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样加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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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ZYWQ03-1.50-2010
检测操作规程
试样加工、制样
作业指导书
(第 1 版第2次修订)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1 年 7 月28 日批准发布 2011 年 8 月1 日实施浙江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受控状态:
试样加工、制样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ZYWQ03-1.50-2010第 1页共 12 页一、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试样加工、制样的依据、设备、操作程序加工方法和注意事项。适用于钢、铁、铜、铝材等产品的各类拉伸、弯曲、冲击、硬度、金相等试样的加工。
二、加工依据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32-1999《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229-2007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16865-1997《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2650~2054-2008 《焊接接头拉伸、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弯曲、冲击、硬度试验方法》
其他各类母材、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方法
ASTM、EN、JIS等各类拉伸、弯曲、冲击等试验方法
三、加工设备
锯床、线切割机床、车床、铣床、磨床等加工设备,及砂轮机、金相切割机、抛光机、镶嵌机等制样设备。
四、试样加工操作程序
1、需加工样品在接收、编号后,根据检测项目制订加工方案,设计加工图纸,
选择加工设备,确定是否需要外协加工。
2、需自加工样品,根据制订的加工方案,选择加工设备,根据图纸进行加工,
板类试样需先确定纵向和横向。加工后,需对已加工试样和加工余料进行编号,分别堆放,余料应方便查找。
第1版第2次修订
试样加工、制样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ZYWQ03-1.50-2010第 2页共 12 页3、需外加工样品,根据制订的加工方案,在试件上表示清楚加工位置和加工方
向,容易混淆的样品应在端面或未加工处刻上钢印,根据图纸进行加工,加工后,应对样品进行核查,样品编号、加工位置、尺寸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如有任一项不符,应重新送样加工,加工余料取回后,核对编号,分别堆放,余料应方便查找。
五、试样加工方法
1.试样形状
试样形状与尺寸取决于金属产品的形状和尺寸。通常从产品、压制坯或铸锭切取样坯,机加工成试样。但具有等横截面积的产品(型材、棒材、线材等)和铸造试样(铸铁和有色金属附铸试样)可以不经机加工而进行试验。试样横截面可以为圆形、方形、矩形、圆环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为某些其它形状。
对于试样的选取与制备,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规定:
①板、带、箔材:厚度小于或等于12.5mm时,选用矩形试样,厚度大于12.5mm
时,选用圆形试样。
②线、棒材:应优先选用圆形标准试样,其次为全截面试样。
③型材:壁厚大于12.5mm时,选用圆形试样;壁厚小于或等于12.5mm时,
选用全壁厚矩形试样;若宽度不足时,可选取尽可能宽的圆形试样或矩形试样。若型材不能加工成圆形试样或矩形试样时,可选用全壁厚矩形试样。
④管材:管材外径小于或等于25mm时,采用全截面试样。管材外径大于25mm
时,可根据壁厚选用圆形试样或矩形试样:壁厚小于或等于12.5mm时,采用全截面弧形试样;壁厚大于12.5mm时,采用圆形试样。
⑤锻件:采用圆形试样。
第1版第2次修订
2011-7-28颁布2011-8-1实施
试样加工、制样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ZYWQ03-1.50-2010第 3页共 12 页
2.位置与方向
①轧制扁平制品
A.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
钢及钢产品取样时,应对样坯和样品进行编号和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的位置与方向。取样时应防止过热和加工硬化影响力学性能。钢板、型钢、钢管等产品的取样位置按GB/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附录A要求进行。
B. 铜、铝合金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
铜及铜合金、纯铝及热处理不可强化铝合金、试样纵轴应平行于轧制方向;热处理可强化铝合金,试样纵轴应垂直于轧制方向,但选用标准试样而样品太窄时,试样也可平行于轧制方向。厚度小于或等于40mm时,试样应取自厚度的中心部位;厚度大于40mm时,试样应取自其中心到表面的1/2处。
②挤压及挤压后拉(轧)制品
所有试样应是纵向的,样坯应在挤压方向前端切取。除选用全截面试样外,应按下述方法切取:
a)棒材直径(内切圆直径)小于或等于40mm时,试样纵轴应与棒材中心重合;
大于40mm时,试样纵轴应处于中心至表面的1/2处。
b)型材取样位置的优先顺序为:在宽度允许选用标准试样时,优先切取壁厚大的部分,后选壁厚小的部分;否则,优先切取平面较宽的部分。如图纸有规定,应以图纸规定的位置取样。
c)型材和管材选用圆形试样时,壁厚小于或等于40mm则试样取自壁厚的中心处;壁厚大于40mm时则试样取自壁厚中心到制品表面的1/2处。
d)矩形断面的实心制品,厚度小于或等于12.5mm时选用全厚度矩形试样;厚第1版第2次修订
试样加工、制样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ZYWQ03-1.50-2010第 4页共 12 页度大于12.5mm时,采用圆形试样。
③铸造钢、铝合金一般采用附铸抗拉试样,即在铸造钢、铝合金产品的一个熔
炼炉次中,在全部浇铸持续时间之半时浇铸拉伸试样,条件允许也可在产品上直接取样。
3. 试样和样坯的制备
①切取样坯和机械加工试样,均应防止冷加工或受热而影响材料的力学性能。
通常以在切削机床上进行为宜。用烧割法切取样坯时应有足够的加工余量,最小不得小于20mm。机械加工时,切削深度及冷却剂应适当,最后一道切削深度不宜过大,以免影响力学性能。
②从表面质量检查合格的板、带、型材上切取的矩形样坯和管材上切取的弧形
样坯,一般应保留其原始表面,不应损伤。加工完的试样的毛刺应去除,尖锐棱边应倒圆,圆弧半径不宜过大。由盘卷上切取的线和薄板带试样,允许矫直或矫平,但矫正不得对试样的力学性能有显著影响。对不测定伸长率的试样,则可不经允许矫正直接进行试验。
③箔材试样的加工:可将样坯集装成一叠,样坯两边垫入较硬的铝合金或其他
材料薄片,必要时,可在每片试样间垫入薄膜或其他薄片,在机床上用铣刀进行加工;也可用刀片切取或用双刀剪切机逐个进行制备。
④加工后,试样的尺寸和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表面不应有显著的横
向刀痕,磨痕或机械损伤、明显的淬火变形或裂纹以及其他可见的冶金缺陷。第1版第2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