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种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管理制度(4篇)
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的管理,加强对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维护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管理。
第三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是指在工程项目中从事具有一定危险性或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人员。
第四条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的划定、培训和监督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管理涉及工程项目部门、用工单位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三个主体,各方应相互配合,共同落实管理责任。
第七条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管理的具体事项由工程项目部门和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并报企业法人或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特殊工种的划定和认定第八条工程项目特殊工种的划定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工程项目部门和用工单位共同确定。
第九条特殊工种的划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岗位所涉及的作业环境、工艺及技术要求;(二)岗位所处的风险等级;(三)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特殊知识、技能和经验;(四)国家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五)其他相关因素。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门和用工单位应制定特殊工种划定和认定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划定的程序、要求和评审标准等,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认定。
第三章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专业考核后方可上岗从业。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门和用工单位应组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工种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三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培训应由专业培训机构或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专业协会举办,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
第十四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考核应由省级或区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等。
公司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特殊工种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工、焊接、起重、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特殊工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特殊工种作业安全。
第二章特殊工种认定与培训第四条特殊工种认定1. 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特殊工种进行认定,明确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 特殊工种员工需通过公司组织的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特殊工种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特殊工种员工进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2. 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作业许可与现场管理第六条作业许可1.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前,需办理作业许可,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等。
2. 作业许可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现场管理1. 特殊工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 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检查作业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事故报告第八条应急处置1. 特殊工种作业中发生事故或险情,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事故报告1. 特殊工种作业发生事故或险情,现场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奖励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特殊工种作业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特殊工种作业条件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最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最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最新5篇)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
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篇二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持证上岗。
3、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应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
5、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6、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特殊工种的管理,提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保障其正常工作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机械师等特殊工种。
第三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提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必要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其安全工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证书和从业资格,年满18周岁以上,并经公司审查合格才能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需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对于连续30天以上未上岗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保障其人身安全。
第九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不得随意转岗,如有需求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转岗。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每周休息一天,具体安排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年假、病假、产假等休假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请假。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严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和指挥,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五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责任,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上岗,不得发生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和吸毒,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八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成果确定,按时发放。
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演讲稿、合同范本、心得体会、条据文书、应急预案、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plans, work summarie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personal experiences, policy documents, emergency plan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stay tuned!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精选4篇)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编制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集团运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工种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危险性较大,为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危险品(氰化物)配药工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⑴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⑵年满____周岁以上;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⑸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培训,而且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四、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按期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必须调离特殊作业工种。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工作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任务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特种作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作业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作人员。
二、特种作业工种的定义特种作业工种是指那些存在风险并需要特殊技能和专门设备才能进行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焊切割、起重吊装等。
三、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1. 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确保其履行职责。
2. 负责制定特种作业工种的操作规程和作业流程,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3.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特种作业工种培训和考核1. 对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培训,包括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等。
2. 定期进行特种作业工种的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的技能和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五、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防护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三篇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特殊工种管理制度1. 总则1.1 特殊工种作业对操作者、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的危害因素,为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电动葫芦安全使用规定等五个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
2. 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1 为保证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其作业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2 特殊工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2.1 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2.2.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
2.2.3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 特殊工种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2.4 培训结束后应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2.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工种。
2.6 已取得操作证书者,每隔2年需由原考核单位复训考核一次(汽车驾驶员除外),复审不合格者,应收缴其操作证,取消其操作资格。
2.7 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
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2.8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2.9 部门领导对所属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在生产操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事故发生。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制冷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资质审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等。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作业安排、安全操作指导、事故报告等。
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接受安全生产部及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人员资质管理1.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新员工上岗前,需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安全生产部应根据不同工种,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3. 培训结束后,安全生产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六、作业安全管理1.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3. 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4. 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现场安全。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予以处理。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殊工种作业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特殊工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特殊工种作业安全。
第七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三章作业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特殊工种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入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能考核,确保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六条定期开展特殊工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第十八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主动报告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六章责任追究与奖惩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对在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工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维修人员、保洁人员等。
三、安全责任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保障公司安全生产。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3. 各工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员工应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六、安全操作规程1. 各工种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 严格执行“三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 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同时操作、同时防护、同时检查。
七、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2. 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3.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放过责任人、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追究。
八、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工种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企业工种分类管理制度
企业工种分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工种分类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三、工种分类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将员工分为不同的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具体工种分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制定。
四、工种分类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企业的工种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各个工种的职责和权利得到明确规定。
2. 所有员工必须了解并遵守自己所属工种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工种分类进行工作。
3.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能力和岗位要求进行工种调整,但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五、工种职责1. 根据各个工种的职责和岗位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工种职责规范,明确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工种职责规范进行工作,不得超越或脱离自己的工作范围。
3. 对于工种职责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
六、工种薪酬1. 根据各个工种的特点和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确保员工的工资能够与其工作表现和贡献相匹配。
2. 对于优秀表现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薪酬调整和奖励,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各个工种的薪酬标准必须公开透明,员工有权了解自己所属工种的薪酬水平,不得存在薪酬歧视。
七、工种培训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展员工的工种培训,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培训内容的制定。
2. 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工种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八、工种评估1.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各个工种的员工进行绩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绩效薪酬的调整和奖惩。
2.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接受公司的工种评估,配合进行自我评价和主管评价。
九、工种分类管理的意义1. 有利于规范员工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2. 有利于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建立良好的员工激励机制。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1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2一、基本定义(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尾矿库工、安全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义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
3、矿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档案、登记、培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并由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复审。
4、复审内容:(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2)进行体格检查。
5、对特殊工种的奖惩:(1)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不合格者要没收特殊工种资格证,不得继续独立作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工作认真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3第一条本制度适用本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6、制冷作业;7、液化气充装作业。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焊、高空作业、爆破、消防、舞台搭建等,特殊工种人员均受本制度的规范管理。
1.2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健康,确保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可靠,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2.1任何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遵守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2.2具备从事特殊工种的技能和知识的人员可以成为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师,并且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3特殊工种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岗前、在岗和岗后的安全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技能、安全风险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三、特殊工种的操作规范3.1特殊工种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不当操作。
3.2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佩戴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确保自身的安全。
3.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进行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事前检查、现场警示标识、设备检修等。
3.4特殊工种作业必须遵守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严禁擅自行动和违规操作。
四、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4.1特殊工种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安全培训,确保其安全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提高。
4.2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成果的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重新培训并接受监督。
4.3特殊工种人员在作业前需要有一定的安全技能和知识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五、特殊工种的事故报告和处理5.1特殊工种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5.2事故发生后,需要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改进措施。
5.3特殊工种事故责任的追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殊工种的奖惩措施6.1对于特殊工种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表现和贡献,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6.2对于特殊工种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工地各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工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设计、勘察、材料供应、劳务派遣等。
三、各工种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工种安全管理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3)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疲劳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4)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移动、拆除、损坏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5)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监理工种安全管理制度(1)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执行监理规程。
(2)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督促整改。
(4)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设计、勘察工种安全管理制度(1)设计、勘察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在设计、勘察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确保设计、勘察方案安全可靠。
(3)对设计、勘察成果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 材料供应工种安全管理制度(1)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2)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工程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3)材料运输、储存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5. 劳务派遣工种安全管理制度(1)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
(2)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劳务派遣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工地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殊工种定义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下列工作之一的人员:1. 从事高空、井下、高温、低温、有毒有害、放射性等特殊环境作业;2. 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高空作业;3. 从事爆破、焊接、切割、金属熔炼、油漆、涂装等易燃易爆危险作业;4. 从事其他对身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作业。
三、特殊工种人员管理职责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2. 用人单位应当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符合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身体条件。
4. 用人单位应当为特殊工种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5.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特殊工种人员的劳动保护规定,确保其合法权益。
四、特殊工种人员岗位要求1. 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 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能够熟练完成本职工作。
3. 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 特殊工种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特殊工种人员考核与奖惩1. 用人单位应当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特殊工种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特殊工种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工地各工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地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维护施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地施工的各类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试验员、电工、焊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装修工等。
二、职责与权限1. 项目经理(1)全面负责工地的施工组织、计划、协调和指挥工作。
(2)对工地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全面负责。
(3)负责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 技术负责人(1)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2)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解决。
(3)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交底。
3. 施工员(1)负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施工班组进行施工。
(3)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
4. 安全员(1)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措施。
(2)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质量员(1)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
(2)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资料。
6. 材料员(1)负责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2)负责材料的统计、核算、分析。
(3)负责材料的合理使用,降低成本。
7. 测量员(1)负责施工放样、复测、验收。
(2)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
(3)负责测量仪器的保养、维护。
8. 试验员(1)负责施工材料的试验、检测。
(2)负责试验数据的收集、整理。
(3)负责试验报告的编制、提交。
9. 电工、焊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装修工等(1)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3)配合其他工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
三、奖惩措施1. 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木工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木工工种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木工工种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工工种的员工,包括木工、木工助理等。
三、岗前培训1. 所有从事木工工种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情况处理等。
四、安全设备1. 所有木工工种员工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
2.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配备其他安全设备,如防护鞋、耳塞等。
五、工作环境1.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干燥,避免积水和杂物堆放。
2. 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尽量避免粉尘和有害气体的积聚。
3. 工作台面应平整稳固,避免松动和摇动。
六、作业操作1. 在进行木工作业前,应对工作台面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和松动现象。
2. 使用锋利的刀具时,应保持刀刃尖端朝下,避免误伤。
3. 木工作业时,应注意力集中,避免分心和心猿意马。
七、材料和工具管理1. 使用木材时,应检查木材表面是否有裂纹和变形,避免使用有质量问题的木材。
2. 使用工具时,应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 工作完成后,应将材料和工具妥善归位,避免堆放在工作区域造成安全隐患。
八、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火灾、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组织撤离,并拨打紧急求救电话。
2. 灭火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以防止火灾蔓延。
九、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木工工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除奖金、警告甚至解雇等。
2. 任何人都有责任向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劝阻和举报,以维护木工工种的安全。
十、制度执行1. 所有从事木工工种的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制度,并且有权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报告和纠正。
2. 管理人员有责任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三篇)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工种的管理,保障特殊工种从业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潜水员、高空作业员、电梯维修工等。
第三条特殊工种的定义:指由于工作特殊性质或工作环境的复杂需求,要求从业者具备特殊技能或特殊能力的相关工种。
第四条特殊工种的管理原则:安全第一、人本关怀、公正透明、依法管理。
第五条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关岗位的合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工作单位应定期对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组织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第八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保险和社保,保障自身和家庭的经济安全。
第二章特殊工种从业资格第九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职业技能和资质,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十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合格证书应经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定和颁发,并定期更新。
第十一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应与其实际工作任务相匹配。
工作单位应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应在工作单位工作期间随身携带,如遗失应及时补办。
第十三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应与其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一致,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按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以保持和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三章特殊工种的工作安全第十六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十七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工作设备的使用方法,不能擅自改变或修理设备。
第十八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潜水员应按规定佩戴潜水排水装备,高空作业员应佩戴安全带等。
第十九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随身携带个人防护装备,并按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装备。
重点工种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重点工种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重点工种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电梯工、锅炉工、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重点工种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重点工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重点工种人员管理内容1. 培训与考核(1)公司应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重点工种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 作业许可(1)重点工种人员从事相关作业前,需办理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安全措施等。
(2)作业许可证需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业。
3. 安全防护用品(1)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公司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应急处置(1)重点工种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2)发生事故时,重点工种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遵守本制度。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 3 %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 5 ~7 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 、1 1 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 米处);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 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 米以内的风流;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 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1.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 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 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3 %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 3 %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4.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5.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6.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9.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
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1)检查采煤机前后20 米内,距煤壁30 厘米、距顶板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
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 %或采煤机前后20 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 %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 厘米、距顶板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
当瓦斯浓度达2 %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 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达到1.5 %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0.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1.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22.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
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
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24.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安全检查员操作规程1、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掌握作业场所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并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逐项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做好班评估工作。
3、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做到“四勤”、“四个到位”、“四个落实”(四勤: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四个到位:走到位、检查到位、说到位、管到位;四个落实:五人连锁(拉放车)、职工联保、安全措施、放炮连锁)。
4、开工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作业行为等情况与措施、制度进行对照,对出现的“三违”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制度规定实施处罚,各种隐患要及时安排处理和汇报。
5、认真听取班前会的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检查记录、评估单、隐患通知单、罚款单等认真填写,做到事实清楚、准确无误、及时上报。
6、现场发生各种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7、发生矿井灾害时,及时汇报并按《灾害预防预案》要求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通风工操作规程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入井前带全所用工具材料并保证完好。
3、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逢环必吊。
采用双反边接头,插接时要顺接,保证严密不漏风。
4、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不一致,要有过渡节。
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折深不许超过100mm。
分岔处要设三通。
5、每列风筒要安设自动分风装置,并在风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安设三通,风筒穿风门处要安设防漏风的装置。
6、经常检查风筒状态,对破口处随时粘补。
7、正压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10m。
8、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按照事先编制的措施执行。
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9、回收、修补后的风筒要按规格尺寸分类存放在指定地点。
10、要熟练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对所负责的巡查区域要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
11、进入闭前检查取样要两人同行,遵循“由外到内,由低到高”的原则。
12、井下各地点每周至少取样化验一次,特殊地点要小班取样。
13、取样前,要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14、取样前,必须将球胆中的剩余气体排出,并用取样地点的气体冲洗1-2次。
15、各密闭安设压差计,观测入排情况。
16、根据现场检查和化验结果,认真填写防灭火检查记录。
17、要先检查工作环境的气体情况,然后按规定的取样方法正确取样。
18、构建、维修、拆除风门或密闭前,必须检查巷道帮顶情况,做到安全施工。
19、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风门能自动关闭。
20、风门扇要严密不漏风并进行防腐处理。
21、一组风门至少两道,通车风门的间距要保证至少一列车的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m。
22、调节风窗应备有足够的调节板,并保证开关灵活。
23、风门要包边沿口、设底帘,安装闭锁装置。
24、永久风门墙、密闭墙厚度不少于0.6m(防突风门墙厚度不少于0.8m),无重缝、空缝、裂缝,墙面要抹平或勾缝。
25、所有通风设施必须掏槽0.5m以上,见硬帮硬底,与煤岩体接实,墙体周边抹不少于0.1m的裙边。
要按照设计预留各种管线孔。
26、临时通风设施采用鱼鳞式搭接,墙面用灰、泥满抹或勾缝。
探水工操作规程一、准备工作1、检查钻场支护、瓦斯、压柱及钻机稳定情况。
2、检查油量、油管是否正常,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压板是否锁紧,各旋转部件是否灵活,绞车及天轮是否可靠。
3、接通水、电,试空转5分钟。
4、操作液压手把,检查各油管是否漏油,压力表指针是否正确。
二、钻探施工1、开钻时人员要轻压慢转,加压要均匀,先开水后开钻。
2、工作人员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得在动力头及钻具后方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