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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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膜剂为100cm²;贵重药品、微量包
1.1 总则:
•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 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 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 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 相容性。
1.2计数方法:
• 平皿法 • 薄膜过滤法 • 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
1.3.2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15版】
需氧菌总数 计数
霉菌和酵母 菌总数计数
金黄色葡萄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 枯草芽孢杆菌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或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白色念珠菌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黑曲霉
白色念珠菌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黑曲霉
30~35 ℃ 不超过3天
30~35 ℃ 不超过5天 20~25 ℃ 不超过5天
30~35 ℃ 不超过3天
20~25 ℃ 不超过5天
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 管或2 个平皿;接种量50~100cfu ; 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结果判定:
若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不小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 平均数的70 %,且菌落形态大小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 落一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中国药典》2015年版修订后将分为三个附录: – 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 2、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 3、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
1.1 总则:环境、要求 1.2 计数方法:平皿法、薄膜过滤法、最可能数法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 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 ~8℃,可在24小时内使用。稳定的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1.3.2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10版】
细菌计数
霉菌及酵母 菌计数
金黄色葡萄球菌 营养琼脂培养基
铜绿假单胞菌
枯草芽孢杆菌
白色念珠菌 黑曲霉
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培
养基,20~25℃,2~3 天 【10版: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23~28 ℃ ,24~48h】
黑曲霉 〔CMCC(F) 98 003〕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或马铃薯葡萄糖琼脂
培养基 ,20~25℃,5~7天 ,或直接获得 丰富孢子 【10版:改良马丁琼脂斜面培养基,23~28 ℃ ,5~7天】
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 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 1.3.1菌液制备及使用 • 1.3.2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 1.3.3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 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 1.3.1菌液制备及使用 – 菌种 •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 代 (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 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 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 生物学特性。
简称MPN 法)。
– 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 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 法。
• 供试品检查时, 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 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的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 量的能力,以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 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1.3.1菌液制备及使用
试验菌株
试验菌液的制备
金黄色葡萄球菌 〔CMCC(B) 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 〔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 〔CMCC(B) 63 501〕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 养基
【10版: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 30~35℃,18~24小时
白色念珠菌 〔CMCC(F) 98 001〕
(MPN法) 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
性试验:菌种及菌液制备、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4 供试品检查:检验量、供试品检查 1.5 结果判断 1.6 稀释液、冲洗液及培养基
1.1 总则:
•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 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 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规定进行检 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 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 管或2 个平皿;接种量不大于100cfu ; 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结果判定:
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 均数的比值应在0.5-2 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 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对照培 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1.3.3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 供试液制备 2. 接种和稀释 3. 抗菌活性的去除与灭活 4. 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
– 平皿法 – 薄膜过滤法 – 最可能数法(MPN 法)
5. 结果判断
1.4 供试品检查
• 1.4.1检验量
–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
或cm²)。
–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 或
•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 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 的检查方法。
1.1 总则:
• 环境: –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 求。(在不低于GMP 现行版要求的D 级洁净环境 、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 行)【10版: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 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 –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 出。 –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 测。
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 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 行适用性检查。
•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 性试验【10版:方法验证】, 以确认所 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 结果时, 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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