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规章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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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议组织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后 根据需要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抓好各 项决议的督查落实。
• (四)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 1、交流重要工作情况,汇报重大督查事项情况。 • 2、研究处理并解决行政及业务的重要问题。 • 3、讨论通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重
北海经济开发 区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
• 局各科室:
2012年3月9日经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北海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于2012年12月1日起在 局机关执行,请自觉遵守。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 日
工作规则内容
• 第一章 局长、副局长和科长职责 • 第二章 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第三章 坚持依法行政 • 第四章 工作会议制度 • 第五章 学习制度 • 第六章 公文审批管理制度 • 第七章 档案管理制度 • 第八章 督查工作制度 • 第九章 廉政建设制度
• 七、科室负责人需要向局长汇报的事项,应先向分管局长汇报;确需 向局长汇报的,原则上应事前征求分管局长的意见。
第二章 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八、按照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 九、报请区管委会审议的重要决策、建议,实行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征求 意见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程序;涉及相关部门的,要主动协商;涉及人民 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报纸和网络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 议。
• 二、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 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并可代表区规划建设局进行内事、外事 活动。
• 三、局长(第六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区规划建设局党支部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
• 四、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长办公会 议讨论决定。
• 十八、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要与责任挂钩、 与经济利益脱钩。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 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章 工作会议制度
• 十九、区规划建设局实行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全 体干部会议制度。
• 二十、党支部会议 • (一)党支部会议由各党支部成员组成,办公室主任列席。 • (二)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决定召开,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组成人员超过半数时方能召开。 • (三)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一般不 印发。 • (四)党支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 管委会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 2、听取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 • 3、研究讨论全系统党的建设、机关干部年度考核、评比表彰、人事 任免、党员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等重大问题。 • 4、研究讨论其他必须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
• 第十章 信访工作制度 • 第十一章 保密工作制度 • 第十二章 印章管理制度 • 第十三章 公务接待制度 • 第十四章 考勤及请假制度 • 第十五章 办公用品购买发放制度 • 第十六章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局长、副局长和科长职责
• 一、区规划建设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区规划建设局的全面工 作。
• 二十一、局长办公会议 •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组成,
涉及议题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 可扩大至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 (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并提出意见, 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确定。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 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要工作情况和意见。 • 4、讨论议定以区规划建设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5、研究全区规划建设事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及 会议计划、教育培训计划等。
• 6、研究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行政及业务事项。 • 7、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 • 二十二、专题会议 • (一)专题会议由局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 十三、对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树先活动,涉及到表 彰科室、单位的,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各领导会签;涉及到表彰个 人的,由受表彰人员所在科室、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办公室初审,初审无异 议后报局各领导会签;涉及到表彰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应由局长办公室 研究确定。
• 十四、凡涉及到人事任免、人员调动、职称、工资变动等事项,区党群工作 部在办理完毕有关手续后,局办公室按照通知安排工资、办公场所、办公用 品等事宜。
• 五、局长因公出差、出国或在外学习期间,委托一位局长主持工作。 各副局长实行相互补位制度,副局长在外学习、出差、出国期间,由 其结对的副局长代管其工作。
• 六、机关各科室长(主任)、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 局长、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工作,签署工作请示或 报告;各科室、单位的副职在科长(主任)、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 负责分管工作。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三章 坚持依法行政
• 十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 政、程序正当和高效便民。坚持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 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 事业性收费。
• 十六、加强行业法制建设,适时制订、修编全区规划和建 设事业法规发展规划及完成的进度与措施。
• 十七、制订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 应主动商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区管委会发布或与有关 部门联合发布。
• 十、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报区管委会的重要决策建议,在向区管委会行文报告 时,不仅要写明其必要性、可行性,还要写明论证的过程,以及专家、相关 部门和群众代表意见。
• 十一、对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区党 工委、管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 十二、有关党务、人事任免、重大事项的决策,先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提 前进行沟通,然后根据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 (四)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 1、交流重要工作情况,汇报重大督查事项情况。 • 2、研究处理并解决行政及业务的重要问题。 • 3、讨论通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重
北海经济开发 区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
• 局各科室:
2012年3月9日经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北海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规则》于2012年12月1日起在 局机关执行,请自觉遵守。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 日
工作规则内容
• 第一章 局长、副局长和科长职责 • 第二章 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第三章 坚持依法行政 • 第四章 工作会议制度 • 第五章 学习制度 • 第六章 公文审批管理制度 • 第七章 档案管理制度 • 第八章 督查工作制度 • 第九章 廉政建设制度
• 七、科室负责人需要向局长汇报的事项,应先向分管局长汇报;确需 向局长汇报的,原则上应事前征求分管局长的意见。
第二章 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 八、按照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 九、报请区管委会审议的重要决策、建议,实行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征求 意见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程序;涉及相关部门的,要主动协商;涉及人民 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报纸和网络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 议。
• 二、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 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并可代表区规划建设局进行内事、外事 活动。
• 三、局长(第六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区规划建设局党支部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
• 四、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长办公会 议讨论决定。
• 十八、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要与责任挂钩、 与经济利益脱钩。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 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章 工作会议制度
• 十九、区规划建设局实行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全 体干部会议制度。
• 二十、党支部会议 • (一)党支部会议由各党支部成员组成,办公室主任列席。 • (二)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决定召开,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组成人员超过半数时方能召开。 • (三)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一般不 印发。 • (四)党支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 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 管委会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 2、听取重要工作情况的汇报。 • 3、研究讨论全系统党的建设、机关干部年度考核、评比表彰、人事 任免、党员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等重大问题。 • 4、研究讨论其他必须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
• 第十章 信访工作制度 • 第十一章 保密工作制度 • 第十二章 印章管理制度 • 第十三章 公务接待制度 • 第十四章 考勤及请假制度 • 第十五章 办公用品购买发放制度 • 第十六章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局长、副局长和科长职责
• 一、区规划建设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区规划建设局的全面工 作。
• 二十一、局长办公会议 •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组成,
涉及议题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必要时, 可扩大至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 (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并提出意见, 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确定。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 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要工作情况和意见。 • 4、讨论议定以区规划建设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 5、研究全区规划建设事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及 会议计划、教育培训计划等。
• 6、研究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行政及业务事项。 • 7、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 • 二十二、专题会议 • (一)专题会议由局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 十三、对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树先活动,涉及到表 彰科室、单位的,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各领导会签;涉及到表彰个 人的,由受表彰人员所在科室、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办公室初审,初审无异 议后报局各领导会签;涉及到表彰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应由局长办公室 研究确定。
• 十四、凡涉及到人事任免、人员调动、职称、工资变动等事项,区党群工作 部在办理完毕有关手续后,局办公室按照通知安排工资、办公场所、办公用 品等事宜。
• 五、局长因公出差、出国或在外学习期间,委托一位局长主持工作。 各副局长实行相互补位制度,副局长在外学习、出差、出国期间,由 其结对的副局长代管其工作。
• 六、机关各科室长(主任)、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 局长、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工作,签署工作请示或 报告;各科室、单位的副职在科长(主任)、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 负责分管工作。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三章 坚持依法行政
• 十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 政、程序正当和高效便民。坚持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 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 事业性收费。
• 十六、加强行业法制建设,适时制订、修编全区规划和建 设事业法规发展规划及完成的进度与措施。
• 十七、制订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 应主动商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区管委会发布或与有关 部门联合发布。
• 十、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报区管委会的重要决策建议,在向区管委会行文报告 时,不仅要写明其必要性、可行性,还要写明论证的过程,以及专家、相关 部门和群众代表意见。
• 十一、对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区党 工委、管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 十二、有关党务、人事任免、重大事项的决策,先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提 前进行沟通,然后根据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