终消亡创造着条件)②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法积极地保护、巩固和发展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法还致力于消灭或改造过时的旧的经济基础,创建新的经济基础;法还阻止不利的经济基础的产生,抑制不利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法总是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反作用于生产力)2.法与政治的区别、一致性:•区别:①产生的时间有先后(政治先产生,法律后产生);②表现的形式有差异;③基本的内容有区别;④调控的手段有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