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基础pdf参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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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共法律考试参照模板

2020年公共法律考试参照模板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法律含义:广义——指中国法律的整体,即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

2、法律基本特征——1)是调整人民行为的社会规范;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4)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和权力。

3、法律的本质——4、法律的要素——6、法律的作用——又称法律的功能,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8、法律的社会作用——从作用的性质来看,法律的社会作用可分为阶级统治作用(强制性的)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公益性的)。

从发生作用的领域来看,法律的社会作用可以分为法律的政治作用、经济作用和文化作用。

9、法律制定——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10、立法体制——法律制定的权限划分体制。

中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是由《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

11、立法原则——1)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中国实行以中央立法为主导的立法体制。

中央立法权力高于地方立法权力,地方国家机关没有独立的立法权力,其立法权力受中央的规制。

2)在中央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地方同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上,中国实行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为主导的立法体制。

12、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13、国家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执行和适用法律。

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1)对人的效力——适用中国领域内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具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人除外。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2)空间效力——中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作为领土延伸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在外船舶和航空器。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电子版(3篇)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电子版(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以下通过几个具体案例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析,旨在帮助读者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二、案例一:合同纠纷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付款日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

然而,乙公司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未能按时交货,甲公司遂向乙公司提出索赔。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构成违约行为。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或者要求乙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案例二:侵权责任案例背景:张三在公共场所随意丢弃烟头,导致李四的衣物被烧毁。

李四要求张三赔偿损失。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张三因过错导致李四的衣物被烧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四可以要求张三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衣物损失、修复费用等。

四、案例三:劳动争议案例背景:王五在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王五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

然而,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王五工资,王五遂向公司提出劳动仲裁。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王五工资,构成违约行为。

2020年法律讲座(简)参照模板

2020年法律讲座(简)参照模板

法律讲座1、民法2、合同法3、民事诉讼法4、刑法民法: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及法人的):1、什么是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民法通则》、《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等。

2、什么是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是不同的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实际取得具体的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和基础。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3、什么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在含义上不仅包括进行合法行为从而取得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而且包括进行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资格。

一、法人的概念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它和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而且是民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h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法人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和自然人不同的是,它不是作为有血有肉的生物存在,而是作为组织体存在。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依法成立,是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基本前提。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法律对法人的承认,其目的在于使其能够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应当为法人的特征,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明确规定法人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独立责任是指法人在违反义务而对外承担责任时,其责任范围应当以其所拥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法人的成员和其他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2020年法律常识2405532976参照模板

2020年法律常识2405532976参照模板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2020年法律法规讲义模板

2020年法律法规讲义模板

2020年法律法规讲义模板.第一章本章概述:本章是历年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教材中分值较高的一章,而且考生必须高度注意:本章附录部分也是考试的范围,并且注意教材后面的附录大多与《会计法》有一定的关系。

预计本章所占考试分值大概在40%,甚至更高。

注意:文字讲义尽可能按照教材顺序编写,但为了知识更为系统,个别地方可能会前后结合编写。

【问题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1.由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

只有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才拥有制定和修改会计法的权限,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

2.《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3.《会计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

具体包括(注意多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帐管理办法》。

(注意多选)2.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注意多选)特别提示:由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面要求大家掌握会计规章,规范性文件各自作为多选把握,还可以结合考核,因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

3.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4.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5.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020年基本法律法规参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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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本法律法规参照模板一、单选题目(264题)1.下列行为中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是:BA.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B.赵某对卫生部门不给自己开的旅店颁发《卫生许可证》不服C.公民不服我国的外交政策D.王某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不服2.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被告是BA.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为被告B.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C.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D.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被告3.下列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D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C.扣押财物D.责令停产停业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这体现了C A.公平原则B.公开原则C.信赖保护原则D.便民原则5.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C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6.李某自1996年4月起开始非法聚众赌博,至次年1月停止。

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

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BA.对李某违法行为不进行追究B.公安机关应对李某予以处罚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7.某男雇佣某女冒充其妻子到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认真审查即发给某男“离婚证”。

结果使其妻子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精神病复发,为治病花去治疗费2000余元。

该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B.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已造成了其物质损害D.有权获得医疗费和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8.某县工商局与物价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对甲企业共同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第一章法规参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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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2009 —2010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名称卫生法学授课教师周鸿艳职称讲师教研室卫生管理学教案(课时计划)第一章卫生法概述从这节课开始,我们将共同学习一门新的课程,卫生法学(science of health law)。

卫生法保护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即生命健康权,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通过一系列图片进行展示和讲解)由此可见,掌握必要的卫生法学知识,对于同学们将来依法执业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一、卫生法(health law)的概念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概念分解:1、卫生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卫生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目的是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4、是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Object of regulation of health law)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每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从而使它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多层次、多侧面和纵横交错的特点。

(一)卫生组织关系(Health organization)(二)卫生管理关系(Health management)(三)卫生服务关系(四)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关系(五)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六)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系(七)国际卫生关系指由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例,并得到我国法律许可的有关国际共同遵守的,我国承诺的卫生法律关系。

三、卫生法的作用法的作用就是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

按照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别,可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卫生法的规范作用卫生法是通过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这三种基本的规范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确保卫生法的社会作用的实现。

1.指引作用(Guidance function)2.预测作用(Prediction function)3.评价作用(Evaluation function) 卫生法的评价可分为两大类,即专门的评价和社会的评价。

2020年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参照模板

2020年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参照模板

• 一种意见认为:狂风将阳台上花盆刮下来, 是与花贫的所有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因 此,花盆的所有人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过错。 花盆坠落造成了邻居的财产损失,领居也没有 任何过错,从公平原则出发,损失由两家分担 比较合适。

另一种意见认为:花盆置放于阳台上,是
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花盆的所有人在置放花盆
•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 案例2: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 宜
•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 给你
• 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 精中毒住院治疗
•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 筋溺水身亡
•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离 婚或解除婚约后,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赠 与人有权请求返还彩礼:①双方未办理结 婚登记手续的;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 彩礼,离婚后,给付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 生活困难的。
• 4.其他关系

宗教关系、同乡关系、师生关系、同
学关系、同事关系、恋爱关系、友谊关系等
3、从方法论上讲,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导理 论研究人员与司法实务工作者解决实践问题的 基本思维模式与思考方法。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判断——一般不属于 民事法律关系的情形
1.好意施惠关系,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 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
下列“无偿”约定均为好意施惠关系: ①搭便车; ②约定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 ③顺路代为投递信件; ④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 ⑤约定请人吃饭。 ⑥为人指路。
• 民法上的行为可作如下分类: • 1.合法行为。 • (1)法律行为。合同、遗嘱等。 • (2)准法律行为 • 准法律行为中虽然有人的意思表示,但在

2020年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共五套)

2020年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共五套)

2020年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30分)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和普通法B.一般法和特别法C.国内法和国际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党中央B.国务院C.广大人民群众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B.一般C.可以D.不能4.法律( 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B.调整的方法C.保障权利的途径D.调整的机制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B.1950C.1952D.19546.(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B.区域自治制度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民族平等制度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和义务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B.指导C.监督D.管理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B.6C.7D.8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B.财产税C.所得税D.营业税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B.3月11日C.3月12日D.3月15日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

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电子版(3篇)

法律基础知识案例电子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17岁,某中学高三学生。

因家庭经济困难,小明决定利用暑假时间打工赚钱,减轻家庭负担。

在一次街头招工广告的吸引下,小明加入了一家名为“阳光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机构。

该公司承诺,将派遣小明到一家知名企业从事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月薪3000元。

二、案例描述小明在“阳光劳务派遣公司”的安排下,顺利进入该知名企业工作。

然而,在工作的第三个月,小明发现工资只有2500元,与公司承诺的3000元相差500元。

经询问,公司解释称,剩余的500元为“管理费”。

小明感到不满,遂向公司提出质疑。

公司则表示,这是行业惯例,无法更改。

小明意识到,自己可能遭受了不公平待遇。

于是,他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基础知识分析1. 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二)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四)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39876【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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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汇编宪法一。

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法治原则。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此后于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做了全面修改。

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三、国体、经济制度、分配制度、国家政体1。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经济制度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3.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国家政体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公民的基本权利(简答):(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6.公民的基本义务(简答):(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刑法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第3条至第5条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即刑罚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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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培训课程法律基础北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师的法律知识构架一、民事基础知识:二、商事基础知识:三、民事诉讼及公证基础知识:第一节民事法律基础知识第一单元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在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第一单元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特征1.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大多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3.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三)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例题:下列哪一选项是债权关系的客体() A.智力成果 B. 行为 C. 物 D. 人身利益【答案】B【解析】主要考核各民事法律关系对应的客体,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民事权利是指受法律保障的、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利益的行为范围;2、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二、民事法律事实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一)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1、行为事实;2、自然事实。

例题: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行为的是( )。

A. 人的出生B. 人的死亡C. 时间的经过D. 签订合同【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事实和自然事实。

人的出生,死亡事件的经过都是指非人的行为构成的事实,属于自然事实。

(二)民事法律事实构成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2个以上法律事实的总和;三、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一)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分为: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

物权财产权债权人格权人身权身份权知识产权综合性权利继承权社员权理财规划业务常涉及:知识产权、物权、债权、继承权。

1、物权民事权利主体对特定的物进行管理支配并享受物所产生的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自物权(所有权)物权用益物权:如地役权他物权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例题:()是指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经过催告可以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并优先获得受偿。

A. 抵押权B. 质权C. 留置权D. 典权【答案】C【解析】留置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与其债权未获清偿前,可留置其占有物以担保其债权的权利。

2、债权债发生的原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案例: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

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1万元。

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二)民事义务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三)民事责任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补偿性为主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特征(1)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为前提;(2)以补偿受害一方的损失为基本目的;(3)在法律允许的一定范围内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承担。

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指当事人实施的,目的在于确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一)民事行为的成立按照法律规定成立民事行为所必不可少的要素。

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指一切民事行为依法成立所必不可少的共同要件,包括:(1)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中必须包含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表达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必需内容;(3)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示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特别成立要件某些特别类型的民事行为的成立,除了具备一般成立要件外,还需具备特别成立要件。

比如合同行为中须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才能成立。

(二)民事行为的生效民事行为的生效以民事行为成立为前提和基础;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

例题:涛涛今年17岁,在亲戚家坐客的时接受了邻居叔叔赠送的价值2000元的PSP游戏机一部,则涛涛的这种民事行为( )。

A.无效,涛涛未满18岁B.无效,游戏机的价值巨大C.有效,涛涛已满10周岁,有一定的判断能力D.有效,属于纯获利行为【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法律规定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以下例外:纯获利行为,即接受奖励,赠与,报酬,购买日常必需品等民事行为都是有效的。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如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抵押合同;如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但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行为;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4、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民事行为。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尚未履行的无需再履行;正履行的中止履行;对已履行的部分按下列原则处理: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

四、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指因行为人意思表示有缺陷,而依法律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已经生效的民事行为。

(一)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1、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4、受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民事行为的变更、撤销方式:1、撤销权的行使:须以诉讼方式行使;2、撤销权的行使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3、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之日。

五、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须经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

(一)类型1、无权处分行为;2、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债务承担;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二)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有权人明确表示同意,使效力未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

(三)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1、相对人的催告权:催告追认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确认。

2、相对人的撤销权条件:(1)明示方式;(2)在追认权人未予追认之前撤销;(3)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

例题:丁丁今年12岁,他所在的初中最近流行PS3游戏机,受同学的影响,丁丁也想购买一个。

于是丁丁用过年的压岁钱自己购买了一台。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合同无效,因为丁丁无民事行为能力B.本合同无效,因为丁丁是背着父母购买的C.本合同有效,因为丁丁12岁了D.本合同效力未定,需要追认【答案】D【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才生效。

第三单元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除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由本人亲自进行的外,民事法律行为均可适用代理。

三、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四、代理证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担责)五、代理权的行使(一)代理人的义务1、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的义务;2、亲自代理的义务;3、报告义务;4、保密义务。

(二)代理权的限制1、自己代理的禁止;2、双方代理的禁止;3、代理人的懈怠行为与诈害行为的禁止。

例题: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当()。

A. 由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B. 由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C. 由第三方人承担赔偿责任D.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例题:阳光贸易公司委托某个体工商户甲前往广州订购一批名牌服装,由于阳光贸易公司疏忽未明确服装的品牌、数量,以至甲订购的服装总价额超出阳光贸易公司的支付能力。

后债权人找到阳光贸易公司要求付款时,阳光贸易公司以甲超越授权为由拒绝。

对于债权人的这一货款,应当由()。

A.阳光贸易公司清偿B.甲清偿C.阳光贸易公司清偿一部分,甲清偿一部分D.阳光贸易公司清偿,甲负连带清偿责任【答案】A【解析】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由于被代理人的疏忽造成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六、无权代理(一)概念: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1、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3、代理权已终止后的代理。

(二)表见代理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构成表见代理的条件:(1)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3)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

例题: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有哪些()A.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B.客观上有足以是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C.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D.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E.以上都不是【答案】ABCD【解析】考查表见代理须具备的条件第四单元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一)概念: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第四单元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

(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

(3)诉讼时效的适用具有被动性。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例题: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即丧失了()。

A. 上诉权B. 请求权C. 胜诉权D. 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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