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礼俗 古汉族的婚姻礼俗及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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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

第二章 婚姻 第二节 结婚 第九百八十条:

男未满十八岁者,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 结婚。 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 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 之登记。

第九百八十一条:


第九百八十二条:

〔 资 料 29〕 婚 姻 成 立 的 条 件 ( 六 ) :

《礼记〃昏义》:「赞见妇于舅姑。」
《礼记〃坊记》:「子云:昏礼,婿亲迎,见于 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违也。」 《尔雅〃释亲》:「母之晜弟为舅,妇称夫之父 为舅,妻之父为外舅;父之姊妹为姑,之母为姑, 妻之母为外姑。」 另见:姑表婚举例

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为何可以称为舅姑?


另见:舅表婚举例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

第九百八十三条: 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一、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二、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 之 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 在此限。 三、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 前项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姻亲关系消灭后, 亦适用之。 第一项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因收 养而成立之直系亲属间,在收养关系终止后,亦 适用之。
参考论文:



马之骕《中国的婚俗》 刘增贵《汉代婚姻制度》 吕敦华《唐代婚礼研究》 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
自我测试问题:
一、士昏礼中聘礼为何极微薄? 二、古汉族婚礼为何在黄昏亲迎? 三、古汉族婚礼有无奏乐庆贺事? 四、后世平民结婚为何男着官服女着凤冠霞 帔?
第五讲 汉族婚姻中的两性 地位与男女关系
〔资料28〕见舅姑及庙见的时机(二):
后代

唐〃朱庆余〈近试问张水部〉:「洞房昨夜停 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 眉深浅入时无?」
唐〃王建〈新嫁娘〉:「三日下厨房,洗手作 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宋〃司马光《温公书仪》:「婿先至厅事,妇下车揖 之,遂导以入,妇从之,执事先设香酒脯醢于影堂, 舅姑盛服立于影堂之上,舅在东,姑在西,相向,赞 者导婿与妇,至于阶下,北向,东上。主人进,北向 立,焚香,跪,酹酒,俛伏,兴,立,祝怀辞由主人 之左进,东面搢笏出辞,跪读曰:「某(原注:婿名) 以令月吉日迎妇某(原注:妇姓),婚事见祖祢。」 祝怀辞出笏,兴。主人再拜,退复位,婿与妇拜如常 仪,出,撤阖影堂前。(原注:古无此礼,今谓之拜 先灵,亦不可废也)……妇明日夙兴,盛服饰,俟见 舅姑。……明日婿往见妇之父母。」 宋〃朱熹《家礼》:「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 (原注:古者三月而庙见,今以其太远,改用三日)」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

第九百七十条:


姻亲之亲系及亲等之计算如左: 一、血亲之配偶,从其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二、配偶之血亲,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三、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第九百七十一条:

姻亲关系,因离婚而消灭;结婚经撤销者亦同。
〔资料29〕婚姻成立的条件(四):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婚礼庆贺奏乐之始:

《礼记〃曲礼上》:「贺娶妻者曰: 『某子使某,闻子有客,使某羞。』此 不是昏礼前后数日内。」

论《盐铁论〃散不足篇》中「宾婚相 召」、「宾昏酒食」,乃指朋友、亲戚 宴饮,非指贺婚欢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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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6〕问名涵义的解释:

贾公彦《仪礼疏》:「问名者,问女之 姓氏,不问三月之名。」

孔颖达《礼记正义》:「问名,问其女 之所生母之姓名。」 孙希旦《礼记集解》:「问名者,问女 之名,将以加诸卜也。」
第4单元
第四讲
古汉族的婚姻礼俗及其演变
授课教师:台大中文系 叶国良教授
【本着作除另有注明外,采取创用CC「姓名标示 -非商业性-相同方式分享」台湾2.5版授权释出】
古汉族的婚姻礼俗及其演变


研究项目:古汉族婚礼的仪节、古汉族婚 礼的特性、《仪礼〃士昏礼》3D动画制作 的意义、汉族婚礼的演变重点 选读资料:《仪礼〃士昏礼》、《礼记〃 昏义》、《诗〃关雎》、朱庆余〈近试上 张水部〉、王建〈新嫁娘〉、司马光《温 公书仪》、朱熹《朱子家礼》
班昭《女诫》:「女有四行:一曰妇德, 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
〔资料33〕七出:


《大戴礼〃本命篇》:「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 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 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 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 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仪礼〃丧服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泆二也, 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 疾七也。天子诸侯之妻无子不出,唯有六出耳。」
〔资料23〕 另见:《仪礼〃士昏礼》白文
〔资料24〕 另见: 《礼记〃昏义》白文
〔资料25〕婚礼的仪节:

纳 采 → 问 名 → 纳 吉 → 纳 征 →请期→亲迎→妇至成礼→合卺 →妇见舅姑→舅姑醴妇→妇馈舅姑 六 礼 = 纳 采 → 问 名 → 纳 吉 →纳征→请期→亲迎

士昏礼3D动画节选
〔 资 料 29〕 婚 姻 成 立 的 条 件 ( 七 ) :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

第九百八十四条:

监护人与受监护人,于监护关系存续中,不得 结婚。但经受监护人父母之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九百八十五条: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
〔资料30〕
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也可以称为舅姑。
民俗学的解释


〔资料27〕古汉族婚礼的气氛:
《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嫁女之 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 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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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经〃关雎》非指婚礼,非指贺婚,尤不指平民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白虎通〃嫁娶》: 「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夫虽 有恶,不得去也。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 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也。」
〔资料36〕妻妾地位不平等:

《唐律》:「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 死者,以凡人论。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 等。」
〔资料37〕《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辱亲女愚妾争闲气,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话说刚将年事忙过,凤姐便小月了,在家一月不 能理事,……王夫人便命探春合同李纨裁处。……忽 见赵姨娘进来,李纨、探春忙让坐下。赵姨娘开口便 说道:「这屋里的人都跴下我去,还罢了,姑娘你也 想一想,该替我出气纔是。」一面说,一面便眼泪鼻 涕哭起来。探春忙道:「姨娘这话说谁?我竟不解, 谁跴姨娘?说出来,我替姨娘出气。」赵姨娘道: 「姑娘现跴我,我告诉谁去?」探春听说,忙站起来, 说道:「我并不敢。」李纨也忙站起来劝。赵姨娘道: 「你们请坐,听我说。我在这屋里,熬油似的熬了这 么大年纪,又有你和你兄弟,这会子连袭人都不如了, 我还有什么脸,连你也没脸面。」
探春笑道:「原来为这个,我并不敢犯法违理。」一面就坐 了挐账翻与赵姨娘瞧,又念与他听,又说道:「这是祖宗手里的 旧规矩,人人都依着,偏我改了这例不成?不但袭人,将来环儿 收了外头的女孩,自然也是同袭人一样,这原不是什么争大争小 的事,讲不到有脸没脸的话上。他是太太的奴才,我是按旧规矩 办的,领的是祖宗的恩典。若说办不匀,那是胡涂不知福,也只 好凭他抱怨去。太太连房子赏了人,我有什么有脸之处?一文不 赏,我也没什么没脸之处。依我说,太太不在家,姨娘安静些养 神罢了,何苦只要操心?太太满心里疼我,因姨娘每每生事,几 次寒心。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另立一番 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个女孩家,一句多话也没有 我说的。太太满心里都知道,如今因看重了我,纔叫我照管家务。 还没有作一件好事,姨娘到先来作践我。倘或太太知道了,怕我 为难,不叫我管了,那纔正经是没脸呢!连姨娘真也没脸。」一 面说,一面不禁滚下泪来。

《仪礼〃丧服传》: 「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 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 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
〔资料32〕四德:

《礼记〃昏义》:「古者,妇人先嫁三月,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 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 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 也。」
第五讲 汉族婚姻中的两性地位与男女关系
研究项目: .汉族婚姻中的女性 .古代已婚男女的地位与关系 .妇女的公财与私财、妻与妾的地位 .汉族的男女地位与关系 选读资料: 《仪礼〃丧服传》、 《大礼记〃本命篇》、《唐律疏议》、 〈孔雀东南飞〉、《红楼梦》、 《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民法》
〔资料31〕三从:
〔资料34〕三不去:

《大戴礼〃本命篇》:「妇有三不去:有所 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 贫贱,后富贵,不去。」
《后汉书〃宋宏传》:「糟糠之妻不下堂。」

〔资料35〕

《唐律》:「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 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 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 《疏议》曰:「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 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姐妹,若 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 姑、姐妹自相杀,及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 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姐妹及 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母奸及欲害夫者,虽会 赦,皆为义绝。」
源自文库


第九百六十八条:

血亲亲等之计算:直系血亲,从己身上下 数,以一世为一亲等。旁系血亲,从己身 数至同源之直系血亲,再由同源之直系血 亲,数至与之计算亲等之血亲,以其总世 数为亲等之数。

第九百六十九条:

称姻亲者,谓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及 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资料29〕婚姻成立的条件(三):

〔资料29〕婚姻成立的条件(一):

《唐律疏议》:「诸许嫁女,已报婚书, 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虽无许 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若更许他人者, 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
〔资料29〕婚姻成立的条件(二):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

第 一 章 通则 第九百六十七条:


称直系血亲者,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 出之血亲。 称旁系血亲者,谓非直系血亲,而与己身 出于同源之血亲。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

第二章 婚姻 第一节 婚约
第九百七十二条:


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第九百七十三条:

男未满十七岁,女未满十五岁者,不得订 定婚约。

第九百七十四条:

未成年人订定婚约,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 意。

第九百七十五条:

婚约,不得请求强迫履行。
〔 资 料 29〕 婚 姻 成 立 的 条 件 ( 五 ) :
赵姨娘没了别话答对,便说道:「太太疼你, 你越发该拉扯拉扯我们,你只顾讨太太的疼,就把我们 忘了。」探春道:「我怎么忘了?叫我怎么拉扯,这也 问他们各人,那一个主子不疼出力的奴才?那一个好人 用人拉扯来着?」李纨在旁,只管劝说:「姨娘别生气, 也怨不得姑娘,他满心里有拉扯的心,口里怎么说的出 来。」探春忙道:「这大嫂子也胡涂了,我拉扯谁?谁 家姑娘拉扯奴才来着?他们的好歹,自然你们该知道, 与我什么相干?」赵姨娘气的问道:「谁叫你拉扯别人 去了?你不当家,我也不来问你,你如今现说一是一, 说二是二,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二三十两银子,难 道就不依你?太太是好太太,都是你们尖酸刻薄,可惜 太太有恩无处施。姑娘放心,这也使不着你的银子,明 儿等出了阁,我还想你额外照看赵家呢!如今没有长羽 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飞去了。」
〔资料28〕见舅姑及庙见的时机(一)
古代


《仪礼…士昏礼》:「(明日)夙兴,妇沐俗 纚笄,宵衣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 《礼记〃曾子问》:「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 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曾子问曰:『女 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 祖,不祔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 氏之党,示未成妇也。』」郑玄注:「谓舅姑 没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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