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主体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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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代民法的 思想基础
2、《法国民法 典》的主体制度 以个人为中心 3、1804年《法 国民法典》对团 体人格的态度
启蒙思想的冲击,产生“天赋人 权”、“理性主义”等思想。
《法国民法典》是近代民法的代 表,反映了自由与平等的革命追 求。
二、1804年《法国 民法典》的主体制 度
法国民法的主体制度的一个主要发展, 是放弃了罗马法之人格等级制度,原 则上采取一切法国人人格平等原则。 法国人,凡有法国国籍,即平等权利 主体,外国人并不当然具有法国民法 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等级化的原因: 家族观念尚未完全退出立法思 维,同时罗马人还坚持了个人应予 区别对待的思维,在某种程度上认 为血缘关系、性别、健康状况、社 会身份、职业、宗教、国别等都成 为主体性差别的合理理由。
3、罗马法主 体制度的等级 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人 主体观念的成因
下所进行的一系列主体制度变革,完成了从家庭 到个人的民事主体的初步变革,尽管个人由于历 史原因在罗马法中仍然有一定的等级色彩 ,但毕 竟为个人的独立、平等人格的取得和个性的完 全解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制度基础,而对个人 从家庭团体中的解放和对身份限制的祛除本身 即是基于对个人独立价值的肯定,而并非只是单 纯的“社会技术”。——刘成伟
2、个人主体 观念的逐渐形 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人 主体观念的成因
奴隶主体资格的变化
颁布于公元前82年的Cornelian法禁止主 人在任何场合杀死奴隶; 前32年的Petronian法禁止主人强迫奴隶 进入竞技场搏斗。 古罗马历史学家Suetonius写道,在克劳 狄一世统治时期,如果主人忽视奴隶的 健康问题并导致其死亡,则该主人要被 判处谋杀罪;并且,如果一个奴隶在 Asclepius神庙得到医疗并恢复,他将获 得自由。
3、罗马法主 体制度的等级 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人 主体观念的成因
“社团”产生、产生。(国家、城邦、市镇、僧 侣会、殡仪会)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1、早期 的家族或 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观念 的逐渐形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登记特点
罗马人把这些团体等同于人,赋予它以主体资格, 享有独立承受法律关系的能力。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 人主体观念的 成因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第二,经济关系扩张的需要。
罗马法所反映出来的主体资格的差别 正是当时古罗马社会人的不同经济存在方 式上的差别。从根本上讲,生产力的低下 使罗马的社会生产更依赖于家庭而非社会 组织,所以基于血缘关系的身份要比基于 契约关系的平等重要得多。 罗马中后期出现的经济贸易实践便以 家长为代表的家庭共同体难胜其任,在一定 程度上便需要个人作为独立的主体去实现 家庭利益,这便在客观上推动了个人主体独 立运动。
第一,自然法思想的影响。

法律中的理性和平等的观念引导下,个 人平等和逐渐独立于家庭团体便成为现实 的选择。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在罗马法学家眼里,自然法是合乎自然的人的 理性的法律,它不仅适用于人类,而且适用于一 切动物,代表着人类和自然的本性,且自然法之 下的人类一律平等。那种在市民法和万民法的 意义上成立的自由人和奴隶的划分在自然法上 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 (根据自然法一切人都是生而自由的)”—— 查士丁尼
1、1900年《德
国民法典》的 思想背景
2、《德国民法 典》对个人主体 制度的承继 3、法人制度的 并立
在《德国民法典》首次使用了概括表述 三、1900年 主体的术语,“pesonen”,指称:不是 《德国民法典》 现实中的个人,而是法律上的抽象权利 的主体制度 主体资格后,即法律上的人,又称为法 1、1900年《德 律人格或法律人格者(personenlichkeit) 亦专门创造使用了 “Rechtsfaehigkeit“一词,法律对法律 2、《德国民法 人格者所赋予的得承受法律关系的能力, 典》对个人主 中文译为”权利能力”——德国一般学 体制度的承继 理解释为:足以拥有权利或负担义务的 3、法人制度的 资格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 观念的逐渐形 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人 主体观念的成因
主体制度趋向个人化,并形成罗马 特色的主体能力等级制度和主体等 级制度。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一个看门的奴隶曾经这样描述他自己:“我象狗一 样带着锁链,经常像驴子一样挨打,身上伤痕累累, 4、罗马法人 跟豹皮的斑纹一样。”奴隶在主人面前,没有得到 (团体人格)制 准许,是不能讲话的,甚至连嘴唇也不能动一动, 度的萌芽 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在暗中咒骂主人。如果不留神咳 5、罗马法个人 嗽一声或者打个嗝,那就要受到狠狠的鞭打。
探讨:
罗马后期,虽然个人平等意识增强,但最终没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有清除等级色彩。因此,罗马法的个人主义, 还停留在社会技术而不是价值的认识阶段,并 不是后世的统一自然人制度的思想基础。—— 龙卫球
反对意见:
笔者对此并不赞同。罗马法在自然法思想指导
1、近代民法的 思想基础
2、《法国民法 典》的主体制 度以个人为中 心
3、1804年《法 国民法典》对团 体人格的态度
《法国民法典》第8条规定:“一切 法国人均享有民事权利”。
1804年《法国民法典》对个人与国家间存在 的各种团体,均有意忽略,没有明确是否赋 予社团或财团以主体身份。 法国团体、经济共同体由习惯法接管,并推 动制定商法典,在技术上认可了特定类型商 业组织具有主体身份。 嗣后,民法典也修正承认经登记的各种形态 的商业组织具有主体身份。 法国并未建立主体二元制,仅承认个人或自 然人为民事主体、法律人格,而团体只是商 法所承认的精英技术意义上的主体。
团体的主体资格不需国家明示承认,只要属个人 为同一合法目标而联合并意图建立单一主体即可。
马可‧奥勒留第一次赋予团体以解放奴隶的权利,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并有权对被解放奴隶法定继承,并有对遗嘱的接 度的萌芽 收权。 罗马国家以基督教取缔其他宗教,教会和修道院 等以及后来出现的“基金会”——“财团”如医 院、养老院等被承认主体性,并被实体化。 5、罗马法个 人主体观念的 成因
在形式上,主管机关登记。
三、1900年 《德国民法典》 的主体制度
1、1900年《德 国民法典》的思 想背景 2、《德国民法 典》对个人主体 制度的承继
3、法人制度的
在实质上,符合法律设定的组织要素 要求。
并立
至今的争论:
自然人和法人是否是二元结构的主体制度?
萨维尼:法人具有拟制性。 法人在自然人面前并不是具有终极价值,而只 是手段与工具。因此可以说,在文明社会法律 上的真正主体,只能是并且永远是拥有无限丰 富人格的自然人。
2012.11
权利主体制度wk.baidu.com的演进 古代:古罗马的权利主体制度; 近代: 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主体制度;
一、古罗马的权 利主体制度 二、1804年《法 国民法典》的主 体制度 三、1900年《德 国民法典》的主 体制度 四、二元结构主 体制度
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主体制度.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原始社会在法律上通常是以家族与家族, 甚至氏族与氏族的区分为基础的社会。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人 主体观念的成因
一、古罗马的 古罗马中后期,贸易实践逐渐发展起来。 个人存在作用突显,家族主体制度消退。 权利主体制度
个人活动突现 希腊哲学影响 个人主义的最初萌芽
产生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共和国末年 帝政初年 公元 212年,从男性亲属到妇女逐步享有主 体资格、奴隶享有一定私权(财产权)
二、1804年《法国 民法典》的主体制 度
1、近代民法的 思想基础 2、《法国民法 典》的主体制度 以个人为中心
3、1804年《法 国民法典》对 团体人格的态 度
三、1900年 《德国民法典》 的主体制度
《法国民法典》所代表的是其社会与思想 的激进时期。 《德国民法典》则是政治和社会关系相对 稳定时期的法律思想产物。 俾斯麦帝国时期,起主导作用的是一个自 由主义倾向的大市民阶层,因此,个人主 义思想仍有重要阵地。
主体观念的成因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家父代表”成为主体,取得参与法 1、早期 的家 律关系的能力或资格(caput)——人 族或家庭主体 制度 格。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后发展为“personalita”,翻译成”权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利能力“,这也是权利能力概念最早 4、罗马法人 渊源。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 人主体观念的 成因
《法学阶梯》宣示:“正义【法律】就是 一、古罗马的 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而永恒意志”。 权利主体制度
从这个正义观念中发展出“一个体利益为 价值追求”的权利观念,将之作为市民法 或民法的基础,宣称“私法就是涉及个人 利益的法”。
并立 国民法典》的思 想背景
权利能力是个人固有属性,个人人格平 等,任何个人甚至不分国籍。
《德国民法典》立法首创使用“法人” (juristische person) 即:符合一定条件的团体法律赋予权利能力, 而成为主体资格者,这种团体或组织,称为 “法人”。
“法人”为团体有选择地承认,称法人具有拟 制性。
1、早期 的家 族或家庭主体 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人 主体观念的成因
早期罗马民法把法律关系的主体奠基在 家族层次。
“宗法理论”——家庭共同体为轴心 古罗马的法律关系主体观念是原始家族 和家庭主义,根本不存在个人主义主义 观念。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在技术上,使用“家父代表”技 术,以家父作为家族代表,在法 律形式上承受这种主体身份。 必须是自由的 必须是“市民” Persona 必须在家族中具有一定地 位,即家长 不一定是罗马人
1、早期 的家 族或家庭主体 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人 主体观念的成因
家父是自权人,家子和奴隶是他权人。 家子在公法方面是完全有权利能力的, 但在私法领域,他们如果脱离了自然家 庭的关系,在取得权利方面基本上不享 有任何权能
一、古罗马的 权利主体制度
1、早期 的家 族或家庭主体 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家子:包括庭内妇女、卑亲属、奴隶。对外 没有身份或法律人格。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 人主体观念的 成因
1 、近代民法的思想基础
17、18世纪,资本主义精神崛起, 个人主义思想成为西方社会的基 本思想。
二、1804年《法国 民法典》的主体制 度
1、早期 的家族 或家庭主体制度 2、个人主体观 念的逐渐形成
3、罗马法主体制 度的等级特点
4、罗马法人 (团体人格)制 度的萌芽
5、罗马法个 人主体观念的 成因
第三,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合流。

罗马的市民法与万民法在自然法思想 影响和经济扩张的背景下产生相互接近的 趋势,并最终合流。其标志为公元212年,卡拉 卡帝准予居住在罗马境内的居民都可取得 市民地位,主体范围几乎扩及全部自由人、 外国人、拉丁人,与罗马市民有了相同的主 体地位,甚至奴隶也逐渐享有一定的私权,如 部分的财产权。于是,独立的个人主体便得 到空前的扩张,个人主体地位的平等观念也 开始逐步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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