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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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XXXX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维护学校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XX省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关于学生违纪,要区分学生违纪的情节程度,对于一般违纪学生,要本着批评教育为主、惩罚处分为辅的原则;对于严重违纪学生,视其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关处分。

不管一般还是严重违纪,都要重视学校、家庭和社会惩戒教育的过程,通过重视惩戒教育的过程,达到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目的。

第三条学生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学校要通知家长,并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处分程序给予适当处分。

情节较重的可给予以下五级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反纪律行为和处分规定第四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期限已过而不返校、又未提前申诉续假事由者,按旷课处理。

学期累计旷课:1.旷课1节,点名批评。

2.旷课2—8节,给予警告处分。

3.旷课9—16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旷课17—24节,给予记过处分。

5.旷课25—32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旷课33节课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学生擅自离校一周以上,学校无法与之联系者,学校可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学生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除由教学处依据学校考试纪律有关规定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考试作弊(含协同作弊)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分;2.考试作弊两次以上或扰乱考场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3.窃取试题或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六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给予下列处分:1.进出校门时,不佩戴胸卡、不穿校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2.学生在校园内骑摩托车、开汽车,初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校园内骑车、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处分。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办法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办法

中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方法为保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发挥惩戒的教育功能,又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德修美善、爱蕴言行〞的校风和“违纪必究,惩戒为手段、警示他人〞的惩戒原则,制定本方法。

第一局部学生违纪惩戒条例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中学生守则“和国家法令,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展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认识态度给予违纪学生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观察、劝其退学处分。

学生违纪后能主动诚恳地成认错误,可降一级处分,否则加一级处分。

两次以上违纪者加重一级处分。

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分校调查、核实违纪情节,依据本条例做出决定,全校通报,由分校告知家长并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记过、留校观察处分由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违纪情节,依据本条例做出决定,报分管校长批准,全校通报,由政教处约谈家长并让家长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字。

劝其退学处分由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违纪情节,依据本条例做出决定,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全校通报,由分管校长约谈家长,分校安排学生离校。

受处分时限一般为一年,处分期满可申请撤销处分。

是否撤销处分由处分做出分校或处室负责。

留校观察处分期满不能解除的,可延长最多半年的观察时间;到期仍不能解除处分的,则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一、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每人次扣班级量化评比分1-2分。

1、自习和课堂上违纪不听教师教育,情节较轻;因小事引起吵架但未动手。

2、拒交作业,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及时更正作业,抄袭作业及其他相关违纪行为,且屡教不改。

3、一学期旷课累计1-2天〔伪造假条按旷课处理;上课无故迟到3次或早退2次按旷课l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实验课、体育课、自习课、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一律按旷课计算;每天按12节计算〕。

4、屡次违反宿舍、教室管理规定,如上课、自习、午休晚睡时间仍说话、成心出怪声、制造巨大声响〔击桌、敲墙、撞楼板等〕、随便出入、开关灯嬉笑打闹,影响正常的学习和休息秩序。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生守则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稿)学生守则

北方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征求意见稿>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正,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北方民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违纪处分的原则与分类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北方民族大学在册、在校的本科、预科学生和研究生。

第二条学生在校内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依照本条例给予批评教育或违纪处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外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如:教学实习、实训、交流、考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依照本条例,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四条违纪学生处理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达到既维护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学生的目的。

第五条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违纪处分者,应由学生所在院(系、部、所、中心)给予“书面警示”或“通报批评”,督促其予以及时改正。

第六条受到违纪处分者,同时受到下列处理:(一)学生受处分者,从处分下达之日起,取消其当年(指学年度)参加学校、学院(系、部、所、中心等)各类奖励、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资格;(二)学生干部受处分者,从处分之日起,除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外,取消其处分期内学生干部任职资格;(三)党、团员受处分者,建议党、团组织按有关章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四)受处分者的学历、学位授予按《北方民族大学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五)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违反校规、校纪,造成影响危害轻微,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处分:(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真深刻,有悔改表现者,可从轻处分;(二)确系受到他人胁迫或诱骗,能够提供详实、有效证明,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者,可以从轻处分;(三)有其他可从轻处分情形者,可以从轻处分。

关于征求家长代表

关于征求家长代表

关于征求家长代表、政教人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对《开元街道郭家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修改意见的通知
(附制度的讨论稿)
各家长代表、政教人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条款和区教育局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开元街道郭家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给予印发征求意见,请家长代表、政教人员、班主任、学生代表认真细致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于4月20日前交修改意见反馈到政教处。

谨致谢意!
开元街道郭家小学
2011年4月1日
关于《开元街道郭家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修改讨论稿的汇总
发出修改讨论稿50份
收回50份
其中同意48份
弃权2份
关于《开元街道郭家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反馈意见:校政教处收到征求意见讨论稿后认真核实做好记录,家长代表20人,学生代表20人,教职工10人对《讨论稿》表示赞同。

学校按讨论稿的规定做出决定,并于2011年4月22日起实行。

开元街道郭家小学
2011年4月20日。

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2019-11-22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学校的公共利益,学校制定了温馨校规制度,以处理违纪、违规学生的行为。

这些制度经过学生和家长讨论通过后实施,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

惩戒原则包括艺术性、科学性、依法性、教育性和伦理性原则。

惩戒对象是在校内外违规、违纪或违法的学生。

惩戒方式分为五种,根据轻重程度依次为口头警告并写出100个工整的汉字、警告并写出200个工整的汉字、严重警告并写出200个工整的汉字并为大家做一件好事、记过并写出300个工整的汉字参加学校劳动3天、记大过并写出300个工整的汉字参加学校劳动一周。

第一条惩戒内容包括上课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旷课满四节、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果皮、乱涂和刻划桌椅、墙壁、逃避值日、破坏卫生、损坏绿化、过失造成公物损坏、隐瞒不报他人违规行为、公然辱骂、诽谤他人、不服从教师及值勤学生管理、殴打他人未造成严重影响、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教师正常教学秩序、校内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口和教室门口不谦让、故意拥挤等行为。

第二条惩戒内容包括严重影响课堂纪律、干扰教师正常秩序或旷课满六节、破坏绿地及影响污染公共卫生及校园环境情节严重、故意损坏公物、扰乱考场纪律、考试作弊、公然辱骂他人情节严重、辱骂教师、不服从教师及值勤学生管理、当面顶撞、影响恶劣、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偷窃公私财物情节轻微、有赌博或其他学校所禁止的活动情节比较严重、敲诈他人钱财未遂情节轻微等行为。

这些惩戒措施的实施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学校的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教育学生,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第三条:以下行为违纪违规,将被处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需写一份300字的汉字检讨,参加一周的学校活动:1.旷课满20节记过,满30节记大过。

2.故意破坏公物,造成严重损失的(除赔偿外)。

3.考试作弊,经教育不改的或初次作弊情节、后果严重的。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需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惩戒制度进行处理。

具体的惩戒措施可以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学生的年龄考虑。

常见的惩戒方式包括:
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较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学生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规矩
和行为规范。

2.书面批评: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给予学生书面批评,拟写书面
通知或批评信,表明学生的错误行为,并要求其改正。

3.辅导教育:对于一些需要引导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进行个别或集体辅导,帮助学
生认识错误并改正自己的行为。

4.处罚学习: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要求学生进行相应的学习惩罚,如写日记、反思、做报告等,让学生通过学习来反思自己的错误。

5.限制活动: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限制学生参加某些活动的措施,
如限制参加课外活动、体育活动等。

6.家长约谈: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约请学生的家长前来学校,与
教育工作者共同帮助学生认识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惩戒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适度和教育为主导的原则,将惩戒与
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改正错误,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教育。

同时,学校也应该与家
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行为习惯。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应当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实际,在校规校纪中规定本规则之外的其他适当教育惩戒措施,但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并听取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以及专家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听证。
第十一条(校规执行)学校校规校纪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执行。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纪律处分或者处理措施的决定。
第十八条(救济途径)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指导监督)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的指导、监督,采取措施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权的意识与能力,并纳入师德考核范畴。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第八条所列教育惩戒的信息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幼儿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幼儿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幼儿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幼儿园是一个培养孩子良好行为的关键时期,但有时候学生可能会违反校规校纪。

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我们采取了一套严格的惩戒制度。

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违反校规校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缺课情况: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缺课;
2. 不守课间休息规定: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不按规定待在指定区域;
3. 不遵守礼仪规范:学生未能按照规定的礼仪行为要求做到。

惩戒制度
为了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我们采取了以下惩戒制度:
1. 谈话教育:一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老师将与学生进行私下
谈话,向其解释违反行为的不当之处,并督促其改正;
2. 扣分制度:对于重复违规的学生,我们将采取扣分制度,每
次违规将扣除学生的一定分数。

当学生的分数达到一定限制时,将
采取进一步的纪律处罚;
3. 补课:对于严重违规的学生,我们将安排额外补课,帮助他
们进一步认识错误,并提高自己的纪律观念;
4. 请家长配合:学校将在必要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希望家
长能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和管教工作,共同帮助孩子改正错误行为。

目标与效果
通过严格执行惩戒制度,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
值观和纪律观念,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惯和社会责任感。

同时,我
们也希望通过这一制度来维护校园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良好
的研究和成长环境。

我们相信,在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的努力下,我们可以有效
应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问题,并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让我们携
手合作,共同推动幼儿园教育的发展。

中学学生违纪惩戒制度

中学学生违纪惩戒制度

XXXX中学学生违纪惩戒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同学们提升规则意识及自我管理水平,建设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文化,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XXXX中学在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适用本规定。

学生违纪处理的主管部门是学生成长中心。

第三条学生违纪采取量化积分制,根据违纪事实扣除学生个人量化分。

量化分累计达到一定程度,给与相应处分。

处分共包括以下几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劝其退学第四条处分的认定及处理:1.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到10分即给予警告处分,记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由首席导师查证后予以执行并告知家长。

2.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到20分即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的确认须由该生所在的级部确认、批准并报学生成长中心审核、备案,通知家长来校确认。

3.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到30分即给予记过处分,处分的确认须由该生所在的年级确认、批准并报学生成长中心审核、备案,通知家长来校确认。

4.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到40分即给予记大过处分,处分的确认须由学生成长中心确认、批准,通知家长来校确认。

5.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到50分即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处分的确认须由学生成长中心确认、批准,通知家长来校确认。

6.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到60分即给予劝其退学处理,处分的确认须由学生成长中心确认、批准,报执行校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通知家长来校确认。

细则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除个人量化分1分1,上课或自习迟到;2.不遵守课堂纪律,不交或拖交作业、干扰他人学习、上课睡觉、看课外书、擅自离开教室等;3.两睡说话、早起晚归;4.餐厅就餐不收拾桌面及餐盘;5.乱扔、乱倒垃圾;6.不穿校服;7.化妆或佩戴首饰;8.宿舍内务整理不达标。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规范学生行为,创设和谐有序的学习环境,做到有章可循,体现有理、有力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对违纪学生特别是严重违纪学生做出如下处理规定。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或处分。

一、属一般违纪: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或处分。

一般违纪是指学生有以下行为的:1.早到、迟到、早退、旷课、扰乱课堂秩序2、课前与自习课随便离开座位和离开教室、随便出入教室、在教室内乱串位;课间随便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说脏话3、无故不做眼保健操和大课间活动的4、实验、微机、音乐、体育、美术课集合动作快、静、齐,不服从老师管理,随意离队;下课后进入教学区影响他人上课及办公。

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损坏仪器后,除了按规定赔偿外。

5、男学生留长发、怪发、戴饰物、纹身、背长带包、女学生烫发,拉直板、不留披肩发,不穿高跟鞋,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佩戴任何饰物及宗教信仰物品。

6、按规定穿校服、戴胸卡(胸卡佩戴在左胸前)。

7、放学站队要快、静、齐,站队不及时、不迅速,有说笑打闹者。

8、学生不站路队,路队行走期间有打闹、抢行等扰乱路队秩序的。

9、骑车带人,抢行猛拐,闯红灯、并排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者。

10、检查人员不及时到岗、迟到、早退,检查不认真负责,不做好记录者。

11.乱停放自行车及校园内骑自行车12.随便出校门(无出门证)13.校园内大声喧哗、打闹、吹口哨、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踩踏校园花草、在校园内及厕所内墙壁上乱写乱画1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卫生清扫、集体学习等集体活动,1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离校的16.一学期内累计旷课一周以下17.串班、串级部、串楼层18.初次少额勒索钱物19.校园内或到校、放学路上燃放爆竹20.校内吃零食者;爬门、爬楼、爬窗、或从教育局大门出入的21.故意损坏公物的,22.考试作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的23.经常性的无故不完成作业24、其他违纪行为二、属严重违纪,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纪律处分。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是一种不符合学校要求的行为,需要进行惩戒。

惩戒制度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而设立的,旨在通过一定的惩处来教育学生,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并在惩处过程中进行改正。

本文将从惩戒的意义、惩戒的类型和实施惩戒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惩戒制度的存在意义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作为一个少年儿童接受教育和成长的场所,必须有一定的规则和准则。

这些规则和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当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时,如果不进行适当的惩戒,会导致学生们认为违规行为可以被容忍,从而对校纪校风产生不重视的态度。

而惩戒制度的存在,能够让学生认识到错误,承担违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从而警示其他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

其次,惩戒的类型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进行选择。

惩戒的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根据学生违纪的程度进行合理的安排。

例如,对于一些稍微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等方式进行惩戒,以让学生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进行改正。

而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行为,如作弊、欺凌等,可以采取停课留校、暂时离校等措施进行惩戒,以使学生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引起家长的重视,并在家长的监督下进行改正。

最后,实施惩戒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惩戒应以教育为主,要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在惩处过程中进行改正。

不应该将惩戒视为一种报复手段,而是要以帮助学生成长为目的。

其次,惩戒应当公平公正,不可有任何歧视或偏袒的情况发生。

每个学生都应该接受公正的惩戒,不分男女、年级、地位等。

此外,惩戒的方式要科学合理,不能过度惩罚学生,要依法依纪进行。

最后,惩戒要与其他教育手段相结合,不能仅仅依靠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

可以利用家长会、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找出问题所在,并引导他们进行改正。

总之,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是一种不符合学校要求的行为,需要进行相应的惩戒。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第四条(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

第五条(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

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合法合规。

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

(三)过罚适当。

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

(四)保障安全。

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条(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2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细则

2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细则

2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细则校园是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了维护学校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的权威性,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制定了校规校纪并规定了相应的惩戒制度。

然而,由于学生的不懂规矩或者违背规定,还是会有部分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

对于这些学生,学校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惩戒,以起到警示作用,引导学生走向正确的道路。

学校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实行分类处理,在具体的惩戒制度方面也有相应的细则。

要根据违纪的轻重,以及学生的年级、性格、表现等情况,制订不同的惩戒措施。

下面,分别以两个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案例进行示例。

首先,假设学生甲在校园内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对学校的公物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会造成正常教学秩序的混乱。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可以先给予学生甲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解其行为的严重性。

同时,学校还可以要求学生甲赔偿损坏的公物,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停课、短期离校、班级警告等。

其次,假设学生乙在校园内违规吸烟的情况。

虽然违反了学校的规定,但与损坏公物相比,违规吸烟属于轻微的违规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学校可以选择进行批评教育、罚款、警告等处理措施。

同时,也可以组织相关的防烟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防烟意识,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总之,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及学生的健康成长。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应该先进行相关的教育引导,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他们改正错误,走向正确的道路。

在具体的惩戒制度方面,要有分类处理,因情施教,根据违纪行为的轻重性和学生的情况进行相应的惩戒措施。

同时,学校还应该重视宣传与教育,组织相关的活动,加强和提高学生的法纪意识和道德修养,从根本上减少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惩戒制度意见

学校惩戒制度意见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惩戒制度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生的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就学校惩戒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惩戒制度的目的1. 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

3.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惩戒制度的原则1. 公正原则:对学生的惩戒应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侮辱学生。

2. 适度原则:惩戒措施应与学生的过错程度相匹配,避免过重或过轻。

3. 教育原则:惩戒应注重教育引导,引导学生认识到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4. 保密原则:对学生的惩戒情况应予以保密,保护学生的隐私。

三、惩戒制度的内容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学生注意。

2. 记过:对于较严重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记过,并通知家长。

3. 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给予留校察看,期间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4. 休学: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欺凌、暴力等,可给予休学处理,并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四、惩戒制度的实施1. 惩戒决定: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违规行为,结合惩戒制度,作出相应的惩戒决定。

2. 家长参与:学校在实施惩戒时,应通知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3. 教育引导: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4. 跟踪反馈:学校应定期跟踪反馈学生的表现,对惩戒效果进行评估。

五、惩戒制度的监督1. 学校内部监督: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惩戒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 家长监督:家长有权对学校的惩戒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惩戒制度实施情况也应予以关注,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总之,学校惩戒制度是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

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应遵循相关原则,合理运用惩戒措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关注学校惩戒制度的实施,共同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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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调整师生关系,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内的越轨行为的类别
1.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

(1)携带危险品入校。

危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鞭炮、弹弓、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和昆虫等,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各种动物和有对人体导致伤害的植物,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穿着或者携带有暴力服装、携带含有暴力内容的器具或图书、音像资料。

(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3)打架和斗殴,并导致后果的。

(4)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5)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散布宗教迷信;传播恐慌性言论和淫秽思想;恶意诽谤他人。

(6)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

(7)传播他人隐私,导致伤害的。

(8)因不遵守公共秩序的。

(9)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不配合学校和教师对越轨行为实施调查或者做伪证的。

2.个人的低价值行为
(1)上课做小动作。

(2)不做或者抄袭作业。

(3)迟到或旷课、逃学。

(4)考试作弊。

(5)严重撒谎,瞒骗家长和老师。

(6)无辜不参加学校和教师指定的教育活动。

二、惩戒的原则和限制
1、行使惩戒权的原则:
(1)惩戒必须具有教育性,其出发点不是为了惩罚而使学生感受痛苦和耻辱,惩戒是一种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

(2)尊重学生人格。

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应符合儿童尊严,确保儿童“不受任何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害、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3)惩戒应合理并公正。

主要包括:
----在惩戒行为发生前,应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惩处,自己的行为为什么会受惩处;
----在确定具体惩戒方式时,不应过于严厉,应考虑到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平时表现等因素,并与其越轨行为相对应;
----在行使惩戒时,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制度,合理地进行惩戒,而不是为了报复学生或将惩戒作为教师的情绪宣泄,不因个别学生的越轨行为而迁怒于学生群体,不采用集体惩罚而使无辜学生受罚。

2、惩戒的形式
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越轨行为作出惩戒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选择的惩戒方式如下:
1、言语责备。

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2、没收。

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3、留校。

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0.5小时,并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为前提。

4、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5、对相关制度和法规进行学习。

五、惩戒结果
对上述受惩戒的学生,在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与家长进行交流,取得家长的认可。

寿光市上口镇南邵小学
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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