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关于职位名称及职衔名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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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关于职位名称及职衔名称的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规范职位名称从高到低如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高级经理、副总监、经理、副经理、主任、副主任、主管、副主管、班长(队长)、副班长(副队长)、组长、副组长。

职衔名称从高到低如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高级经理、副总监、经理、副经理、主任、副主任、主管、副主管、班长(队长)、副班长(副队长)、组长、副组长。

技术职称从高到低如下:

总工程师(总设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设计师)、副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设计师)、一级工程师(一级设计师)、二级工程师(二级设计师)、三级工程师(三级设计师)、助理工程师(助理设计师)、一级技术员、二级技术员、三级技术员。

说明:

1.本体系只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执行;

2.职位为实际在职部门要求的行政体系名称;

3.职衔为公司管理者实际能力、素质按HR评定体系确定的等级名称;

4.技术职称为技术线人员,根据知识水平、实际技术能力,按HR评定体系确定的等

级名称;

5.职位采取聘任制,按HR所发任命书执行;

6.职衔、技术职称由HR根据本人实际能力、素质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评定,

并由HR备案;

7.原则上公司根据职位/职衔匹配的原则和岗位需求聘任管理者和各类技术人员;

8.在体系运行过程中,根据相关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升职、调动、降级、淘汰

等,由公司高管集体讨论后决定,由HR执行。

文兴布业贸易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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